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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兄弟兩個,還有一個妹妹。前年父親有病,需要出住院費的時候,她說她已出嫁,不用贍養老人所以不用出錢。十五面前,老人要買房子的時候,是我們兄弟和父母三方出錢買的房子給老人住,當時妹妹說她已出嫁,也不要家產,所以不用出錢。今年老人病逝,要分遺產的時候,妹妹說按照繼承法,現金和房產都有她的一份,必須得分給她,現在我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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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阿珠16888888

    謝謝悟空邀請!這個妹妹是個貪財鬼和不孝之女。妹妹即然分到錢,不論她是出嫁還是其他理由,都不能拒絕贍養老人。(1)透過法律要回那筆錢作為老人養老費。(2)透過法律要她每個月付給老人贍養費。(3)任何拒絕贍養老人都不道德和沒有孝道行為,把她起訴,不能讓她得了“便宜又賣乖"

  • 2 # 時間9215

    在這個問題上我發現,你們是兄妹三個,小妹最末。在我們農村兄弟兄妹情感是放在第一位的,一般老人看病治病,兒出費用,閨女跑前跑後,擦屎端尿無微不至,瞻養臥病在床的老人亦是如此。所以人們都說閨女是爹孃貼心的小棉襖。

    閨女活到九十九,還拿孃家作後手。嫁出去的閨女像一盆水被潑出去,到自己陌生的環境生活,成了孃家的一門親戚。可她在外什麼情況自已都沒底,一至要討好娘前人,關鍵時候還需要孃家人伸出援手,幫助她渡過難關。

    在這個事件當中我發現,你兄妹感情出現了問題。作為哥哥,父親年紀大了,亡故了,你也不是小歲數,長兄比父老嫂比母你做得太差了,你是孃家人中的領頭羊,是妹姝最大的靠山、後臺、主心骨,血濃於水,情大於大。妹妹受了委屈或攤上事需要你時,你義無反顧的幫助她、愛護她,關鍵時刻慷慨解囊,這才是長兄。

    可是你們兄弟二人都是哥哥家中有事就向小妹要錢,還以人倫關係要挾,連買房子還給小妹要錢,這有悖於人倫情理,聞所未聞。

    你這幾件事在農村正直人看來辦不不咋地,從結果來看,妹妹是迫於壓力拿了錢的,否則她不可能以魚死網破的心態,爭一份可有可無的遺產。這種情況,老人生前都處理不好,留下隱患到如今,他也不會有多大油水。

    在我看來,父母不在了,入土為安了,心事放下了,小妹的心也傷透了,對二位代表孃家人的哥哥也徹底失望了。

    如果你們還戀兄妹情份,還想要妹妹,懺悔道歉吧!

    此致

    再見!

    4月11日作

  • 3 # 綠竹一片

    謝悟空邀請!家裡有個妹妹,分家裡錢的時候她說她是家裡人,到贍養老人時她說她已經出嫁,怎麼辦?

    我認為這個妹妹在家裡最小被家人寵壞了。贍養自己的父母是天經地義的,難道父母辛苦養大的女兒長大就真的是為了給別人當媳婦,連自己父母都不用管嗎?自己的父母兄弟才是你最親的親人,連最基本的親情都不顧憑什麼還來要遺產,更何況房子是兩個哥哥出錢買的不能算遺產。

    什麼是一家人,打斷骨頭還連著筋。錢財乃身外之處沒有什麼比親情更重要的。這個做妹妹的是不是應該反思呢?如果自己在父親生病時沒有能力拿醫藥費,可以好好跟哥嫂說與你出嫁不出嫁沒有關係。難道出嫁了看著父母躺在病床上說自己已經出嫁不用管你們,父母得有多心寒你的良心能安嗎?

    做為兄長要大度畢竟是自己的親妹妹,不要和她一般見識,把錢看淡一些好好商量,既然房子是你們買的自然與她沒關係,至於老人的遺產可以透過協商解決,沒必要為了這件事而傷了感情。

    家和萬事興,每個做子女的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親情是無價的。

  • 4 # 泳遠

    配合法院提供她沒盡贍養義務的證據,法院會給公正的審判的,但是要想一分不給你妹妹也不現實,她多少還是要分點的。

  • 5 # 心意給力

    提的這個問題很清楚,兄弟和父母買房子的時候,妹妹表示已經出嫁,跟家庭財產無關,這種事實非常清楚。有幾個問題需要理清:

    第一,妹妹沒有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從理論上講,子女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無論你出沒出嫁,無論你在何方,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贍養父母妹妹明確表示,已經出嫁不贍養。

    第二,父母的房子並不是父母單獨自己的。父母的房子是兄弟和父母一起買的,妹妹沒有出任何購房款,房子所有權應該是兄、弟、父母各佔三分之一,妹妹沒有任何權益。

    第三,父母的繼承權子女共同享有。父母逝世後,父母的財產繼承為共同子女享有,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遵從遺囑。就父母的三分之一房產繼承權,如果沒有遺囑,理論上該由3個子女平均分配。但是,妹妹在父母購買房子時明確表示,已經出嫁不再贍養老人。也就是說,父母的贍養是兩個兄弟共同負擔的,直到給老人送終,妹妹已經失去了繼承父母的遺產的權利。

    第四,父母的房產不是老房產。父母的房產是妹妹出嫁以後買的,父母的房產是兄弟和父母共同買的,而不是父母老房子老房產,妹妹沒盡贍養義務就更沒資格分遺產。

    作為妹妹,應該受到良心的譴責,贍養老人的時候跑一邊去了,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繼承父母遺產的時候,同兄弟爭遺產,是極不道德的行為。當然,兄弟如果同意給妹妹也是無可厚非的。

  • 6 # 聆聽者知天下

    家裡有個妹妹,分家裡錢的時候說他是家裡人,到贍養老人時說她已出嫁。

    首先,必須明白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法律義務。不論你發生了什麼婚姻變化,或者身處何地工作,都必須履行贍養老人的法律義務。什麼藉口都是蒼白無力的,每個兒女都必須贍養老人。從道德上講贍養老人是天經地義,義不容辭的。所以,你妹妹以出嫁為由不贍養老人是違背法律約束的,也是有違道德的行為。

    老人含辛茹苦把你們撫養長大,從咿呀學語到蹣跚走路,從上學到工作,從戀愛到成家立業,兒女們走過的人生之路,哪個環節都傾盡了父母的心血。為了養家餬口,你們的父母會盡心竭力而積勞成疾。到老了喪失勞動能力了,是需要兒女反哺盡孝的時候,千萬不能讓老人傷心欲絕,悲涼而去。每個做兒女的都必須要銘心謹記,感恩盡孝。

    關於老人故去,你妹妹對老人遺留的財產提出分配權利,從法律上是沒錯的。但是,老人買房是三家出錢購買的。公平的講先把你們兄弟原來出的錢按現行價格比例從中扣除。她只參與父母留下的遺產分配。

    老人為兒女窮盡一生精力,為的是你們都能幸福的生活。老人離開了,希望你們多些反思,少些計較。人都有老的時候,盡孝心多積德,將來你才有好的善終。

  • 7 # 忘不掉的是過去一

    吃瓜群眾。

    這種事情,現實當中.也有。據我的瞭解,因為父母財產怎麼分割的問題,到最後,兄弟姐妹對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數。

    都是兄弟姐妹,一家人。父母是兄弟姐妹的父母。在贍養老人和繼承遺產上,應該都是平等的,法律上也是這麼認定的。

    據題主的描述,老人有病,需要錢時,妹妹用己出嫁為藉口,搪塞別人。要分父母遺產時,她卻以是家人的理由,要來分一份。你認為這種事不公平、不和理,覺得她是無理取鬧。對吧?

    從社會道德上來說,你是對的。在父母有病,最需要她的時候,她選擇了袖手旁觀。在老人故去後,是不應該來分遺產,我們繼承的傳統觀念也是如此。

    華人傳統上也有養兒防老的觀點。做為兒子,父母養你的小,你回報父母,養他們的老,這是天經地義的。當然父母百年後的家產,你也可以心安理的繼承。這是理所應當的。

    我認為最好不要把矛盾激化,況且老人屍骨未寒,你也不想因為一些財產,和妹妹反目成仇,讓老人故去了也不得安生吧!

    你可以嘗試和她協商解決。可以去請家族有名望的長者,能和她說上話的人或者比較公平公正的人,出面調解一下。

    做為哥哥,男子漢大丈夫,不妨做出個當哥哥的姿態,出讓一些家產給她。不要因為身外之物,連兄妹之情都不顧了。左鄰右舍,親戚朋友也會看笑話的。

    如果到了萬不得己的情況,她既然不知道,感恩父母的養育之恩,又不顧兄妹情誼,執意和你糾纏不休。你只能走法律途徑,讓莊嚴神聖的法律來解決這起糾紛了…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8 # 月半閒雲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自古以來,家庭糾紛最難說出個準確的是非來,因為鮮有契約、旁證、界定等必要條件,所以常常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足見其難度之大,以致於仲裁部門往往也感到十分棘手。

    但這並不等於無法解決,我建議,處理好這件事應把握這麼幾個原則:

    一是男女平等原則。過去說,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那是男權社會對婦女歧視的一種表現。如今不同了,婦女能頂半個天,婦女在法律上與男人具有同樣的權利與義務。具體到你所說的這個案例,姑娘和兒子具有同等的權利,同時也具有同等必須履行的義務。

    二是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倘若如你所言,只重利益,不盡贍養責任,只知道分錢,不知道投入,這肯定是不對等的,於理、於情、於法,都是說不通的。

    三是以和為貴原則。手足情是天下最為珍貴的感情,砸碎骨頭連著筋,具有天然的血緣關係,但凡有一絲可能,還是要儘可能一家人坐下來好好商量,都做出一定的讓步,尋找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

    四是尊重法律原則。如果實在互不相讓,那隻能述諸法律,請仲裁部門裁決。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 9 # 萌大兔和萌小兔的幸福

    就我個人來說,我認為這個話題是個很複雜的話題。作為女性,有時候對於自己作為女兒應不應該贍養自己的親生父母,也是很矛盾的。中國幾千年的風俗深入人心,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會有意無意中流露出重男輕女的思想。這讓做女兒的往往心生不滿。也有意無意中形成跟兄弟們爭搶的心理。

    我不知道題中所說的女兒的成長環境。就題中所描述的事情,這位做女兒的所做的事情是有些過分。從法律角度看,兒子、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女兒出嫁以後也有贍養自己親生父母的義務。尊敬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作為女兒要經常回家看看,讓父母開心比什麼都重要!作為兒子,在贍養父母的問題上也要多多和姐妹商量,齊心協力孝敬父母。像題中的女兒就沒有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找律師諮詢一下該怎麼處理,不要因為父親的去世,兄弟姐妹的情分也隨之消失。

    個人見解,如有用詞不當,請見諒!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為什麼乾淨的水放久了就會產生水藻,而且可能還是很多不同種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