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施工中應儘量減少交叉作業。必需交叉時,施工負責人應事先組織交叉作業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範圍及安全注意事項;各工序應密切配合,施工場地儘量錯開,以減少干擾;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
3、交叉作業場所的通道應保持暢通;有危險的出入口處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
4、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杆、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嚴禁任意拆除;必須拆除時,應徵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在工作完畢後立即恢復原狀並經原搭設單位驗收;嚴禁亂動非工作範圍內的裝置、機具及安全設施。
5、交叉施工時,工具、材料、邊角餘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應用工具袋、籮筐或吊籠等吊運。嚴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6、支模、粉刷、砌牆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柱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範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定安全防護層。
7、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8、鋼模板部件拆除後,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於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9、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c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 .
10、由於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於起重機吊臂迴轉範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範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注意事項:
1、審查和落實相關作業指導書中有關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並進行安全交底。
2、組織交叉作業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範圍及安全注意事項,施工場地儘量錯開。
3、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
4、交叉作業通道應保持暢通。
5、在夜間和光線不足的地方禁止進行交叉作業。
6、有危險的出入口處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
7、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杆、安全網等 安全防護設施嚴禁任意拆除;必須拆除時,應徵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並採取臨時安全施工措施,作業完畢後立即恢復原狀並經原搭設單位驗收。
8、嚴禁亂動非工作範圍內的裝置、機具及安全設施。
9、交叉作業時,工具、材料、邊角餘料等嚴禁上下 投擲,應用工具袋、籮筐或吊籠等吊運。吊物下方嚴禁站人或逗留。
10、在系統試運時進行交叉作業,必須執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時由試運人員進行監護。 11、路線交叉施工現場必須擺置和懸掛具有夜間視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
12、夜間施工作業要裝置警示燈和指示燈,並派出安全保衛人員,維護、疏透過往車輛,確保施工和交通安全。
13、日常在路線交叉作業面,應設定安排交通疏導人員,指揮疏導交通,不造成交通堵塞現像以保證路線交通安全通暢。
14、路線交叉施工,交叉上方作業面應加設安全保護網,應設定扶攔杆,檔腳板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施工中應儘量減少交叉作業。必需交叉時,施工負責人應事先組織交叉作業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範圍及安全注意事項;各工序應密切配合,施工場地儘量錯開,以減少干擾;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
3、交叉作業場所的通道應保持暢通;有危險的出入口處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
4、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杆、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嚴禁任意拆除;必須拆除時,應徵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在工作完畢後立即恢復原狀並經原搭設單位驗收;嚴禁亂動非工作範圍內的裝置、機具及安全設施。
5、交叉施工時,工具、材料、邊角餘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應用工具袋、籮筐或吊籠等吊運。嚴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6、支模、粉刷、砌牆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柱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範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定安全防護層。
7、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8、鋼模板部件拆除後,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於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9、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c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 .
10、由於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於起重機吊臂迴轉範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範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注意事項:
1、審查和落實相關作業指導書中有關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並進行安全交底。
2、組織交叉作業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範圍及安全注意事項,施工場地儘量錯開。
3、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
4、交叉作業通道應保持暢通。
5、在夜間和光線不足的地方禁止進行交叉作業。
6、有危險的出入口處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
7、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杆、安全網等 安全防護設施嚴禁任意拆除;必須拆除時,應徵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並採取臨時安全施工措施,作業完畢後立即恢復原狀並經原搭設單位驗收。
8、嚴禁亂動非工作範圍內的裝置、機具及安全設施。
9、交叉作業時,工具、材料、邊角餘料等嚴禁上下 投擲,應用工具袋、籮筐或吊籠等吊運。吊物下方嚴禁站人或逗留。
10、在系統試運時進行交叉作業,必須執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時由試運人員進行監護。 11、路線交叉施工現場必須擺置和懸掛具有夜間視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
12、夜間施工作業要裝置警示燈和指示燈,並派出安全保衛人員,維護、疏透過往車輛,確保施工和交通安全。
13、日常在路線交叉作業面,應設定安排交通疏導人員,指揮疏導交通,不造成交通堵塞現像以保證路線交通安全通暢。
14、路線交叉施工,交叉上方作業面應加設安全保護網,應設定扶攔杆,檔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