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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致敬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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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湖漣漪11
廠衛是指明朝兩個不同的內廷偵查機構。廠,指東廠、西廠、內行廠;衛,指錦衣衛;合稱廠衛。西廠、內行廠存在時間較短,東廠時間存在最長,錦衣衛原為內廷親軍,皇帝的衛隊,這兩股勢力是皇帝的耳目和爪牙,有明一代,一直存在。作用有點像現在的秘密警察、特務機構。
一、廠衛制度的確立
明朝為了強化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從明太祖朱元璋起開始設立特務組織,並逐漸形成廠衛制度。廠衛是間接引起明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在組織形式上,廠衛是兩個系統,但關係極為密切。且不論他們的直接的頂頭上司,都是皇帝,儼然是一個獵人,手牽兩條獵狗。”這一制度對明朝政治、經濟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產生了或隱或明的影響。
二、主要職能及影響
從明朝廠衛的產生、發展、消亡來看,它伴隨了明王朝的終了,可以說廠衛對明王朝產生著重要的作用,從廠和衛各自的職能出發,可試圖分析出各自職能之下對當時社會產生的影響。
1、錦衣衛
《明史·職官五》載:“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勳戚都督領之……盜賊奸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設立“錦衣衛”,專掌緝捕、刑獄和侍衛之事,直屬皇帝指揮。 錦衣衛官員有指揮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從三品,僉事二人,四品,鎮撫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戶十四人,五品,下屬有將軍、力士、校尉、有法庭和監獄,其中,“經歷司”掌文移出入,“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兼理軍匠,即“詔獄”。
權力(整體):皇帝的直屬官,可以調查所有官員的隱私,不受到拘束,並且自己還有專門的監獄,即“詔獄” (即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值得一說的是通常錦衣衛在逮捕嫌犯之前,會發給其“駕帖”,作用相當於現代的逮捕證。 平日裡沒有朝會活動時,各衛親軍分別值守皇城四門,唯獨錦衣衛將軍在午門外晝夜守衛,總共100人。午門是宮城的正門,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可見錦衣衛地位之高。
尤其錦衣衛“執掌廷杖”,非常的暴力。 即皇帝在朝廷上杖責臣下,是對官吏的一種酷刑,明代往往由廠衛行之。廷杖據史料記載始於東漢光武帝劉秀杖打大司空劉據,其後各代都有過廷杖的記載,不過只是少數。但是到了明代,廷杖制度化了其次數之多,手段之狠,為歷史罕見。此刑對士大夫的肉體和心靈都是極大的損害,但有明一代,史書中關於廷杖的記錄卻是連綿不斷的。正德十四年(1519年),明武宗打算化名南巡,群臣紛紛勸諫,明武宗大怒,下令廷杖勸諫南巡的146位大臣,結果打死11人;嘉靖三年(1524年),明世宗的 “大禮儀”事件,明世宗因此下令廷杖134人,打死17人;天啟四年(1624年),魏忠賢以皇帝名義下令廷杖工部侍郎萬憬一百。太監們先到萬憬家把他痛打一噸,然後再拖到朝門前,由錦衣衛行刑,萬憬被打得遍體鱗傷,四天後不治身亡 ...…
縱觀有明一朝的錦衣衛,儘管也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指揮使,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為明朝的極端專制制度充當幫兇。“詔獄,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殺,而且可辱,君臣間的距離愈來愈遠,天皇聖明,臣罪當誅,打得快死而尤美名之曰恩。禮貌固然談不到,連主僕間的恩意也因之而蕩然無存。”有了錦衣衛這樣高效率的工具,更加方便了明朝的皇帝壓制士大夫階層、下層民眾,但為此付出的代價卻是社會活力的極大降低。
2、東廠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蓋遷都後事也。”
隨著錦衣衛的權力越來越大,“結果皇帝對他給予錦衣衛的廣泛權力警惕起來,也認識到了專門依賴錦衣衛搞調查工作的危險性。他於是更轉向被委派負責東廠的宦官們,他們在秘密工作中終於超過錦衣衛,有時甚至也直接調查錦衣衛。”
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其權力甚至超過了錦衣衛,只對皇帝負責,不經過司法機關批准,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 東廠偵緝範圍非常廣,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一些重要衙門的檔案,如兵部的各種邊報、塘報,東廠都要派人檢視;甚至連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鹽的價格,也在東廠的偵察範圍之內。東廠獲得的情報,可以直接向皇帝報告,相比錦衣衛必須採用奏章的形式進行彙報,要方便的多。到了明中後期,東廠的偵緝範圍甚至擴大到了全國,連遠州僻壤,也出現了 ““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轉相避匿。”
3、西廠
西廠在明朝歷史上只短期存在過,明憲宗時設立,後來撤除。西廠成立,本來只是為了替皇帝刺探訊息,但汪直為了升官發財,拼命的構置大案、要案,其辦案數量之多、速度之快、牽扯人員之眾都遠遠超過了東廠和錦衣衛。
西廠在全國佈下偵緝網,主要打擊物件是京內外官員,一旦懷疑某人,就立刻加以逮捕,事先不必經由皇帝同意,之後當然就是嚴刑逼供,爭取把案件弄得越大越好。對一般百姓,其一言一行只要稍有不甚,就會被西廠以妖言罪從重處置。
西廠僅僅成立5個月,就弄得朝野上下人心惶惶,成化十三年(1477年)五月,內閣大學士商輅及同僚萬安、劉珝、劉吉上疏,歷數汪直的十大罪狀,認為憲宗寵信汪直,致使“人心洶洶,各懷疑慮”; 他們還特別指出,上年七月有妖物傷人,而今的汪直用事,正是妖物出現的應驗,要求憲宗革除西廠,廢黜汪直,如此才能安天意、回人心。憲宗收到奏章後為之震驚,於是撤銷西廠,遣散了西廠的人員。
4、內行廠
內行廠職能與東西廠一樣,但偵緝範圍更大,甚至包括東西廠和錦衣衛。內行廠的權勢極大,東西廠也在它的偵伺之中,較之東西廠,其濫施的刑獄有過之無不及。內行廠自創刑罰,“罪無輕重皆決杖,永遠戍邊,或枷項發譴。枷重至百五十斤,不數日輒死。”一時間,錦衣衛、東西廠、內行廠四大特務機構平存,緹騎四處,天下騷動。
正德五年劉瑾倒臺後,內行廠與西廠亦一同被裁撤。雖然內行廠僅存在五年,但亦殘害了不少忠良。《明史·刑法志三》載:“得顓刑殺,擅作威福,賊殺良”。
三、廠衛的關係
錦衣衛和東廠、西廠、內行廠都是特務部門,專門從事保衛皇帝的偵緝活動,廠衛都可以不透過司法機構直接對皇帝負責,集保衛、偵查、控訴、審判、執行職權於一身。因此可以說二者的性質和任務是一樣的。
而二者同時也是存在差異的: 其一,錦衣衛是軍隊,東廠、西廠、內行廠則不是軍隊性質的組織,可以說是純粹的特務組織。 其二,錦衣衛的長官一般都由外戚或功臣擔任;而東廠、西廠則由太監統領的。 其三,廠、衛不是並行的,衛在廠的監督之下。 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則是後來居上。由於東廠廠主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 故廠的勢力總要大於衛。
衛與廠結合在一起,保衛職能、警察職能、行政職能混雜在一起,形成了一整套政警合一的特務系統,適應了維護集權專制統治的需要。 錦衣衛偵伺一切官民;廠則偵察官民和錦衣衛(西廠有時還監視東廠,內行廠則監視官民和東廠西廠和錦衣衛);皇帝直接領導與監督所有偵察機關。
廠衛制度是明朝中央集權高度集中的產物,從太祖朱元璋設立錦衣衛,到最終形成廠衛制度。雖然是兩大獨立系統,相互之間也存在一定的排斥與競爭,它的產生與明初皇帝的特經歷有關,同時宰相制度的廢除和皇帝對朝廷百官的不信任,親兵和內臣迎合皇帝的需要,被賦予大權,終亡於有明一代。
從廠衛制度的產生就可以看出這一制度並不是歷史的偶然,而是政治制度的怪胎。因此在對它進行評價的時候,在肯定其在集權之下體現一定的分權思想、初期有一定的反腐敗作用,更應看到其作為一項政治制度的嚴重缺陷及由此對當時社會的消極影響。超出法律之外的權力濫施,毒化了明王朝的政治風氣,整個國家的發展缺少良好的制度支撐,從而使君主專制最壞的一面得以極致發揮。壓制士大夫階層,社會活力喪失,同時為宦官專權提供了可能。“明不亡於流寇而亡於廠衛”,在這裡看來也是有相當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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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梵高更
這裡的廠衛應該是指明朝的三個衙門機構,廠是指東廠跟西廠,衛是指錦衣衛。
東廠即東緝事廠,於明成祖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西廠即西緝事廠,設立時間比東廠要晚很多。西廠是在明朝中晚期設立的,時間為明憲宗成華十三年(1477)。錦衣衛的設立時間比前兩者都要早,它是由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十五年(1382)設立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到了明朝中晚期,西廠的權利大於東廠,東廠的權利也大於錦衣衛。
明朝廠衛黑化的原因那得從太監當權參政議政開始說起,東廠跟西廠的首領都是親信宦官擔任的,錦衣衛也淪為東廠的附屬機構了。太監一旦掌權那是災難性事件,這是歷史教會我們的。明朝的太監尤其兇狠,掌權後就會黨爭,工於心計,工於權謀,怎麼能不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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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經筵侍講
有明一代,廠衛機構始終為人詬病,其權力之大,監控範圍之廣,整人方法之殘酷,著實令人膽寒。然而,這種恐懼從深層次來說,乃是民眾對君主權力的無限制擴張的恐懼。因為君子權力的擴張,必然會導致民眾自由空間的縮小,進而導致民眾產生內在的焦慮。且這種影響不僅僅影響當時,仍繼續規訓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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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衛組織是異常可怕的秘密組織,無孔不入,朝廷文武官員人人自危,平民百姓也是戰戰兢兢,原本是皇帝糾察不軌官員的得力干將,到了明朝中後期竟成為了朝廷內部爭權奪利的政治武器,機構性質早已變了味兒。
崇禎年間,廠衛變成了製造惡性恐怖事件的源頭。不僅僅在政治上製造出了數不清的冤假錯案,還時常商業活動中敲詐勒索商賈,貪贓枉法收受賄賂。廠衛制度本是固國安邦的利器,到後來成為大明衰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其中權利執行機制的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