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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3月20日,知名作家曾鵬宇在微博上就已開撕喜馬拉雅FM稱,在該平臺發現自己撰寫的《世上有顆後悔藥》(中信出版)的全本有聲書內容,使用者可以免費下載和打賞主播,但卻沒有得到他本人和出版社的授權同意。 曾鵬宇還在微博稱:其爆料微博釋出之後,作家蔡春豬、唐小飯、編劇張瑤等紛紛在曾鵬宇的微博下留言吐槽表示,喜馬拉雅也侵犯了他們的作品版權。金融科技自媒體“金融街偵探”文章顯示:《兒童孤獨症系列書籍》的出版社華夏出版社編輯也私信曾鵬宇,他們的作品在喜馬拉雅上同樣被全文盜版製作成有聲書。華夏出版社編輯分別與主播和喜馬拉雅平臺聯絡,主播明知侵權也未將作品下架,喜馬拉雅也拒不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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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邏格斯

    一、本案的法律關係?

    剛剛筆者在喜馬拉雅上搜索,發現涉案作品《世上有課後悔藥》的專欄已經刪除,透過曾鵬宇的微博來看,這個案子是這樣的:曾鵬宇創作了《世上有顆後悔藥》,侵權人在未經曾鵬宇授權的情況下,將《世上有課後悔藥》製作成有聲書,並上傳到喜馬拉雅平臺,喜馬拉雅平臺在接到曾鵬宇的投訴之後刪除了作品。本案關係如下:

    曾鵬宇:作者,著作權人。

    這個案子本身很清楚,曾鵬宇可以向法院起訴喜馬拉雅,喜馬拉雅會提供上傳人的真實資訊,如果不能提供則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而對盜版者來說,盜版之後如果不被發現,則可以獲利100%,如果被發現了大不了退出10%,更何況還不一定會被發現!如何抉擇,可想而知。

    發生這樣的事情之後,我們必須支援作者維權,現在作者的權利是非常弱勢的,只有官司多打一些,法院的賠償標準更高一些,作者的權利才能得到更好的保護。

  • 2 # 網際網路觀察家

    作為前某內容平臺編輯,表示這案例不是什麼稀奇事兒。公司早期為了市場佔有率,經常會讓我們去其他類似平臺看看有什麼好內容,如果說有資料比較好的,都會先把內容拉過來,同樣如果使用者上傳了一些疑似侵權內容,除非開大會的時候會稽核很嚴格,其他時間也不太管,甚至我們還會註冊一些小號假裝使用者上傳這樣的內容。 但是付費起來後情況就轉變了,KOL準備入駐的時候,我們可能早就有了他的盜版內容。這個時候如果是大作家大媒體人,我們就會表示願意賠償,還會邀請入駐,大多數事兒也就這麼過去了。但要是草根,也就不去理會了。畢竟我們的工作節奏很快,如果要去處理這些盜版,時間是不夠用的。 總歸還是希望國內版權環境越來越好,畢竟我現在也是一個準自媒體作家了,親兒子被賣了總是會傷心的。

  • 3 # 李明德

    近日,知名作家曾鵬宇在微博上就喜馬拉雅FM侵權一事公開開撕事件,引發蝴蝶效應,多名作家紛紛在其微博下留言,聲稱其作品也曾被喜馬拉雅侵權。曾鵬宇稱,在該平臺發現自己撰寫的《世上有顆後悔藥》在未經他本人和出版社授權同意情況下,被喜馬拉雅FM平臺侵權,在與主播及喜馬拉雅平臺聯絡後,主播明知侵權也未將作品下架,喜馬拉雅也拒絕迴應。

    他們這一行為比孔乙己的“竊書”行為更可恨、更可惡。

    在科技創新的今天,知識越發顯得重要。伴隨著付費知識的到來,喜馬拉雅FM也加入到了知識付費行列。既然使用者透過你的平臺付費獲取知識,那麼你就理應遵循經濟市場規律和準則,而不是用侵權、剽竊手段獲取不義之財。相信在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今天,你也將會為此付出更大代價。

  • 4 # 大小姐時裝秀

    道天地將法,命運的天枰終於來了,之前的“苟且“是因為政策跟民眾還沒傾斜,現在大家該養成的習慣也養成了,該要的傳播也可以了,“豬養大了,是時候宰了”

  • 5 # 展江

    “喜馬拉雅FM”的網站自稱,“做一個有高度、夠純粹的好聲音平臺,正是我們的夢想”,“喜馬拉雅的價值觀:以使用者的需求為導向不懈創新;象重視生命一樣重視每一個執行細節;象救火一樣快速響應,搞定每一個問題。”顯然,這裡沒有提及公司對法律的態度。

    “金融界偵探”的文章說,“喜馬拉雅FM”的業務已經做得很大,截至2017年,使用者量已經突破4億,估值超過百億。據去年底媒體報道它將獲得10億元融資。這麼大的一家“國內專業音訊分享平臺”,還犯得著侵犯版權嗎?上文的調查結果是:主打產品熱門暢銷有聲書,大部分都是沒有得到授權的,並且不但不尊重國內作者的版權,還把侵權之手伸向了外國作品。

    其實,類似的問題絕不僅僅限於“喜馬拉雅FM”。這一次之所以能夠形成某種輿論聲討浪潮,是因為知名作家的發聲,否則一切就像沒有發生一樣。這是什麼緣故,難道我們缺少法律規制嗎?

    近些年來,國內對包括版權在內的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呈現加強的趨勢,不但有與國際接軌的《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等專門性立法,而且形成了體系。北京還在全國率先設立了智慧財產權法庭。但是,就文字作品的著作權而言,除了少數商業價值高的之外,維權的成本太高、收益太低了。

    記得臺灣女作家瓊瑤曾經起訴於正的電視劇劇本《宮鎖連城》抄襲她的小說《梅花烙》,得到5家出品方5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這可能是一項國內記錄。在大多數情況下,文字作品著作權人即便打官司指控他人侵權,能否勝算存疑不算,即便勝訴,所獲賠償也是低得可憐,與訴訟開支和所耗精力相比,往往讓原告覺得得不償失。

    在新聞媒體領域,財新傳媒以高質量的財經報道享有很高聲譽。面對多次被侵權,財新曾經訴諸法律,但是效果不佳,打贏了曠日之久的官司往往也只能獲得一兩千元賠償。於是財新在多數事件中採用釋出反侵權通告的方式,用輿論來向侵權者施壓。這是一種無奈的行為,因為不但無法獲得補償,而且能否遏制侵權也存疑。

    怎麼辦?目前來看打官司仍然是一個選項,但是如果不修改法律,大幅提高賠償金,原告的積極性勢必會一搓再挫。訴諸輿論?那就要看社會上能否形成共識,靠一個媒體、一名作家單打獨鬥形成不了氣候。所以似乎有必要成立反盜版聯盟,以集體抗議和集體訴訟來對付有錢不守法的現代知識海盜。

  • 6 # 席越

    這相當於從別人的碗裡吃白食,與讓你幹活還不給你發工資是一個道理。

    我一直都覺得,從前我們在大多數內容免費的時代裡,逐漸被培養出免費的習慣來了,我們聽音樂,看電影,讀電子讀物,很多時候,我們並沒有付費的習慣,網上下載或者線上就能接收到大部分內容。

    所以以前很多影片網站燒錢獲取內容卻沒有足夠的資金投入和廣告投入,最後燒死了自己,土豆網就是例子,最後和優酷合併,然後又集體投靠了阿里巴巴這座大山。

    很多網友抱怨網站的廣告太多,但免費是有代價的。

    中國國內一直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不夠的,所以前些年盜版橫行,除了傷害了版權人的經濟利益,也傷害了版權人的創作積極性,同時也傷害國家版權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所以近些年我們很多平臺開始著重於版權問題,嚴厲打擊盜版內容,知識付費,內容付費,版權付費開始興起,影片的獨播權,音樂的版權,電子刊物的付費閱讀,自媒體的原創版權都開始嘗試運作,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 7 # 大家快來搬磚

    因多名作家反映喜馬拉雅FM侵權,讓這家線上音訊平臺再度成為焦點。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被指侵權並不是喜馬拉雅FM成立以來面臨的首次版權糾紛,天眼查資料顯示,自2014年迄今,喜馬拉雅FM的版權官司從未間斷,內容稽核上的缺乏把控以及平臺主播版權意識模糊不僅讓版權方利益受損,也讓喜馬拉雅FM面臨的版權風險與日俱增。

    日前作家曾鵬宇在微博發文稱在喜馬拉雅FM平臺上發現自己撰寫的《世上有顆後悔藥》的全本有聲書內容,使用者可以免費下載和打賞主播,但卻沒有得到他本人和出版社的授權同意,直接影響到正版有聲書的推出。

      

      

      

      

    在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看來,沒有經過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在喜馬拉雅FM等平臺上釋出相關作品肯定構成侵權。“如果平臺內有侵權作品,平臺應在接到著作權人的書面通知後立即刪除侵權作品,這種情況下,平臺不承擔責任,但如果平臺沒有刪除侵權作品,那將對損害的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組建於2012年8月的喜馬拉雅FM是國內知名的線上音訊分享平臺之一,旗下移動客戶端“喜馬拉雅 App”於2013年3月上線。根據今年初喜馬拉雅FM聯合創始人餘建軍公佈的資料顯示,目前平臺啟用使用者量達到4.5億,主播總量超500萬。

      

    與國內大部分音訊平臺類似,喜馬拉雅FM最初定位為 UGC(使用者原創內容)模式,近幾年來,喜馬拉雅FM開始轉向PUGC戰略,大量購入頭部內容版權,接連上線《好好說話》、《小學問》等知名欄目,包括郭德綱、馬東、蔡康永、咪蒙團隊等在內的各領域的名人也先後進駐喜馬拉雅FM。

      

    平臺內容也主要由PGC(專業生產內容)、UGC以及獨家版權三大塊構成。但就平臺龐大的主播數量來看,傳統的UGC仍然構成了平臺的大部分內容。而UGC模式下,一方面能最大量挖掘優質的內容生產者,為平臺帶來流量;但另一方面,由於內容提供者本身魚龍混雜,UGC模式下的弊端也逐漸顯露。目前已知的侵權案件中,UGC內容幾乎成為侵權的重災區。

      

      

    “歸根結底,音訊行業侵權事件不斷,還是反映出業內對著作權不重視。部分平臺以及主播們往往缺乏版權意識,只注重音訊內容的製作,卻忽略了製作網路音訊內容還需要獲得相關的授權。如果是有聲書,不僅要原文字作品的著作權,還需要獲得朗讀者的表演者權,如果要對相關作品進行節選新增,還要獲得改編權,如果涉及背景音樂,則要獲得音樂作品著作權等。”趙虎表示。

      

    3、強化行業監管

      

    據天眼查顯示,此前,上海麥克風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未經允許透過其運營的App應用軟體“蜻蜓FM”向公眾提供《一塊紅布》、《一無所有》等歌曲的線上播放和下載服務,被版權方北京源泉音樂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侵犯資訊網路傳播權為由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定上海麥克風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侵權,並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頻繁的侵權案件背後也可以看到版權方版權意識的加強。”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認為。但縱觀近幾年的侵權案件,不難發現,經歷了維權過程中花費的大量時間和金錢,最終結果有時並不盡如人意。即使部分平臺被判侵權,付出的賠償款也為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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