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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神棍遇上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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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別打我的小拇指
清朝臺灣地區械鬥之頻繁,治安之混亂可以說是全國首屈一指,令人瞠目結舌,後期甚至被形容為“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群體性事件屢禁不止。為何寶島臺灣在清代會出現如此怪狀呢?這就要從清朝治理臺灣的措施說起
1683年,康熙大帝派施琅發兵攻滅明鄭政權,控制了臺灣,這是歷史上中國大一統王朝的中央政府首次控制檯灣,然而如何對待臺灣,這卻在清廷引發了爭議,因為康熙帝平臺的目的是掃除前朝反對勢力,並非有意治理臺灣,很多大臣主張遷回所有居民,放棄臺灣。但還有一批有識之士不同意這個方案,最終在施琅和李光地等大臣的據理力爭之下,康熙還是決定收臺灣為版圖,不過清廷仍然無意治理臺灣,收臺灣為版圖的目的僅僅是為了給東南找一個屏障, 於是,為節省行政、治安成本,清廷限制了臺灣的人口成長,頒發了嚴苛的《渡臺禁令》。
《渡臺禁令》規定:一,嚴禁偷渡臺灣,違者嚴懲;二,渡行臺灣者不得攜眷,已渡臺者亦不得接取家族;三,嚴禁粵民渡臺。
清中期之後,華人口膨脹,大陸地區人地矛盾激化,在這種壓力下,清政府放寬了“渡臺禁令”(但並未廢除,徹底廢除要到1874年),這使得乾隆後期和嘉慶年間,大量大陸移民湧入臺灣,這些移民通常是抱團而來的,而先來後到的各移民團體因爭奪各類資源頻繁爆發衝突。
還有就是男女比例失調,政府公權力不彰,同鄉移民聚集地相近容易抱團排外,民風強悍(泉、漳民人及粵人在原籍本就長期存在動輒“械鬥”的傳統惡習)…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臺灣地區開始了長達一百多年的“大亂鬥”。
乾隆中後期開始, 清廷加大了對臺灣“分類械鬥”的處置力度,並逐漸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防範和彈壓制度。這些防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分類械鬥的發生。到道光朝時, 分類械鬥雖仍時有發生, 但總的趨勢是處於下降狀態的。自同治五年(1866年)以後,臺灣未曾出現過大規模的械鬥(小規模的仍然頻繁存在),一直到甲午戰爭後,在日本殖民當局的強力鎮壓之下,臺灣的分類械鬥才基本消弭。
持續一百多年的分類械鬥給臺灣地區帶來了極大的消極影響,這不僅對社會有極大的破壞,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重阻礙了臺灣地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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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思歷史
首先歷史上,清政府嚴苛的《渡臺禁令》限制了人口發展,使臺灣產生許多無業單身男性,然而,突然放開限制,使大量移民湧入,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臺灣也不例外,各移民團體與原住民之間,移民團體之間為爭奪資源會爆發劇烈的衝突,這就是百年族群大亂鬥。
至於為什麼,治安這麼混亂,初期行為無心管轄,所以,治安混亂,後期清政府自顧不暇,忙著面對帝國主義勢力的侵略,更是無力維護臺灣的治安。
順便提一句如今中國強大了起來,不是以前的清政府,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領土,任何人,任何國家都別妄想,將臺灣從中國分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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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袁氏無雙
今天在這美好時光裡十分感激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解答
首先歷史上,清政府嚴苛的《渡臺禁令》限制了人口發展,使臺灣產生許多無業單身男性,然而,突然放開限制,使大量移民湧入,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臺灣也不例外,各移民團體與原住民之間,移民團體之間為爭奪資源會爆發劇烈的衝突,這就是百年族群大亂鬥。
至於為什麼,治安這麼混亂,初期行為無心管轄,所以,治安混亂,後期清政府自顧不暇,忙著面對帝國主義勢力的侵略,更是無力維護臺灣的治安。
順便提一句如今中國強大了起來,不是以前的清政府,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領土,任何人,任何國家都別妄想,將臺灣從中國分離出去。
總結: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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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鄧陪你說歷史
為何寶島臺灣在清代會出現如此怪狀呢?這就要從清朝治理臺灣的措施說起…
1683年,康熙大帝派施琅發兵攻滅明鄭政權,控制了臺灣,這是歷史上中國大一統王朝的中央政府首次控制檯灣,然而如何對待臺灣,這卻在清廷引發了爭議,因為康熙帝平臺的目的是掃除前朝反對勢力,並非有意治理臺灣,很多大臣主張遷回所有居民,放棄臺灣。“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康熙但還有一批有識之士不同意這個方案,最終在施琅和李光地等大臣的據理力爭之下,康熙還是決定收臺灣為版圖,不過清廷仍然無意治理臺灣,收臺灣為版圖的目的僅僅是為了給東南找一個屏障, 於是,為節省行政、治安成本,清廷限制了臺灣的人口成長,頒發了嚴苛的《渡臺禁令》。《渡臺禁令》規定:一,嚴禁偷渡臺灣,違者嚴懲;二,渡行臺灣者不得攜眷,已渡臺者亦不得接取家族;三,嚴禁粵民渡臺(因為粵東人曾屢次幫助鄭軍對抗清軍)。這給臺灣社會帶來了巨大影響,尤其是第二條,由於渡臺者禁止攜帶家眷,導致臺灣地區的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產生了大批無業單身男性(閩南語稱之為“羅漢腳”),這對於社會來講是一個巨大的不穩定因素,同時,清政府在臺灣地區的統治並不上心,統治力很薄弱,治臺態度消極,這使得臺灣地區公權力不彰,社會多為豪族把持。可到了清中期之後,華人口膨脹,大陸地區人地矛盾激化,在這種壓力下,清政府放寬了“渡臺禁令”(但並未廢除,徹底廢除要到1874年),這使得乾隆後期和嘉慶年間,大量大陸移民(閩粵兩省為主)湧入臺灣,這些移民通常是抱團而來的,而先來後到的各移民團體因爭奪各類資源(如土地分配,灌溉水權、爭取墾地、建屋蓋廟)頻繁爆發衝突。這便是“分類械鬥”。男女比例失調,政府公權力不彰,同鄉移民聚集地相近容易抱團排外,民風強悍(泉、漳民人及粵人在原籍本就長期存在動輒“械鬥”的傳統惡習)…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臺灣地區開始了長達一百多年的“大亂鬥”。臺灣地區械鬥種類之繁雜可以說是令人咋舌,有根據祖籍地或族群劃分的:原漢衝突(原住民和漢人之間的衝突),漳泉械鬥、閩粵械鬥(因福建移民為福佬人,廣東移民多為客家人,又稱又稱“福客械鬥”或“閩客械鬥”)、頂下郊”稱又稱“福客械鬥”或“閩客械鬥”)、頂下郊拼;有根據宗族劃分的:異姓械鬥、同姓宗族械鬥…;甚至還有根據不同職業團體劃分的…
注:頂下郊拼(“拼”是閩南語,特指臺灣分類械鬥),又稱“四縣反”,指的是1853年發生於艋舺(今臺北市萬華區)的分類械鬥,械鬥雙方分別為以泉州府晉江、南安、惠安三邑移民為主的頂郊和以泉州府同安(今屬廈門市)人為主的廈郊(有時轉音讀為下郊),此次械鬥影響極大,除了造成重大傷亡外,還造成不同團體之間的遷徙。
這些械鬥的分類主要是以濁水溪(臺灣島最長河流)為界,以北通常是以同一原鄉群體劃分的械鬥,例如閩客械鬥、泉漳械鬥,而以南則常見以同一姓氏群體內部性質的械鬥。
臺灣地區最早有記載的械鬥出現於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不過康熙和雍正年間,臺灣地區的械鬥還不算嚴重,畢竟這個時期臺灣人口有限,矛盾不至於激化;而到了乾隆年間,隨著移民激增,械鬥已經成為臺灣地區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而到了清末同治(1862-1874年)初年,臺灣民間械鬥已變成“七八年一小鬥,十餘年一大斗”。
據《臺灣省通稿》所記載:自康熙六十一年(1721年)至同治五年(1866年)的145年間,臺灣發生較大的民間械鬥共28起,小規模的更是不計其數…那麼清政府是否進行過有效管理呢?當然也是有的,清政府雖然對治理臺灣不上心但也絕不希望這個地方混亂不堪,畢竟分類械鬥造成臺灣社會動盪,有害海疆穩固,不過早期清政府在臺灣能力,公權力不彰,所以最多隻能做到辦理控制規模、預防民變和善後;這使得民風彪悍的各派移民根本不把官方放在眼裡,械鬥改打還是打!而乾隆中後期開始, 清廷加大了對臺灣“分類械鬥”的處置力度(畢竟打得太不像話了),並逐漸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防範和彈壓制度。這些防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分類械鬥的發生。到道光朝時, 分類械鬥雖仍時有發生, 但總的趨勢是處於下降狀態的。自同治五年(1866年)以後,臺灣未曾出現過大規模的械鬥(小規模的仍然頻繁存在),一直到甲午戰爭後,在日本殖民當局的強力鎮壓之下,臺灣的分類械鬥才基本消弭。持續一百多年的分類械鬥給臺灣地區帶來了極大的消極影響,這不僅對社會有極大的破壞,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重阻礙了臺灣地區的發展。比如嘉慶十一年(1806年)的漳泉械鬥,造成的結果是:”互相焚殺,數月不休。而最慘者,惟沙轆一帶泉人,望風而遁,渡海溺死及被沿途截殺,不可勝計。避難男婦,俱歸鹿港,填滿街巷”。
而且,不同族群之間經過長期械鬥之後,各族群發生大遷徙,同族群聚居一處,這加重的族群之間的隔離和對立,一直到現在,臺灣的族群問題還是無法完全消除,這仍是當今臺灣重要的社會問題之一, 影響著臺灣社會各方面的發展。主要是和臺灣地區特殊情況有關,清朝臺灣地區械鬥之頻繁,治安之混亂可以說是全國首屈一指,令人瞠目結舌,後期群體性事件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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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6個已承認的原住民族群:
阿美族、排灣族、泰雅族、布農族魯凱族卑南族、鄒族、賽夏族、達悟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卡那卡那富族。
未承認族群:
巴布薩族、巴賽族、洪雅族、凱達格蘭族、盧朗族、馬卡道族、巴宰族、巴布拉族、猴猴族、西拉雅族、道卡斯族、哆囉美達族。一個這麼小的地方大家都在搶社會地位只有迴歸大陸才有辦法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