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陸學藝提出的以職業分類為基礎,組織資源、經濟資源、文化資源的佔有情況為劃分標準構建的十大社會階層結構
第一個階層是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是指具有實際行政職權的幹部,不是所有的幹部,是實際負責的幹部,他們佔全國就業人數的2.1%,這是2001年的數字。主要是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民群眾團體的負責人員。
第二個階層是經理人員,包括三個部分,一個是國家公有制企業的老總、經理、中上層的幹部,第二部分是三資企業的中上層管理幹部,第三部分是現在私營企業的經理人員。他們佔全國就業人數的1.6%,這個隊伍還在擴大。
第三個階層是私營企業主階層,現在私營企業主接近千萬戶。
第四個階層叫專業技術人員階層,包括研究人員、教學人員、工程師、醫生、律師、文化工作者或者叫白領,這個隊伍比較大,佔全國就業人數的4.6%,實際上北京、上海這些大城市都超過10%,但農村、縣以下較少。
第五個階層是辦事人員階層,是跟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相對應的,包括辦公室主任、秘書、會計、出納,還有電腦工作者、統計人員等等,當時佔全國就業人數的7.2%。
第六個階層是個體工商戶階層。中國把僱工7人以下的稱為個體工商戶。
第七個階層是商業服務人員,實際上也是第三產業工人、商業服務人員,但是現代商業、現代服務業人員還很少。現在這個隊伍也是在擴大,將來要比第八個階層大,現在是佔11.2%。
第八個階層是產業工人階層。製造業、建築業的操作工人,是體力和半體力勞動者,現在在不少行業裡,如紡織、服裝、電子、玩具、塑膠製品等行業裡,第一線工作的已經是以農民工為主,產業工人階層佔21.7%。
第九個階層是農業勞動者階層。據2001年的調查,這個隊伍佔42.9%。這個數字已經夠大,現在社會結構不合理主要在這裡。
第十個階層是城鄉的失業者和半失業者,統計數字2001年是4.8%,這裡講的是城鎮的。
由陸學藝提出的以職業分類為基礎,組織資源、經濟資源、文化資源的佔有情況為劃分標準構建的十大社會階層結構
第一個階層是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是指具有實際行政職權的幹部,不是所有的幹部,是實際負責的幹部,他們佔全國就業人數的2.1%,這是2001年的數字。主要是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民群眾團體的負責人員。
第二個階層是經理人員,包括三個部分,一個是國家公有制企業的老總、經理、中上層的幹部,第二部分是三資企業的中上層管理幹部,第三部分是現在私營企業的經理人員。他們佔全國就業人數的1.6%,這個隊伍還在擴大。
第三個階層是私營企業主階層,現在私營企業主接近千萬戶。
第四個階層叫專業技術人員階層,包括研究人員、教學人員、工程師、醫生、律師、文化工作者或者叫白領,這個隊伍比較大,佔全國就業人數的4.6%,實際上北京、上海這些大城市都超過10%,但農村、縣以下較少。
第五個階層是辦事人員階層,是跟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相對應的,包括辦公室主任、秘書、會計、出納,還有電腦工作者、統計人員等等,當時佔全國就業人數的7.2%。
第六個階層是個體工商戶階層。中國把僱工7人以下的稱為個體工商戶。
第七個階層是商業服務人員,實際上也是第三產業工人、商業服務人員,但是現代商業、現代服務業人員還很少。現在這個隊伍也是在擴大,將來要比第八個階層大,現在是佔11.2%。
第八個階層是產業工人階層。製造業、建築業的操作工人,是體力和半體力勞動者,現在在不少行業裡,如紡織、服裝、電子、玩具、塑膠製品等行業裡,第一線工作的已經是以農民工為主,產業工人階層佔21.7%。
第九個階層是農業勞動者階層。據2001年的調查,這個隊伍佔42.9%。這個數字已經夠大,現在社會結構不合理主要在這裡。
第十個階層是城鄉的失業者和半失業者,統計數字2001年是4.8%,這裡講的是城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