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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幽

    三種都是人的態度。

    支援代表對孫楊的行為表示理解,是明白孫楊拒絕藥檢是因為對方沒有資質。

    謾罵代表對孫楊的行為不理解,而且其實更多可能只是想方設法找人發洩自己的失敗。畢竟人的態度有一個功用是緩解焦慮。

    不表態一方面可以是對自己的保護,因為這種輿論的事情表態就可能被一些噴子之類的盯上讓自己煩。另一方面可以是對這件事並不關注,覺得無關緊要。但不論是哪一種,其實都代表了態度調節行為以適應環境的功能

  • 2 # 陽光下的秋桃

    提問:孫楊事件現在網友基本分為支援、謾罵、不表態三種,都是什麼心理?

    2019南韓光州游泳世錦賽迄今最受關注的新聞,莫過於孫楊奪得男子400米自由泳冠軍後,獲得亞軍的澳洲人霍頓拒絕登臺和孫楊“同框”一事。霍頓曾經在2016年裡約奧運會該專案的金牌,而獲得亞軍的孫楊主動上前祝賀,霍頓還是沒有禮貌,甚至不屑一顧,說孫楊是“用藥騙子”。

    對於此次事件,網友的態度就是支援、謾罵、不表態這三種心理。有人支援孫楊,有人可能認為孫楊拒絕藥檢是不對的,還有人認為這件事跟自己沒有任何關係,便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樣子。不論什麼事情,都要知道它的真相,對於這起事件,要知道孫楊為什麼拒絕藥檢,要知道霍頓拒絕同框的理由,但是他不尊重孫楊,不尊重中國,還讓季軍斯科特也不要與孫楊同框,這種拉幫結派孤立人的事,本該不是一個男人該做的事,可他也明明知道有無數雙眼睛正目不轉睛地關注著這場賽事,竟然不顧全大局當著全世界人的表現出來,毫無顧忌與素質可言。像這種不希望別人超越、見不得比他強的人不配做運動員;也不配代表國家參加比賽;更不配站在領獎臺上。所以每個人都要有一顆尊重別人的心理,即使你再出類拔萃,也決不能狂妄自大和目中無人。為的是:對得起運動員為國爭光的身份;對得起生你養你的父母;對的起游泳這個事業!

  • 3 # 獨觀體育

    “十問”:致孫楊和中國游泳界的一份公開信

    徐嘉餘成功衛冕男子100米仰泳冠軍

    當然,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在本次世錦賽上發生了多次令人遺憾的場景,包括澳洲選手霍頓在內的多位國外運動員在賽場上、領獎臺上以及賽場外用不同的形式質疑孫楊。根據國內外媒體的報道,甚至發生了在運動員駐地的餐廳,多國運動員起立鼓掌致敬霍頓的場面。

    霍頓質疑孫楊拒絕登臺領獎

    斯科特拒絕與孫楊合影留念

    應該承認,在光州游泳世錦賽上發生的這一幕幕,在世界體育史上都是絕無僅有的,給孫楊本人、中國游泳甚至中國體育界都蒙上了一層陰影。面對這一在國際體育界已經引起太多爭議話題的嚴重事件,孫楊本人和中國游泳界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者,是否應該來回應一下公眾的關切和外界的質疑?從2014年的“禁藥停賽事件”到2018年的“暴力抗檢事件”,以及中國游泳界的興奮劑管理問題,是否能夠公開的給華人以及外界一個清晰地說明,以正視聽?

    在此,筆者就這一系列的事件提出相關的“十問”,希望孫楊本人以及中國游泳界能夠認真思考並且以不同的方式向公眾解答。

    孫楊和中國游泳需要面對鏡頭回答質疑

    1、2014年的“禁藥停賽事件”,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於當年的1月1日向全世界公佈新一期的“禁藥清單”,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中國泳協是否在孫楊參加5月中旬舉行的全國游泳錦標賽之前,不掌握新的“禁藥清單”?孫楊作為國家隊成員、國際級運動員,為什麼在長達五個月的時間,沒有得到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游泳國家隊、浙江省體育局游泳中心、以及隊醫、後勤保障團隊的通知,包括其本人全部都忽略了全世界都知道的“禁藥清單”長達130多天嗎?

    2、孫楊及團隊2008年就發現自己因為訓練運動量大,導致出現心肌缺血情況,一直使用“萬爽力”(鹽酸曲美他嗪)改善症狀。按照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的規定,國際級運動員需要報備病史病情以及服用藥物,並且運動員接受興奮劑檢查時需要說明曾經或者正在使用何種藥物治療傷病,以防出現陽性結果後被“誤判”。眾所周知,如果是治療一些疾病的必須藥物,即使含有某種作用,在世界反興奮劑組織的允許之下,也是可以酌情使用的,並且運動員的病情有嚴格的保密措施。為什麼孫楊、隊醫巴震以及國家游泳隊,在長達6年的時間裡都沒有向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申報自己的病情和服藥情況,在全國游泳錦標賽的藥監之前也沒有申明這一情況,僅僅是忘記了嗎?

    “治療用藥豁免權”保障運動員的正常申報用藥

    3、2014年的“禁藥停賽事件”,發生在國內比賽期間,由中國反興奮劑機構處理解決,上報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稽核。為什麼3個月的處罰期限剛剛好使得孫楊可以參加9月份舉行的2014年仁川亞運會,並且直到仁川亞運會結束後的11月份才對外公佈處罰結果?如果以全國興奮劑工作檢測量大、運動員舉證參加聽證會為由,可以列出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和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的哪一條管理規定,是可以支援在半年之後,才對外宣佈的嗎?

    仁川亞運會外界不知道已經度過禁賽期的孫楊

    4、孫楊的當時的禁賽期是3個月,最終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也接受了中國的處理決定,沒有加以追究。而隊醫巴震的禁賽處罰期是一年,應該從2014年5月17至2015年5月16日。但在9月的仁川亞運會上,巴震在未列入代表團名單的情況下隨隊前往南韓,並一如既往地幫助孫楊做準備和治療。處罰隊醫的決定既然是中國方面自己作出的,為何巴震沒有執行這一處罰?

    處於禁賽期依然出現在亞運會的隊醫巴震

    5、關於2018年的“暴力抗檢事件”,孫楊作為擁有長達12年國際賽事比賽經驗的奧運冠軍、世錦賽冠軍,一年至少接受三次飛行臨檢的經驗擁有者,為什麼在這一次的藥檢中,沒有在進行取樣之前,核實三名檢測官的全部相關資質,只是核實了主檢測官的委託書和資質,而對於另外兩位從未謀面的“血檢官”和“尿檢官”未加稽核?

    6、在發現對方兩位檢測人員不具備合格身份之後,在已經通知了隊醫、律師,中國游泳隊的領導之後,做出了不在檢測報告上簽字的決定,並且在遠在瑞典的負責監督國際興奮劑檢測和管理的人員,已經在電話中獲知詳情協商解決辦法的狀況下,為什麼孫楊及其家人還要指使保安用錘子砸碎檢測樣本的暴力方式解決問題?並且孫楊及家人是否有拿走或者撕毀檢測報告的行為?

    7、孫楊作為多次的受檢者,並非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該主檢測官曾經因為未帶齊手續而被孫楊投訴。孫楊不是普通的民眾,不瞭解程式的規定。他十分清楚,面對這樣的情況自己按照程式應該怎樣處理,也明確知道自己不簽字或者提交報告說明檢測人員的資質問題,無論是國際泳聯還是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是一定也必須接受樣本作廢的結果的。而《反興奮劑條例》也明確規定:從重處罰逃避檢查、破壞樣品和使用非特定違禁物質等行為,運動員初次違規即給予4年處罰。為什麼還要和代表官方機構的三名中國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乃至造成“暴力抗檢”的事實——這一全世界運動員聞所未聞、可能造成自己為期四年甚至終身禁賽處罰的嚴重事件?

    全世界通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

    《條例》明確規定:沒有運動員的簽字,樣本無效

    8、面對國內甚囂塵上西方體育界打壓中國優勢專案的“體育陰謀論”,無論是姚明、劉翔、李娜、林丹以及中國乒乓球隊,甚至包括蟬聯世錦賽游泳金牌的徐嘉餘,為什麼他們的強大、奪冠,國外運動員和媒體都是稱讚和褒獎,而偏偏到了孫楊的問題上,這麼多國家的運動員和媒體都紛紛質疑、批評?是不是全世界都錯了,只有我們是正確的?全世界都非要打壓孫楊以及中國游泳?

    “陰謀論”成為一些人百試不爽的反擊利器

    9、在過去30年中,已經被查出的服用興奮劑的中國游泳運動員,他們的興奮劑藥品從哪裡來?他們的服用行為是個人、隊醫和小團隊行為嗎?他們是如何獲知興奮劑的最新科技資訊和水平的?如何做到在出事前,逃過一次次的大賽和飛行檢查的?

    中國游泳長達30年的興奮劑“黑歷史”

    10、國家體育總局、中國反興奮劑檢測中心、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中國泳協,為什麼從來沒有向公眾披露運動員服用興奮劑的完整事實經過?為什麼自身沒有調查,也沒有申請司法介入調查興奮劑的來源?如果有,為什麼沒有向公眾公佈調查結果?中國游泳運動員服用的興奮劑到底是從國外私人實驗室機構購買,如何購買,如何攜帶?還是另有渠道獲取興奮劑藥物?

    待解的疑問:“中國運動員的興奮劑到底從哪來?”

    筆者認為,如果孫楊本人以及中國游泳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者能夠公開地、清晰地、毫無遮掩的向華人以及全世界回答這些問題,那麼圍繞在孫楊和中國游泳的那些所謂的謠言一定會不攻自破,還給孫楊本人以及中國游泳一個我們期望的清白。讓全世界不再用質疑的眼光看待孫楊、中國游泳甚至中國體育。

    華人的所謂“清者自清”在現代的民主、法治社會,並不能作為逃避公眾和外界合理懷疑的藉口。中國運動員,不是所有的都依靠服用興奮劑來獲得成績,但和全世界各個國家的運動員一樣,也不是所有的運動員都不服用興奮劑。因此對於中國游泳乃至中國體育而言,不能夠留給全世界質疑中國體育和中國游泳的猜測和口實。

    成績第一的孫楊得給全世界一個更清晰地回答

    孫楊事件對於中國游泳和中國體育來說,都是一個無法迴避、必須面對的難題。沒有什麼方式比公開的迴應能夠更好的讓人們取信,就像我們曾經經歷過的2003年非典一樣,掩蓋、迴避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更無法獲得全世界的信任與支援。

    人們需要的是比金牌、榮譽更重要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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