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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貴陽一男子汪某報警稱,前女友求複合被自己拒絕後情緒激動,用美工刀割腕自殺了。民警到達現場後在男子母親處瞭解到,女孩在上海讀大學,幾個月前因嫌男孩學歷低,提出跟他分手,而分手後男孩重新談了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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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卉蕾

    當然是不自愛嘍!

    一個人首先要學會愛自己,讓自己內心充盈了。愛自然而然的就流淌出來了。你周圍的人感受到你的愛,自然就會被吸引。愛不是強迫來的,也不是靠別人可憐施捨來的。

  • 2 # 進擊的滷蛋

    不自愛!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沒有愛情照樣能活!為什麼要以自己鮮活的生命去挽留對方?難道不能想想在家中等待的父母嗎?既然無法挽留,就放手吧!何必彼此折磨!!!

    愛而不得、同歸於盡,這就是愛情的模樣?愛情,拿不起就放下!

    消散於血泊中的愛情

    灰色的天空 無法猜透

    多餘的眼淚 無法挽留

    什麼都牽動 感覺真的好脆弱

    被呵護的人 原來不是我

    不要你走不想放手

    如果這就是愛情,本來就不公平!

    愛與被愛本就不是付出多少就一定回報多少的等式!但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為了無法挽留的"愛",傷己傷人!

    1月17日,貴陽警方接到了一通關於"割腕自殺"的報警電話。

    起因是割腕女孩為情所困!

    據悉,女孩當天找其前男友想要複合,但是被前男友拒絕了,情緒激動之下割腕自殺。據附近居民表示,男孩眼睜睜地看著女孩倒在血泊中近一個小時,最終在權衡之下,報警送醫。

    為什麼當初因男孩學歷低,提分手提得那麼痛快,現在要回過頭來求複合?

    為什麼都分手好幾個月了,才想要挽回?

    為什麼男孩已經有新女友,拒絕複合,要選擇割腕自殺那麼極端的方式?

    既然當初已經做了選擇,不管對的錯的,都應該做好承擔後果的準備!而不是用傷害自己的方式去祭奠自己的愛情!

    不知道女孩在"鬼門關"前走了一遭,是否會對之前自殘的行為有後悔?是否會放下這一段已無法挽回的愛情?是否會珍惜自己的生命?要知道,你還有家人!

    即便真的靠割腕挽回了對方,得到的會是愛情還是施捨……

    愛情不應該是生活的全部

    17歲本該是衝刺高考的年紀,本該是在校園認真學習的年紀,本該是憧憬美好未來的年紀!

    17歲是人生的轉折點,也是人生新階段的開始!

    但有這樣一位17歲的小夥,沒有繼續學業,反而把自己送進了醫院。

    2018年6月27日,杭州市二醫院接收了2名傷者。男孩傷勢嚴重,有生命危險,被送入手術室搶救。女孩手部被刀劃傷,需要包紮。

    據瞭解,男孩是個00後,多次想和女孩複合。那天也是為了與前女友複合來到杭州,再次被女孩拒絕後,男孩便拿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自殘,女孩的手也是為了阻撓男孩自殘行為而受傷的。

    既然挽回了那麼多次都沒有複合,為什麼不能坦然放手

    這樣傷害自己,難道不是在心傷的同時,給自己增添身體上的疼痛嗎?難道不會傷害自己的父母親人嗎?

    即便真的靠自殘改變了心意,得到的會是真愛還是恐懼……

    兩情相悅才叫愛情

    相識11年,究竟是什麼讓男子對女子拔刀相見?

    不到30歲,究竟是什麼讓女子的青春年華還沒來得及開放就凋零了?

    短短的幾分鐘,偏激的"愛",葬送了2個人的一生,造成了3個家庭的悲劇

    據悉,男子單戀女子多年,認為和女子早已兩情相悅,心照不宣,只不過沒有捅破最後一層窗戶紙。但事實上,女子早已明確拒絕過男子多次,並且有穩定交往的男友,兩人甚至已經打算結婚了。

    但男子對這一切視而不見,認為這只是女子的欲迎還拒!所以在案發當天,男子決定最後一次展開猛烈攻勢,他手捧鮮花出現在女子的辦公室。

    女子二話不說拿起花就扔了出去。

    男子默默把花撿了回來,再次送進辦公室,卻與女子發生了激烈衝突。

    就是這短短几分鐘的時間,惱羞成怒的男子將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插入了相識11年的女子腹中,甚至還魔怔的不停喃喃自語,稱"她最後一眼看的是我"。男子最終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了死刑。

    但女子因失血性休克,再也沒能醒過來。剛從華師大MBA畢業的她,原本將很快和男友建造自己的家庭和新的生活,但因為男子自私偏激的"愛"化為了塵土。

    愛情,本該是兩個人的事。單戀,本是一個人的事。

    既非情願,何必強求?

    即便真的靠單戀感動了對方,得到的會是感情還是憐憫……

    愛情,既要拿得起,更要放得下!

    感情的事說不清楚,也理不清誰對誰錯。

    但愛不是自私的擁有,更不是傷害的理由

    很多事情不是你想怎樣,就一定會按照你的想法進行。

    也許很多事情都能靠堅持換來收穫,但愛情,絕對不是!

    單戀、苦戀、痴戀,更多時候換來的都是或早或晚的悲劇收場。

    選擇放手,看向前方,你的Ta可能就在不遠處等你……

  • 3 # 柴覺

    這是愛的太深,並非不自愛。

    不是當事人就不知道女孩真實的想法,難道自殘就是不自愛嗎?

    從古至今流傳著許多膾炙人口的悽美愛情故事,殉情的就有好多,多數人都很欣賞、羨慕這樣的愛情,“士為知己者死”,既然為愛而死可以讓我們感動,那為什麼為愛自殘就是不自愛呢?我們無需對女孩的這種行為進行譴責。

    我們可以假想這樣一個畫面:女孩和男孩分手後,才知道男孩是多麼的優秀,自己是多麼的離不開他,想要回去複合,沒想到男孩有了新的愛情,女孩哭求無果,心中萬分悲痛,她好恨,恨自己有眼無珠,失去後才知道他是自己的最愛,當初在一起的時候是自己不懂得珍惜,所以才造成如今痛失我愛的悲慘結局,便宜他那個新女友了。在又悔又恨的情緒作用下,女孩選擇自殺。

    如同一個人的親人去世,這種打擊可以讓一個人情緒低落、鬱鬱寡歡,甚至引發精神疾病。雖然男女戀人不是有血緣的親人,但有時候卻勝似親人。

    遇到這種事,對一個人的打擊有時候是巨大的,清醒和理智被失控的情緒所替代,時間或許有長短,但總有那麼一段時間,受打擊的人是情緒低落的,試問有多少人能像平常一樣做出“自愛”的反應呢?這個女孩可能就是在最無助的時候,心理得不到疏解,才會做出這種傻事。

    作為一個旁人,我們不是她,沒有過她的經歷,也許我們遇到類似的狀況,會比她做的更加決絕。我相信她是因為情緒的影響,一時糊塗才做出這種傻事,而非清醒理智狀態下的不自愛,一個人糊塗的時候可能無法自愛,又是因為愛情才讓她變得一時糊塗,所以,我相信這個女孩是愛的太深。

  • 4 # 鄭萍心理諮詢師

    兩者都有!❤️

    愛對方!所以是自殘!而不是殘對方!

    殘自己是深深的不自愛!

    自殘亦是一種表達方式!

    想要讓對方心軟⋯接受!

    想要表達愛對方的決心!

    同時是一份控制的表現!

    同時也是一種內心無力、無助的表現⋯

    而自殘往往不會得到想要的結果!

    自己都不愛!拿什麼去愛對方!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亦是不孝!

    同時也會讓對方心生恐懼!沒有安全感⋯⋯

    此類人群通常做事容易去到極端⋯

    成長環境中也會有類似的人在他/她面前呈現⋯

    同時從小到大也是他/她的成功模式⋯

    很多小孩小時候得不到東西⋯哭鬧、不吃、大人就心軟妥協⋯孩子就得呈了⋯認為有效!

    成大了也會延續這種模式在生命中

    成長自己⋯成為有智慧、高情商的自己!

    感情一定不是求來的⋯

    而且同頻相吸⋯

    祝福⋯❤️

  • 5 # 夢想前的潛行者

    在我看來是不自愛的行為,首先愛情並不是全部,作為一個成熟的人,不應該只考慮自己,她走後家人朋友那裡怎麼交代,其次如果愛到深處就算不在一起了也應該希望他過得幸福,而不是恨他,這種心理是畸形的。所以不管從自己還是對方來看都是不自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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