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40超速扣分最新標準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最新超速罰款扣分標準: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超速影響
第一影響:超速行駛加劇了機件的磨損和損毀。車速越快,破壞了車輛在特定環境工作中的指數,加大了車輛的工作強度和負荷,加劇了機件的磨損和損毀。特別對車輪更是不利,跳躍性、拖滑性磨損不說,還提高了摩擦溫度,輪胎極易老化和變形,引發爆胎事故。
第二影響:超速行駛使制動非安全期延長。車輛的制動距離主要受車速制約。由於慣性作用,車速越快,制動距離越大,制動非安全期越長。據測試,在同等條件下,時速分別為40公里和60公里時,同在物體25米處採取緊急制動措施,制動安全期前者為21.6米,後者為39.1米。也就是說,前者距物體21.6米以外是安全的,後者距物體39.1米以外才是安全的。超速行駛制動非安全期延長,從而也就增大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第三影響:超速行駛影響車輛的操作穩定性。超速行駛車輛操作穩定性惡化,特別是在彎道處行駛,由於離心力的作用,易使車輛向迴轉中心外側發生側滑或傾斜。試驗表明,在同等條件下,車速提高一倍,其離心力就會增大三倍。過大的離心力使車輛變得極難駕馭,甚至失控。此時,如果在路面附著係數較小的道路上行駛,就可能測滑、撞車或撞巖;如果在路面附著係數較大的道路上行駛,就可能造成翻傾等事故。
第四影響:超速行駛減少了駕駛人的反應時間。因為超速行駛,造成超車的機會就會增多,每次超車,都必須提高車速進行高速交會;被超者則需減速讓行,這就增加了道路上的交織點和衝突點。在此過程中,駕駛人的反應時間大為減少,從而增多了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影響:超速行駛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車速越快駕駛人視野的注視點越遠、視野越窄,對速度的判斷力越低,不但對所駕車輛速度不能正確判斷,而且對行人、非機動車、其他機動車速度也會低估,同時對路況的判斷能力減弱。
第六影響:超速行駛影響駕駛人的視覺。車輛在行駛中,駕駛人的視野、動視力、周邊視力都隨車速的變化而變化。試驗表明,時速40公里時,駕駛人可以觀察到90度至100度(視野度)範圍內的物體;時速為105公里時,就只能觀察到40度內的物體了。時速為40公里時,一般駕駛人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內的物體;時速為100公里時,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內的物體了。超速行駛,使駕駛人視野變窄,視力減弱,對前方突然出現的險情,難以及時、準確、妥善地進行處置,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限速40超速扣分最新標準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最新超速罰款扣分標準: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超速影響
第一影響:超速行駛加劇了機件的磨損和損毀。車速越快,破壞了車輛在特定環境工作中的指數,加大了車輛的工作強度和負荷,加劇了機件的磨損和損毀。特別對車輪更是不利,跳躍性、拖滑性磨損不說,還提高了摩擦溫度,輪胎極易老化和變形,引發爆胎事故。
第二影響:超速行駛使制動非安全期延長。車輛的制動距離主要受車速制約。由於慣性作用,車速越快,制動距離越大,制動非安全期越長。據測試,在同等條件下,時速分別為40公里和60公里時,同在物體25米處採取緊急制動措施,制動安全期前者為21.6米,後者為39.1米。也就是說,前者距物體21.6米以外是安全的,後者距物體39.1米以外才是安全的。超速行駛制動非安全期延長,從而也就增大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第三影響:超速行駛影響車輛的操作穩定性。超速行駛車輛操作穩定性惡化,特別是在彎道處行駛,由於離心力的作用,易使車輛向迴轉中心外側發生側滑或傾斜。試驗表明,在同等條件下,車速提高一倍,其離心力就會增大三倍。過大的離心力使車輛變得極難駕馭,甚至失控。此時,如果在路面附著係數較小的道路上行駛,就可能測滑、撞車或撞巖;如果在路面附著係數較大的道路上行駛,就可能造成翻傾等事故。
第四影響:超速行駛減少了駕駛人的反應時間。因為超速行駛,造成超車的機會就會增多,每次超車,都必須提高車速進行高速交會;被超者則需減速讓行,這就增加了道路上的交織點和衝突點。在此過程中,駕駛人的反應時間大為減少,從而增多了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影響:超速行駛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車速越快駕駛人視野的注視點越遠、視野越窄,對速度的判斷力越低,不但對所駕車輛速度不能正確判斷,而且對行人、非機動車、其他機動車速度也會低估,同時對路況的判斷能力減弱。
第六影響:超速行駛影響駕駛人的視覺。車輛在行駛中,駕駛人的視野、動視力、周邊視力都隨車速的變化而變化。試驗表明,時速40公里時,駕駛人可以觀察到90度至100度(視野度)範圍內的物體;時速為105公里時,就只能觀察到40度內的物體了。時速為40公里時,一般駕駛人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內的物體;時速為100公里時,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內的物體了。超速行駛,使駕駛人視野變窄,視力減弱,對前方突然出現的險情,難以及時、準確、妥善地進行處置,容易引發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