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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雄哥14505

    為人民利益 打假力度必加強

    人民政府愛人民 飪何侵犯人民利益的人如事 都會依法懲治。

    打假保真 符合民眾利益。也是民眾強烈要求 在最近"1111和1212購物狂歡節中 商家讓利也清倉 百姓有實惠。 但也發現 以次充好或假冒名躑現家象。更可恨的是前些日子還出現假藥把人命當兒戲 正如馬克思一針見血地指出。資本家為獲得高額利潤 甘冒殺頭危險。 不打假行么?任何其橫行害民也害國啊

    任何行動 要取得成功。必須依靠群眾 打假人人有責 為什麼會出現假打和敲榨呢。一來你商品貨真價實 還怕假打和敲榨麼 ?再則 任何行動 都存在有人為私利而魚目混珠 就是救火也出現個別的乘火打劫。 難道由於個別壞人就不救火就不打假 去否定正義行動麼。

    最主要的是要依賴依規辦事 發現假的向行政執法部門提供線索或證據 處理是執法部門應盡的責任 每個人都去執法打假。不是亂了套麼 歸納一句 為人民利益 打假工作必須加強 一切依法辦事

  • 2 # 大河灣精靈

    主流是好的,主要的問題是工作精細化、持續化做的不到位。

    執法謀私風險很高,現在敢這樣做的公職人員越來越少。

    這兩年,打假成效很大。大家覺得現在假煙假酒還常見嗎?

    不可人云亦云。用自己的消費實踐驗證後再講話。

  • 3 # 竇玉樹

    特殊的情況特殊對待。對於假打假真撈錢的,就需要我們的政府監督部門好好的把把質量關啦!民不舉官不究的作風應該改一改了。還有那些趁火打劫的,該治罪治罪。誰也不能偏袒,企業製假該發罰,敲詐勒索的一樣治罪。不正之風應該殺一殺了。

  • 4 # 源泉哥599

    打假是政府保護人民利益的一種措施,也是維護人民利益的一種法律手段,人民擁護政府,依靠政府,維護人民的利益。一旦社會上流露出來假的商品,包括假藥,等等一系列假的生活用品,製假販假,以合法的手段進行嚴厲的打擊。但是現在的社會比較複雜,有些人為了謀取其他人和個人的利益,把打假演變成假的不良的工作作風,甚至於採取欺詐的手段,牟取利益,以人性的悲哀,給社會帶來恥辱,給人民的利益帶來危害。由於製假販假的行為比較猖狂。以人民的利益不顧,這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不良的後果,出現特殊情況,要認真的去對待。發現不良的作風,群眾有權舉報。糾正錯誤,嚴謹把關,以優良的工作作風報答人民對我們的信任!

  • 5 # 靜中乾坤大

    現實生活中,"打假"將是一個較為恆久的主題。與改革開放帶來顯赫政績的同時,中國尚沒機制健全的市場經濟,必然是魚龍混雜,製假售假,屢打不絕。老百姓對國家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和反貪防腐都堅決擁護。

    國家應在打假方面採取高壓手段,嚴厲打擊製假售假,凡是製假售假者,尤其在飲食和藥品方面發現製假售假者,發現一個嚴懲一個,該判多少年判多少年,同時在經濟上重罰,罰你個傾家蕩產,讓你落個人財兩空的下場,看你還敢不敢昧良心幹缺德事兒?!

    有真李逵,之後便自然會冒出假李逵,這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在嚴厲打假的同時,國家相關部門應在打擊"假打假真撈錢"這方面,對這類人施以重拳,絲毫不能手軟!要讓這類不法之徒,若"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目前,因社會道德生態環境已遭嚴重破壞,國家為大多數善良民眾利益而考慮,應對昧心製假售假之類的奸詐小人實行嚴打。我想大多數國民對此應該都是擁護的!

  • 6 # 老劉家的老劉

    論“職業打假”之怪象

    伴著職業打假人王海的出名,專職“職業打假”人應運而生,在此我首先承認,這是時代的產物,特定時期對商家的職業道德進步、特別對不法商家起到了震懾作用,有目共睹,然而今天我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一下這個現象!

    首先,打假本身不是不好,但打假成為一種職業,應該算是社會的詬病,理論上講,舉報假貨是消費者的權利,法律賦予每個人這一權利,從監督層面講,它會使的社會進步,商家會投鼠忌器,引入更好的機制管理,產品更好服務社會,這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個階段。

    其次,我想說“職業打假"人的道德底線標準:目前社會沒有規範到"職業打假”人的道德底線,不誇的講,這個行業魚目混珠,不乏有眾多遊手好閒的小混混,它們三、五成群,形成一個產業鏈條,各斯其職、且收入不韭,晚上推杯換盞、行銷策劃,白天在行動,我要說商家確有問題另論,而一次次,如出一轍的範例,商家奈於"執法人"的糊塗僧斷糊塗案,而隱忍自食黃蓮!反助長了這一行業發展壯大。

    再者,假與真有些時候是難以界定的,也是這個行業,水不清,魚混雜的主要方面,這方面大企業、大商家是最有感觸的,君不見:有幾個敢在地攤吃出頭髮、蚊蠅免單的、又有誰到農貿市場去投訴產品過期、價格欺詐的,而往往投訴的大商家、大企業,但我們的行業標準往往出自於它們,公平嗎?不言自明!

    最後,我對這一行業提幾點訴求:1、國家層面,應該出臺這一行規,不防成立打假協會,讓打假人執證上崗,嚴格考評職業道德標準,同時對其商家處罰寬度不異過大,不要處罰幾十幾百到幾千幾萬,處罰多少呢?執法人說的算,這樣給商家增加顧慮,也給執法人空間,因為處犯別的法文,自有其它法文處置;2、從消費者個人屋面講,爭取個人利益乃人之常情,但一定要有度,常言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靠訛是隻能餬口、難發大財;3、怎麼控制假"打假"人呢?我想說兩點:一要對每個消費者客訴年發生次數限制,如果超過限制次數,應該對其誠信留檔備案,以便查證;二要對投訴所得分兩部分處理,一部分作為消費者權益所,另一部分上交財政收入!

  • 7 # 畔青

    由”打假”到“假打”、”敲詐”的思索。

    造假者和假冒者與敲詐者是結在一根藤上的歪瓜。造假和假冒就是敲詐行為,與其它方式的敲詐性質上沒有跟本區別。

    鋌而走險、唯利是圖,違背市場經濟法則,以在市場上出售低質、劣質、仿製產品作為敲詐手段,以假亂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價作餌,躲避監管,混雜於市。

    透過假冒貨的低成本優勢,形成不公平競爭,不僅傷害了消費者,更破壞了正常市場秩序。特點是把舊時的黑市交易端到了Sunny下實施。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國家開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體制機制都開始發生較大變化,也可以感到是一場巨大變革。經濟秩序逐步重建,新老銜接到位也需要時間,投機者鑽空子來詐騙利益並不奇怪。但假冒產品浮出水面,流向市場,侵害了消費者權益,成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公害。由此,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法條和規定,對假冒偽劣產品予以嚴格約束,嚴厲懲處,廣大群眾還主動維權,自發形成了一支以王海為代表的打假隊伍。監督假貨,舉報詐騙,國家鐵拳打擊,經過數年努力,使假冒詐騙得以初步遏制。

    誠然。打假工作仍然任重道遠。只要拼命逐利的思想環境得不到根本轉變,有些人捲土重來應是大機率,必須天天抓日日嚴絕不放鬆。相信隨著市場經濟的完善和成熟,法制威攝力度的加大,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打假行動目標一定會實現。

  • 8 # 北國清雪

    一切都是貪婪在做祟!當這樣的人打假打出了《名氣》,打出了別人的低頭妥協和《錢》之後,就會形成了一種職業性的打假習慣,無論他們走到哪裡?眼睛肯定會緊盯著大商場!因為,在那兒打假是真來錢啊!但是,有些職業打假人為什麼會陷進去呢?還是因為太過於貪婪了!常在河邊走,早晚要溼鞋的。這樣的人這樣的行為,只不過是社會角落的一點小插曲而已!大頭還在陰暗處啊!有矛必有遁,這是社會上的人心之鬥之爭啊!老話說的好,世界之大,那可是什麼樣的人都有啊!

  • 9 # 19480407

    這是製假售假者對打假行為的歪曲汙衊之詞,以此混淆視聽,廣大消費者切莫受其誤導或盅惑,要全民緊盯製假售假、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立即依法檢舉揭發,或直接向相關機關提起控告,依法索賠。

  • 10 # 魚磊衛靜

    假打和敲詐不是現在的特產,是由來己久的社會頑疾。需要大家一同治理的。現在的舉報途徑很多,並且還相當順暢。舉報是真把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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