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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方紫柏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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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柯勝
看守所屬於公安機關的臨時羈押場所。看守所隸屬於公安機關監管部門,看守所羈押的物件主要是未決犯和所剩刑期較短的已決犯。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必須在24小時內送看守所羈押。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被送至看守所羈押時,只是涉嫌犯罪,為了確保刑事訴訟順利進行,而被羈押限制人身自由。但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前,不能確定其有罪,更不能剝奪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等其他權利。故犯罪嫌疑人在被看守所羈押時,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等人身權利需要得到保障。
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於看守所期間,看守所有責任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等人身權利。如看守所有責任維護正常的監管秩序、犯罪嫌疑人生病時有責任提供必要的醫治條件。
既然看守所有責任維護犯罪嫌疑人等羈押人員的生命健康權利,那麼看守所就必須釐清自己的責任範圍。例如犯罪嫌疑人入所時是否受傷、自身有無疾病或者是否存在傳染病以及不適宜羈押的疾病。
因此,看守所在被刑事拘留的人員進所羈押時對其進行體檢,既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權利,也是釐清看守所自身的責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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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就是學問
人群密集的場所最怕的就是傳染性疾病,尤其是看守所的在押人員每日同吃同睡在一個相對非常封閉的空間裡,如果有傳染病進來那後果是很恐怖的,而且看守所還要承擔高額費用和責任。
因此新入監的犯人檢查身體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看守所對每名在押人員的身體狀況要登記在冊,邊檢查邊詢問做到了如指掌,並且區分對待。
對於肝炎,肺結核,艾滋病,梅毒,淋病以及孕婦和重大殘疾人員等看守所是有權拒收的。但對於心臟病,癌症等病是可以接收的,但都列為重點觀察物件。
即使檢查依舊有性病潛伏期的人員進入,我親眼見過梅毒攜帶者過了潛伏期爛的不成樣子,每日用棉籤在患處塗藥的,但種種原因並沒有很快保外,後來病情非常嚴重了在看守所打報告一在催促辦案單位才得以保外。
叧外心臟病,孕婦違犯監規後是不能動用電棍等某些懲戒措施的。
因此無論是看守所或者監獄新入監的都必須要檢查身體。
回覆列表
很簡單,把違法犯罪人員收監進拘留所,他的飲食起居,健康安全都由看守所拘留所負責。如果把患有傳染病以及其他嚴重疾病的人收監進來,導致其他被拘押人員間接患病,拘留所看守所要承擔責任。同時,患有不適合拘押疾病的人,在拘押期間病情加重或者危及生命,拘留所看守所責任重大,弄不好要成為被告的:好端端的人在拘押期間患了傳染病、原病情加重甚至不幸死亡,這鍋監所不背不行,還很難背的起!
因此但凡有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要被拘押,進行詳細體檢不可避免。不適合拘押的涉嫌犯罪人員監所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