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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憨山

    書法作品書寫過程中出現漏字、錯字,一般重新書寫就好了。

    在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和第二行書《祭侄文稿》中都有塗改。但卻成為了千古名作!即便書家酒醒重新寫也不能再寫出更好的作品。

    既是書寫書法作品,自然不能以太隨意的態度出品;然而不拘謹順其自然的書寫出來的作品才能更出彩!如:《蘭亭序》和《祭侄文稿》王羲之《蘭亭序》

    顏真卿《祭侄文稿》

  • 2 # 老呂說文史

    書法過程中有漏字、錯字和改字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整體的效果,但是這要取決於具體情況,是主觀意識還是一時失誤。

    一:就是確實是一時的疏漏,比如說王羲之的《蘭亭序》和顏真卿的《祭侄文稿》,這兩篇傳世的書法作品都是千古名作,我們先來看看這這兩幅作品形成的原因:

    《蘭亭序》是王羲之在文人雅集酒酣耳熱之後所做,會出現錯別字是因為作者在酒後心境起伏劇烈,再加上酒後人的精神會有一些亢奮和恍惚,且一氣呵成之下,出現錯字是正常的。

    而《祭侄文稿》則是顏真卿在侄子死後千里奔喪,其心情本就悲痛,更兼親人死去,精神恍惚之下,以一種發洩式的狀態下所寫,是以有塗改痕跡。

    但是我們要知道,王羲之和顏真卿本身就是文豪類的人物,其本身的文化水平就非常高,而這兩部作品並沒有什麼參照物,既非前人所做,也非事先打過草稿,都是在身臨其境下即興所做,所以出現的錯誤並非書法上的錯誤,而是在文章的創作過程中的錯誤,所以這不能叫錯誤,更應該稱之為他們對自己所作的文章的一種態度,所以即便是有所塗改也是瑕不掩瑜,反而更有韻味。

    二:就是現代的一些書家,現在的書家大多數所書的都是前人的詩詞文章之類的,雖然不能自己創作文章,但是也是熟讀前人的詩文而後再用書法的形式表現出來,一般不會出現上述的錯誤。不過,人難免出錯,也難免走神,這個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有些書家因為年齡大了,記憶力衰退,偶爾會出現漏字、錯字之類的情況,我們應該予以理解。

    三:就是一些濫竽充數的所謂的書法家,只是因為前幾年書法市場火爆所以轉行做了書法家。其本身沒有什麼文化水平,也未曾熟讀前人的作品, 連基本的法度、規則、章法都不能,信手拈來天馬行空,甚至有時候自己寫完的作品自己都不認識,導致錯字連篇、天書盡顯。這種人就是對文化的不尊重了,僅僅只是拿書法來粉飾自己的身份而已,這種作品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嚴格來說,書法作品是不應該有錯字、漏子、改字存在的,但是我們不能否定這種客觀存在的現象。那麼就要看這種現象是屬於以上哪一種情況了,如果是第一種,不但不會影響作品的質量,反而會出現真正的精品。如果是第二種,一般來說作者都會自己修正,透過塗改、添字、或落款時進行說明等方法補救。如果是第三種的話,那就不需要再評論了,直接拿了點火就行了。

  • 3 # 一人筆記

    我是一人。書法作品和歷代名帖不要混淆。

    歷史上很多名帖不是“書法作品”,這些名帖很大部分都是草稿。但是如果我們的書法作品,不可以有錯誤,必須重寫。

    我們當代如果要創作一個”書法作品“,出現錯誤一定要重做。

    有一句話:因為不完美而完美。比如我們書法圈的很多名帖都是草稿,包括西方很多藝術作品都有不完美。

    書聖王羲之和天可汗唐太宗,這兩個歷史留名的大人物會知道。一份塗塗改改的手稿《蘭亭集序》,一千多年時間一直被人尊為書法的巔峰。

    顏真卿也不會想到,他在悲痛萬分時候寫的一篇草稿《祭侄文稿》,全稱為《祭侄贈贊善大夫季明文》。讓很多人知道顏真卿的心情和唐朝的一段歷史。

    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和顏真卿的《祭侄文稿》,這兩個書法史上非常重要的名帖,他們都是草稿,他們都不是”書法作品“。

    因為《蘭亭集序》和《祭侄文稿》,包括蘇軾的《寒食帖》,這三個帖都是行書。

    人日常生活中寫字,絕大部分人都是寫行書或者說(行楷)。真情流露寫字只是為了記錄而已,並不是特意要寫一個作品。

    與時俱進,時代在發展。我們當代工業化程度很高,書法已經不是以前的地位了。

    我們當代人,千萬不要覺得自己的的一份手稿或者草稿,能夠歷史留名,有這樣想法是錯的。

    一人有感

    雖然很殘酷但再說一遍:我們當代如果要創作一個”書法作品“,出現錯誤一定要重做。

    古代有楷書的碑,都是先挑選好字,再開始刻石的。古人寫楷書也會出錯,也不要在碑帖中找錯誤,碑帖中的錯誤一般都是”拓“的問題。

  • 4 # 千千千里馬

    你提出的問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書法作品的概念。

    真正的書法作品,是一個現代意義上的一個藝術概念,這個概念基本上可以追溯到明代中晚期。

    但是,明代以前的書法,我們還不能說是自覺的書法藝術作品。

    什麼是真正意義上的書法藝術作品呢?除了書法合格之外,還必須具備如下三大指標:

    1.正文

    2.落款

    3.印鑑

    如果用這個標準去衡量明代以前的書法作品,那麼,像王羲之的《蘭亭序》、顏真卿的《祭侄稿》、蘇軾的《寒食帖》等等作品,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書法作品”。

    因為,這些書法作品沒有我們現代意義上的2.落款和3.印鑑。

    中國書法作品作為藝術,在魏晉時代就達到了很高的藝術地位。

    標誌就是:有創作,有欣賞,有收藏。這就是書法藝術存在的基礎。

    但是,在魏晉時代,書法還沒有成為大眾消費的藝術。書法“創作”還不是一種藝術自覺,而是一種藝術自發。所以,書法作品不署名,也沒有印鑑,那就是很自然的了。

    書法作品在元、明、清時代,逐漸成為普通大眾消費的藝術品之後,就開始成為一種完整的自覺的藝術品了。

    這樣的話,書法作品,例如對聯、中堂這些主要的藝術形式,就需要有嚴格的創作態度,書法作品之中,是絕對不允許出現諸如漏字、錯字、塗抹修改的情況出現,如果出現這些問題,必須在作品付交之前銷燬,具體的辦法就是重寫!

    除了作品不允許出現創作技術紕漏,還必須有落款和印鑑。落款的內容包括作者簽名和書法題記,如年月日,或者因何書寫等等。印鑑包括作者的姓名印、齋號印等等。

    所以我們看,明代以後的書法作品,都有具體的格式和完整的形式套路。

    例如,中堂、對聯、斗方、條幅、四條屏、扇面、冊頁、手卷等等。

    這些書法作品都是真正意義是的“書法作品”,這些作品也都必須具備正文、落款和印鑑三大內容。

    所以,如果今天你在書法展上看到一個現代書法家的書法作品上面如果沒有落款,也沒有印鑑,你會覺得這件作品是一個“完成品”嗎?更何況出現漏字、錯字、塗改,還算是書法作品嗎?

    不過,我要說的是,儘管我們追溯真正的書法作品,是從元明時代就已經有的,但是,那也不等於說,元明時代的人有一種“書法作品”的概念。

    所以,書法到底是不是“創作”?有沒有書法“創作”這個問題?不是古人思考的問題,而是我們現代人思考的問題。

    這與我們已經有真正意義上的書法創作實踐的元明清時代,已經至少晚了700年了!

    在元代趙孟頫的書法作品上,我們已經可以看到現代意義上的書法創作特徵了。例如,除了正文,還有落款和印鑑。趙孟頫也是私人用印的先驅,受趙孟頫書法繪畫作品用印,明代書法家大量用印。因此,書法作品也伴隨者大眾消費,開始把作品上有落款和印鑑作為一種常態了。

    所以說,書法作品上是絕對不允許出現漏字、錯字、塗改現象存在的。尤其是參加任何級別的書法展覽的作品,就更不能有絲毫的錯字、漏字、塗改的現象出現。

    我們知道,古代所謂的書法作品,即是事實的書法作品,也是我們賦予的概念。

    古人要學習書法,就要收藏書法作品,只要是優秀書法作品,都會收藏起來,作為學習欣賞的典範和字帖的。

    但是,古人留下來的作品非常有限,那就不計是不是規規矩矩寫的字了,只要是一個優秀的書法作品,都可以收藏,這樣一代一代傳下來的古代書法,就不一定都是規規矩矩寫的,很多都是草稿。

    當然,有的書法作品也是草稿,但是,沒有錯字、漏字,也沒有塗改,這些作品,也不一定有落款和印鑑。例如楊凝式的《韭花帖》就是這樣的作品。

    作為書法藝術收藏品,有些書法家的書法,由於並不是“作品”而是習作草稿,但是,作為優秀書法藝術被儲存下來了,我們也不必在意這些作品是不是有什麼紕漏,重點是作品優秀就行。

    但是,我們現代人創作書法作品,一定要避免錯字、漏字和塗改。因為作品不是草稿。如果出現任何紕漏,應該重新寫一個作品。

    萬一出現漏字,一般在漏字的,地方點一個小點,把漏掉的字補寫在落款中說明一下,萬一落款已經寫好,就補寫在落款的末尾。

    如果寫錯了字,可以採取“挖補”的技法。具體做法是:把寫錯的字,用一支幹淨毛筆蘸是清水,在周圍畫一個圈,然後撕下來,再不一塊同樣的紙黏好乾後,把字寫上就可以了。

    如果有塗改的,也可以用“挖補”的方法,重新寫一次。

    這都是萬不得已而為之,如果有可能,出現任何問題,要重新寫一個作品。

    書法家為了作品好,有時候同一個作品要寫好幾個。這不是因為有紕漏,而是為了藝術。

    所以,我們在面對有紕漏的作品,一定儘可能重新寫一個。因為修改作品很肥功夫,也很費時間。除了修復舊書畫作品。現代人根本沒有人願意未來作品紕漏而動手修改,尤其是用“挖補”的方法修改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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