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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小實

    周朝的公爵只封給前朝的後裔,而周公之國魯國只是侯爵國(周公稱公,並不是爵位是公爵,而是因為他的官職是三公之一。《春秋公羊傳》:“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則何以三?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處乎內。”兩相印證,三公是秦及秦以前天子之下的最高管理的稱呼,輔佐天子。)之所以是這樣是因為按照周朝的禮法,前朝後裔宋公、虢公、虞公等像周天子行賓禮,而齊侯、徐侯、黃侯等行臣禮。在實際上週朝與宋國等仍是君臣關係,正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按照周朝的封地制度“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從封地來說其實周朝是延續夏商的三等爵位,不過將第一級在封給宋國、虢國等時予以了特殊的“賓禮”地位明顯優於其它侯國。所以在本質上週朝公爵和侯爵可以視為一級,只不過公爵的地位和待遇優越一些,正如在現代社會中相同等級的官員中有排名前後的劃分。

    秦自商鞅變法後建立二十等爵軍功制。漢延用秦朝二十等爵,並增設了王爵。自從劉邦將異姓王消滅後,並與群臣立下白馬之盟。《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對白馬之盟的記載是:“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所以王爵只限於劉姓(呂后、王莽、曹操這三個時期是個例外,大家都很瞭解,不詳細說明),侯爵的賜封也是極為嚴謹,其他爵位與秦朝一致,除了為避漢武帝劉徹諱將徹侯改為列侯。

    西漢末年,王莽一方面不能破壞漢高祖“非劉不王”的祖制,另一方面又要顯示出自己高於所有漢臣的特殊地位,便重新把“公爵”翻了出來,晉封為“安漢公”。後來王莽篡漢,另立新朝。所以“封公爵”在漢朝意味著不做漢臣,脫離漢制,另立法統。

    後來曹操欲為魏公,荀彧就極力反對,認為曹操有不臣之心,曹操也是等到荀彧死後第二年,才加的魏公。

    所以公爵有它的特殊性,只封給前朝的後裔。作為特殊群體的特殊爵位,人臣爵位只到列侯。

    當然,時代在變化,規矩一被打破就很容易變成慣例。以後魏晉置五等爵,有郡公、縣公,隋唐宋有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等,明朝有國公爵,清朝有公爵。隨著皇帝加強中央集權,爵位也不再是最初的爵位,以前可以開國的公侯變得也只是享受封地食邑,沒有開國之禮,城池百姓治理歸屬當地太守縣令,屬中央指派,也就不掌握封地軍政,這時候的爵位和官職已經沒有牽連,爵位尊貴,官職威重。說白了就是爵位相比秦二十等爵尊貴一些,權力還是來自於官職或者派遣。

  • 2 # 農民工歪說古今

    漢承秦制,漢高祖劉邦入咸陽之後,廢除秦法,並與百姓約法三章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但是,實際上漢朝只是廢除了秦法之中苛刻、不合理的東西,對於合理的東西還是予以繼承和發揚的,這其中就有秦法中的軍功封爵制度。

    秦法中的軍功封爵制度源自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為的是改變世卿世祿制,激發士兵和將領的鬥志,提高軍隊戰鬥力。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實行世卿世祿制,大致相當於現在所謂的階級固化,即你爹是將軍,你將來也是將軍;你爹是士兵,你將來也是士兵。無論士兵在戰場上殺敵多少,士兵永遠是士兵。對於士兵而言,不管如何奮鬥也成不了將軍,甚至成不了軍官。那麼,還有誰會去拼命殺敵?

    商鞅變法,實行軍功封爵制度,不論出身、階級,只以殺敵數量(主要按斬獲敵軍首級計算)封給相應爵位,並依照爵位等級給予不同程度的優待政策。如此一來,秦國百姓聞戰則喜,戰場之上的秦軍所向披靡,戰鬥力迅速提高,為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堅實的軍事基礎。

    秦代的軍功爵位共分二十級:一級公士,二級上造,三級簪嫋,四級不更,五級大夫,六級官大夫,七級公大夫,八級公乘,九級五大夫,十級左庶長,十一級右庶長,十二級左更,十三級中更,十四級右更,十五級少上造,十六級大上造(也作大良造),十七級駟車庶長,十八級大庶長,十九級關內侯,二十級徹侯。

    漢朝建立之後,幾乎原封不動地繼承了秦代的軍功封爵制度。漢武帝時期,為避漢武帝劉徹的帝諱,改徹侯為通侯或列侯。東漢時期,又對列侯進行了細化,將列侯細分為縣侯、鄉侯、亭侯,如東漢末年關羽的封爵就是亭侯,漢壽亭侯(是漢壽-亭侯,而不是漢-壽亭侯)。

    西漢末年、東漢末年,又重新出現了公這個爵位。起初,是專門為離篡位不遠的權臣設定的,如西漢王莽的安漢公、東漢曹操的魏公。此外,對一些退位的君主也沿用了公這個封爵,如西漢的孺子嬰退位後被新朝皇帝王莽封為定安公,漢獻帝退位後被魏文帝曹丕封為山陽公。魏晉時期,公爵的授封範圍逐步擴大,逐漸成為了宗室封爵之一和外姓功臣爵位中的頂尖配置。之後,公爵又被細分為國公、郡公、縣公、鄉公等等。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

    因此,說漢朝沒有公爵其實並不完全準確,畢竟王莽被封為安漢公、曹操被封為魏公之時,實際上王氏政權和曹氏政權都還沒有行改朝換代之事,名義上彼時仍然屬於漢朝的範疇。但是,除了這類權臣的特例之外,漢朝的封爵系統之中的確是沒有公爵的。

    小可才疏學淺,文中或有謬誤、不足,敬請海涵、指正,拜謝!

  • 3 # 對話歷史

    看題目,這個應該是在問,周朝分封制,爵位等級有公、侯、伯、子、男五等,而漢朝開國後,功臣最大的也只封侯,而沒有封公爵。而且後面的王朝,特別是隋唐以後,開國功臣好多封公爵,所以問漢朝為什麼沒有“公爵”。

    其實周朝分封的諸侯國,史書記載是比較正式的按照爵位稱呼諸侯國,如楚國是子爵,所以史書記載楚國的時候,往往冠以“楚子”幹了什麼什麼。隨著周朝東遷,威信下降,禮崩樂壞,各諸侯國開始不安分起來,不管自己什麼爵位,都稱公,後來諸侯國更加囂張,直接稱王,與周天子平底平坐。

    所以,王爵和公爵都代表諸侯國,漢朝建立後,分封了幾個異姓王,後來異姓王反叛,被逐一消滅,然後立下了非劉氏不得為王的規則。王爵和公爵分封的食邑太大,有封地有人口,有稅收還有私人武裝,可能對中央產生威脅,所以劉氏宗親才封了幾個王(畢竟自家人,但後來也出現了七國之亂),而功臣只能封侯爵以下。

    而到了西漢末年,王莽被封了安漢公,不久西漢滅亡。而東漢末年,曹操被封了魏公,東漢也在曹操死後滅亡。這也預示著,封了公爵之後,這個王朝也快垮臺了。在兩漢、魏晉及南北朝時期,封公爵的人很少,一般是權臣。

    所以,漢朝有公爵,只是前期沒有公爵,後期權臣出現才被迫封了公爵。

  • 4 # 五班長

    中國古代君主授予王子,貴族,功臣的爵位制度是為鞏固其統治地位的必要手段,由於當時交通不便,君主無法直接管理天下,就將屬地按與君主的血緣的親近,貴族的尊卑,功勞的大小分封給他們,其目的是讓他們為君主守疆土,這就是封建社會形成的原因。

    封建的意思就是封邦建國,內容包括授土,授民,授爵,開始於商朝,鞏固於西周,周武王伐紂推翻了殷商的統治,自己又無法直接管理天下,就論功行賞把天下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給了71個諸侯國,為了籠絡前朝民心,將商朝王族封了最高的公爵,公爵在行政上是君臣關係,但在禮節上同君王是賓客關係,即然是賓客關係,那也就是同級的關係,而其它的都是屬臣關係,就是上下之間的關係,如果上下之間發生戰爭,那是叛亂,僭越,以下犯上,同級之間那是有很多正當理由的,春秋時期的戰爭,往往都打著“尊王攘夷”的旗子,為的是顯示發動戰爭的合法性,到戰國時己經不講上下秩序了,所以說“禮崩樂壞”了。

    商鞅變法,消除了王族封爵,取消了五等爵位,公爵也就不存在了,他將爵位分為二十等級,全按軍功封,極大地調動了士氣,為皇始皇統一中國做出了貢獻,秦始皇上位後取消了封建制,實行了中央集權的制度,漢朝大體承繼了這種制度,雖然也有些分封,但只限於同姓王,屬地也有官署控制,其它的也只是稱號而己,但沒有了公爵,因為公爵在禮義上是賓客關係,在西漢末期,王莽被封安漢公,那是皇帝還小,沒有實權被脅迫的,這說明王莽準備篡漢了,他這是為篡漢找的理由,這樣上位後全國上下不會認為是僭越,篡權,叛亂,而會認同是一種正常的朝代更替,東漢末期的曹操也是相同,他封為魏國公也是漢獻帝被迫的,雖然他還沒來的及篡位就死了,但為兒子曹丕當皇帝打下了基礎,因為曹丕繼承了魏國公的稱號,他同皇帝也就是同級的,那麼皇帝沒有能力管理國家,將皇位禪讓給曹丕這也是一種正常的朝代更替,漢獻帝后來被封為山陽公,那只是一種稱號了,總不能人家把皇位傳給你,你讓人家當臣子吧?來而不往非禮也,這點曹丕在禮節上做的還是不錯的。

    寫的這裡總結一下,漢朝時公的爵位不是沒有,還是有的,只是很少很少,東漢時劉秀對先朝皇室近親也曾短暫封過,但政權穩定後就取消了,皇帝的尊號是至高無上的,所有的人都是皇帝的臣民,至宋後都要行跪拜之禮,豈能同皇帝同起同坐,不知您有何見解,不到的地方請留墨指出,謝謝閱讀。

  • 5 # 歷史這點兒小細節

    這一切當然要怪當初制定這個爵位制度的商鞅嘍,不過話說回來其實商鞅也挺委屈的,當時秦國的最高當政者秦孝公只是公爵,他制定功爵制度的時候總不能將最高功爵和秦孝公的公爵持平吧,作為人臣只能比國君低一級才對,所以侯爵成了當時將士們所能取得的最高爵位。

    商鞅制定的二十等軍功爵制之後一直被秦國要用,一直到秦始皇一統天下都沒有改變。劉邦建立漢朝後,對於秦朝的一些制度該捨棄的捨棄,該留用的留用,而二十等軍功爵制正好在留用之列。

    晚年的劉邦在消滅異性王后,特意立下白馬之盟,其中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也就是說劉邦再次強調了侯爵是異性所能取得的最高爵位,之後歷代帝王都予以遵從,是以在漢朝公爵沒了存在的意義。

  • 6 # 耳食記

    漢承秦制,採用的是從商鞅變法以來在秦國及秦朝逐步形成的“二十等爵”制度。

    所謂的二十等爵,據《漢書》記載:

    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其爵名:一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列侯。

    商鞅變法,主要就是改“世卿世祿”的傳統,把以前單靠血緣就能得到爵位的制度改成了完全把爵位和軍功綁到一起的制度,非軍功不得封侯,更大的調動了華人的積極性。

    這“二十等爵”中,從“公士”到“不更”這四等屬於“士”爵,算是最低等的爵位;從“大夫”到“五大夫”這五等屬於“大夫”爵;從“左庶長”到“大庶長”這九等就是當時的“卿”爵;剩下的就是由關內侯與列侯構成的“侯”爵。

    漢代承襲了這種爵位制度,上等爵位裡就是列侯與關內侯。列侯在東漢又被進行了細分,分作鄉侯、縣侯、亭侯等。

  • 7 # 抽的不是煙j是夢想

    沒公這個爵位,你可以查正史記載,比如三公說的是三種官職也不是公爵,稱某人為公是敬稱,也不是爵位。漢朝採用的是秦的二十等爵位制,而秦的二十等爵位制中是沒有公這一級別的爵位的。秦漢時期的二十等爵位制主要有:1、公士;2、上造;3、簪嫋;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長;11、右庶長;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駟車庶長;18、大庶長;19、關內侯;20、徹侯。這二十級爵位制中,又分為兩大等級,1-7級為民爵,8級以上為官爵。這兩大等級區別很大,地位大不相同,享受的權力也不相同。而官爵之中,公大夫以上相當於令丞,往上級別越高,則地位越高,最上層關內侯、列侯大體可相當於三公。漢朝採用秦的二等爵位制,主要是因為秦的二十等爵位制是根據獎勵軍功的現實需求制度的,其受眾多,門檻也低,可以充分調動民眾生產和參軍的積極性,也大大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同時這種制度也簡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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