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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頑童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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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浩墨香教育
關於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就是由國家統一轉為公辦教師,實行同工同酬。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是他們辛勤工作30多年,付出了青春、汗水和智慧,為國家培養了多少人才,為教育事業做出了貢獻。我們知道,他們在國家比較困難時期,在當時教育設施和教育條件比較差的情況下,加入到我們的教師隊伍中來,邊生產邊教學,真的付出了很多,為國家培養了人才,為掃盲事業做出了貢獻,這是難能可貴的。
二是他們同樣作為一名教師,一樣付出,理應同等待遇。我們社會主義國家裡,只有分工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按勞分配是中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分配原則,既然他們都是人民教師,與公辦教師同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理應實行同工同酬,所以,按照他們的付出和貢獻,工作三十多年了,按照公辦教師待遇,解決他們的養老醫療問題,也是合情合理的。
三是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按照公辦教師待遇解決他們的養老醫療問題,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如果這樣合情合理地解決他們的養老醫療問題,既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經濟的分配原則和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也體現了我們國家和社會對知識對人才的尊重,更有利於調動年輕師範院校的大學生樹立終生從事教育事業的積極性,這必將有利於中國教育事業的長遠發展。以上觀點僅屬個人之見,歡迎大家參與討論並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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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老帥
【還是原民辦教師養老問題】!
原民辦教師教書三十多年的現象無法”轉正”確實存在。他們養老如何解決?
其實這種問題並不難解決,既已從教三十多年,應該達到退休年齡,應該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報相關部門按公辦教師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公辦教師退休代遇。
如果未到退休年齡,仍在執教者應該免考辦理轉為公辦教師。
試想一下,此類老民辦教師如果沒有能耐,能夠從教三十多年嗎?
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對原民辦師教齡在20年(含20年)以上者統一免考轉為公辦教師,達到退休年齡者應該享受公辦教師的退休待遇。
同時本人真誠祝福曾經的同仁們,身體健康,闔家幸福!
[貴在探討,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圖片源於網路,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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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78244642458個成懇
在農村教書三十年,是多麼辛苦國家有什麼理由不轉為公辦教師呢?他們的青春年華都獻給了教育事業,現在老民師們都年過古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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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暖心人社
民辦教師出現在我們建國後的50年代,隨著時間的發展,隊伍不斷壯大,1977年的時候,全國民辦教師數量多達491萬。
在我們國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前,民辦教師的性質屬於農民,教學是享受同等勞動力工分記錄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至1990年,國家透過整頓教師隊伍、中師招民辦教師、民轉公等形式,使民辦教師從491萬減少到280萬人。
1992年,當時的國家教委、國家計委、人事部、財政部聯合下發了教人1992年41號檔案,要求建立民辦教師保險福利基金,改進民辦教師離崗退養辦法,使年老病殘的民辦教師,生活上得到保障。條件較好的地區,對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參照公辦教師退休的有關規定執行。
當時我們國家的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也是處於剛剛建立的階段。
1997年,中國決定到2000年徹底解決民辦教師問題,先後安排80萬轉公指標,14萬中等師範學校專招名額。2000年之後,我們的民辦教師就徹底消失在歷史的舞臺中了。
但是沒有了民辦教師,我們國家又出現了代課教師。這些代課教師主要集中在一些城鎮學校,學生多但是編制少,教學任務重的學校。
2011年,國家又出臺了關於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有關問題的意見。意見就是進行清退,同時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給代課教師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
檔案中同時提出,對於以前清退的民辦教師,也要進行一次性補償。而且要將以前清退的民辦教師納入相應的養老和醫療保險。
後期,各地逐漸出臺了民辦教師的補助方案。
各省經濟情況不一樣,出臺的時間不一樣,標準也不一樣。
目前多數地方是以每年教齡20元的標準,每月增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
但是個別地方教齡補貼比較低,陝西省是8.7元,黑龍江省是十元。
對於已經實行離崗退養的原民辦教師,2017年,青海省出臺了最新檔案,將其補助標準按照教齡,分別提高至800到1600元。
目前,國家對於民辦教師的養老問題是沒有統一標準的, 希望隨著時間的推移,各省的補助標準不斷提高,能夠讓以前的民辦教師們得到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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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打天下抱不平
如果你到最後仍然沒有轉為公辦教師,到了六十歲,河南省政府能給你每個月發三百多塊錢,但前提是,在2013年要透過認證,不然的話,一分錢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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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物理佬75957
政府對以前的民辦教師,由於不同的原因不幹了或沒得乾的,成為原“民辦教師“的,廣東省視教齡長短每月給予150元到900元的補貼,當然各省有差別!
如果在時間界限內(各省不同,多數是1986年以前)有民辦教師任用證的民辦教師在都轉為公辦教師了!
民辦教師與原民辦教師、私辦教師不能混淆!
第一、民辦教師已經成為中國在特定條件下的歷史稱呼(名詞),不容篡改!
1、民辦教師這個稱呼(名詞)在中國已經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根深蒂固!
中國到1977年全國有近五百萬的民辦教師,佔當時中小學教師總數的56%!近五百萬的民辦教師、長達近半個世紀的時間,我們的政府、民辦教師加上民辦教師的學生、學生家長和廣大人民群眾,民辦教師這個稱呼(名詞)已經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根深蒂固!!影響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民辦教師已經成為一個歷史稱呼(名詞),是不容篡改的!
2、民辦教師:身份是農民、職業是教師!他們是國家、集體辦學的公辦學校教師!他們是教書的農民!他們具有農民和老師的雙重身份!他們是“中國中小學中不列入國家教員編制的教師”!他們就是業已成為歷史名詞的中國民辦教師!
3、民辦教師是窮國辦大教育的歷史產物。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時間裡,民辦教師在條件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為中國農村教育事業默默耕耘,兢兢業業服務人民教育,廣大民辦教師為發展中國農村教育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民辦教師是中國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民辦教師已經成為一個歷史稱呼(名詞)!
4、他們都不是民辦教師
上世紀五十年代中國開始掃除文盲運動的掃盲教師、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生產小隊辦或多隊聯辦的耕讀識字班的教師、改革開放以後出現的公辦學校的臨聘教師、解放初期及以前和改革開放以後出現的私立學校的教師、民辦學校的教師都不是民辦教師!私立民辦學校的教師叫私辦教師。
第二、關於原“民辦教師“和“原民辦教師“
1、中央檔案中只有民辦教師沒有出現過原民辦教師!百度(含搜狗、360、互動)百科詞條只有民辦教師,也沒有原民辦教師。
2、原民辦教師在近兩年在一些省的說法中才出現。
比如廣東省《關於向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工作方案》“現為廣東省戶籍,1993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廣東省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附屬學前班)教學崗位上連續任教滿1學年(或2個學期)以上,離開教學崗位後未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為編制內人員或國有企業錄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原民辦教師。”
A、如果將方案中“1993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廣東省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附屬學前班)教學崗位上連續任教滿1學年(或2個學期)以上,離開教學崗位後未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為編制內人員或國有企業錄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原民辦教師。”的“原民辦教師。”更改為“民辦教師。”因為有前提條件,所以意思是不是完全一樣呢?!既然一樣,為什麼要加上一個“原”字呢?
B、方案中的原民辦教師,意思是指的是1993年3月27日(各省的時間有差異)前,由於各種原因已經不幹了或者沒得幹了,而離開教學崗位的哪部分民辦教師,現在要給他們補貼的那些人!並不是所有的民辦教師。
3、即使一定要有原民辦教師或原“民辦教師”,也是指的現在要給他們補貼的離開教學崗位的哪部分民辦教師!把所有的民辦教師都叫做原民辦教師,是不允許的!其實民辦教師大部分都已轉正,而民辦教師這個名詞已經成為一個歷史名詞,專指中國身份是農民,職業是教師,並且在公辦中小學任教的近五百萬民辦教師!民辦教師與原民辦教師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4、大家都知道,不是什麼名詞前面都可以加上個“原”字的,是不是這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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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原民辦教師教課三十幾年,國家應該怎樣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
老師,首先叫我真摯的說一聲 : 老師,你辛苦了 !您為發展農村的教育事業奉獻了青春和學識,功不可沒。現在我談一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你應該享受的養老待遇。
根據國辦發[1997]32號檔案« 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意見» 精神,你應該享受一次性生活補貼。同時,你所在地區要把你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和醫療保險體系,解決你的社會生活保障問題。
國辦發]1997]32號 檔案是解決原民辦教師這一歷史遺留問題的指導性檔案,各地區根據此檔案精神,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都出臺瞭解決此問題的相關政策。
不知您所在的地區,有關事宜你應該諮詢當地的民政部門 。另外,各地區解決原民辦教師的問題大約是在2013年前後,到現在你怎麼還不瞭解相關的政策,真叫我替你著急。
最後,祝你享受政策紅利順利解決養老問題,有個美滿幸福的晚年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