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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北拾芳

    古羅馬是指從公元前8世紀開始在亞平寧半島中部興起的一個強大文明,先後經歷了王政時代、共和制時代和帝制時代三個階段。古羅馬在建立和統治國家的過程中,吸納和借鑑了此前諸多古代文明的發展成就,並在此基礎之上建立了自己的聞名,對西方乃至世界文明的發展產生的卓越的貢獻和深遠的影響。

    那麼作為同一個文明國家的不同時期,古羅馬為何先後經歷了差異十分明顯的政體制度呢?這就需要我們透過釐清其在不同時期的發展背景來做出分析和解答。羅馬建國之初的王政時代

    羅穆路斯、列莫斯兄弟兩人建立羅馬城的傳說流傳甚廣,而根據近代的考古表明位於拉丁姆的最北部,後來被稱為羅馬的地方因土地肥沃、交通便利而稱為附近居民前往海邊取鹽的必經之地,很早就已經出現了原始部落。而到了公元前8世紀至7世紀,各村聯合稱為七丘聯盟,並以居住在帕拉丁山上的拉丁人為主,形成“羅馬部落聯盟”。羅穆路斯、列莫斯兄弟兩應當是其中頗具影響力的首領,只是後來二人應領土糾紛而發生衝突,最終羅穆路斯殺死了列莫斯,取得了勝利,成為羅馬唯一的領袖。此後羅穆路斯憑藉領袖威望構築城牆,建立了羅馬國家。建國之後,羅穆路斯自然而然的成為第一任羅馬國王,而最先構成羅馬子民的居民被稱為氏族。

    羅馬建立之後,羅穆路斯並未大權獨攬。和許多剛剛從部落聯盟政治形態過渡而來的政權一樣,羅馬也採取了具有部落首領共治形態的元老院和庫里亞大會制度,透過庫里亞大會投票選舉出國王。然而隨著鐵器工具的普遍使用,社會經濟的顯著發展,羅馬社會內部開始出現分化。在王政時代中後期,部分富有的宗族開始利用特權(元老院決策權、庫里亞大會投票權)霸佔公有土地和財產,並開始佔有和使用奴隸,形成了氏族貴族階層。而大部分貧困的氏族因為無法承擔王國的賦稅而尋求貴族的庇護,進而加劇了土地兼併,成為被剝削的“被保護人”。而在羅馬氏族之外,也出現了一股龐大的階層,平民階層通常被認為是由外來移民和新徵服地區居民構成的,處於舊氏族、庫里亞大會和原部落之外。平民階層不被限制人身自由,並且可以佔有土地,但需要納稅和服兵役。然而他們不能擔任任何官職,也不能參加庫里亞大會和參與征服土地的分配。

    當羅馬的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舊有氏族內部貧富差距懸殊。並且從一開始享有權利的氏族貴族和有義務而無權利的平民階層之間就存在著矛盾。更為重要的是,隨著大貴族階層的興起,勢力龐大的貴族可以透過元老院和庫里亞大會對國王的權力造成掣肘。王權與貴族之間的矛盾日趨激烈。到了羅馬第七任國王小塔克文時期,國王的權力日趨鼎盛。他一方面透過對外戰爭並建立羅馬殖民地的方式來獲取民心,另一方面又不斷的加強個人專制集權統治,不斷對貴族階層進行打壓,甚至到了肆意欺凌的地步。

    透過打擊和收回貴族的階層,以加強君主自身的權勢和力量,這在中國古代也曾發生過。西周時期的周厲王面臨和小塔克文類似的情況,最終厲始革典被華人暴動所推翻,而西周時期的“華人”正是周朝“城郭”居民中的貴族階層。小塔克文毫不靈活的政策最終引發貴族動亂,過重的勞役、連年戰爭的損失以及王族對貴族的欺凌,最終讓小塔克文遭遇貴族暴動和衛兵譁變,被趕出了羅馬。然而王權勢力在羅馬依然存在影響,小塔克文後來在地方勢力和羅馬城內支持者的策動下,先後發起了三次復辟企圖,均遭到失敗。共和制的本質是貴族共治

    推翻了國王統治的羅馬貴族們,最終選擇摒棄掉束縛自身權勢的國王之位,轉而強化元老院的作用,形成了貴族共治格局。沒了王權束縛之後,貴族成為羅馬共和國的實際統治者。但在羅馬共和國早期,國家權力主要有五個大貴族把持著。因此當羅馬同鄰近部落發生戰爭之時,羅馬平民拒絕作戰,史稱“平民運動”,又稱為平民第一次分離運動。在此情形之下,貴族被迫承認了平民選舉保民官和召開平民大會的權力。後來平民大會獲得了特里布斯會議的稱號,只是其決議效力僅侷限於平民。再到後來的公元前451年,十人立法委員會頒佈了一部新的法典,即著名的《十二銅表法》。銅表法廢除了平民與貴族不能通婚的限制,使得共和制得以進一步完善。

    然而真正迫使羅馬共和國貴族派與平民派攜手並進的,發生在平民派再次捨棄羅馬之後,高盧人對羅馬城的入侵之後。當羅馬的貴族方陣被高盧散陣擊敗之後,雖然羅馬在卡米盧斯和其他貴族的努力下重建了羅馬城,但百廢待興之下也使得貴族派真正放下芥蒂的與平民派妥協,從此羅馬共和國進入黃金期。而平民階層在能夠參與戰利品和土地的分配之後,積極性大增,促使羅馬共和國時期對外擴張的動力十足,並於逐步發展成為地中海唯一的霸權。羅馬共和國時期是最具擴張動力的時代

    作為本就是具有城邦聯盟性質的國家,羅馬逐漸從王政時代步入貴族共治時代,然而平民派力量的擴大又導致貴族對平民的妥協。當廣大平民階層具有了分享戰利品的權利之後,羅馬擴張勢在必行。此後羅馬先是統一了亞平寧半島,隨後發動了三次布匿戰爭和四次馬其頓戰爭,將迦太基所在的地中海西部和愛琴海地區納入統轄範圍之內。

    然而羅馬以一城邦之力,幾百年來連連對外作戰,掃蕩地中海,雖然獲取了鉅額的戰利品和大量領土,但羅馬對被征服地區實行的包稅人制度,將地區稅務承包給個人導致這些人巧立名目、竭力榨取財富,使得這些財富被輸送回羅馬之後形成財閥。另一方面有權利和義務服役的羅馬公民則在長期在外遠征之後,遭遇到自身家產落敗或被他人兼併的結局。平民階層的衰落和貧窮導致羅馬原先只允許富有公民參軍、裝備自給的公民軍制度(類似中國古代府兵制),到了馬略當政時期已經難以持續下去了。羅馬的公民已經窮的難以找到符合標準的人們組建軍隊了,於是只得轉而募兵制,透過招募城市貧民參軍,而裝備糧餉皆有將軍提供的方式組建職業軍隊。

    羅馬共和國後期,由於社會貧富差距懸殊進一步拉大,故而發生了格拉古兄弟改革。平民派和貴族派之間產生了尖銳的衝突,而平民派的政客為了獲得更多的民眾支援,不斷的拉攏平民而打擊貴族階層利益。當馬略改革之後,促進共和制完善的早期平民階層宣告瓦解。平民們與軍隊利益糾葛在一起,為了爭取自身更多的利益,逐步蛻變為暴民階層。

    此後平民派政客透過採取戰利品平分、遺產平分、發放麵包、是不是進行角鬥士表演或舉行凱旋式等措施,拉攏底層民眾的感恩戴德和政治支援。到了後來,平民派政客甚至直接在底層貧民中組織打手、煽動民意、暴力左右選舉等壓制元老貴族和後起的騎士貴族階層。共和派和平民派由於利益嚴重衝突,所以從馬略開始貧民派就不斷透過內戰形式打壓貴族共和派。期間僅有蘇拉反擊成功過,但隨後共和派的勢力就越來越低了。到了凱撒時期,元老院的貴族們甚至需要在元老院中合眾人之力徒手將其殺死,而不是透過政治或軍事手段解決分歧。等到屋大維和安東尼聯手消滅布魯圖斯和卡西烏斯之後,共和派就徹底失去了力量。羅馬的政治鬥爭完全在平民派(凱撒派系)內部進行了。揹負共和制包袱的帝制

    當共和派貴族或死或降之後,屋大維把持了元老院,已經可以做到隨意操作選舉的地步了。公元前27年,元老院奉上“元首”和“奧古斯都”兩個尊號,而後者屬於一個新詞。奧古斯都意指弘揚、輝煌。當時的屋大維享有保民官之權,而無保民官之職,無需選舉即可終身選舉。

    然而奧古斯都的保民官之權,雖可終身享有卻不可傳位後嗣。他同時擔任了監察官可以任免元老,卻依舊不是決策獨斷者。由此可見羅馬共和制在數百年演變中,將君主權力零碎化。奧古斯都要想集攏權力於一身,從制度上面臨千萬道阻礙。屋大維時期的的羅馬帝國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君主制,而是元首制。元首脫胎於眾元老之首,類似議會的議長之職。在軍事層面,奧古斯都雖然以兵馬大元帥之職能夠統帥羅馬的“元帥省”,並且大破主權10年一期的限制,不設期限。但卻被限制了對兵馬的專斷權,並且同樣無法世襲。正因如此,奧古斯都開啟的羅馬帝制時代與東方波斯的帝制存在天壤之別。羅馬帝制是公民權的拓展。

    隨著羅馬軍隊的募兵制改革,促成了兩個直接後果。一方面平民派政客得以與軍隊連結一起,並藉助軍事上的優勢在政治鬥爭中佔據上風,並將羅馬整體在保持原有元老院等外表下往帝制過渡;另一方面隨著軍隊勢力對政治的影響,尤其是募兵制下普通士兵只對將軍的效忠,導致屋大維時代之後的羅馬軍隊開始逐步成為一股能夠左右廢立的力量。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公民權在質的層面出現拓展。

    而當帝制出現之後,廣大被征服和殖民地區的居民可以透過認可一個超越城邦的中央奧古斯都來維繫自己的身份認同感,而不需要和羅馬城中一個和自己互不歸屬城邦的元老階層取得認同。所以羅馬帝制是維繫擴張後的巨大羅馬疆域的必然階段,同時也是新居民的公民權所依託的認同基礎。古羅馬帝國的瓦解

    奧古斯都成為粘合羅馬帝國各地理板塊的必要因素,但公民權從羅馬城邦向帝國全境的擴充套件也增加了羅馬公民的“離散性”。由於羅馬帝國並不具備古代中國大平原的地緣優勢,不同區域之間被先天地理環境切割開來,故而存在極大的離心力。古羅馬的政治重心在義大利、文化重心同時存在於希臘半島和亞平寧半島、帝國糧倉在埃及、同時西班牙具有重要地位。

    另一方面,募兵制下軍隊對將領而非帝國的效忠,導致軍閥的產生。帝國後期逐步在萊茵河、多瑙河等地部署重兵以防守蠻族。其中多瑙河防線的多瑙集團更成為日後左右羅馬政局的重要勢力。正因為內部巨大的離心力,羅馬帝國在遭遇內外危機之後,逐步走上了分崩離析的道路。

    綜上所述,我們能夠看出羅馬文明從王政時代到共和時期的演變過程,平民勢力在共和制早期對制度的完善和後期顛覆共和制的內在邏輯,以及羅馬帝制與東方大一統帝制的差異和影響。羅馬文明是古代歐洲最重要的文明,對當今歐洲乃至世界的影響依然不容小覷,瞭解羅馬文明制度的演變過程,能夠很好的幫助我們理解其文明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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