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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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城雪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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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暗影258868821
所謂惡意討薪被拘留的聽說過請律師辯護的嗎?看是無相關的兩種拘留,其實根本上都是拘留的許可權有所偏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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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法之緣
糾正一點,不是刑事拘留,而是行政拘留。兩者性質、羈押理由、場所、適用法律、承擔責任皆有不同。前者不是一種處罰措施,只是為了辦案機關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阻礙偵查等行為而採取的一種暫時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而行政拘留是一種懲罰措施。說明嫌疑人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而採取的一種懲罰措施。這個階段律師是不能介入的,如果是當事人認為認定的事實有誤、適應法律錯誤,執法程式不合法,再後期透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階段就可以聘請律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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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看球客
覺得那是她自己的選擇,個人認為司法機關的執法沒什麼瑕疵,維權是維權,有理是有理,但這不能作為維權方式或者說形式上就可以觸犯法律的理由吧?
民事,刑事案件中。法院在進行審理時。為了體現司法的公正平等,讓施害人和受害人司法地位平等。當受害者沒有錢請律師時,法官會為他/她免費專門指定一位辨護律師。這個是法庭審理的必要司法程式。受害者(被侵權人)既可以自己請律師也可以由直系親屬請律師。如果沒有直系親屬則由旁系親屬請律師。如果既沒有直系親屬也沒有旁系親屬。自己也沒有錢請律。法院/法官也會為其指一位公益辯護律師。如果受害人經濟條件很差,法官或律師是可以依法幫受害人申請一筆司法援助金的。一般是傷害案件才會申請司法援助金。購車消費維權一般都是屬於民事案件,矛盾加劇後才上升為刑事案件。被侵權人(受害者)是可以請辨護律師的。如果被侵權人(受害者)沒有錢請律師。法官也會為其指定一名公益辯護律師。才能進行審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