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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坤哥依然風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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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韓雨峰A
不接受,苦海無邊,回頭是岸。既然離了為什麼還要復婚?又不是過家家,想離就離,想復就復,對婚姻如此草率的,有多遠滾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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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吃土的老實人
想想是什麼原因分開的,李宗盛大哥有一句歌詞,見過和久的分,沒見過分久的和,就算重新在一起了,但是問題依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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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s6花花h
這個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
為什麼離婚的。不是說幸福的人一樣幸福,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由於誤會,一時衝動,等等都可以復婚,婚姻的選擇是慎重嚴肅的,珍惜是必要的。
如果因為其他的原因就要慎重考慮了。可以改變原來的不合嗎?可以改變自己嗎?有些事會一直在心中刺顆刺嗎?你還愛他嗎?他還愛你嗎?婆婆的問題能解決嗎?漫長的歲月可以接受這樣度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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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雪梅雨露
但是,如果有未滿18歲的孩子的話,請別離婚,離了也請復婚,別說什麼誰對誰錯,更別說誰待誰不好,這個時候應該考慮的是家庭責任,而不是情愛浪漫!
再好的情愛都會埋葬在殘酷的生活壓力中,再怎麼浪漫也終究要回歸鍋碗瓢盆。要記得,你們曾經也愛過浪漫過!現在卻成了過眼雲煙,為什麼呢?愛情在日長月久油鹽醬醋的共處中轉為親情才是最真實最可靠不可分割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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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兵舞舞蹈
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離婚了就代表一段感情的結束,每個人都要從新生活,都有選擇的權利,如果為了孩子也可能會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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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追夢平凡人生
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但不管屬於哪一種,至少有一方是傷透了心,很難指望他(她)再走回頭路。就算是衝動離婚又如何?一方衝動,另一方就不能冷靜?即使復婚了,以後也難保不再衝動離婚。為了復婚,好多人拿孩子來說事。孩子是無辜的受害者,的確能喚起父母的良知,提高復婚成功的機率。既知今日,何必當初!
在我身邊,離婚後又復婚的例子少之又少!我只見過聽說過有一對夫妻(我兒時的一夥伴),生有一雙兒女,他們經歷了結婚→離婚→復婚→離婚的複雜過程。
所以,離婚後,如果我的前妻來要求復婚!無論如何我是不會再接受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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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51097767418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先查清楚包袱的原因是什麼,凡事都有因果不是接不接受那麼簡單。如果是對方離婚前或者離婚後先做了傷害對方的事情而且很過分的話這不叫報復,叫復仇。如果是因為一件事情的爭執或者為了孩子撫養來找對方的麻煩或者已經造成的傷害這叫侵犯人權。還有一種人是感覺像玩遊戲一樣,來有這種方式減輕一身的痛苦和憂傷,而這種遊戲恰恰很刺激正好能達到一身的一種需求和快樂。但他是不會去想後果的,他感覺自己已經活膩了。卻給另一方帶來了傷害與更大的煩惱。如果是這樣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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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道門守衛者
照例審題
離婚後,前妻(前夫)找你復婚,你會接受嗎?
來看這個問題的重點:復婚。
那就要聊一聊為什麼離婚了,既然選擇離婚為什麼又要復婚?首先要聽對方給出的復婚理由,如果兩個人有孩子,這個理由是客觀事實,也是復婚成功的因素。
先看離婚的原因:對方出軌,婚外情,對方家暴,一點小事就動手,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對方極度自私,從來不分擔家務,所有的家庭勞動只有一個人承擔,對方性格缺陷,沒有任何可溝通交流的話題,因為利益而結婚,沒有感情基礎,對方有惡習,賭博,吸毒,嫖娼,等等這些都是雙方離婚的因素。
如果想復婚一定要先知道你們離婚的原因是什麼,再去對比一下離婚前離婚後的對方狀態,士別三日是可以給個機會了解一下的,看看對方在離開你的這段日子裡有沒有變化。如果還是和以前一樣,只是覺得沒有更好的替代你的人才回來找你,或者找不到才回來找你,果斷拒絕吧。
如果說復婚之後的生活狀態和復婚之前的沒有區別的話,那當初為什麼要離婚呢?就是因為在兩個人相處的過程中從小至大的積累,因為這些事情積累到了一定程度,導致對方忍受不了才會提出離婚,既然對方沒有任何的改變你就不需要再次印證自己當初選擇的正確性了。
接下來說說在有孩子的家庭中,離婚復婚雙方的情感糾葛。既然有了孩子,不管是雙方誰的的原因導致的離婚,都會對孩子在接下來的生長環境有著巨大的傷害,孩子是無辜的,他(她)並不能理解離婚這件事情,如果對方有改過自新的表現,不妨先試試看,畢竟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庭是很有必要的。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復婚,取決於你自己怎麼看待這件事,如果是一時衝動或者一時任性選擇的離婚,沒有任何原則上的問題,互相理解一下也就過去了,既然是婚姻,一定有吵有鬧,這才是日子,兩口子之間的哲學不是離婚這麼簡單的兩個字就能概括的。我相信有結婚的朋友,在雙方吵架的時候不止一次想過離婚,摔東西,破口大罵,冷靜下來之後呢,在想象之前做的事情,連自己都感覺好笑吧。
講個故事“兩口子吵架,指天罵他的喊叫,又砸桌子又摔碗,老婆一看,你砸我也砸。十分鐘後,兩人冷靜了,抱在一起說話:"你真是個暴脾氣","誰讓你兇我來著,我才生氣的。老公我餓了。”“嗯,我也餓了,叫外賣吧,”“多貴呀,自己做吧”“咱倆剛才把所有的碗都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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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張強律師維權線上
雖然現在離婚結婚的限制少了,法律上也保障婚姻自由權,但我始終覺得對待婚姻我們應該以慎重的態度:不隨意牽手,不輕易分手。
十幾歲二十幾歲就結婚的人們,各種不成熟,如果由於賭氣任性導致的離婚,我認為還是可以考慮的,前提是你確定已經長大了……
中年人的離婚,很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有些是完全因為孩子的緣故才長時間忍受對方的種種惡習的,這樣的婚姻散也就散了吧,還有什麼挽救的價值和必要嗎?
昨天得知訊息,一個熟人43歲就在睡夢中離開人世了。突然感覺,人生太苦短,那麼多人在五六十歲就謝幕了,未來的路也許並沒有預想的那麼長。無論作出何種選擇,我們千萬都不要讓自己過得太委屈,太苦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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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邀請我回答,因為原則問題離婚的。前妻找我復婚。我不會復婚。婚姻神聖,感情更要忠誠。可以回來一起生活。但不復婚。婚姻是對自己,對另一半,責任,義務,忠誠。既然已失去。那就不會再結婚。回來一起照顧孩子。但分開睡。孩子的事,一起承擔。前妻的事與我無關。我的事與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