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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任律說法

    憑我多年處理婚姻案件的經驗,我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婚前協議既不是保障,也不是催離劑,它只是一份證明夫妻雙方財產劃分的一個協議而已。

    之所以說它不是一個保障,主要是因為很多人也許認為簽訂婚前協議就可以把自己的財產約定清楚,哪些是婚前的,哪些是婚後的,離婚的時候你能分什麼,不能分什麼,覺得這樣就萬無一失了,其實恰恰不是如此。雖然婚前協議可以約定好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如何分割,但是他並不能保證你們雙方就不離婚,所以他最多保障的是你的財產,並不能保障你的婚姻圓滿,婚姻是否圓滿,還是要靠自己平時的經營和爭取得來的。

    之所以它也不是一個催離劑,是因為離婚是因為雙方感情出了問題才會導致離婚,如果雙方感情沒有問題,就算籤十個這樣的協議,也不會離婚。

    而且籤這種協議並不是說一定要盼著雙方離婚,只不過是君子協定,或者說先小人後君子,咱們先把大家有爭議的問題事先約定好,開誠佈公的講清楚,這樣其實反而可以讓大家心裡更踏實,更沒有後顧之憂,更可以放鬆的去享受自己的婚姻生活,雙方之間不會因為財產而產生各種矛盾和誤會!

    所以,簽訂婚前協議一定是雙方都有簽訂協議的想法,並且都認可這種形式才去籤的,如果有一個人比較忌諱,或者不願意籤,建議大家都不要去硬籤。

    總之兩口子過日子,一定是互相包容,互相理解,步調一致才可以走得更遠,如果不能做到這些,那離婚的風險就會很大。

  • 2 # 魏紫濤律師

    感謝您對北京得眾法律的關注,專業的法律維權團隊為您提供法律服務。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可以對婚前財產做出歸各自所有、共同共有的約定,旨在減少夫妻離婚時財產和債務糾紛,也是避免一方的財產在另一方違背對方意願並損害雙方利益的情況下,保障一方財產的措施。但是,夫妻離婚時感情破裂的結果,而非僅僅時因為協議約定。

  • 3 # 恩典Elim情書

    收到這個問題後,我搜了一些關於“婚前協議”的知識。因為在我意識當中,對“婚前協議”這四個字毫無概念。

    我找到一份簽訂正規婚前協議要注意的內容,這些內容的簽訂,將會影響到婚後財產等多個方面。 概括如下:

    1、婚前財產的認定

    2、婚後財產的認定

    3、房產證所有權  

    4、婚後越軌行為規範條款及補償金

    5、婚後一般行為規範條款及賠償費用

    6、其他規定比如教育孩子等等,各種事情,可以透過增加附加條款來規定

    這是在談論婚姻嗎?除了“婚前、婚後”,除了“孩子”這幾個字,從哪裡能看出這是在講婚姻,這是要建立一個家庭?

    有一個電視劇就叫《婚前協議》,其中有個律師起草了一份婚前協議,想給愛人一個交代。反而他的愛人並不感動,她說自己的愛情是無價的。這份婚前協議也沒有保證他們的婚姻幸福,反而因為雙方父母的恩怨讓他們情路坎坷。

    我個人是這樣體會:

    01如果建立與愛情有關的婚姻,就不需要婚前協議

    那個東西太冰冷,沒有人情味,沒有溫度。原本非常相愛的兩個人,中間橫著一紙婚前協議。明明是真心相愛、真心相待,會不會不自覺地去考慮對方究竟是存著怎樣的心理?是因為真愛呢?還是因為那一紙協議?這紙協議很可能成為婚姻的“催離劑”。雖然可能很多年的婚姻生活,會磨去夫妻之間的激情、愛情,轉化成一種平淡的親情。但這種親情也是實在的,父母不需要跟孩子籤協議,弟兄姊妹之間也不需要籤協議,親情一樣可以維繫的很久。婚姻有沒有保證,在於夫妻是否願意同時委身這個家庭,出現問題積極解決,不逃避,目標是為了以後更好的生活。

    02如果這段婚姻基礎是建立在利益上,那就需要有婚前協議

    既然牽扯到利益,物質,有形的東西,那就像是商品買賣,需要有一個合同,來說明這件商品應該具備的功能。如果沒有達到要求,需要做出什麼樣的補償?同時,對於婚前和婚後財產分清楚,也對這種因利益結合,將來也有可能因利益而分開的婚姻是一種保障,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到時會很難看。

    03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因愛結合的,回到愛裡去,彼此相愛,愛就是雙方之間最好的承諾和協議也是最大的保障。愛是無價的,沒有辦法去核算成本,也沒有辦法制定條款、協議去量化。

    因利益結合的,就清楚明白簽好協議,分清責任,表明義務,誰多誰少分清楚,誰也不欠誰。因為本身就是有價的,是可以估量的,可以核算的,那就制定得越清楚、算得越明白越好,雙方都願意遵守時是約束,一方不願意遵守時,另一方也不會損失太多利益。

    只要這樣的婚姻,是你們想要的......

  • 4 # 小慧的幸福生活

    婚前協議都是建立在男女雙方家庭、個人收入不對等的情況下籤訂的,在這種情況下婚前協議就是一種保障,它能更好的保障男女雙方,強勢的一方不會在離婚時人財兩空,弱勢的一方也不會在離婚時得不到應有的權益,所以我說婚慶協議是一種保障,如果硬要說離婚協議是“催離劑”,那也是結婚雙方結婚是有目的的結婚,而不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婚姻

  • 5 # 檬子喵

    婚前協議目的是想給自己一個保障,不管是離婚還是婚姻中。但一旦婚姻利益關係劃得如此明確,這樣的婚姻還有什麼意義?

    1.如果婚姻因為一紙協議就會有保障,那結婚證也是一種協議 但不能保障你婚姻幸福,也不能保證你永遠不會離婚。

    2.有的房子啊、財產啊很多的人估計需要一紙協議,因為他們婚姻的本質就是一場交易。利益關係談不攏,自然崩盤。

    3.婚姻是最不牢靠的關係,因為人越來越利益化,越來越自私,如果想在婚姻裡找幸福不要靠什麼協議或保證,對的人不需要任何協議照樣會對你好,不對的人再多的保證都是枷鎖,他不愛了總會有辦法解除協議。就像法律,有時不是為了維護好人利益,反而讓壞人有了逃脫懲罰的正當理由。

    4.最好的協議是彼此守住最初的契約,婚姻本來就是一種契約和責任,婚姻都不在乎的人又怎能被一紙協議屈服。

  • 6 # 史小律

    婚前協議並不必然是‘催離劑’

    首先要看簽定婚前協議的主體對其認識。

    如果雙方相互獨立,經濟收入旗鼓相當,對彼此依賴性較低。簽訂婚前協議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一方強勢,另外一方比較弱勢,婚前協議勢必會對弱勢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心裡負擔,會成為後期的一個隱患,確實會有催離劑的成分。

    即便是社會快速的今天,多數夫妻還是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婚前協議的。

    幾千年根深蒂固的觀念不是一時半會能夠改變的。

  • 7 # 廢材女人的幸福之路

    簽訂婚前協議要謹慎,不要保了財產失了人心

    一般的婚前協議指的是婚前財產協議,這個協議其實是個很傷害感情的東西,雖然說可以保障自己的婚前利益,但是相對於比較重感情的華人來說,還是比較難接受的,如果你愛我,我們不會分開,為什麼要簽訂這樣傷感情的協議呢,如果你不愛我,那都沒有必要結婚,那更沒有必要簽訂了。

    講一個我認識人的故事吧

    小女孩和小男孩談了三年的戀愛,馬上就要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了,小男孩的家裡很有錢,父母都是經商的,房子有很多套,存款也有很多,相對小女孩的家境來說呢,要好很多。

    要結婚的時候,婆家男孩子的父母很大方的說,彩禮可以給50萬,但是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其實,當男方父母提出這個條件的時候,小女孩的父母就不同意小女孩嫁過去了,他們從來沒有說是要看上男方的家境才的女兒,他們是看了男孩子對女兒好的份上,才同意他們結的婚。

    其實像對女孩子的家境只是相對比男孩子來說稍微差了點,跟平常的家庭比還是不錯的,女孩的父母覺得難過,還得父母看不起他,原本是想著不同意這麼婚事的,可是奈何,兩個年輕人愛得死去活來,然後兩個人還是結了婚,女方父母也陪嫁了50萬來。

    可是結婚沒幾年,男孩子家就破產了,這個時候,男方父母又站出來,跟女孩子說,要把女方父母給的嫁妝和他們給過去的彩禮共100萬,拿出來一起家用。

    這個時候女孩子不幹了,婚前的時候,他們家有錢,又逼迫他籤婚前財產協議,等他們破了產,又要說是大家是一家子人,要把她的嫁妝彩禮拿出來一起共用,他們把自己當做了什麼人?有錢的時候把自己當外人,沒錢了,又把自己當家里人,有這樣的公公婆婆嗎?

    婚前協議這種東西,最好還是謹慎又謹慎,其實說白了,最需要謹慎的還是要結婚的那個物件,如果人好了,一切都好,如果人不好,你籤任何協議都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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