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馬克思主義哲學教科書的諸多版本里,都存在著一個不容忽視的邏輯問題:關於生產力的定義,從內涵方面所定義的生產力與從外延方面所界定的生產力自相矛盾。例如,“生產力是人們解決社會同自然矛盾的實際能力,是人類征服和改造自然使其適應社會需要的客觀物質力量。”,(1)還有“所謂生產力就是人們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獲得物質生活資料的能力,是人們改造自然的物質力量,它表示的是生產中人對自然界的關係。”,(2)等等,這都是從內涵方面定義“生產力”這一概念的,同樣是這些教科書,從外延方面界定的生產力又是:“構成生產力的基本要素是:以生產工具為主的勞動資料,引入生產過程的勞動物件,具有一定生產經驗與勞動技能的勞動者。”,(3)這也即是所謂的“生產力三要素”。
生產力的內涵定義強調的是社會生產能力、改造自然的物質力量,“生產力”是屬性概念;生產力的外延界定強調的是實體性的三要素,“生產力”以是實體概念。正是生產力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的這種非一致性,導致了目前學者們關於生產力範疇的內涵和實質的一系列爭論。比如,生產力是一種客觀實體還是生產主體的一種能力、力量?是一種能力的話是自然力還是一種社會力量?生產力反映的是人與自然的關係還是人與人的社會關係?等等。(4)但是,儘管有爭議,卻很少有人對現有生產力概念內涵或外延方面提出過疑問,很少有人注意到現有生產力概念的內涵與外延間的這種自相矛盾。
生產力決非實體,承認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有關生產力觀念上的一些錯誤蓋起因於將生產力實體化理解。生產力畢竟是一種力。單就“力”而言,它是物理學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反映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物體相互作用的現象,它的定義是這樣的:力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物體間的相互作用,或者說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作用著的物體構成的系統為維持系統自身進行能量轉換的能力或功能。“生產力”是社會科學中的一個非常重要而且十分抽象的概念,反映的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某種社會屬性。生產力是從事於生產活動的人們所構成的社會機體或系統進行社會物質變換、維持社會自身的一種能力或功能。
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物件各自本身既不代表生產力,也不是生產力的要素,三者的結合只是生產活動得以實現的必要因素,即生產三要素。歷史唯物主義傳統觀點都是把這些生產三要素誤認為是生產力三要素。實際上,勞動者與勞動資料的結合然後作用於勞動物件,表現出的是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即勞動力。勞動力是由人體各分工器官和肢體所構成的生命機體為了維護自身從而進行自然物質變換的能力或功能。
生產力與勞動力的根本區別在於,前者是社會的機體的功能或能力,後者是人的機體的能力或功能。生產力從來都是指社會的生產力。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生產力表現為一種完全不依賴於各個個人並與他們分離的東西,它是與各個個人同時存在的特殊世界,其原因是,個人(他們的力量就是生產力)是分散的和彼此對立的,而這些力量從自己方面來說只有在這些個人的交往和相互聯絡中才能成為真正的力量。”。(5)生產力,作為一種能力或力量,對應著確定的實體或載體。生產力的主體或實體既不是勞動者,不是勞動資料或勞動物件,也不是以上生產三要素的結合體,而是具有一定生產關係的人們構成的社會機構,是“一個以人為肢體的生產機構”。(6)雖然勞動力水平取決於勞動者的素質,但生產力水平不是勞動者素質所能決定的,也不是生產資料(勞動資料、勞動物件)的先進性所能決定的。現代素質的某個勞動者,與古代人相比,其勞動力水平不可謂不高,如果讓他與周圍的人隔絕,或者使其處於動亂無序的社會環境中,即便有先進的生產機器,他與機器的結合並不能表現出多大的生產能力,充其量他只能維持自己的生存而已。
生產力是“一個以人為肢體的生產機構”進行社會物質變換的能力或功能。或者,按傳統的定義,生產力是人們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獲得物質生活資料的能力,是人們改造自然的物質力量。如果暫且撇開這些內涵定義的準確性、完備性不談,那麼,作為能力、力量意義的生產力其外延應該怎樣界定呢?作為能力範疇的生產力,不管視其為系統還是視其為類,它的構成要素或劃分項都應該是能力要素或能力項。同一概念的內涵與外延應該是統一的,這是最起碼的邏輯要求。因此,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這就是,傳統觀念的生產力三要素觀念是不合邏輯的,即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物件根本不屬於生產力範疇!
目前,在馬克思主義哲學教科書的諸多版本里,都存在著一個不容忽視的邏輯問題:關於生產力的定義,從內涵方面所定義的生產力與從外延方面所界定的生產力自相矛盾。例如,“生產力是人們解決社會同自然矛盾的實際能力,是人類征服和改造自然使其適應社會需要的客觀物質力量。”,(1)還有“所謂生產力就是人們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獲得物質生活資料的能力,是人們改造自然的物質力量,它表示的是生產中人對自然界的關係。”,(2)等等,這都是從內涵方面定義“生產力”這一概念的,同樣是這些教科書,從外延方面界定的生產力又是:“構成生產力的基本要素是:以生產工具為主的勞動資料,引入生產過程的勞動物件,具有一定生產經驗與勞動技能的勞動者。”,(3)這也即是所謂的“生產力三要素”。
生產力的內涵定義強調的是社會生產能力、改造自然的物質力量,“生產力”是屬性概念;生產力的外延界定強調的是實體性的三要素,“生產力”以是實體概念。正是生產力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的這種非一致性,導致了目前學者們關於生產力範疇的內涵和實質的一系列爭論。比如,生產力是一種客觀實體還是生產主體的一種能力、力量?是一種能力的話是自然力還是一種社會力量?生產力反映的是人與自然的關係還是人與人的社會關係?等等。(4)但是,儘管有爭議,卻很少有人對現有生產力概念內涵或外延方面提出過疑問,很少有人注意到現有生產力概念的內涵與外延間的這種自相矛盾。
生產力決非實體,承認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有關生產力觀念上的一些錯誤蓋起因於將生產力實體化理解。生產力畢竟是一種力。單就“力”而言,它是物理學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反映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物體相互作用的現象,它的定義是這樣的:力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物體間的相互作用,或者說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作用著的物體構成的系統為維持系統自身進行能量轉換的能力或功能。“生產力”是社會科學中的一個非常重要而且十分抽象的概念,反映的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某種社會屬性。生產力是從事於生產活動的人們所構成的社會機體或系統進行社會物質變換、維持社會自身的一種能力或功能。
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物件各自本身既不代表生產力,也不是生產力的要素,三者的結合只是生產活動得以實現的必要因素,即生產三要素。歷史唯物主義傳統觀點都是把這些生產三要素誤認為是生產力三要素。實際上,勞動者與勞動資料的結合然後作用於勞動物件,表現出的是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即勞動力。勞動力是由人體各分工器官和肢體所構成的生命機體為了維護自身從而進行自然物質變換的能力或功能。
生產力與勞動力的根本區別在於,前者是社會的機體的功能或能力,後者是人的機體的能力或功能。生產力從來都是指社會的生產力。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生產力表現為一種完全不依賴於各個個人並與他們分離的東西,它是與各個個人同時存在的特殊世界,其原因是,個人(他們的力量就是生產力)是分散的和彼此對立的,而這些力量從自己方面來說只有在這些個人的交往和相互聯絡中才能成為真正的力量。”。(5)生產力,作為一種能力或力量,對應著確定的實體或載體。生產力的主體或實體既不是勞動者,不是勞動資料或勞動物件,也不是以上生產三要素的結合體,而是具有一定生產關係的人們構成的社會機構,是“一個以人為肢體的生產機構”。(6)雖然勞動力水平取決於勞動者的素質,但生產力水平不是勞動者素質所能決定的,也不是生產資料(勞動資料、勞動物件)的先進性所能決定的。現代素質的某個勞動者,與古代人相比,其勞動力水平不可謂不高,如果讓他與周圍的人隔絕,或者使其處於動亂無序的社會環境中,即便有先進的生產機器,他與機器的結合並不能表現出多大的生產能力,充其量他只能維持自己的生存而已。
生產力是“一個以人為肢體的生產機構”進行社會物質變換的能力或功能。或者,按傳統的定義,生產力是人們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獲得物質生活資料的能力,是人們改造自然的物質力量。如果暫且撇開這些內涵定義的準確性、完備性不談,那麼,作為能力、力量意義的生產力其外延應該怎樣界定呢?作為能力範疇的生產力,不管視其為系統還是視其為類,它的構成要素或劃分項都應該是能力要素或能力項。同一概念的內涵與外延應該是統一的,這是最起碼的邏輯要求。因此,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這就是,傳統觀念的生產力三要素觀念是不合邏輯的,即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物件根本不屬於生產力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