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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拿下600座城

    如果你只是考慮犯不犯法的問題 怕承擔法律責任坐牢甚至賠錢 那你肯定是沒有遇到過這個問題。自己心裡想著 萬一哪天遇到了 到底救還是不救;簡單回答就是看你當時的心情 高興就救了 自己也有煩心事就可能不救了! 建議:遇到了 先錄影片 再報警 叫救護車 正常情況 警察或醫生會指導你怎麼做 有時間 有錄音 不是你的事就不怕 世上還是好人多。你應該是熱心腸的人。應該會救的 哪怕有誤會也只是暫時的。

  • 2 # 斌叔安裝維修日誌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確實很難回答,也回答不準,我認為處於人道主義救是可以的,但要考慮清楚你對急救有沒有常識,急救的方法是不是對的,如果病急亂投醫,方法不對就會變成誤殺罪名,這可就得不償失啊,使用在急救時要考慮清楚,也可以邊打120邊問怎麼急救,要專業人士教你比較好。

  • 3 # 嘚吧嘚吧法

    我們當然提倡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不過碰到像題主所說的情況,確實會牽扯到一定的法律問題。

    假設現在甲快死了,乙去救結果是好心辦壞事,把乙給“救”死了

    第一種情況:不管乙救不救,甲都得死

    這種情況下,如果在事後鑑定,甲的死亡結果只與其先前遭受的病痛或者損害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甲先前遭受的傷痛發展為了甲最終的死亡結果。此時,即使乙中途救助了甲,也無法阻止甲最終的死亡。如果鑑定後能確定這一點,乙對於甲的死亡沒有任何責任。

    1、乙是醫務人員(醫生),具備行醫資格:

    法律對於醫務人員的職業資格要求十分嚴格,能透過的都是大神中的大神。因此,對於其在醫療中犯下的過錯通常也是不得容忍的。如果乙是個醫生,在甲快要死的時候實施救助,但因為救助措施不當導致甲最終死亡。乙的這種業務上的重大過失非但不是無責,很有可能涉嫌醫療事故罪,承擔刑事責任。

    2、乙雖然不是具有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但平時就愛拿個藥箱子走街串巷給人治病(乙必須具備反覆行醫和持續行醫的意思)

    這種精神在法律上則是巨大的主觀過錯,此時甲快死了,送到大醫院本來能把甲給救活,結果乙把甲給救死了。此時乙會涉嫌非法行醫罪,而且刑法對本罪規定,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處罰力度十分嚴重。

    3、乙就是個普通公民,純粹出於仁愛之心(這種情況很複雜,我只能理解個大概)

    假設乙現在是醫科大學的一名大學生,走在路上看到甲快死了,上前去救治,結果一不小心把甲給救死了。此時要看甲的周圍近距離範圍內有沒有醫院、有沒有診所?有的話就趕緊送過去,最終即使甲死了和乙就沒有任何關係。如果周圍荒無人煙,乙難以求得專業人事的幫助,自己採取救助措施一不小心把甲給救死了,此時乙主觀上是有過錯的,是否要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上,我認為還是不要承擔的,要承擔也可對乙減輕處罰。

    當然,此時乙賠錢是肯定的,不過這筆錢或多或少,那就得法院說了算了

    4、乙看到甲是自己的情敵,甲也早已昏了過去。乙裝成和甲不認識對甲實施“救助”,結果把甲救死了。

    毫無疑問,乙此時構成故意殺人罪,在所不論。

  • 4 # 心裡藏樂

    我認為是犯法的。

    快要死了不等於死了,他還活著你給治死了,就是剝奪了人家生的權利,剝奪了人家生的權利你就犯法了,是要判刑的。

    人快要死了有好多自然又緩過來的例子。我們村有個70多歲的老人,突然走路時倒在路上眼皮上翻馬上就沒氣的樣子,大家著急上火的把他抬到家裡,他的近親屬就去給他買壽衣,沒曾想壽衣穿上了人也抬到靈床上了,那人竟奇蹟般的坐起來了,並且又活了三年。

    人快要死了,有把握你給人家治療,沒把握你就不能瞎治療。儘管人家要死但是人家沒死,你給人家治才死的,找你告你是正常。

  • 5 # 老趙23403

    善良與真本事

    我總覺得一個人要使自己強大,除了具有對這個世界有個感恩的善良之外,必須以能力作支撐。能力是我們敢於面對複雜現實的資本,沒有能力,不要說你為別人服務,恐怕連自己的生活都經營不好。人論力氣不如牛,論速度不如馬,人之最大本事就是有個發達的腦子。知識、智慧、技能和擁抱世界的善良才是人成為萬物之靈。所以說人要在社會上活出一點明堂,必須掌握一點看家本事。

    本事大的人幹大事,本事小的人幹小事。幹大事的人不但是為自己,更大的意義是為人類的幸福事業。幹小事的人最起碼是贍養父母,撫育兒女,把自己的小家經營好。人生在世確實不容易,沒本事,就別說為人民服務的話。能做到獨善其身就可以了。

    比個例子吧,假如有人失足掉進河裡,你不懂水性,僅憑一棵善良之心,就冒然下水救人,恐怕這不但救不了人,還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再比如心梗患者,初發期是最忌睡倒在床的,有人不懂,心想讓患者休息片刻,以圖緩解,結果正因為靜睡,才使患者不可救藥而死。這些現象生活中司空見慣,絕對要引起重視,人常說:沒有那金鋼鑽,千萬別攬瓷器活。後果很嚴重,你負擔不起。倘若你做了一件出於好心而造成更大傷害的事,即使人家願諒了你,捫心自問這到底底幹了什麼事呀?恐怕自己的拳頭要打自己的腦袋。糊塗啊!

    醫生是個神聖的職業,所遇到的患者都是誠心買健康買生命來的,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根本不為價錢爭長論短,醫生應該是有把握就看,沒把握讓人家走人。但是我活了六十多,也看過不少醫生,很少有醫生說你這個病我看不了的,你看診室錦旗確實掛了幾面,“華佗再世”,“妙手回春”,但吃了他們的藥,總感覺沒效果的多。我並不希望醫生一定要看好我的病,只希望你們真實一點,不要哄我,不要為了錢耽誤了治療。也不要因為推辭被人看不起而強裝高明。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毒,但你得有本事,沒本事萬不敢裝,也不敢憑一時的熱情或善心去幹自己幹不了的事。

  • 6 # 正易法務任我行

    你是普通人建議你打120,你是醫生,屬於正常履職,如果你是普通人不懂醫術和急救知識卻貿然施救,且對方的死亡和你施救的方法和措施有一定關係,就有可能觸及法律。所以要因事而定,因人而異。

  • 7 # 金虎3870

    這要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法律法規,在美國你若救死了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事實是在公交車上曾救助了一位臨危病人(處於極度休克狀態),不僅未得到表揚,反而受到警告,主因就是法律法規所限,你只可打911求助,而無權私自施救!

  • 8 # 丹位

    我直接了當的說吧,最好不要救,萬一死了,你絕對會蹲牢,並死者家屬會告你補償等一系列費用!得不償失,很多鍵盤俠可能會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等等說法,在沒有把握情況下,不要施救!

  • 9 # 1509875112

    不管從那個角度來說,你打電話叫120來。活了你幫忙聯絡的,也算救。死了也不關自己的事。非要自己親自動手救?動手下去了你就要對死活負責。活了你有功,死了你就有過。很簡單。

  • 10 # 記憶中的猹

    首先一點,只要你是抱著救人的心態去對對待那個快死的人,哪怕你不懂醫術也不懂治療,只要你做了你認為對他有幫助的行動,結果導致對方死亡,百分百不犯法,但是民事責任那就不好說了。也就是說,你百分百不要坐牢,但是賠錢不賠錢就不好說了。

    如果你不懂醫療知識,那就不要隨便去動傷者,因為這樣可能導致二次傷害,這樣最後可能導致自己雖然是好心,但是依然要承擔責任的情況。可以做到的行為:報警,急救電話,天熱遮陰,天涼保暖,路中間可以設定警示牌或者把傷者移到路邊等等,然後靜待120急救人員到場,至於對方是死是活,只能看天命了。

    至於自己懂醫療知識或者就是醫護人員,只要是救護方式正確,但是結果對方依然去世了,這肯定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當然,如果判斷傷者情況不準確,救治方法錯誤,導致對方死亡,這可能是要承擔責任的,除非對方家屬不追究責任。

    基本這種救人風險比扶老人和正當防衛小的多,一般出這種事法官都是判無責任,所以如果大家碰到這種事,而且又於心不忍的話,還是可以儘自己最大努力幫一把,當然不幫也完全正常,畢竟社會風氣擺這裡,要求別人做好事的人都是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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