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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弓箭歸來

    1.蒙古人還是比較憨直,所要求的無非是領土金銀和婦女,能直接拿過來的話絕對不商量。

    2.八思巴後蒙古方有文字,自然不受那些文櫝條約的束縛。

    3.成吉思汗曾經向對手下戰書“你要戰,便作戰。”根本不需要長篇大論。

    4.體現商業文化的契約精神在成吉思汗的時代還沒有特別的發達,更多的是一種共同血盟遵守和簡單約定。蒙古人的投資貿易基本上透過西域的色盲人、回回人來做。

    5.蒙古帝國的存世很短,對很多地區沒有形成有效的長期統治,其國家治理能力和外交政策也不完善。

  • 2 # 青言論史

    套用網路紅人“帶帶大師兄”的一句名言——可以籤,但沒必要。

    與很多人心中的刻板印象不同,儘管蒙古人來自於草原之上,在建立元朝以前剛剛脫離部落制社會不久,但是他們並不是完全地茹毛飲血、落後不堪。

    相反,與中原帝國相比,他們更具有商業文明的精神。具體原因非常複雜,簡單地說就是:由於草原物質條件相對匱乏,為了滿足自身生活需要,草原民族就必須學會並堅持以物易物的交流,久而久之,商業也就誕生了。

    但是,有商業文明的基礎不代表就進入了契約制社會,更不代表蒙古人會和誰誰誰簽訂一個“霸氣”的條約。因為他們確實還達不到這個水平。

    簽訂條約這個事情,看起來似乎好像很稀鬆平常,但是它內部蘊含著的基本假設,卻是將締約雙方視作平等、至少是相對平等的關係。原因很簡單——如果我有能力一口氣吃掉你,那麼你就會成為我的一部分,或者至少是我的奴隸或者僕從,我幹嘛要和你簽訂條約?

    那麼對於蒙古族統治者來說,他們有和別國締約的可能嗎?當然沒有。隨著成吉思汗及其優秀子孫的鐵蹄,整個歐亞大陸都在蒙古騎兵的戰旗下瑟瑟發抖。西到多瑙河,東達南海灣,都是蒙古人的天下。

    蒙古人想要的東西,他們搶過來就是了,何必還要和人籤條約?若不是神風相助,恐怕東瀛早就成為元朝的一個行省了,元朝又何必去和別人籤條約?

    同時,儘管蒙古人注重商業,卻還沒有建立起明確的商業稅概念,這使得他們對和其他國家以平等的邦交國身份進行貿易的興趣同樣不是很大。元朝會在泉州市舶司抽來往商船的稅,卻從沒想過和哪一個國家簽訂貿易協定。

    當然,這不應該苛責元朝,畢竟在當時的物質條件和生產力基礎上,很難形成今日的契約。只是無論在政治上還是經濟上,對於蒙古帝國而言,都不具備和他國簽訂條約的必要性和充分性而已。

  • 3 # 八零後愛做夢

    原因:不屑!沒看錯,就是這兩個字,不屑!為什麼呢?這是為什麼呢?

    1、誰建立的元朝

    答:是忽必烈,元世祖忽必烈建都燕京,改名大都,自此做起了中原王朝的皇帝。元朝疆域遼闊,是自秦始皇稱皇帝開始到清朝最後一位皇帝溥義結束,沒有那一個王朝的國土能超過元朝的,元朝對外奉行的就是能動手儘量別嗶嗶,等滅了國就都挺聽話了。

    2、忽必烈是誰

    答:忽必烈是一代天驕成吉思汗的孫子,也是和射鵰英雄傳裡郭靖的好安答拖雷的第三子。想想就知道,成吉思汗那樣的英雄人物,會有那麼多的繁文禮節嗎?顯然是不會的,成吉思汗統一後的蒙古,是橫行亞歐大陸的蒙古鐵騎,膽敢冒犯大蒙古國的,必定部落超過車轅高的人全部殺掉,國家滅掉,要不然元朝這麼遼闊的疆域哪裡得到的。而忽必烈在這樣的環境下,會是一個溫文爾雅,書生意氣的君主嗎?

    3、沒有對手

    當時的世界,當時的環境,有誰還是元朝的對手,元朝的疆域橫跨了亞歐大陸,誰有敢惹這個龐大的敵人呢?元朝的敵人曾經有:蒙古各部落,大遼,西夏,花剌子模、東夏、金……,可是現在呢?他們都一個一個被消滅了,還有誰敢當元朝的敵人?

    4、不是不籤,而是真的不屑

    想要的已經得手,沒得手的是不想要的,還有就是那種雞肋,丟只可惜,食之無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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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心向青山

    因為籤條約這種劃界的手段在元朝的時候還不流行。

    1、現代意義上的簽訂條約和劃界起源於歐洲的三十年戰爭(公元1618-1648年),戰後歐洲各國簽訂了《威斯特伐利亞和約》,開創了威斯特伐利亞國際體系。

    這一體系基於各個主權國家共存和平等的觀念,以外交會議和訂立和約來處理各國的紛爭。從此,主權國家的觀念成為國際秩序的中心原則,並影響至今。

    因此,簽訂條約的前提是承認對方是平等的主權國家,而這一觀念在東亞自古至今都不存在,“天下”和“華夷秩序”的等級觀念沒有簽訂條約的必要。

    2、在讀世界史的過程中,我曾考慮過一個問題,假如宋、遼、金、西夏、大理等分立之局能夠持續,中國是否會像歐洲那樣產生民族國家的觀念呢?

    我想了很久,還是認為不能。金朝也好、宋朝也罷,雖然在《紹興和議》中也劃分過邊界,但這毋寧是一條停戰線,而非現代意義上的國界線,宋雖然向金稱臣,但內部也並不承認對方的合法性和正統性。

    金國的問題是進入中原後迅速漢化和腐化,無力一統天下,而這一歷史程序最終被元朝完成。

    “天下”觀不僅影響漢民族的宋朝,也影響契丹人的遼國,女真人的金國,蒙古人的元朝,東亞始終不曾存在一個相互承認對方是平等的主權國家的觀念,始終都是一個華夷秩序,只不過中心一直在變而已。

    所以,不需要劃界,不需要簽訂條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不同的只是直轄、羈縻、藩國、朝貢的區別而已。

    元朝,繼承了這一傳統,而且其武力如此強大,天下一統之際,更不會有劃界簽約的可能。

  • 5 # 小梁說歷史2019

    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話題,元朝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元朝疆域廣闊,橫跨歐亞大陸,如果說歐洲大航海時代是開啟了世界交流海上通道的話,那麼領先歐洲一個世紀的路上交流通道由元朝來打通了。元朝從立國之初,就樹立了一個宏大的目標,征服世界成為人類的主宰,所以元朝是不屑與任何國家簽訂合約,世界的其他國家要麼主動臣服於元朝,要麼被武力征服,沒有第三條路可以選!

    一、要說“條約問題”,就不得不談一下元朝的對外政策

    元朝的對外政政策基本上承襲了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國的舊制。

    (1)、統一世界為己任。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國之後,制定了統治世界的宏偉藍圖,為了完成這個目標,帝國的統治者們唯有透過不斷的征伐,為此他們制定了一條敕令規定。

    《柏朗嘉賓蒙古行紀》: “他們應該去征服一切土地,不與任何沒有歸附自己的民族締結合約,只要他們自己未被徹底消滅,無論時間多長也要堅持下去。”

    (2)、重視商業發展。與傳統中原王朝一直採取的重農抑商政策不同,元朝作為北方遊牧民族,一直就有重視商業的傳統。在元朝征服其他國家後,主動發展商業活動,由於元朝建立的廣闊疆域,在元朝東西方經濟交流頻繁,商業發達。元朝的疆域橫跨歐亞大陸,元朝疆域東起日本海、南抵南海、西至天山、北包貝加爾湖,元史稱“東盡遼左西極流沙,北逾陰山南越海表,漢唐極盛之時不及也”。

    《元史‧卷五十八》:若元,則起朔漠,並西域,平西夏,滅女真,臣高麗,定南詔,遂下江南,而天下為一,故其地北逾陰山,西極流沙,東盡遼左,南越海表。……元東南所至不下漢、唐,而西北則過之,有難以裡數限者矣。

    (3)、促進了東西方文化交流。由於元朝打通了歐亞大陸,元朝時與各國外交往來頻繁,各地派遣的使節、傳教士等絡繹不絕,著名的《馬可·波羅遊記》作品就是誕生於這一歷史時期。

    二、在人類歷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條約”呢?

    1906年,在安納托利亞高原中部的希提特古郡哈圖薩斯,考古學家發掘出了一塊泥版,上面用楔形文字記載了人類歷史迄今為止發現的最早的“和平協議”,這一考古發現立即震驚了世界!經過專家研究證實,這是公元前1270年,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和赫梯國王哈吐什爾三世簽署的一項和平協議。

    在中國的歷史上也有許多著名的“盟約”協定。據《資治通鑑》記載:公元626年,唐太宗李世民與突厥可汗締結“渭水之盟”,這個盟約為兩國避免了戰爭,爭取了和平。

    到了中國近代史,1842年的《南京條約》的簽訂標誌著中國近代一百多年屈辱歷史的開端,是華人不堪回首的一段往事。

    三、“條約”是人類社會步入近代以後才逐漸出現的名詞,之前主要以“盟約、合約等”為主。

    1969年維也納聯合國條約法會議通過了《條約法公約》,規定了締結條約程式和原則。

    條約(treaty):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簽訂的,確定簽約國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方面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元朝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從忽必烈定國號元開始歷時僅有98年。元朝不與其他國家簽訂條約,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實力不予許啊,元朝初期武力太強大了,在世界上所向披靡!但還有就是元朝奉行的自成吉思汗開始的敕令 “絕不與不歸附自己的民族締結合約”。元朝因為奉行武力征伐為主,在國家治理方面還是顯得能力不足,成吉思汗也被評為“只識彎弓射大雕”!雖然元朝歷時很短,但它促進了東西方文化和經濟交流,元朝打通的世界陸路“高速公路時代”的歷史功績絲毫不亞於歐洲的大航海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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