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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把大猩猩運回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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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群暉貿易
給,當然會給,必須給,助人為樂何樂而不為之。不管怎樣,能幫就幫,就算被騙也無所謂。成年人應該大都能分清是非黑白,只要心裡舒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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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盧冷不冷
首先,憑著自己的感覺走,給與不給只是那一瞬間。給了不代表什麼,不給也是正常,錢是你的,你有權去分配。所以跟著內心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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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HEN軍軍有禮
關於是否給乞丐錢的問題,就本人而言有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無條件給,只要有乞丐伸手,必然滿足其要求。記得九十年代初期剛參加工作回鄉探親返回長沙在車站候車去雨花亭單位時,一個懷抱小孩的婦女可憐巴巴同我道,小孩一天沒吃東西,求求你給點錢給小孩買東西吃吧,見婦女滿臉的期待,我二話沒講立刻從口袋裡掏出十塊錢給她。而後我踏上七路公共汽車準備買票時,才發現口袋裡沒有一分錢了,當時望著售票員滿臉的鄙夷,我羞愧地下了車,雖然花了兩個小時步行到單位,但我一路歡快跳躍,因為想到幫助了別人而心情大好!
第二個階段有選擇性地給。讓自己從無條件施捨到有選擇性的給,也緣於後來在火車站廣場的經歷。還是那個懷抱小孩的婦女,仍然是同樣的理由,她每天面對如潮的人流當然不記得我的模樣,但我對其印象深刻,我狠狠地望了其一眼,然後揚長而去!我再次回頭時,發現了她凝固在臉上的驚愕。
但對於那些真正有殘疾且衣衫襤褸在街上流浪的人,不論其是否主動乞討,我都會從自己並不豐滿的口袋掏出些許零鈔給他們。
至今如此已成習慣且樂之不疲,因為我知道,幫助了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我給予的是金錢,但我收穫的是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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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孟令賓13521180997
有一次去外地遇到夫妻倆,自稱錢包丟了沒有錢吃飯向我求助,我給了他們十塊錢,第二天我在遇到他們不遠的地方又看到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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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路繁華的春夏秋冬
在我們身邊很多地方都有乞討者的身影出現,他們有的四肢健全帶著老婆或者是孩子求好心人救助,有的身體殘疾,但如果你遇到這樣的乞討者會給錢嗎?在如今如何辨別哪些是真正需要我們幫助的乞討者,現在成了每個人都關心的事情,那麼今天我們就來看看應該怎樣去救助需要救助的人。
路上遇見乞討者應該給錢嗎?
不施捨乞丐,並不是讓大家都收回愛心,缺少人文關懷,而是因為施捨乞丐,其實是會帶來許多的社會詬病的。
所有的城市都有這樣一個群體,在商業區、飯店門口、車道上……他們分佈在大街小巷人流量較多的地方,這個群體中各種型別的人都有:老人、婦女、兒童,還有殘障人士,這就是乞討者們。
但我們都知道,乞丐分三類人,一類是真正需要幫助的乞丐;二是本身存在惰性,依靠乞丐的職業發家致富型的;三是犯罪詐騙團伙,他們常用的手段就是綁架兒童並使其致殘,令孩童出外乞討。
那我們先來看看第二、三兩類乞丐。施捨他們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對於第二類,給他們以施捨,就是助長他們惰性的直接原因。應該使他們迴歸社會,重新找回自立自強的尊嚴。我們不給他們以施捨,幫助他們重新找回自我重新站起,才是幫助的正途。第三類不多說,施捨就是滋生並加劇犯罪的根源。如果大家都施捨給這樣的孩童不僅不能改善他們的生活,反而會使犯罪分子將他們弄得更可憐來換取更多的利潤。
再來看第一類,即真正需要幫助的乞丐。我們提倡幫助乞丐而非施捨。幫助是指利用社會、政府及第三方機構來對那些乞丐進行救助。其實,不施捨並不代表不獻愛心,我們倡導的是以更為恰當的方式,從更長遠的角度來根本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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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怒放的紫色牽牛花
因為心善,所以基本都會給!記得很30多年前,那時農村的每個家庭都卻吃少燒,自家顧自家都來不及,何況管別人呢。有一年,我們家種了小麥,小麥磨成面後,好的都賣了,剩下的是黑麵。媽媽隔一段時間,給我們做點黑饅頭!我們都當寶貝一樣吃。有一天,家裡來了一個要飯的人,他衣衫襤褸,蓬頭垢面。媽媽看他這樣,給了他三個饅頭。我們都不滿意媽媽,媽媽卻說:“誰有活路,能放下面子出來討飯吃呢?做人要有菩薩心腸!”從那以後,我們姐弟三人心慈了很多!現在如果在街上遇到年齡大的、身體有殘疾的或者很小的孩子,以及網上籌錢治大病的,我都會給一些捐一些!人有旦夕禍福,救人一難、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回覆列表
先說結論:施捨是因為善良,但我認為直接給當事人錢是最糟糕的表達善意的方式,所以除了這兩種,其餘一律不給錢:
自己有除同情心氾濫外的其他理由——例如第一次和女孩約會時展現自己的慷慨和善良。
技藝精湛的表演——可以吸引我們駐足觀看10分鐘以上並且獲得了聽覺或者視覺的享受。
一般來講我們回憶一下,會發現乞丐有很多種:
方式上:有直接追著你要錢的,有彈個樂器等著你給錢的;
體態上:他們有的斷手斷腳、有的老態龍鍾、有的裝聾作啞、也有的白白淨淨;
理由上:有很久沒吃飯的,有來到陌生城市被騙的,有沒錢買票回家的,有“賣”極廉價塑膠花的,有家人生病籌錢的,有直接躺在那給你看“老子有多慘”的,也有胡攪蠻纏不給就不走的。
當然無法否認確實有人時運不濟,有“一個饅頭難倒英雄漢”的時光,被迫低頭向陌生人要一個饅頭或者一頓飯錢,要知道朱元璋和韓信年輕時候就要過飯呢!但時代不同了,古代生產力低下,交通和通訊不方便,一旦遇到戰亂就更是民不聊生;而在現在,完全可以求助親朋好友(只要不是做人太過失敗),極端點沒有親人、也交不到朋友的話還可以去民政局、公安局、或者標榜自己佛性的各大寺廟尋求幫助。
並且因為行業壁壘極低,乞丐市場可以說是充分競爭,臨時起意需要乞討的業餘人員完全不是人家全職工作人員的對手,不懂化妝、不懂裝慘、不懂放下身段和臉皮、孤身一人沒有拉幫結派擠不進人流大的黃金地段,早就被淘汰了。
只要錢,不要物。
不平等交易,無法向付錢的人提供有價值的物品或者服務。
不論形式如何,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激起行人的同情心或衝動(emotional pay),儘量不給你思考和冷靜的時間。
這種行為所得被他當做經濟上的主要收入。
甚至按照這四點總結和歸納,我們會發現乞討這個行為的範圍甚至遠超我們的一般認知——寺廟裡讓你花大錢買平安符時、單位學校強行組織的捐款行為等等。
我始終堅信,並且會經常強調“愛才是這個社會和世界的基礎”,而同情心也是我們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一種偉大的感情。雖然很多人會由於一時的惻隱之心給乞丐金錢,養著一大批職業乞丐活躍在各大車站和商業區,卻也不好簡單的說這是錯誤的。因為他們的動機是基於博愛和同情。
分析完了,談談我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假如我告訴你,你面前這位缺了一條手臂,並且半邊身體被硫酸燒燬的年輕人是被一個乞丐集團控制的,從小訓練的心智極不健全的賺錢機器。他小時候因為身體恢復快,所以只是在每天乞討前面板上被刀割出了一些流血傷疤,但隨著長大慢慢就被敲斷了手腳,甚至是被潑上了硫酸。而他每天乞討得來的錢也是全部上交給控制他的組織,並且這些組織會人為製造各種慘象,還會按照收入情況調整和發明各種乞討形式。換句話說,你給你覺得最慘的乞討者更多的錢,來年就會批次產生更多的同類型乞討者——換言之,我們在投票選擇來年許多流浪兒的命運。
但是當我們瞭解的越多,就會驚訝的發現在這個為博得你我同情的努力中卻幾乎沒有同情心立足的餘地,而是針對我們人性各種情感精心設計的一個個騙局。有鑑於此,我認為除了這兩種,其餘一律不給:
自己有除同情心氾濫外的其他理由——例如第一次和女孩約會時展現自己的慷慨和善良。
技藝精湛的表演——可以吸引我們駐足觀看10分鐘以上並且獲得了聽覺或者視覺的享受。
相傳乞丐是除了殺手和妓女外可以追溯的最古老的職業。但沒有付出就沒有收穫,成為乞丐意味著放棄了尊嚴和健康,去追求所謂的不勞而獲。這雖然是一種生活方式和價值觀,但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卻是及其不划算的。與此同時,我們直接給乞丐錢也對本來目的——改善這個群體的狀況,幾乎沒有幫助。
人是善良的,也是邪惡的,但是社會必須存在釋放善意的渠道,引導人們去向善而不是作惡。當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幫互助就是一種,不過還不夠,因為力量太過於分散,無法導致社會做出更深刻的改變。政府有所作為也太重要了,但也是力量有限。於是我們發明了非盈利性組織,用於集中善款,或是統一安排志願者的時間和力量。
從自私的角度來解釋慈善,其實是在用利他的行為來幫助自己獲得一種釋放善意之後的滿足感。而這也是對於為什麼我們要給乞丐錢,要捐款給希望工程,要幫助他人的最普遍的一種解釋。除了動機,還有能力的問題。好心不一定能辦好事,懷著善意也並不能肯定幫到別人。
世界首富比爾蓋茲先生現在全職做著慈善,並且會每年定期釋出公開信闡述過去一年內取得的成績和改進。在他看來,慈善的目的並不僅僅是釋放善意,捐些閒錢,而最重要的目的是“重新分配這個社會的財富”。在中國凡是被劃分為特困級別的縣級市都會有巨大的金錢、政策的扶持,以至於當地人就不思進取,只希望永遠貧困下去,永遠可以不勞而獲。政府想要授人以“漁”,但是他們偏偏只要“魚”。即使給予的資源也不會被用於創造,而只會被白白消耗。由此可見重新分配社會財富的方式絕不是將富人的錢直接給窮人,殊不見中了彩票的人不久之後就會變得比以前更加貧窮,就是由於沒有透過努力取得的回報絕不會被珍惜。宜家創始人,瑞典首富生前從未公開捐款,因為他“絕不會給任何懶惰的人一個不勞而獲的機會!”
所以再次得出結論,直接沒有明確目的地把錢給當事人,絕對是最糟糕的表達善意的方式。
我心中這個社會最需要的善意,是為了創造出一個付出同樣努力就能取得同樣回報的環境,是長期跟蹤的持之以恆而不是一時興起的不負責任,是對資源的有效利用而不是一股腦兒把錢和物都發完了事,是希望卻不是依賴,是給予最本質和珍貴的“公平的機會”,而不是給錢。
有太多話想說,顯得囉嗦~而且話題太大,就不展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