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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末節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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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球友圈
首先我認為這個在NBA來說是很正常的,猛龍又是主場作戰,除了有球迷的支援外裁判的判罰尺度肯定也會在某種程度上偏向猛龍。看了這麼多年的NBA也是見怪不怪了,但是縱觀全場比賽其實裁判的判罰還是比較公平的也只有幾處漏判!
就在今日,聯盟官方也公佈了總決賽G2的裁判報告。裁判報告顯示,在比賽的最後兩分鐘一共出現了4次錯漏判。這4次錯漏判中,有三次對勇士不利,一次對猛龍隊不利。
第一次誤判出現在距離比賽結束還剩68秒時。猛龍隊萊昂納德持球突破考辛斯的防守,在他上籃的一瞬間,考辛斯伸手拍掉了球,裁判判罰考辛斯打手犯規。但裁判報告認為,考辛斯沒有打手,而是準確地切掉了球,屬於裁判的錯判。
第二次出現在距離比賽結束還剩44.5秒時,西亞卡姆在傳球前移動了軸心腳,應該是一次走步違例,而當值裁判現場沒有發現,這是一次透過增強影片發現的漏判。
第三次出現在距離比賽結束還剩36.8秒時,這次也是透過增強影片發現的走步。卡哇伊接球后開始運球前,已經走步了,裁判沒有發現。
第四次出現在距離比賽結束還剩15.3秒時,也是透過增強影片發現,庫裡在接球后在中線附近被猛龍球員包夾,這時候他的軸心腳移動,應該被吹罰一次走步違例。
如果這個球吹庫裡走步,那麼伊戈達拉也將不會有命中關鍵三分的機會,但是前三次的漏判都是對猛龍有利,如果裁判不漏判也就不會給猛龍追分的機會,可能一哥不用投那個三分也會取勝!
裁判的判罰也是比賽的一部分,球員在場上打球就要做好一切準備包括外界帶來的壓力以及場上要即將發生的任何事!隨著勇士戰勝猛龍拿下總決賽G2的勝利,這輪系列賽的大比分來到了1-1平,雙方接下來的兩場將轉戰金州。
關於裁判的問題可能會一直存在,但是成事在人只要你足夠強大那麼最終的勝利就會屬於你!希望兩支球隊能夠給我們帶來更加精彩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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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讀書屋
裁判也會出錯,裁判報告是一種糾錯方式,對比賽結果並不會有什麼影響。
1,可以看出這些報告都是出現在比賽最後時間而NBA一直信奉的就是,最後時刻要球員自己靠實力決定勝負而不是裁判的哨子,因此最後時刻的吹罰尺度是考驗裁判經驗的難題,這四次錯誤判罰之中,其中有三次是因為走步沒吹,而且都出現在比賽的最後時刻,雙方各自的攻防階段,這種情況下,無論是球迷還是裁判,都希望運動員自己解決問題,決定勝負,因此只要沒有太明顯的犯規,裁判一般是不會吹的。
2,對於庫裡的技術犯規,這則體現了NBA的“負容忍”政策,對於公然挑釁裁判判罰,質疑裁判的行為,裁判會毫不猶豫的吹技術犯規,這也是為了確保比賽的正常進行和相對公正性,裁判的權威不容置疑。
3,裁判報告,對比賽的最終結果沒有影響,是裁判的自動糾錯行為,同時也是為了防止再出現類似的錯誤,給球迷和球員一個公平的解釋,告訴我們裁判並不一定是全對的,但是裁判的權威一定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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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毛侃球飲冰室
NBA的最後兩分鐘裁判報告,對於最後兩分鐘的所有判罰,包括一些有身體接觸的瞬間都做了非常細緻的分析,比如庫克投中距離時丹尼·格林的動作如何以及考辛斯倫納德籃下卡位的身體接觸情況怎樣等等,算得上細緻嚴謹。
而總決賽G2的這份裁判報告,大致的意思就是大部分吹罰是沒有問題的,有問題的只有三個漏判,和一次錯判。
第一個漏判是比賽還剩45秒的時候,西亞卡姆在接到傳球后抬起了他的中軸腳。
其實就是西亞卡姆在多人合圍之下,一下子沒能穩住自己的腳步,在轉動腳步的時候亂了節奏,既出現了偷步的現象,也沒能把抬起中軸腳和立馬出手兩者連貫起來做流暢。
這個是應該要被吹罰的。
第二個漏判是在比賽還剩36.8秒的時候,倫納德在運球之前抬起了他的中軸腳。
這個是倫納德接球之後,在晃動試圖啟動運球之前,左腳輕微的移動了一小步,然後才開始運球啟動。
這個我覺的應該判,一般偷步不判是因為在行進過程中,為了不影響比賽觀賞性,所以放球員一馬,而倫納德的這個,並不是行進過程中,而是啟動之前,是紮紮實實的偷步行為。
第三個漏判是比賽還剩15.3秒的時候,庫裡接到傳球之後抬起了他的中軸腳。
其實就是庫裡在接到傳球之後中軸腳不確定,導致接球落地之後兩隻腳都有移動,交待不清楚。
這個其實也是可判可不判的,不過按照嚴格規定,庫裡的確走步。
而錯判則是考辛斯打手倫納德那個球,那是在比賽還剩1分08秒的時候。
當時裁判判了考辛斯犯規,給了倫納德兩次罰球,而在裁判報告中,英文單詞“ cleanly”非常清楚明顯,乾淨,也就是說這是個好球。
而其他的比如爭議很大的倫納德突破面對格林的後仰,裁判報告說的是跟倫納德手臂有輕微接觸,但是在倫納德啟動的時候並沒有影響到倫納德的SQBR,也就是速度、敏捷、平衡和節奏(speed, quickness, balance and rhythm),所以不算漏判,不吹罰一點問題也沒有!
總之,這份裁判報告一出來,又是一石激起千層浪,很明顯最後兩分鐘的判罰對於猛龍有利。
有的朋友說庫裡那個如果吹了就沒有伊戈達拉的關鍵球了,可實際上如果對於考辛斯犯規的誤判和對猛龍兩名球員的走步的漏判都正確吹罰了的話,這比賽早就結束了。
所以裁判報告是很嚴謹認真的,這是我很佩服他們的地方,可若是說裁判報告有什麼用處,我覺得無非也就是給大家一個官方解釋罷了。
反正比賽已經結束,又不會重新打,出一個裁判報告只是告訴大家NBA還是認真在在做比賽,並沒有操控比賽的情況!
即便或許大部分球迷已經不再相信這一點。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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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強子說球
首先我要說下G2並沒有出現多次有利猛龍的判罰,對於總決賽這樣級別的賽式,拼搶激烈那是正常不過的,我認為G2的尺度恰到好處。今日裁判報告出來,也說明了所有判罰情況。首先對於庫裡,西卡,倫納德的最後兩分鐘出現的失誤作出瞭解釋:有走步嫌疑,但是用肉眼難以分辯,所以並不算誤判!!而反倒重點說明了下關於倫納德罰球的問題,在比賽還剩1分08秒,考辛斯對倫納德切球犯規,庫裡也因此對裁判不滿而吹技術犯規,這次判罰確實是誤判。
在慢鏡頭回放可以看到考辛斯的切球是很乾淨的,除此之外其餘判罰都沒有大問題。
誤判會有,但整體而言比賽都保持了公平公正的,也只有適當的放寬吹罰,總決賽才會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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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實時球事ballgame
勇士和猛龍第二場最後兩分鐘的裁判報告中,一共出現了4次錯判、漏判的情況。
比賽還剩下1分8秒的時候,萊昂納德持球突破,考辛斯在防守的時候被吹犯規,裁判報告顯示,這是一次錯判,而當考辛斯被吹犯規之後,庫裡還被吹罰了一次技術犯規。
第二次錯漏判出現在距離比賽結束還有44.5秒,西亞卡姆在傳球前移動了軸心腳,屬於走步違例。這是一次透過影片發現的漏判。
第三次錯漏判出現在距離比賽結束還有36.8秒,同樣是一次透過增強影片發現的走步。倫納德在開始運球前,已經走步了,裁判沒有發現。
最後一次錯漏判出現在距離比賽結束還有15.3秒,增強影片發現,庫裡在接球后被猛龍球員包夾,這時候他的軸心腳移動,應該是一次走步違例。當時猛龍落後兩分,如果獲得球權,比賽結果或許會因此不同。
其實裁判報告只是一頁廢紙而已,無論對誰有利都不會有任何改變。由於一些錯判誤判會影響到比賽結果,所以每次裁判報告的出爐都給媒體和球迷無限的放大,然後推測裁判的業務水平,推測一些陰謀論。
但我們要清楚知道,即使裁判經驗豐富,但畢竟他們也是正常人類,籃球運動有10名球員在場上進行高速移動,而且還有那麼多身體接觸,除非是機器人了,不然絕對會有一些漏判誤判的,這都是可以理解的。
裁判出現偏頗也是正常現象,這並不是說他們有預謀的。由於主場球迷吶喊聲和助威聲的影響,裁判們都會不知覺地多多少少會偏倚主隊,正是很正常的,所以所有運動比賽都會有主客場。
我覺得只要裁判沒有原則性明顯漏判和誤判都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在比賽最後的兩分鐘是可以透過現場回看來確定球權所屬。一些誤判會得以改正,可以帶來更公平的比賽。
裁判報告看一下就可以了,別太執著。
回覆列表
裁判報告出爐,68秒4誤判,猛龍佔優勢!
一、在1分08秒時,考辛斯對倫納德的切球被吹犯規,庫裡不滿判罰被吹技術犯規,隨後倫納德三罰全中,裁判報告認為考辛斯左手對倫納德並沒有明顯的侵犯,而切球也很乾淨
二、距離結束還有44秒,西亞卡姆持球突破至籃下,面對多人包夾,傳球至3分線外隊友手中,在傳球時中樞腳移動,走步沒被吹。
三、距離結束還有36.8秒,小卡持球突破考辛斯防守,啟動前就已走步,裁判沒吹。
四、距離結束還有15秒,庫裡持球面對包夾走步沒吹,導致伊戈達拉命中關鍵三分絕殺猛龍。 從裁判報告上面來看,這4次漏罰其中3次是對猛龍有利的,其實只有一次對勇士有利。
因為很多比賽,都是一兩個回合,就決定了比賽的結果,所以其實這個判罰報告,就是一個“事後諸葛亮”的產物,對於比賽本身沒有實際作用,反而可能會激起雙方球迷的口水仗。而且,這個裁判判罰報告只分析最後兩分鐘,這樣就會給球迷,尤其是小球迷造成一種誤解:比賽前面46分鐘不重要。
但是,人並不是機器,再豐富的裁判都會存在視野盲區,主觀意識的判罰全部正確恐怕誰也無法做到。
對於球迷來說,更應該專注比賽,欣賞比賽,不要把焦點放在爭議判罰上。比賽的結果已成定局,無法更改,應該把注意力放到未來的比賽上。既然裁判已經承認誤判,相信在未來的比賽中他們會更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