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結算,指在工程完工後,根據竣工圖紙、會議紀要、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等所有與工程造價相關的資料編制的最終工程造價。是專案或各分項竣工驗收後的最終總結,應確保結算範圍、內容及計價標準與合同範圍相一致;竣工圖紙所示的工程量與實際完成相一致,並進行精準計算;完成的工程和服務、供應的物料和裝置必須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並透過驗收。
結合竣工備案、利潤決算,稽核人應注意把握好結算稽核的策略和節奏。
01結算中常見問題的原因分析
結算爭議多,導致編審不及時甚至嚴重拖期。
1、在於產品定位模糊,設計隨意變更,造成合同總價或單價難以覆蓋並鎖定。
2、招標圖紙深度不夠。
(1)設計院不提供材料及裝置的技術規格要求,造成技術要求模糊,合同介面不清,風險界定不明,招標單位無法編制出完整的工程量清單,清單專案或描述不清或多漏項,招標單位無法精準報價,價格的競爭型受限,開發商或建設施工單位難以合理評定標價;
(2)由於設計圖深度不夠等問題不得不延至施工階段解決,建設施工單位不得不採用開口合同,致使合同嚴密性差,爭議和現場簽證多,成本難以鎖定,而建設施工單位也不得不花費大量時間和人力加以協調。
3、合同分拆過細。
(1)建設施工方將大量材設採用甲供合同或甲定乙供合同予以分拆,合同數量少則幾十多則上百,為此不得不安排大量人力負責材設的確認、採購、協調、管理及收驗貨;
(2)合同分拆導致專案合同關係更為複雜,建設施工方不得不承擔直接 管理責任及總承包方應承擔的部分責任,在工程進展及結算中常發生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從而造成無效成本,乃至進度拖延。
(3)承包商不及時編制施工圖預算,不積極與投資監理核對預結算,其原因就在於總包填資(至結構封頂)施工、合同暫估價或利潤水平較高,或其內部管理混亂。
02工程結算稽核的10大要點01做好結算稽核的準備工作
(1)應要求承包商或指定分包或供應商在遞交結算供稽核時,附上結算價款不再調整的承諾。
(2)應詳細稽核專案或分項的合同文字,瞭解合同範圍、與其他承包商之間的介面劃分和計價模式等。
(3)應檢查竣工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特別是設計變更內容是否完整體現在竣工圖紙上。
(4)應及時與工程管理部、現場監理聯絡、交流,以充分了解專案或分項工程的現場情況,利於結算稽核工作的完整性。
(5)計劃編制也很重要,以XX為例,XX成本控制中心根據總工室施工圖的出圖時間制定各專案的預算編制計劃;成本控制中心根據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結算資料時間編制專案結算稽核計劃;成本控制中心按承包商上報結算時間編制工程結算稽核計劃。
02
稽核建築面積
(1)應關注設計變更可能引起的建築面積調整,提醒造價諮詢公司注意施工圖紙與實際的建築面積差異,必要時與建築師或造價諮詢公司或承包商計算的面積逐層進行對比。
(2)若建築面積與結算不同,要求各方就面積差異取得一致;如建築面積有調整,應及時檢查機電專業結算相關資料。
03稽核結算資料
結算資料除了通用要求外,還有個性化要求 (以XX為例):
土方工程結算:須提供經過甲方現場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及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確認的交付場地標高圖和完成面標高圖。標高圖中必須有明確的邊界線/放坡/工作面等實際情況(合同中約定不計放坡/工作面的除外,須劃分詳細的方格網計算圖(10×10)及相關的計算書;
樁基工程結算:樁基工程打樁原始現場記錄,包括樁號/樁規格/現狀土標高/樁頂設計標高/送樁長度等,須有甲方 現場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及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的簽字確認;
部品工程結算:施工單位必須做出詳細的竣工圖紙供工程管理中心現場工程師、總工室設計師核對後確認,並提交 招標圖紙及變更籤證作為結算依據,以便對照。
園建/綠化工程類結算:結算資料在報送甲方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師之前須經過園建/綠化相關工程師的確認,並由園建/綠化 工程師簽註結算核實意見;
樣板房工程:樣板房工程由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師接管相應的結算資料交接工作;需提供透過驗收意見的樣板房現狀說明書及其附表;在招標時主材價為暫定的,須由成本控制中心按設計要求確認相應的主材價格。
材料裝置類結算:須提供經供貨方/監理(無監理的情況除外)/總包/甲方四方簽字核實的《材料裝置驗收單》和配套 的《材料裝置價格清單》原件作為結算依據。
結算資料核對要點包括:
資料是否齊全,是否有影印件價結算的情況;
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中內容填寫是否完整,特別注意驗收報告中完工日期,建築面積等一應說明是否填寫完整;
工程結算工作交接單中內容填寫是否完整,工程管理中心負責人是否簽署;
特別留意交接單中有關竣工圖紙,指令變更的描述以及往來款項的說明。
04檢查多計項
結算出現多計項的錯誤,通常是由於設計或竣工圖紙所表述的內容超過標段或承包合同範圍;或是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與常規的認識不同。
所以,在具體檢查結算前,應仔細閱讀承包合同(或按常規假定標段劃分)和工程量計算規則,確保結算內容與承包合同所述內容以及計算規則相一致。
常見的多計項包括但不限於如下6種:
1)是已約定需含在鋼筋單價或措施專案中的大底板架立筋;
2)是已約定需含在土方開挖單價中的1m³內的砼塊料;
3)是牆地面內粉刷、洗手間防水層等,這是土建總包與二次裝修分包工作介面;
4)是電氣排管排線、開關插座、空調風口、冷熱給水排管、弱電排管排線等,這是機電與二次裝修分包工作介面;
5)是穿管、預埋件、裝置基礎,這是土建總包與機電分包的配合介面;
6)是土建總包與幕牆分包的配合介面的預埋件。
05做好價格複核
(1)稽核單價。
1)稽核竣工結算所列各分項工程單價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約定的單價,包括合同單價或定額單價,其名稱、規格、計量單位和所包含的工程內容是否與合同或單價估價表相一致。
2)單價換算首先要審查換算的分項工程是不是合同或定額中允許換算的,再審查換算是否正確。
3)補充合同單價或定額及單位估價表,要審查補充定額的編制是否符合編制原則,單位估價表計算是否正確。
(2)是稽核取費標準。
若採用定額計價,根據竣工結算時間,取費用發生時所執行的定額及與定額相對應配套的取費標準點。
應注意建築工程類別劃分是否與工程性質及規定指標相符,有無高套取費標準;各項取費的計取基數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規定之外的取費等;對於人工單價、開辦費、管理費率、利潤讓利等情況需按承包合同的約定執行。
(3)是稽核甲供料扣款及核銷。
若專案或各分項工程中部分採用甲供料,則採用定額計價時,需在稅後扣回甲供料定額預算價格;若甲方供應數量與工程實際用量存在差異,需進行材料核銷,超供部分應按供應價扣回。
(4)是稽核甲方代繳代扣。
專案或各分項工程中,如果存在甲方代繳代扣專案的工程水電費等,稽核人應進行費用清算。
(5)是稽核合同約定的獎罰款。
專案或各分項工程中,若依據合同約定,存在各類獎罰款的如質量、工期等,應進行此項費用清算。
此外,根據合同約定,應對專案或分項工程保脩金進行計算並預留,所有結算在三方簽字蓋章前必須經算數核對。
06稽核工程量
同步或交叉複核工程量可用以下5種方法:
(1)是利用統計資料及經驗,對主要工程量每平米含量先進行一次初步核准,以確定是否在合理區間內。
(2)是利用統籌法稽核平面如建築面積與樓板、裝飾面層、天棚、吊平頂,以及垂直面如外立面與其飾面、窗、陽臺門、幕牆、外腳手、外立面或平面係數等相關資料的合理性、正確性。
(3)是逐層或選擇典型樓層如地庫、裙房、標準層、屋面層,複核柱、梁、樓板、剪力牆之砼、鋼筋含量指標的合理性。
(4)是抽查或測量典型柱網結構的砼含量和鋼筋含量。
(5)是定期或不定期對工程量進行百分百計算複核。
07稽核時點
對總包結算的稽核,可與造價諮詢單位同步進行;對指定分包或供應合同的結算稽核,可安排在造價諮詢單位遞交初步稽核意見之後。
以XX對稽核時間的要求為例:
委託工程造價諮詢公司進行審計的,1000萬元以下的專案審計原則上出具初步審計報告的時間不得超過20天,1000萬元以上的專案出具初步審計報告的時間不得超過30天,特殊情況下不得超 過45天。
成本控制中心每次受到施工單位的反饋意見後回覆時間:10萬元以下的2天內,10萬元~50萬元的3天內,50萬元以上的5天內。
集團財務管理中心的複核時間為,自結算資料齊全之日起,一般複核5天內,全面複核時間為,50萬元內的10天內,50萬元以上的及主體、市政配套、園建工程為25天內。
以上未按時限完成的(因被審計單位自身造成的延誤除外),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部門總監50元。
竣工結算,指在工程完工後,根據竣工圖紙、會議紀要、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等所有與工程造價相關的資料編制的最終工程造價。是專案或各分項竣工驗收後的最終總結,應確保結算範圍、內容及計價標準與合同範圍相一致;竣工圖紙所示的工程量與實際完成相一致,並進行精準計算;完成的工程和服務、供應的物料和裝置必須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並透過驗收。
結合竣工備案、利潤決算,稽核人應注意把握好結算稽核的策略和節奏。
01結算中常見問題的原因分析
結算爭議多,導致編審不及時甚至嚴重拖期。
1、在於產品定位模糊,設計隨意變更,造成合同總價或單價難以覆蓋並鎖定。
2、招標圖紙深度不夠。
(1)設計院不提供材料及裝置的技術規格要求,造成技術要求模糊,合同介面不清,風險界定不明,招標單位無法編制出完整的工程量清單,清單專案或描述不清或多漏項,招標單位無法精準報價,價格的競爭型受限,開發商或建設施工單位難以合理評定標價;
(2)由於設計圖深度不夠等問題不得不延至施工階段解決,建設施工單位不得不採用開口合同,致使合同嚴密性差,爭議和現場簽證多,成本難以鎖定,而建設施工單位也不得不花費大量時間和人力加以協調。
3、合同分拆過細。
(1)建設施工方將大量材設採用甲供合同或甲定乙供合同予以分拆,合同數量少則幾十多則上百,為此不得不安排大量人力負責材設的確認、採購、協調、管理及收驗貨;
(2)合同分拆導致專案合同關係更為複雜,建設施工方不得不承擔直接 管理責任及總承包方應承擔的部分責任,在工程進展及結算中常發生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從而造成無效成本,乃至進度拖延。
(3)承包商不及時編制施工圖預算,不積極與投資監理核對預結算,其原因就在於總包填資(至結構封頂)施工、合同暫估價或利潤水平較高,或其內部管理混亂。
02工程結算稽核的10大要點01做好結算稽核的準備工作
(1)應要求承包商或指定分包或供應商在遞交結算供稽核時,附上結算價款不再調整的承諾。
(2)應詳細稽核專案或分項的合同文字,瞭解合同範圍、與其他承包商之間的介面劃分和計價模式等。
(3)應檢查竣工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特別是設計變更內容是否完整體現在竣工圖紙上。
(4)應及時與工程管理部、現場監理聯絡、交流,以充分了解專案或分項工程的現場情況,利於結算稽核工作的完整性。
(5)計劃編制也很重要,以XX為例,XX成本控制中心根據總工室施工圖的出圖時間制定各專案的預算編制計劃;成本控制中心根據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結算資料時間編制專案結算稽核計劃;成本控制中心按承包商上報結算時間編制工程結算稽核計劃。
02
稽核建築面積
(1)應關注設計變更可能引起的建築面積調整,提醒造價諮詢公司注意施工圖紙與實際的建築面積差異,必要時與建築師或造價諮詢公司或承包商計算的面積逐層進行對比。
(2)若建築面積與結算不同,要求各方就面積差異取得一致;如建築面積有調整,應及時檢查機電專業結算相關資料。
03稽核結算資料
結算資料除了通用要求外,還有個性化要求 (以XX為例):
土方工程結算:須提供經過甲方現場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及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確認的交付場地標高圖和完成面標高圖。標高圖中必須有明確的邊界線/放坡/工作面等實際情況(合同中約定不計放坡/工作面的除外,須劃分詳細的方格網計算圖(10×10)及相關的計算書;
樁基工程結算:樁基工程打樁原始現場記錄,包括樁號/樁規格/現狀土標高/樁頂設計標高/送樁長度等,須有甲方 現場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及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的簽字確認;
部品工程結算:施工單位必須做出詳細的竣工圖紙供工程管理中心現場工程師、總工室設計師核對後確認,並提交 招標圖紙及變更籤證作為結算依據,以便對照。
園建/綠化工程類結算:結算資料在報送甲方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師之前須經過園建/綠化相關工程師的確認,並由園建/綠化 工程師簽註結算核實意見;
樣板房工程:樣板房工程由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師接管相應的結算資料交接工作;需提供透過驗收意見的樣板房現狀說明書及其附表;在招標時主材價為暫定的,須由成本控制中心按設計要求確認相應的主材價格。
材料裝置類結算:須提供經供貨方/監理(無監理的情況除外)/總包/甲方四方簽字核實的《材料裝置驗收單》和配套 的《材料裝置價格清單》原件作為結算依據。
結算資料核對要點包括:
資料是否齊全,是否有影印件價結算的情況;
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中內容填寫是否完整,特別注意驗收報告中完工日期,建築面積等一應說明是否填寫完整;
工程結算工作交接單中內容填寫是否完整,工程管理中心負責人是否簽署;
特別留意交接單中有關竣工圖紙,指令變更的描述以及往來款項的說明。
04檢查多計項
結算出現多計項的錯誤,通常是由於設計或竣工圖紙所表述的內容超過標段或承包合同範圍;或是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與常規的認識不同。
所以,在具體檢查結算前,應仔細閱讀承包合同(或按常規假定標段劃分)和工程量計算規則,確保結算內容與承包合同所述內容以及計算規則相一致。
常見的多計項包括但不限於如下6種:
1)是已約定需含在鋼筋單價或措施專案中的大底板架立筋;
2)是已約定需含在土方開挖單價中的1m³內的砼塊料;
3)是牆地面內粉刷、洗手間防水層等,這是土建總包與二次裝修分包工作介面;
4)是電氣排管排線、開關插座、空調風口、冷熱給水排管、弱電排管排線等,這是機電與二次裝修分包工作介面;
5)是穿管、預埋件、裝置基礎,這是土建總包與機電分包的配合介面;
6)是土建總包與幕牆分包的配合介面的預埋件。
05做好價格複核
(1)稽核單價。
1)稽核竣工結算所列各分項工程單價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約定的單價,包括合同單價或定額單價,其名稱、規格、計量單位和所包含的工程內容是否與合同或單價估價表相一致。
2)單價換算首先要審查換算的分項工程是不是合同或定額中允許換算的,再審查換算是否正確。
3)補充合同單價或定額及單位估價表,要審查補充定額的編制是否符合編制原則,單位估價表計算是否正確。
(2)是稽核取費標準。
若採用定額計價,根據竣工結算時間,取費用發生時所執行的定額及與定額相對應配套的取費標準點。
應注意建築工程類別劃分是否與工程性質及規定指標相符,有無高套取費標準;各項取費的計取基數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規定之外的取費等;對於人工單價、開辦費、管理費率、利潤讓利等情況需按承包合同的約定執行。
(3)是稽核甲供料扣款及核銷。
若專案或各分項工程中部分採用甲供料,則採用定額計價時,需在稅後扣回甲供料定額預算價格;若甲方供應數量與工程實際用量存在差異,需進行材料核銷,超供部分應按供應價扣回。
(4)是稽核甲方代繳代扣。
專案或各分項工程中,如果存在甲方代繳代扣專案的工程水電費等,稽核人應進行費用清算。
(5)是稽核合同約定的獎罰款。
專案或各分項工程中,若依據合同約定,存在各類獎罰款的如質量、工期等,應進行此項費用清算。
此外,根據合同約定,應對專案或分項工程保脩金進行計算並預留,所有結算在三方簽字蓋章前必須經算數核對。
06稽核工程量
同步或交叉複核工程量可用以下5種方法:
(1)是利用統計資料及經驗,對主要工程量每平米含量先進行一次初步核准,以確定是否在合理區間內。
(2)是利用統籌法稽核平面如建築面積與樓板、裝飾面層、天棚、吊平頂,以及垂直面如外立面與其飾面、窗、陽臺門、幕牆、外腳手、外立面或平面係數等相關資料的合理性、正確性。
(3)是逐層或選擇典型樓層如地庫、裙房、標準層、屋面層,複核柱、梁、樓板、剪力牆之砼、鋼筋含量指標的合理性。
(4)是抽查或測量典型柱網結構的砼含量和鋼筋含量。
(5)是定期或不定期對工程量進行百分百計算複核。
07稽核時點
對總包結算的稽核,可與造價諮詢單位同步進行;對指定分包或供應合同的結算稽核,可安排在造價諮詢單位遞交初步稽核意見之後。
以XX對稽核時間的要求為例:
委託工程造價諮詢公司進行審計的,1000萬元以下的專案審計原則上出具初步審計報告的時間不得超過20天,1000萬元以上的專案出具初步審計報告的時間不得超過30天,特殊情況下不得超 過45天。
成本控制中心每次受到施工單位的反饋意見後回覆時間:10萬元以下的2天內,10萬元~50萬元的3天內,50萬元以上的5天內。
集團財務管理中心的複核時間為,自結算資料齊全之日起,一般複核5天內,全面複核時間為,50萬元內的10天內,50萬元以上的及主體、市政配套、園建工程為25天內。
以上未按時限完成的(因被審計單位自身造成的延誤除外),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部門總監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