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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學k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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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___夢琪
職業打假沒毛病,大家都支援。
但是大家都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職業打假並不是以打假為目的,而是以謀利為目的。
舉個栗子,某某打假人發現一個產品有問題,然後進行打假,那後續呢,誰關心後續了,是給錢了事就沒下文了,還是工商局給查封了?如果給工商局查封了,那肯定是消費者想看到的,這事做的漂亮。該支援。但如果是給錢了事,選擇花錢私了,那作為企業,是不是覺得這風險太高,利潤太小,於是產品漲價,至於說的產品假有問題?打假人沒說,又有誰知道,最後還不是消費者買單。
再舉個栗子,某某打假人每次用打假來吸引眼球,用視訊,帖子等方式曝光,吸引一大批粉絲來關注,最後變成了大V,但後面打假消費者怎麼知道對方是保持公平公正的態度來打假,比如某企業自知產品不達標,選擇花錢給打假人,那某某打假人就不進行他的產品打假,產品依然火爆熱賣,更有可能同行競爭花錢讓打假人去購買同行產品進行評測,雞蛋裡挑骨頭最後消費者都選擇性的不夠買這個產品,那是不是讓另一家企業暗地裡發樂。更有甚者,一些製假企業聯絡上打假人,讓他推廣一下這個產品,明明打假人知道這個產品不好,利益驅動還是會選擇合作,然後再視訊裡面打假後又說推廣的這個產品怎麼好怎麼達標怎麼放心。因為打假這東西不花精力時間根本不好辨別,於是一大群消費者花高價買和其他市場上一樣的東西,心裡還在感謝某某打假人,讓他們用上放心的產品。
再舉個最簡單的栗子,你花了100元買了某個產品,後面發現是假貨,去跟商家討說法,商家明知道是假貨,說補償5000塊給你,簽訂協議不追究不曝光,我相信除了家裡有礦基本都不會拒絕,最後又有誰知道他再賣假貨呢。甚至,你覺得這錢來的太容易,於是,你也打著打假的旗號來發家致富,裝挑假貨買,買了就追究責任讓對方賠錢,然後再找下一個目標。偶爾碰到一兩個不給錢的,就曝光,然後站在正義的角度讓大家不要買這個產品,可實際上呢,我想只有自己才知道吧。
綜上所述,職業打假不可怕,可怕的是職業打假聯合企業一起欺騙消費者而消費者還樂在其中。
以上僅個人看法,為什麼法律不允許職業打假索賠,因為打假是工商行政部門的權利,個人打假更容易誤導消費者。相信自己的判斷,發現假貨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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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啟壹拾貳
既不能縱容製假販假,也不能縱容高價牟利打假。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藉此牟利,行為過於爭議,打假動機主要在於利益,如果人人效仿,為追求利益而行事,雖暫時於某種程度上對市場淨化有利,但從長遠來看於良好社會風尚的建設大大有損,加速拜金主義的更加流行,所以不值得支援。還有就是,如果打假工作的大部分由民間完成,不利於政府監管部門的發展建設,不利於資源的整合高效利用,也不利於降低整個社會的治理成本,也即更多勞動力流入打假行業與政府監管部門搶活幹,屬於勞動力的錯誤重複配置,也削弱了政府職能。所以我建議,對於職業打假人,應當立法規管,職業打假人不能直接找製假販假者索要賠償,而可以向監管部門舉報,確認後由監管部門視情況發放舉報獎金,多出的錢設立打假專項基金,加大監管部門的打假隊伍建設。只有這樣,職業打假人的收入被控制在合理正當的範圍之內,程式上也不會有過多爭議,打假隊伍也日益壯大,更有利於市場的淨化和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形成正向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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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宇宙之崖
我感覺應該大力支援!
做職業打假人是綠色經濟,不破壞環境,不佔用土地,還不消耗能源,屬於空手套白狼經濟
最好是全中國人民都去做職業打假人,奉勸所有商家吧工廠關了,把商店關了,然後都去做職業打假人。當然,作為一個合格的職業打假人,首要要心夠黑!夠狠,夠毒辣!不然你良心過不去精神就會收到煎熬。
第一、因為這個職業實在太好了,不需要成本,不用天天上班打卡,可以說是無本萬利!至於是不是真打假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夠獲利就行。即使不是假貨,咱也可以給他整點毛病啊,比如衣服各種含量標籤寫的不明確,或者廣告法裡摳字眼,反正能夠雞蛋裡挑出來骨頭就行了,即食挑不出來骨頭也沒有什麼損失嘛
第二、比做生意安全多了,做生意天天擔心工商 稅務 檢查,做職業打假人再也不怕工商稅務了,不光不怕工商了,現在反而是工商怕職業打假人了
第三、最重要的是做職業打假人獲利可以不用納稅,現在你說幹什麼工作收入不用納稅?職業打假人的獲利就不用納稅,多好啊?
第四,做職業打假人可以提高中國的競爭力,在我們國家大力宣傳職業打假事業,說不動哪一天我們可以衝出國門,去美國職業打假,把美帝企業搞死他,所以做職業打假人可以為國爭光
所以全中國人民都放棄你的工作吧,大家都去做職業打假人,保證不出一年中國的GDP重返10%的增長率。國家的富強、民族的振興全靠這幫職業打假人了(嚴格來說應該叫做職業敲詐人,因為他們的目的是敲詐錢財,至於是不是假貨這個不是關注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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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和尚遇見尼姑
第一,國家支援打假嗎?支援,國務院2015年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食品安全法後總共27份檔案支援全民打假,卻又有2份檔案限制職業打假人的趨勢(我指的國務院,行政機關檔案全國可能幾千份),用青島法院的判決書來告訴你們,打假是罪嗎!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38條消費者有權和商家進行協商,協商不了的請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者最後的機會司法機關訴訟,注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全中國人大通過的法律,不是法規,那些說打假的要求就報案,報警吧,建議打假人主動報警,因為公安機關和市場監管部門都有打假假冒偽劣產品的執法權,如果公安機關優先立案,那麼市場監管部門是作為輔助機關(罰款還是歸市場監管部門,罰款、拘留、強制措施歸公安機關),對於假貨一定要往死裡整,但是奉勸那些打食品標籤瑕疵、普通違法廣告(不涉及醫療問題非法廣告)、極限詞的打假人,國家支援打假,但請記住不僅為了你們的賠償,更要為了社會的更大貢獻,重點放在假貨上面,那些小問題即使鬧到市場監管部門也是責令整改,沒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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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來自輪迴
只要他買的真是假貨就該支援。買到假貨輕則損失錢財重則傷害身體甚至危及生命但對於買到假貨的普通人很無奈第一沒有識假的判斷力。第二沒有時間精力去和製售假者對耗。第三沒有專門的法律知識不知道怎樣維權。以至於假貨猖獗,以至於製售假者盆滿缽滿,正規廠家反而舉步為艱。而職業打假人的出現彌補了這些不足,雖然他謀了利;雖然對於製假者來說有點象被敲詐。但是職業打假人的存在使製假售假者受到了懲罰、受到威攝。使之心存顧忌,從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法律的不足之處。最重要的是製售假違法而買假不違法,法律應當只對行為不問內心。職業打假人客觀打擊了假貨,所謀之利算是報酬也不為過,只有這樣才是長久之計,到沒有假貨他自然謀不了利,這正是大多數人想要看到的也是相關法律的立法初衷,當然也存在著職業打假人抓住產品說明表述中的漏洞作文章的時候,這個是矯枉必然過正的過程,也從客觀上敦促了正規企業更加嚴謹。而對於那些真正製假售假者不妨大聲說敲的就是你們,賣假貨還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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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摸著樂
其實這個問題是政府主管部門如何規範職業打假行為的問題。職業打假對假貨的創傷力比行政監管要高效的多。對職業打假規範取證 規範投述 不許與私下了結。充分發揮職業打假的社會效應。可避免監管人員的腐敗,更可避免職業打假演變為黑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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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茶迷酒痴
應該支援!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有,商戶為了賣好自己的貨品,往往經常打出或寫出告示,對自家所售商品保證絕無假貨,如,假一賠十,假一賠萬,假一賠,,,。事實上,很多消費者並不是“火眼金睛”,往往很難辨別是非,分清真偽,有問題即便求到消費者的“孃家”消協,手續繁雜,況且還不知真的是“孃家”還是售假的傘,一切不得而知,所以,這時候就需要打假人,專業打假人,讓他們同消費者的“孃家”去理論去吧,他們有利益,有時間,有專業。打假人在售假人處獲多大的利都是應該的,換句話說,市場,消費者需要打假人士,羊毛出在羊身上,對售假者罰他個傾家蕩產。同時保護了廣大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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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屠萬人碎一夢
為啥要打擊,我覺得挺好!既然賣假貨就活該被這些人搞,特別那些賣跟食品,藥品假貨還有相關物品的抓到一個弄死一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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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Shuang降
應該支援!就該讓這些懂得識別真假的專業人士打假,才會震懾造假賣假的廠商,為不會識別真假的百姓創造一個安全的購物環境,使老百姓放心購物,放心生活。政府不僅要支援打假人,還要適當獎勵和褒獎。
回覆列表
打假是好事不是壞事。法律規定成功的打假者有權主張懲罰性賠償金,表明法律鼓勵打假,打假是好事。打一次假是好事,打十次假不可能變成壞事。即使是社會公認的職業打假者購買生活資料時,也改變不了其消費者的身份。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條文就是通過一件一件的案件逐步得以落實的,沒有案件就沒有法律的落實。”每一起消費者針對經營者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提起的訴訟,都會或多或少促使經營者更加重視食品安全,促使消費者更加關注食品安全,進而使法律的規定得到進一步的落實。
當所有的消費者都覺醒了,都成為潛在的打假者了,那麼製假、售假的行為也就失去了市場。沒有了製假、售假行為,打假現象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有些人把法律的槍口對準打假者,做出讓打假者痛,製假、售假者快的事情,背離最基本的人民意志,因為人人都是消費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人民的意志。“打假也需要專業,如果多次打假者可以定義為職業打假者的話,那麼職業打假者就是消費者的先驅,自然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如果不準知情的消費者打假,就會造成這樣的結果:不知情的消費者不可能打假,而知情的消費者又不準打假,則製假售假行為可以堂而皇之大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