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擁有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殘疾人須持《殘疾證》),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
2、是平時能參加體育活動,但由於突發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原因,一週內確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也可申請免考。
3、過於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不宜長跑的學生,可由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申請辦理單項免試。經批准後,該項成績按照60%計算,記3分。
4、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體育運動類比賽個人專案前3名、集體專案冠亞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提出免考。經批准後,其體育成績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
5、因生理、突發事件等情況暫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考試的當天申請辦理緩考,經稽核批准後,可緩期一週進行。
體育考試的原要求和原則:
1、體育考試必須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利於鼓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並養成良好的習慣,有利於教師體育課堂教學質量和效果的提高,有利於加強體育課的規範管理,逐步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結合。
2、體育考試的現場考核按照全市“四統一”原則進行,即統一考試專案、統一成績評定標準、統一考試規程和統一考試時間。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試院和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將進行監督檢查。
1、擁有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殘疾人須持《殘疾證》),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
2、是平時能參加體育活動,但由於突發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原因,一週內確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也可申請免考。
3、過於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不宜長跑的學生,可由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申請辦理單項免試。經批准後,該項成績按照60%計算,記3分。
4、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體育運動類比賽個人專案前3名、集體專案冠亞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提出免考。經批准後,其體育成績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
5、因生理、突發事件等情況暫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考試的當天申請辦理緩考,經稽核批准後,可緩期一週進行。
體育考試的原要求和原則:
1、體育考試必須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利於鼓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並養成良好的習慣,有利於教師體育課堂教學質量和效果的提高,有利於加強體育課的規範管理,逐步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結合。
2、體育考試的現場考核按照全市“四統一”原則進行,即統一考試專案、統一成績評定標準、統一考試規程和統一考試時間。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試院和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將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