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骨科李郎中
-
2 # 康駿朋醫生
骨折的復位一般有兩種:解剖復位和功能復位。
1.解剖復位是指透過復位恢復了正常的解剖關係,骨折斷端對位和對線整齊,稱之為解剖復位,也即是題中的嚴絲合縫。
2.功能復位則是透過復位後,雖然不能達到嚴絲合縫,也就是達到解剖復位,但是在骨折部位復位、治癒後,對肢體的功能沒有太大的影響。
當然功能復位也是有一定的標準的:
1、骨折的旋轉移位、分離移位必須完全矯正。
2、骨折的縮短移位在成人下肢不超過1cm,兒童在沒有骨骺損傷的情況下,下肢縮短小於2cm,可以在生長髮育的過程中自行恢復。
3、成角移位:下肢骨折輕微的向前或向後成角,與活動方向一致的可以自行緩慢恢復矯正。而側方成角的則需要完全矯正。
4、長骨幹橫行骨折,骨折端對位則至少要達到三分之一以上,而幹骺端骨折至少要對位四分之三以上。
所以,骨折的復位並不一定要嚴絲合縫,一般情況下達到功能復位即可,在癒合的過程中進行適當的功能訓練,在癒合後並不會對肢體的功能造成影響。
-
3 # 骨科醫生路遙
簡單的說:只有一類骨折復位一定要嚴絲合縫,其餘型別的骨折都不是一定要嚴絲合縫。
1、涉及到關節面的骨折,復位一定要嚴絲合縫!關節表面特別光滑,類似於蒼蠅站上去都打滑的“潔淨整齊的鏡子面”。
之所以這麼光滑整齊,寄宿製為了儘可能減少關節活動時,關節面之間的摩擦磨損。
因此,只要關節面發生了骨折,就一定要儘可能的復位到嚴絲合縫,恢復到之前平整光滑的表面,我們的專業說法叫“解剖復位”。
否則,如果關節面的骨折沒有復位好,出現了關節面不平整,以後不平整關節上凹凸不平的地方,就會反覆不停的摩擦與之“接壤”的相鄰關節面,最終形成創傷性關節炎,非常痛苦。
2、不涉及關節面的骨折,復位不一定非要嚴絲合縫,差不多就行。與嚴絲合縫的“解剖復位”相對應,我們專業醫生講這種“差不多就行”的復位,稱之為“功能復位”。即,只要不影響功能,外觀不一定要嚴絲合縫。
因為我們身體上還存在一種特殊的細胞:“破骨細胞”。它可以在後期重新塑形骨頭。當然,這種重塑也是有限度的,這也是復位至少也得“差不多”才行的原因。所以我們專業骨科醫生,對這種“差不多就行”的復位,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比如:骨折斷端之間的旋轉移位、分離移位必須完全矯正;下肢骨折輕微的向前或向後成角可以接受,但向兩側成角就必須要完全矯正。
所以,不涉及關節面的骨折,復位並不一定要嚴絲合縫,達到“差不多就行”的功能復位即可,在癒合的過程中進行適當的功能訓練,在癒合後並不會對肢體的功能造成影響。
3、為什麼非要強調“不用非要嚴絲合縫”呢?難道“嚴絲合縫”不是更好麼?是的,骨折復位當然是嚴絲合縫最好。但是達到嚴絲合縫的復位過程,不管是不做手術的手法復位,還是做手術的切開復位,都是會產生損傷的。
比如手法復位,需要持續的牽拉、折移和旋轉骨折斷端,這樣的操作肯定會引起軟組織進一步的損傷,甚至可能讓尖尖的骨折端刺破重要的血管神經,因此沒有必要為了達到嚴絲合縫而反覆的做手法復位。
比如手術切開復位。把肉全部切開骨頭全部露出來的“拼積木式”復位,太簡單了,誰都會做。但是這樣就嚴重破壞了骨折的血運,雖然片子看嚴絲合縫了,但實際上骨頭卻因為沒了血液供應不長了。因此,骨科醫生在手術時,必須在復位精準和微創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這也就是為什麼不要求嚴絲合縫的根本原因。
最後,總結一下:
只有傷到關節面的骨折必須復位嚴絲合縫,其餘的骨折復位差不多就行。 -
4 # 左醫生杏林言骨
做完手術,第二天換藥,拍片複查,病人或者家屬就能夠看到複查的片子,明明骨折部位沒有對的嚴絲合縫,醫生卻說手術很成功,到底是真成功還是假成功?不解、困惑……
左醫生專業解答骨科疑惑,不忽悠!
骨折復位有著嚴格的標準,不是隨意為之的,有些骨折必須達到解剖復位(也就是大家說的嚴絲合縫);而有些骨折並不強求,只需要達到功能復位即可,沒有必要為了追求嚴絲合縫而延長手術時間,徒增出血,反而增加了手術風險。
那什麼情況需要解剖復位呢?業內的稱呼是“關節內骨折”,人的關節軟骨,大家可能沒有見過,但是回想一下吃大骨頭時,兩端的很光滑的那一層,和人類的是一樣的,我們每天走很多路而沒有明顯的磨損,它的功勞很大,我們甚至希望它一直光滑完整下去。假如發生了關節內骨折,復位沒有做到嚴絲合縫,出現“臺階”,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關節磨損會十分嚴重,不可避免地出現創傷性關節炎,那種痛苦比骨折還要嚴重。為了不出現這種痛苦,必須做到嚴絲合縫。
那麼不要求嚴絲合縫的功能復位呢?就沒有一個具體的量化標準嗎?那肯定還是有的,總的要求就是骨折癒合以後不能夠影響肢體的正常功能。下面可以講一下幾個常見的骨折功能復位標準。
其實,之所以允許功能復位而非全部要求解剖復位,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骨頭是“活”的,它們在不停的進行著肉眼看不到的“拆-建”工作,讓我們的骨頭適應進行的工作。
-
5 # 婁志堃醫生
骨折治療的主要目的是為骨折癒合,功能恢復。二者缺一不可。骨折的治療方法無非兩大類:一是手術;二是保守(非手術)。
治療的主要目的是骨折復位。復位的意義在於骨折恢復原有解剖位置,達到緩解疼痛,骨折癒合,早期功能鍛鍊的目的。
骨折復位標準有兩種:1、解剖復位:透過復位後骨折端恢復了正常的解剖關係,對位(兩骨折端的接觸面)和對線(兩骨折段在縱軸上的關係)完全良好。也就是說透過復位後,斷了的骨骼完全恢復原來的解剖位置關係,拍攝X光片只可見骨折線,骨折沒有移位;
2、功能復位:經復位後,兩骨折端雖然未恢復至原來的解剖關係,有不同程度移位,但骨折癒合後對肢體功能無明顯影響者,稱功能復位。意思指骨折雖然對得差一些,但同樣能長好,且骨折癒合以後對肢體功能影響不大。
復位要求:1、不同骨折部位(關節內、關節外,負重部位、非負重部位,)不同移位方向,不同骨折型別,受傷者不同年齡,不同職業,全身綜合狀態等,要求骨折復位位置的標準各有不同。
2、骨折後無論手法復位還是手術,關節內骨折如果全身狀態允許儘量要求達到解剖復位,否則關節面不平整,骨折癒合後關節磨損嚴重出現骨性關節炎表現,關節疼痛、腫脹、活動受限,愈後影響功能。
3、有些骨折,比如多發骨折,骨折粉碎程度嚴重,老年人部分骨折,關節外骨折,無論手術與否都不必要求解剖復位。因為骨折對人體是一種損傷,手術和反覆整復是再次損傷的過程,因為強求解剖復位而反覆整復或者延長手術時間,加重區域性損傷,影響區域性血液迴圈,反而影響骨折癒合,得不償失。所以一定要考慮綜合因素,權衡利弊。
4、兒童骨折,再生和再塑形能力較強,骨折癒合時間短,不要求解剖復位。因骨折而引起的畸形可在發育過程中自我塑形、矯正。嬰幼兒肢體骨折,無論對位如何,均可癒合且能自行矯正,成年後看不留骨折痕跡。所以對於兒童的骨折,功能復位的標準較寬。
骨折後恢復的目標骨折受傷後不僅僅要求骨折癒合,重要的是功能恢復,在癒合的過程中進行適當的功能訓練,在骨折癒合後不對肢體的功能造成影響,才是治療的重要目標。
-
6 # 兒童骨科姚京輝醫生
小王滑冰摔倒,前臂骨折了,來到醫院醫生說可以手法復位,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手法復位恢復到基本正常,小王一看片子,還有一道縫,大吵大鬧,投訴到醫院,醫生搞的焦頭爛額…
骨折的復位分為解剖復位和功能復位。解剖復位就是透過醫生的治療使錯位的骨折恢復到和骨折前一樣,達到正常的解剖關係。功能復位是透過醫生的治療,使錯位的骨折沒有恢復到正常的解剖關係,但達到了骨折功能復位的標準。骨折癒合後對肢體的功能沒有明顯的影響。
功能復位功能復位並不強調骨折對合的嚴絲合縫。它是允許有一定“錯位”的,當然“錯位”是要在一定範圍內的。而且,功能復位在每一骨折部位要求是不一樣的。目前認為關節內的骨折是應該解剖復位的,即所謂的嚴絲合縫。而對於長骨骨幹及幹骺端的骨折是可以功能復位的。
其標準是1、骨折的旋轉和分離移位必須矯正。
2、成人下肢骨折短縮移位不超過1cm,對於兒童來說如排除有骨骺損傷,短縮在2cm以內都是可以的。
3、下肢允許輕微的前後成角,但不允許側方成角。
4、肱骨幹稍有畸形,對功能影響不大,但尺橈骨骨折則要求對位、對線良好。
5、長骨幹部的骨折折端對位至少1/3,幹骺端至少對位3/4。
總結:可以說,功能復位是骨科治療經驗的結晶,是以不影響骨折後肢體功能恢復為前提的。只要能保障骨折的順利癒合,功能恢復正常,選擇解剖復位和功能復位都是可以的。骨折復位不一定必須是嚴絲合縫的。
回覆列表
你好,骨折的復位不要求嚴絲合縫。另外嚴格來說,沒有絕對的嚴絲合縫,即使是手術也達不到嚴絲合縫。骨折只要能達到功能復位就可以。如長骨骨折可以輕微的向前,成角,但不能側方成角,不能旋轉,分離。兒童下肢短縮可在兩個釐米左右,成人可在1釐米內。骨折的對位超過三分之二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