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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上午,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對美加印象小區6歲兒童被狗咬傷至狂犬病發作死亡一案正式宣判,多位被告人共賠付受害者家屬78萬餘元。 2017年4月16日傍晚,6歲男孩天天(化名)在蕪湖市鏡湖區美加印象小區內,被一條黑狗撲倒後咬傷面部。隨後天天被送往蕪湖市弋磯山醫院進行面部治療、整形手術。第二天上午,天天在鏡湖區醫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誰知僅過了8天,天天身上出現了一些異常症狀,後經南京兩家醫院會診,被診斷為狂犬病。5月22日凌晨,天天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隨後,天天的父母將相關責任人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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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希望和諧期盼和諧

    個人認為首先應該是加強規範管理的問題,其次就是這個管理應該由什麼部門負責的問題,最後就是這個疫苗有沒有問題的問題,還有就狗有沒有證和打沒打過針的問題,如果沒有應該屬於故意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應該賠償還應該被判刑。

  • 2 # 使用者52156052666

    小區養狗不贊成,為什麼?一養狗影響小區衛生,二容易傷人,三,晚上叫影響休息。四影響鄰俚關糸。能不養就不要養了費精力,費金錢,打啥不得,送人更別談,家裡到處毛,還搞的有味道,如感染狂犬病那就更危險,為了自身健康它人的健康還是不養為好。

  • 3 # 多嘴說幾句

    在住人多的密集的地方,對於養狗狗來說應該管理嚴密,咬了人肯定要負責到底,對於已經打了疫苗還發生命案的是不是要追究疫苗的質量呢?

  • 4 # snow81

    如果小區養狗就守規矩養,狗咬人就應該重判狗主!別一出事狗主跑的比狗都快,狗沒錯,錯的是沒有公共道德的狗主!

  • 5 # 破迷開悟13

    好像還有得病死的,還有被水淹死的,還有被車壓死的還有火燒死的,又去怨誰呢?被車壓死的你去把司機砍了頭,被水淹死的你去把河流抽乾?能嗎?

  • 6 # 開心快樂每一天253861915

    只要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就不應該養狗,溜狗看似小事,實際上給眾人增加不少麻煩,狗大便到處是,一不小心就踩腳上了。城區內就應禁止養狗,死了人,就罰她壹佰萬。殺一敬百。

  • 7 # 全254579938

    判養狗者死刑,小區有保安,你養狗幹什麼,不就是有錢嗎,對有錢者判賠錢沒有,只能判養狗者死刑,農村養狗是守盜者,不一樣。

  • 8 # 劉讓飛兔子山人文公園

    一個僅僅六歲的孩子,會以這種方式離去,著實令人心痛:一個如此稚嫩的小生命啊,,

    但更令人痛心的是,這原本可以做到不讓痛心發生的事情,卻偏生生痛心的就發生了,,

    如果小區物業和小區業主,能夠按法律規定的規範管理去養狗狗,養寵物,管理到位的話,這位小朋友,不還在過著無憂無慮的快樂童年生活嗎?

    如果每一個環節都能夠盡到自己的職責,這樣的悲劇不就可以,杜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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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可能還非常有必要注意一個細節,就是孩子既然注射了狂犬疫苗,那狂犬疫苗為什麼會失效?進而導致這樣的悲劇發生?

    如果狂犬疫苗能起到有效作用,那麼這個悲劇,不也就可以有效的避免了嗎?

    狂犬育苗失效一般有幾種情況,一是生產廠家的生產,製作工藝過程,就是說生產的產品質量,必須得到有效的保證,

    第二是產品的運輸,保管,以及低溫儲藏的,這個過程,當然,還有就是有效期內的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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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想說一句的就是,悲劇最好是都能以此為鑑,因為這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悲劇,如果明知故犯,是絕對不能允許的吧?

    愛狗狗,愛寵物的友友們,愛寵物當然無可厚非,但是,愛寵物,一定不能超過愛人類自己吧,

    要首先懂得,怎樣遵守我們人類的公序良俗吧,

    畢竟,78萬的經濟賠償,並不能撫平1個生命的離去,給人心靈上造成的創傷,

    是的,有時候人都會有那種一時疏忽的時候,如果要杜絕這種一時疏忽的發生,那麼就從現在開始,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吧,畢竟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情,

    為他人著想,其實與人與己,都是善莫大焉的事情啊哈,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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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鏡湖區的吃瓜群眾

    定期給狗打疫苗,規範自己的行為,說到底狗隨主人,主人什麼性格,狗就教成什麼樣,缺德好鬥的主人,泰迪都能養成惹是生非的鬥犬。

  • 10 # 收割者19

    外出遛狗一定要栓,否則追究狗主責任,傷人可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巡邏監管,同時也要在規定可許的範圍之內給養狗人空間,並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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