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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健身的北極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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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橋茶小鮮
關於合夥: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合夥,因為我就在合夥上吃了大虧,不管是兩人還是三人,在資金或技術或資源不足的前提下,是一種不得以的選擇。利潤分配不是問題.大多問題產生,都是職權不明。以下說的比較複雜,不知道你做什麼生意,個人覺得,你可以都考慮一下,當然個人覺得,主要是職權問題,就是在一切成埃落定後,遇到問題到底誰說了算,這個是重點。不然終究落得不歡而散!
1、分工是否明確?相關授權的範圍是否明確?
2、在盈利的情況下,有多少資金是應該分配的,有多少是應該再投入的?
3、在損失的情況下,再投入的資金比例如何確定,一方不投入,另一方還想投入,這時候股份跟再投入的資金如何轉換。
4、在盈利的情況下,一方不想再投入,另一方想擴大規模,這時候怎麼來處理?
5、誰管錢?怎麼管?吃飯算不算成本?交通算不算?算到什麼程度?
總之,利潤如何分配,這個可以事先說好,說不好的是很多沒想到的問題。把所有的細節都想好,只要談定了,沒有多少的問題,只有執行的問題。
如果是按經濟投資的,那就按百分比分利潤,損失也是一樣到最後。散夥也是一樣的,全部按百分比計算。其實2個人合夥沒那麼難,1人主外1人主內,但前提是你要信得過那人。如果你自己都不信任最好就別合作,麻煩,自己有能力,就自己做。
合夥創業其利益風險均擔的特點對於缺少資金的創業者來說是個不錯的方式,但利益與矛盾總是同在,合夥創業如何做到規避矛盾而達到利益共享呢?
1、朋友不合作,合作不朋友。
如果是大街上遇到的兩姓旁人也根本談不上相互合作創業的話題,但凡一起合作,一定有感情上的牽扯,或親朋好友,或同學戰友,或親朋好友介紹,或同學戰友搭線…總之,千里因緣一線牽吧,沒有因緣的也合作不到一塊去。現在有人在網上招商引資,我看成功的可能性不大,這不太符合中國的國情和人情,沒有人牽線搭橋一般的別人難相信。但是,一旦合作在一起時,我勸合作者的任何一方先不要把對方當作朋友對待,先把對方當作對簿公堂的原告或被告來對待最好。要象在法庭上對付原告或被告那樣來討論雙方的合作協議條款,一點情面也不要留,儘量地、挖空心思地找出對對方不利的證據來,然後讓對方給予圓滿的、一絲不苟的解答。雙方解答清楚後,就把這些都寫進合作協議的條款之中去,作為雙方今後行為準則的依據和“私”法,誰將來違反這部“私”法,要讓他損失“慘重”才行。往往大家現在不能做到這一點,或礙於情面或草率行事或不懂當今法律,結果大部不歡而散,有些還真上了真正的法庭對簿公堂。這叫先不對簿後對簿也。
2、先小人,後小人。
中國曆來有句俗話叫:先小人,後君子。意思是說雙方凡有金錢方面的合作或交往一定要先把醜話說在前面,以免將來反悔。經我多年實踐發現了更加真理的真理,就是先小人,後君子還是不行,將來反悔的也不少,最好在合作的任何時間內都要做小人,不要做君子,也就是:先小人,後小人。就是說,在合作的全過程中,合作的任何一方都要要求白紙黑字地立下規矩,如現在正規股份公司的每次董事會會議記錄,隨時準備做小人,否則就一定最終做不能君子,只有這樣把小人做到底,到解散的那一天,合作的任何一方才能仍然坐到一張桌子上喝酒。
3、要想公平,打個顛倒。
既然要合作,大家一定求一個公平。什麼叫公平,就是如果你是他能否接受你給他的條件或利益,這就叫要想公平,打個顛倒,這好象是一句西部地區的口頭語。如果顛倒之後你都不願意接受,那麼你也不要強求人家接受,這應該是很明白的道理,但是往往大家不願意這樣思考問題,必然埋下隱患,待到爆發之日,你原來應該得到的恐怕也不能得到了,還是事先就替人家想想的好。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吧?
4、到外面如何“坑蒙拐騙”,回家(董事會)一定實話實說。
如果說做生意的人一句瞎話也沒有,這個人不是賠死就是個典型的偽君子絕不可交往,無奸不商恐怕就是這個道理。但是,哪怕你在外面能把天吹個窟窿,說你賣的羅卜是轉基因工程產品能治療癌症,回家可得對合作者實話實說,羅卜還是羅卜,治療癌症甭想做湯可以通氣,這是中醫的道理。我在此並非提倡大家出去詐騙客戶錢財、製造偽劣產品。只是要合作者之間要永遠保持互相的信任,如果沒有信任作為合作的基礎,任何合作都難做到底。
5、自己吃點小虧,讓他佔點便宜。
世間任何事情沒有絕對的公平,你抽中華讓他抽前門我看不妥,你不抽菸也不讓他報銷一盒煙我看也不妥,如果你不抽菸讓他抽足中華煙,我看這個事就好商量了。對待合作者要讓他一些便宜,一方能讓對方也會讓,雙方都讓一些利益給對方,最終大家都吃不了多少虧,不要任何事情都計較是長遠大計。
兩個人或更多人或更多公司在一起合作,不斷地出現新問題新矛盾是正常的事。事情雖然正常但是也要及時地處理,所謂及時處理就是不要積累,積累必成大患,到問題多時就不好理出頭來了。我的經驗就是事不過夜,哪怕只需要用一句話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也要把它用白紙黑字寫出來,大家簽上字,明天以後就照此辦理。這就是所謂勤立規矩,規矩不怕多,也不怕瑣碎,規矩就是限制,不但對別人,對自己也是一種限制。有的合作者也曾嫌我麻煩,說我這個人太羅嗦,但是後來大家都明白了我的用意,當出現矛盾時這種處理辦法最好。讓任何合作者在任何時候都對合作的狀況提不出任何疑義來,安能合作不愉快?有些合作的雙方或多方,表面上看來你好我好哈哈哈,其實每個人的肚子裡都有一本帳,之所以問題沒有爆發,只不過大家暫時認為沒有到爆發的時候而已。一旦爆發時,都難以說清誰對誰錯,不得不散夥。
合夥開店的注意事項
初創業者因為各種情況需要選擇合作伙伴來創業,合作伙伴在開始的時候無非就是兒時朋友、同學和親戚;因為志同道合,因為共同的目的,因為互相的信任;走在一起合作經營一個專案,這時候有很多的問題會產生,為了合作更加愉快長久,為了長久目標的發展我們應該注意:
1、為什麼我們選擇合作
當我們創業者不得不選擇合作者的時候,我們選擇合作!因為合作可以使專案很好的發展實施,合作可以使我們合作雙方資源共享,合作可以使自己變得更強大;合作有:
(1)專案與專案的合作 (2)專案與人的合作(3)專案與技術的合作
(4)專案與資金的合作 (5)專案與社會資源的合作
2、合作目的與目標
商業合作需要相同的目的和目標,有了一個共同的創業目標,才能走到一起來,所以目標的正確與合作有很大的關係!也是能否找到合作伙伴的關鍵,利益的合理分配是合作伙伴選擇你的主要,當中,合作伙伴對你的專案的可操控性人的因素會很注意!當你有了任何一種資源的時候,在選擇合作者,看中的合作伙伴必然有很好的可合作資源,這種資源就是你的合作目的,目標是在行業上的地位,有了清楚的合作目的和目標,合作才能成立。
3、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4、合作過程的投入比例利潤分配
合作投入比例是合作開始雙方根據各自的合作資源作價而產生!因為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關係,也要書面明細清楚;當然根據經營情況的變化,投入也要變化,在開始的時候,就要分析後期的資金或者資源的再進入情況。如果一方沒有融資的實力,那另一方的投入會轉換成相應的投資佔有股,來分配投入產出的利益!根據合作雙方約定的書面分配合同,分配雙方的利潤.
5、合作方的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裡,專案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7、合作過程摩擦的預防
合作雙方之間得摩擦主要是後期經營權和利潤分配的矛盾,合理的安排合作職責,明晰合作雙方的利益,保持一個良好的經營合作氛圍,預防摩擦,重視摩擦,解決摩擦!良好的合作心態是解決摩擦的方法!
8、合作之間建立商業信任
由於合作者初期的合作關係的原因,合作重情!把一些合作細節都模糊,這樣作法是不正確地,等有問題出現的時候,沒有一個根本的辦法解決,互相攻擊,留下一堆亂攤子,只能靠各自道德和情誼解決!把朋友和親人之間的合作要建立在商業的基礎上,用商業的解決方法去解決合作糾紛,避免糾紛,一切的合作細節都提前預防,提前明晰!一切合同化!創造一個良好的合作的平臺!
回覆列表
正常三個人一起開店最合適,相互制約,相互促進。
1、考慮因素。股權比例應當反映合夥人對專案的綜合貢獻和價值,考慮因素包括:創業想法的來源、經驗和資歷、領導能力、市場(使用者)開拓能力、產品和技術能力、融資能力、時間精力和其他資源的投入等,合夥人可以針對創業的領域選擇決定性因素和權重,開誠佈公、嚴肅認真地討論商定,直到各方都真心認為股權分配方案是公平合理的為止。
2、可靈活調整。從法律上講,出資比例決定股權比例。但實質上,為了保持合作專案的生命力,股權比例應當取決於各合夥人的貢獻或價值大小,所以創始人應當預留股權調整的空間,可以參照上文的考慮因素及權重,定期討論審查調整股權比例,出資比例和股權比例的對應關係儘可以交給法律顧問去做。
3、坦然面對利益分配。合夥人應當避免中國文化中羞於直面利益分配的習慣,否則利益分配問題在公司“錢”景明朗時,就會成為公司頭頂的利劍,所以一定要坦然面對,而且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