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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06791668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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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老糊塗
受到國家農業政策的利好訊息影響,近幾年很多人都把資金投入農業。可惜,賠的多,掙的少。跑路的層出不窮,這是遍現象。
鄰村早幾年以每年每畝500元的價格,農戶合併300多畝耕地,流轉給老闆十五年發展苗木生產,近幾年苗木市場不景。可老闆開寶馬高興而來,跑路赤腳而歸。確實賠了畢生積蓄而血本無歸。在無法交地租的情況下落跑而逃。使農民的收入受到影響,直接影響了其日常生活。
因為農民的法律意識淡薄,認為老闆投資又那麼大,這點地租不會少。所以在合同簽訂上麻痺大意,極不嚴謹,馬虎了亊,連那裡人都不知道,人為地造成了損失。
因為影響民生,政府加入又苦找不到人。唯有重新復耕。
所以,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也是一項民生工程,如何幫助農民很好地解決土地流轉,使其合法權益受到保障,促進社會和諧,也是當地政府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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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愛我家9412817982996
租地時有合同嗎?合同書有效還是無效?有效就按合同上講的去違權!如果無效那你任倒黴貝!這樣問題做合同時要認真詳細不要馬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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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德就有福
應該把所有補貼直接發給土地主人手中,那麼種糧大戶租地的租金就會降到最少,這樣就不能騙補,還保障土地主人的租金基本到位,就看政府能不能這樣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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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魚得水286568400
租地和承包地都是生產經營活動。
必然有虧損的可能。承包土地者無力交地租的情況時有發生。
要不到地租也是正常現象。
向外租地和承包土地都是有風險的。
在中國有土地向外出租的,過去叫地主。承包者叫佃戶。
收成的糧食變成錢後,或直接把糧食的一部按約定給土地所有者叫地租。
從古至今,都是秋後收租。
先收地租的行為。是惡霸的行為。
先收租也稱上打租。
有時租金過高,租戶無法利用土地的收益交地租,如果強要,只能加據社會動盪。
所以地租市場一定要公平。
從法律上,上打租是不會得到支援的。也不符合民俗,也不道德。
所以向外租地時。應考慮土地能產出的效益,有沒有地租可賺,地租一定要定的適度,不是誰給的高就租誰。
另外還要考察承包人的信譽。
租地是一種合同行為。就要遵守合同法。
不是所有的合同內容都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1.違法的條款。
2,顯失公平的條款。
3,不可抗據的,如風災,水災,雹災,地震等,國家不會支援你要地租的。
現在出現大量退租撂荒農田現象。說明土地產出利潤逐年下降,原定地租過高,有的地租高過土地產出,承包者只能拍屁股一走了之。
土地撂荒,地租也就沒了。
也沒有人再敢租地了。
防止土地撂荒的唯一方法就按經濟規侓辦事。
土地退租,撂荒現象這只是個開關,更嚴重的還沒有到來,因為人工的費用逐年增長,機械化的成本也是逐漸增高,農業生產需求的投資是非常大的。因為我們的競爭對手要比我們能想像的實力大的多。
土地所有者與承包者能平等,公平,雙方均能獲利,才能維持正常生產。才能不出現土地撂荒的現象。
以上是我2.24日寫的。
今天晚飯後,來了兩位家鄉的農民朋友。都是五十開外的年紀。去年在家也都種四,五十畝地,種的玉米,我的家鄉是遼西。
因為我們都種地,土地的話題自然免不了要交流的多一點。
遼西天旱一年比一年嚴重。玉米收成年年不高。好的山坡地今年每畝收不到五百斤,平地七百多斤。
我的這兩位朋友是農村中的所謂能人,全部農活都是自已乾的。不僱工。生活還算可以。
今年過完年後,本村沒有勞動力的農戶,外出打工的農民,老人,都不想種地了,又沒有人願意出來包地。
我說是不是包地的地租貴了,沒有人願意包地。
他的回荅讓我沉默了許久。
他說,不要地租的。你可以挑好一點的地種,不能種的地方就撂荒吧,也行。
去年還沒有出現這種嚴重的現象。包地是要給些地租的。
也可能這只是區域性地區的包地情況。
我向他倆建議可以多包些地種。
他倆說不行的。自已就只能種這些了。再多點地就種不過來了。要僱工是不行的。僱工人工費一天一百多,好手要130元,年紀大的也要一百元。人工僱不起呀。
一個人工。要一百三十多斤玉米呀。一畝地才產多少玉米,種一畝地要是僱三,四個人工。得花費四,五百斤的玉米,山坡地好年頭也就是六百多斤,種子,化肥農藥錢都掙不回來,如果挑好一點的平地種點,多少能剩個工錢,還得風調雨順。
送走兩位朋友,我坐下來沉默不語,很敬重他倆,能在這樣的環境下堅持下去,不容易。
慶幸他們在前幾年,生活能特別的節儉,吃苦,在種地上投入了不少的農業裝置。
我多麼希望他們能種一百畝,二百畝不用僱工,成為新式農民。一個真正的小農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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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從善如劉L
這個問題,別怪別人,也不願租地人,責任都在你自己,如果再想抓住一個責任人的話,那就是你們村負責土地流轉的那個村幹部,因為他把關不嚴,租金還沒拿到手,怎麼就能把土地流轉出去?所以他也有責任的!
我們把房子租出去,都是先交房租的,叫上大房銀的,不交房租是不能讓你住房子的,土地流轉也是這個道理的,他不交給你土地流轉費,你怎麼能讓他把土地拿出去讓他們種呢,那不就是羊入狼口嗎?他賺錢了,他也說沒賺錢,他賺到手的錢能乖乖的交到你的手裡嗎!
土地流轉費用的問題,其實不是個問題的,是你們自己讓他出的問題,土地流轉費用一般都是五年一交,而且是提前交完五年的土地流轉費用後,土地的流轉者才可以把土地拿過去種的,在第個二個五年到來前的半年時間內,或者在種地前的一個月之內,土地流轉者想再流轉土地的話,也要提前交土地流轉費的!
你們不讓他交土地流轉費,就讓他去種地,那你們不是傻嗎?難怪人家種完了地,賺完了錢之後就跑了,人都跑了,有什麼辦法?我估計你們連個正規的土地流轉的合同都沒有,如果是正規的土地的流轉和同,也不能事後交土地流轉費的,也得是先交土地流轉費的!
如果是正規的土地流轉的合同,他不交土地流轉費,他也得有一定的物質財產做擔保的,而且還要有身份證影印件的,他跑了,你可以拿著合同,透過法院把他擔保的財產拿回來,也可以透過法院,去追查的下落的,如果連個合同都沒有,籤合同時也是用個假名的話,那你只好自認倒黴了!
所以電視劇裡有那麼一句話,××呀,你長點兒心眼兒吧,所以,你的土地再流轉的話,再籤合同的時候,你也長點心眼兒吧,讓他先交錢,不交錢你的土地也不能讓他種,寧可在那荒著,也不能給他種,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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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土地流轉後租地人賠錢跑路,找不到租地人,農戶得不到錢,該怎麼辦?
題主說的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多的,最常見的就是未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賣完糧食跑了的;還有的就是種植效益不理想、賠錢了而一走了之的。但是共同之處就是這些土地的流轉都是私下進行的,沒有在村委會和鄉鎮政府進行備案,沒有盡到監督的義務。
總的來說,這些情況怨不得別人,只能怨您自己。不仔細的籤合同、不瞭解一些租地人的底細和資金情況、不在在村委會和鄉鎮政府進行備案、沒有找中間人作保等等。哪怕您想的稍微細一點,也能避免這類情況的發生。
1、在村委會和鄉鎮政府進行備案。對於這一點,是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提到一條,我覺著非常的有道理。最起碼的,簽訂了合同在村委會和鄉鎮兩級行政機關備案,也對租地人有一定的震懾作用。這就要求租地人公開一些資訊,比如家庭住址等等,才能簽訂合同。這樣的話,即便是跑了,也能找到人也能走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2、不簽訂合同。這才是最讓人笑話的一點,你把自己辛苦積攢的血汗錢都借出去不會空口無憑吧?流轉自己的土地也是這個道理啊。更何況是面對一個自己根本不認識的人來說,更得簽訂流轉合同啊,要不出現問題怎麼維權?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
3、不瞭解承租人的實際情況。因為這類人都是外來人口,您對其瞭解的比較少,我建議儘量透過其他途徑瞭解一下承租人的實際情況,好有個底啊。
4、沒有找中間人作保,或者沒有找其他人為承租戶做擔保。現在去銀行辦理農業貸款,還需要五戶聯保呢,為的是什麼?就是為了減少因為貸款人虧損或者跑路引起的賬目損失。流轉土地也是如此,必須要有其他的人做擔保,而且也要簽訂合同。一旦這個承租人無力繳納租金或者虧損不能繳納租金,您可以找作保的人來繳納啊,作保不就是為了減少自己的損失嗎?
5、如果不能在簽訂合同時就繳納租金,建議扣押一些機械或者物資作為抵押物。因為這種情況太正常了,很多的承租人都是在收穫賣糧之後才繳納租金的。這樣的風險誰最大?流轉土地的人風險最大啊,把風險都轉嫁到流轉人身上了。賠了一拍屁股跑路了;賺了也有可能一拍屁股跑路的。所以,扣押一些機械或者物資來說,也是有必要的。或者是讓其簽訂合同時就繳納租金,排除自己的風險。
6、未盡到長期監督的義務。您把土地流轉出去了就不管了?生產不管,可以,賠的不是您的錢。收割了、賣糧了還不去地裡盯著收穫的糧食?不把賣糧款截住你能要回來流轉土地的租金嗎?心得大成什麼樣?
所以說,租地人跑路不是偶然的。俗話說的好“皮褲套毛褲,必有其緣故”,只能怪您太粗心,太不把土地流轉當回事。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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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很現實,這是必然現象。誰都想撈錢。這就需要人民的政府向抓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力度抓農民流轉地承租金逃避問題,特別是各類大補款的拔付必須首先保證農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