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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如下:火箭就不說了,怎麼說都是賺 1,雷霆和火箭交易主要是哈登換馬丁加幾個選秀權和現金。這些選秀權裡面有兩個選到了蘭姆和亞當斯,都是不錯的實力派球員。 2,馬丁是火箭的頭號的分手,之前在國王和火箭都證明了自己是一個很不錯的球星,之前連續好幾個賽季場均都有20+的得分,雖然帶隊能力一般,但是當個球隊三當家頂替哈登的位置也沒什麼問題,更重要的是馬丁的合同是到期合同,雷霆完全可以打得好就續約,打得不好就放棄,得到更高的薪資空間。 3,雷霆在交易哈登後的那個賽季拿到了60+勝場和西部第一的成績,這些在雷霆隊史上都是唯一的,所以當時看來,這筆交易是不是一筆雙贏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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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話語蒼穹

    現在看來,工資帽上漲,當初哈登那幾百萬比現在雷霆的奢侈稅低的太多了,如果留下雷霆三少,哈登和杜蘭特是好幾個加強版的喬治和施羅得,聯盟即使是勇士的死亡無小,這不值一提,雷霆的陣容就是整整的全明星陣容,何止一個總冠軍。對雷霆來說,是很虧的,對哈登而言,不離開雷霆,就不會有現在的成就,算是成就了他吧。

  • 2 # BearXxUp

    答案怎麼清一色的如此冷靜地突出“雙贏”二字?沒有雷霆球迷來談談哈登嗎? 好吧,我來說點雷霆球迷想說的吧。單提一下哈登拒絕了4年5200萬(有可能更多一點點)的合同,然後被交易走人。 5200萬比自己要求的6000萬少了800萬。四年的時間,800萬,一年平均200萬。在屌絲球迷眼中來看,200萬對於千萬年薪來說是不是有些微不足道?更何況這看起來並不算太多的“200萬”是建立在以下基礎上: 1、雷霆經過了一個令人驚歎的賽季,只是倒在了總決賽,而且哈登的季後賽的表現已經堪稱完美了,唯獨總決賽屎了,這讓人們有理由憧憬,哈登本人和雷霆經過這個淬鍊後下個賽季會有怎樣更驚豔的表現?總冠軍? 2、雷霆幾年之核心心陣容和打法沒有大的變動,一切都是等著天才慢慢成熟,慢慢強大,加之內線的補強,一步步走到今天。在對手們填充陣容還待磨合的時候,這些平均年齡不到25歲的天才除了心智成熟了一年,經驗豐富了一年,配合的默契又增一年,沒有變化,人們幻想著他們的默契和成長速度會又有怎樣恐怖的增長?總冠軍? 3、大家不厭其煩的唸叨著哈登和杜蘭特是多麼的鐵的哥們兒,年輕人的更衣室是多麼和諧,球隊氣氛是多麼積極,夏天的奧運之旅讓哈登又有怎樣的變化。在這樣的氛圍下,哈登和雷霆會在明年夏天收穫什麼?總冠軍? 無論怎樣來看,對於哈登,千萬年薪在握,每年犧牲200萬,就可以在讓自己在最接近總冠軍的球隊來親手創造歷史;就可以讓自己和自己最好的哥們形影不離;就可以讓自己在全聯盟自己最熟悉的環境和體系下打球,無比舒服……但是為什麼他要走? 一切都是生意。算了吧。我們在一樁樁冷冰冰生意前面,自己為自己注入了溫暖的感情色彩,來麻木現實給我們帶來的殘酷。我們幻想著大多數球員有著我們所希望的“忠實”,我們歌頌球隊長久的王者,甚至為自己鍾愛的球員的留守和轉會都意淫出許多溫暖的理由,來讓自己覺得一切還都是有那麼一點理所應當。我覺得我們都有“皮蓬綜合症”。90年代球迷,懷念著公牛王朝的不可一世,懷念著皮蓬拿著與自己不相稱的“低薪”來輔佐出一個王朝,故作感動。卻忘了,這極少數的個例,在公牛王朝的輝煌面前放大了。 所以,大家都有了自己所認為的“合理”。覺得雷阿倫會一直穿著綠色的訓練衫,與另外兩個老男人邊訓練,邊唸叨著“終老綠軍”。覺得這才是合理的,而完全忽略了他三年內從沒間斷過被球隊放到貨架上時內心受到的折磨; 覺得哈登就應該在雷霆,和自己的好哥們在一起,一起衝擊冠軍,覺得這是合理的。而忽略了他也還是個年輕人,也許他高估了自己的地位,也許他覺得一年多200萬能代表他的尊嚴…… 所以沒什麼是不可能的。比如我鍾愛納什,一度津津樂道他飄著長髮在球場上起舞,還有當年季後賽7場大戰中淘汰科比。大家都在感動著這個領袖一手託著無論陣容變成什麼樣字的“太陽”,感動著這個男人的忠實。這就是主觀感情色彩,其實我們身邊有好多這樣的“好男人”,一年到頭擠著公交,在一個效益不好不壞,並且不會炒掉自己的單位上班,未曾變化,原因無它,習慣了。所以無關什麼“從一而終”的信念,也許他也是不想改變,就這麼在一個自己熟悉的單位上班下班。這不,直到他覺得自己打球的日子越來越少了,更渴望一份榮譽了,於是離開了。

  • 3 # 菲菲愛籃球

    這場交易放到當時去看,完全就是是一個雙贏的交易,首先當時雷霆是杜蘭特和威少的球隊,哈登只是個替補,球隊的第六人,他的戰術地位還有雷霆的建隊理念上都不是那種不可或缺,如果當時哈登沒有被交易,他絕對成就不了像現在在火箭一樣的成功,哈登的成名是在來火箭之後以他為建隊核心打出來的,雖然當時有很多球迷或者媒體對他很不捨,但是火箭當時給出的籌碼也是相當不錯的。

    時光如果能倒流到2012年10月28日12-13賽季中途,因為這一天發生的交易改變了很多人的命運而且也改變火箭和雷霆球隊命運的一天,那年的火箭在轉會市場上躊躇滿志,接連在自由市場上用毒藥合同簽下了林書豪和阿西克,已經連年在樂透區第九名霸佔了三年他們渴望有所作為。就在這時,雷霆給火箭上演了精彩助攻,他們因為幾百美和奢侈稅和哈登分手

    這一天莫雷和雷霆的交易產生了:他用當時火箭隊內很強的得分手凱文-馬丁、新秀傑里米-蘭姆以及及兩首輪以及一個次輪選秀權換來了哈登、科爾-阿爾德里奇、德奎因-庫克、拉扎爾-海沃德

    用現在的眼光看當時,哈登被交易走,其實對雷霆的影響沒有咱們想想的那麼大,而且當時凱文馬丁充當第六人完全錯錯有餘,馬丁在雷霆場均可送出15.9分,他的命中率尤其達到45%三分42.6%,因為當時哈登再雷霆最後一年是16.8分,命中率沒有馬丁高。雷霆隊沒了哈登更好了。他們的勝率和去年同期持平,但每百回合得分比去年更多(本賽季為112.8,上賽季為109.0),淨勝分(8.2分)也比上賽季(6.4分)多。此外,杜蘭特、威斯布魯克和伊巴卡都打出了職業生涯的代表賽季。他們依舊是總冠軍最有力的競爭者,而且雷霆用13年的火箭交易來的首輪籤選擇了現在他們的當家中鋒亞當斯,也就是那一賽季雷霆以西部第一的身份進入的季後賽,唯一遺憾的是那年季後賽威少受傷了

    火箭得的哈登以後,成為建隊的基石,12-13賽季哈登的得分直接成長到場均25.8分,4.5籃板,5.3助攻,因為在火箭是他一個人的球隊,出手數都比再雷霆高很多,哈登每年都在進步,目前哈登已經正式成了一名超級巨星,成了火箭隊值得依賴的核心。是他直接改變火箭整隊的未來。

    美好的事情總是那麼短暫,因為雷霆靠選秀選了三個MVP和以後有實力進名人堂球的員是相當有眼光的,發生的事情已經發生,目前大家各自安好,都為各自的球隊建功立業

    我是菲菲

  • 4 # 畫籃球的人

    我先說說我當時的感受,當時應該是2011年左右,我從哈登在雷霆打替補的時候就非常關注他,我總覺得他雖然是個替補球員,但在打球節奏感上甚至要好於杜蘭特和威斯布魯克,雷霆當年的豐功偉績看過當時比賽的都知道少不了哈登的功勞,在2012-13賽季哈登已經到了休斯頓火箭打球,並且第一個賽季就打出了場均25.9分4.9籃板5.8助攻的出色表現。如果從當時來看,雷霆交易哈登也還算是個湊合的交易,雷霆用哈登換來了馬丁加一些選秀權,馬丁當時是火箭的核心之一,得分也算是還可以。但畢竟當時的馬丁已經“定型”,基本上後面的職業生涯只會下而不會上,而哈登則是一位非常有潛力的年輕人,被交易那個賽季哈登在雷霆替補席上都能拿下場均16.8分4.1籃板3.7助攻的優秀資料。

    但當時傳出的雷霆管理層認為哈登不值4年6200萬美元,只值4年5600萬美元,就是這600美元的差距改變了雷霆的命運也改變了火箭的命運。所以到底是雷霆管理層認為哈登是沒潛力呢?還是在乎那600萬美元,估計只有當時的雷霆管理層知道了。不過站在雷霆的角度看,我感覺坐擁杜蘭特和威斯布魯克雙少,他們應該是覺得沒有能讓哈登成長為巨星的空間吧?

    現在來看這筆交易是虧的不要不要的,哈登本賽季場均可以拿下36.2分,火箭也因為得到哈登搖身一變變成西部決賽的常客,可以說雷霆的這筆交易改變了火箭的命運也改變了自己的命運,火箭得到了絕對核心,雷霆卻錯失了成為王朝球隊的機會。

  • 5 # 孫十三聊球吧

    如果有先見之明的話,雷霆肯定不會做出這個交易,但是事與願違,在當時的環境下,雷霆做出了交易,其實也是無可厚非,我們看下當時的環境。

    11-12賽季是哈登的第三個賽季,這個賽季哈登在雷霆繼續擔任第六人的位置,賽季出戰62場,場均31.4分鐘拿下16.8分4.1板3.7助攻的資料,季末加冕了最佳第六人,一切都按著好的方向發展,感覺是季後賽之後提前續約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但是隨著季後賽的深入,哈登的表現開始不穩定,雖然一路殺入總決賽,但是杜蘭特和威少的作用更明顯,尤其是到了總決賽,哈登發揮完全失常,在五場比賽中場均12.4+4.8+3.6的資料,命中率只有37.5%,其中有三場比賽分別拿下5分,9分,9分,糟糕的總決賽之旅讓雷霆管理層新生愜意,加之夜店小王子的名號,讓雷霆不願意頂薪續約哈登,開始心生間隙。

    到了續約的時候,雷霆只給了哈登哈登4年5200萬美元,在雷霆看來,對於一個第六人,一個夜店小王子,一個在總決賽發揮失常的人來說這份報價很據誠意,其實在當時也是可以的,因為同樣的第六人奧多姆、吉諾比利、特里們名氣比哈登大多了,也才1000萬薪水,所以雷霆絕對夠意思,但是哈登不滿足隊內地位和這份報價,拒絕了,這才有了之後的火箭交易。

    火箭隊當年為了達成這筆交易也算是付出很多了,他們拿出了凱文馬丁,蘭姆以及兩個首輪選秀權和一個次輪選秀權。當時馬丁是聯盟最出色的得分手之一,可以拿下場均20+得分,關鍵不佔球權,到了雷霆是一個好的補充,而蘭姆也是當年的12號新秀,潛質無限,後來也證明確實是一個好的球員,兩個選秀權也是在之後選中了海皇亞當斯,也算是賺到了。而火箭也得到了一個新的超級明星,不過當時並沒有幾個人認為哈登會成為超級明星。

    總而言之,當時的交易火箭的誠意絕對是最大的,對哈登的承諾也是最夠意思的,雷霆透過交易也是擴大了實力,火箭也得到了心儀的物件,可謂是絕對的雙贏,就是現在看來,也可以說是雙贏的選擇,畢竟哈登如果一直在雷霆,絕對沒有現在的成績。

  • 6 # 帶我走79113156

    對於火箭來說,肯定是大贏家啊。

    但是對於雷霆來說,因為區區幾百萬的薪水糾紛,放走了一個日後的MVP,這怎麼可能不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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