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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白讀財經

    7月20日傍晚,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布三個重磅檔案,分別是:

    1、《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

    2、《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3、《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這三份檔案是對4月27日釋出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在執行層面進行細化。如果我們把資管新規稱為金融業的“憲法”,那麼上面的三部重磅檔案就是具體的“法律”(銀行理財、信託業、證券業、基金業等)。這是監管部門應對金融業“脫實向虛”,亂象頻發的最新舉措。

    我查了下資料,銀行理財的總規模從2012年的5.58萬億增加到2016年末的33.64萬億,其中投向非標資產的規模是12.55萬億。這部分資金的運作大部分遊離於監管之外,資管新規釋出的目的就是為了規範不斷氾濫的銀行表外理財、券商資管、信託資管、基金子公司等(資管行業累計規模可達百萬億)。

    如果你細看4月27日的檔案內容,會發現資管新規對資管行業的整頓主要在4個方面:

    1、打破剛性兌付:剛性兌付的意思是理財產品承諾保本付息,打破剛性兌付的意思是銀行理財不再為客戶的本金或收益兜底,告訴投資者任何投資都有風險。

    2、防止期限錯配:比如你買某銀行理財產品的期限是1年,但銀行理財將你的錢投資到另一個產品期限是2年,這就是明顯的期限錯配。

    3、防止資金空轉:比如A銀行從央行拿到一筆錢,原本應該貸款給企業,但實際過程中它借給B銀行-C信託-D券商-實體經濟,層層轉手過程中大大抬高了資金價格,資金在金融業內空轉。

    4、限制投資非標:所謂非標指的是沒有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交易的資產。

    對股市、樓市、債市來說,金融業是它的主要資金供應方,4月27日資管新規釋出後,資管行業的資金受到嚴格的限制,一些前期不合規的資金流向(股市、樓市、債市)被阻斷,自然對市場行情產生非常大的影響。

    然三個檔案威力巨大,那麼它們相比資管新規有哪些新看點呢?

    一、《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內容提到:

    1、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但應當符合《指導意見》關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資訊披露等監管要求。

    點評:檔案的亮點是適當允許公募資產(含公募理財)投資非標,也就是除證券交易股票、債券、銀行存款等以外的資產,比如信託貸款、委託貸款,而之前一直未見鬆口。資料顯示:5月份的委託貸款減少1570億,信託貸款減少904億。

    對中小微企業來說很多從金融業拿到錢的方式就在非標,監管層對非標的監管放鬆一方面可以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壓力,另一方面可以減輕金融機構的經營壓力,因為很多機構原來就有很多錢在非標,現在一下子轉向確實有點難。

    2、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優先滿足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專案以及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但老產品的整體規模應當控制在《指導意見》釋出前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且所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不得晚於2020年底。

    點評:老產品不一定符合資管新規的要求,但是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我的理解是可以避免老產品集中清退、資產快速拋售,減輕市場壓力。

    3、對於透過各種措施確實難以消化、需要回表的存量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在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時,合理調整有關引數,發揮其逆週期調節作用,支援符合條件的表外資產回表。

    點評:銀行資產分為表內和表外,表內主要是受監管的人民幣貸款,表外包含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資產新規的要義是減少銀行的非標資產,方式之一是讓他們從表外轉回到表內,但如果大量的非標變成人民幣貸款可能有點水土不服,這時候央行對銀行這方面考核有所放鬆,支援他們回表。

    4、支援有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回表需求的銀行發行二級資本債補充資本。

    點評:非標回表(表內)會降低銀行資本充足率,而發行二級資本債可以增加資本充足率,兩者對沖。

    5、過渡期結束後,對於由於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金融監管部門同意,採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

    點評:監管層對非標的回表沒有一刀切,可以讓金融機構鬆了口氣,但會不會讓他們變得懶惰、消極整改呢?

    二、《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亮點如下:

    1、設定單隻理財產品銷售起點。將單隻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個人首次購買需進行面籤。

    點評:銀行理財的門檻從5萬降到1萬起碼可以增加銀行理財的競爭力,別讓錢都跑到公募基金、貨幣基金那邊去了,但要注意個人首次購買需進行面籤。

    2、保本型理財產品按照是否掛鉤衍生產品,可以分為結構性理財產品和非結構性理財產品,應分別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進行管理。

    將結構性存款納入銀行表核心算,按照存款管理,相應納入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的繳納範圍,相關資產應按規定計提資本和撥備

    截至4月末,中資全國性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增至9.15萬億元。但一直以來結構性存款合規性存疑,這次徵求意見稿應該說是承認了它的合規,但前提是像普通存款一樣繳納存款準備金。

  • 2 # 開偉觀察

    作為一個金融工作者,我想除了加強教育引導之外,重點應是用重典治亂的方式才能從根本上剎住金融亂象。

    一方面,繼續完善相關金融法規,徹底堵塞金融混亂的制度漏洞。比如去年銀監會掀起的“三三四十”嚴監管風暴,就起到有效作用。同時理財業務新規頒佈都對規範金融理財業務、遏制金融市場亂象起到有效作用。

    另一方面,從嚴處罰,對凡違規違法的銀行金融機構除處以鉅額經濟罰款之外,還應給予機構負責人撤職、取消金融高管任何資格、禁止金融從業資格等金融監管處罰及對造成資金損失的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加大製造金融亂象的成本,增強治理金融亂象的震懾力。

    再一方面,建立立體社會監管體系,將金融機構經營行為置於有效的社會監管之下,不留任何監管盲區。具體是抽調政策機構、社會民間團體、企業法人和社會群眾等組成監管組織,採取明察暗訪等形式對金融機構經營行為進行監監督,增強監管資訊的靈敏性和及時性,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和精確性,使各種金融混亂行為無處藏身。

    做到上述幾點,估計金融機構“脫實向虛”行為將會全部收斂,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也將銷聲匿跡。

  • 3 # 凱恩斯

    題主問如何應對,而答題中大部分人說的是,我們已經採取了什麼行動。個人覺得,也許我們可以順著問題的思路來考慮一個問題。

    監管和破產,哪一樣可以讓金融業中的企業更加謹慎?

    很明顯,亂象起於道德風險,在08金融危機,全世界都在考慮這個問題,大而不倒的金融巨頭,他們不停創新,放大社會槓桿,然後用各種工具規避自己的責任。這些金融業中的企業獲得了利潤,但是當創新產品引起危機的時候,他們就地躺倒,撒潑打滾的呼喊:“財政部救我”。這基本上就是美國08次貸危機的寫照。雖然倒了雷曼,但事實是存在道德風險的並不只是這幾家。

    至少雷曼、貝爾斯登或者美林的教訓在一定程度上教育了金融業的企業,所以之後美國的金融業消停了一段時間。奧巴馬時期監管也開始更加嚴厲。但是,我們在想的也許是下一次。是否還會出現似曾相識的狀況。如果一家銀行也沒有倒閉呢?

    我們當然不是說要銀行倒閉,我們的意思是,得要金融業內的企業有風險的痛感。如果不按照規矩辦理,可能要蹲班房。這種警示可以透過監管來實現一部分,但是監管之後並不應該是僅僅罰款。

    我們認為培養企業走正道,有三個方式,一個是破產,這個方式又叫殺雞儆猴,這當然是不友好而且有風險的,1929就是因為對銀行破產重視不夠,導致了大恐慌,繼而大蕭條。第二個方式是監管,美國每一次危機都會有很多的法案,安然事件是《薩班斯法案》,08年之後是《多德佛蘭克法案》。美國是個普通法系國家,但是為了證券監管,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普通法系的邊界,用了成文法的特權,讓證交所執行更加主動。第三個方式,反向得利制度。我們看到國外訴訟和國內訴訟有個大差別。我們賠付的時候是經常以損失為限制。如果沒有造成損失,那麼賠付雖然有,往往不多。但是美國對於很多方面訴訟賠款是超額的,記得有外賣小哥被困電梯打官司標的達幾個億。同樣的,還有汙點證人獎勵制度,還有渾水做空的機制。我們經常看到有銀行損害客戶利益,而監管部門一張罰單卻將銀行的資金罰進了國庫。應該讓受害人獲得賠償,而賠償將以企業為主體,不是賠損失,而是假一賠十。

  • 4 # 金融民工丁

    個人所見 教育投資者和擴大金融產品,提高金融產品種類,給投資者更多的產品組合。另外提高市場化的程度,讓優秀的金融中介機構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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