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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侃財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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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務新觀察
取款自由和大額現金管理並不矛盾,其實監管部門增加對銀行大額現金的管理,這主要還是出於防範金融詐騙及反洗錢等方面的考慮,而客戶如果真有取大額現金的需求,那隻要是在滿足一定條件下都是可以正常進行的。
按照央行監管部門等釋出“大額現金管理新規”的要求來看,只要個人存取款超過10萬元,就需要在存取款的時候填寫個人資訊,包括預約、登記和資金去向等,實際上這些要求中無非就是多了“資金去向”這一欄,因為過去我們去銀行櫃檯辦理取款業務時,如果是單次超過2萬或5萬元以上的同樣需要預約、登記的。
另外,除了個人大額現金取款受限之外,對公賬戶的轉賬也將受到監管,門檻是50萬元,即超過50萬元的同樣要填寫身份資訊的和資金去向的。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新鮮事”了,而早在2020年的下半年開始就已經實施試點了,目前全國已有3個省市(河北、浙江、深圳)參與試點了,其中河北省在去年7月份率先啟動試點,浙江省和深圳市在去年的10月份啟動試點,這三個地區的試點期限均為2年。
總之,根據中國《商業銀行法》的“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原則,儲戶是可以隨時去銀行櫃檯或者透過其他自助方式取現,而大額現金取款只要你按照要求填寫相關登記程式後,也依然是可以自由取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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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VictoryUncle
現在的銀行都是老大,存款取款都得看他的臉色辦事,上一次銀行得排半天隊,辦一個定期可以操作一小時以上,不少銀行只開一、兩個辦事視窗,更離譜的是視窗不辦現金事項,辦正規銀行業務態度較差,辦基金事項笑臉相迎,取款沒帶身份證有摺也不行,取五萬元以上沒預約也不行,不得不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已經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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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ank民工
感謝推薦。大額現金管理是保證金融次序的重要舉措,存取款自由的意思不應被曲解。
在我沒有進入銀行工作之前,對於銀行取款需要預約的規定也特別不理解。
那個時候我還是個學生,有一次去銀行ATM機取款,就聽到大廳裡有個客戶大吵大鬧,客戶說急等著十萬元救命。我覺得銀行太不人性化了,人家自己的錢都不讓取,還好我沒有十萬塊錢。
直到我進入銀行工作以後,才真的設身處地瞭解到了其中的意義。
第一,銀行的網點分佈於各個角落,如果沒有大額取現的預約,網點只需要留存正常經營所需要的鈔票就行。
銀行不可能每個網點每天都配備幾千萬,一來加重了運鈔車的負擔,二來也非常的不安全,實際上對儲戶的存款安全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包括如果當天有大額現金存進來,銀行方面也要提前和總部以及運鈔車公司聯絡,保證資金安全。
第二,提前預約大額取現,可以讓銀行對全轄所有網點的備存資金進行一個合理安排,也是為了方便滿足所有儲戶對於資金的需要。
這一舉措,也能提前預判通兌數量,做好相應的管控措施,銀行才有能力應對小規模的擠兌現場,不至於造成大規模的恐慌。
如果實在是急用現金,也可以和銀行工作人員好好溝通,想其他辦法解決,比如多分幾個網點支取,聯絡庫存充裕的網點,在ATM機支取一部分等等,一般情況下,不是特別巨大的數額,銀行都能解決。
而看似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譴責銀行,並不能解決實際問題。
第四,確實也存在部分銀行利用這個取款預約的規定,故意刁難一些客戶的正常用款需求,給銀行帶來的一些不好的影響。
這種情況畢竟是少數,也有可能是銀行員工為了攬存,留住存款等不得已而為之,都是打工人,好好說互相理解問題也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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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風清月朗534666
“存款自願、取款自由”是由商業銀行法規定的,大家都應該遵紀守法。既然都要守法,為什麼要對大額現金實行管理呢?其實這並不矛盾。商業銀行法是一九九五年制定的,現在和那時候相比較,用現金的數量和用現金的環境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所以要對法律執行的細則不停的補充和完善。要從宏觀上去解釋,說不完也說不全,簡單地打個比方:以前你工資100元,上街時可能帶10元,以後你工資1000元,上街時就可能帶100元,你不可能帶900元上街,其實這也是你個人對自己現金管理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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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可君雜壇
這個原則我覺得對普通民眾應該百分百執行,因為他們的血汗錢分分角角都淌著血汗,不可能有洗錢黑錢之說。對有犯罪前科的,或者權勢階層,則要加大監管力度,防洗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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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秋水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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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自願,取款自由,是銀行對顧客的承諾。然而,在實踐中,對大額提現有一定管理,主要原因是:
一是防止顧客的卡,折丟失,被盜,有大額提現規定可避兔或減輕存款人的損失。
二是防止網路攻擊。網路在通常情況下是安全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萬一出現這種情況,也可為存款人挽回和減少損失。
三是防止洗錢。有少數不法分子,利用大額提現,達到將黑錢洗白的目的。有了大額管理,可較好避免這種可能性。堵塞犯罪漏洞。
四是防止跨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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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夫言語
“存款自願、取款自由”是銀行業務的基本原則。
那麼取款自由相較存款自願就有所不同嗎?不然。
只所以人們對取款自由形成誤解,並不是取款得到了限制。
造成一些人困惑的主要原因是他們不瞭解銀行的運作程式和銀行肩負金融安全的責任。
第一:銀行透過吸收大量存款,相當於從客戶手中借了錢,而這些錢聚集在銀行組成了一個龐大的資金流,銀行將一部分資金以貸款的方式投放給企業或個人,以此獲得利息用來支付客戶存款利息和銀行運轉成本。還有一定比例的資金存入人民銀行帳戶,用來充當客戶隨時取款的備付金。因為客戶到取款時銀行並不能預測當天支取現金數量,而銀行每天向人民銀行報送的現金使用計劃只能一天報一次,人民銀行是按商業銀行的計劃來每天調配一次現金,所以銀行需要客戶提取5萬元以上存款需要提前一天預約,就是這個客觀原因所致。
第二:銀行的各項業務活動是受國家監管的,國家透過人民銀行來進行大額現金監管,目的是預防犯罪,防止金融詐騙和網路詐騙以及反洗錢犯罪。犯罪分子透過使用正常的企業帳戶、個人帳戶來洗錢,就是透過這些帳戶的不正常流入和流出來把犯罪所得洗白的,國家規定大額存取款報備制度和事後監督制度是針對違法亂紀行為的,並非針對廣大存貸款客戶。
再則再國家實行有效的金融監管機制和辦法,會使我們普通人合法財產更安全,有利於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銀行對於廣大群眾正常的大額支取並沒有限制條款。也不存在故意刁難等等的行業動因,只要你的收入來的心安理得就沒有必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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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勻楓財技大兜底
銀行是有著很強的金融管理部門進行監管的。而金融監管部門又透過銀行給客戶提供的服務,實施著他們的管理要求。所以我們經常能在銀行看到的一些規定,有些是銀行自己的要求,有些是金融監管部門的要求。
”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為儲戶保密“,這是我們基本的儲蓄原則之一,同樣這也不是銀行自己制定的原則,而是我們的金融監管部門制定的儲蓄原則。那麼隨著時代的發展,反洗錢又成為重點的金融監管的內容之一。其中針對銀行的反洗錢要求,那就是實行了大額現金管理制度。在反洗錢的規定越來越嚴的背景下,針對大額現金管理也是越來越緊。
其實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大額現金管理也不會存在著生活和工作方面的不便。除了一些老人還是比較喜歡使用現金的,剩下的年輕人早都已經與時俱進,採用轉賬或者是電子支付的方式進行自己的財富管理了。用現金其實百利而無一害,一方面紙幣不衛生,還可能帶有病菌。另一方面不易攜帶,容易丟失。還有假如碰到假鈔或者小偷,那有可能遭受損失。
但是如果做好相應的準備,反洗錢的大家現金管理不會造成任何的不便的。我們想想一般人一次能取多少錢?5萬 10萬 20萬?,那麼只需要提前一天給銀行打一個電話,告知銀行要預約取錢,第2天攜帶證件過來取款就夠了,銀行也僅僅是隻做一個登記手續。銀行是想為客戶服務的,他並不是會刁難客戶的。
所有在一定程度上,我們不需要抗拒銀行的相關規定,他是代表著金融監管部門來去完成工作內容的。在未來數字人民幣開始推廣之後,針對現金的管理會更加的嚴格。所以我們每個人還得學會電子支付,自動轉賬支付,網上銀行等等先進的科技金融手段,否則也會給自己造成很多的不便,甚至是多耗用不少的時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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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谷45814475
第一是因為反洗錢的要求(所有銀行必須無條件執行,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反洗錢當面的處罰是非常重的),第二是任何一家銀行網點的庫存現金都是有上限規定的,如果大額取款突然很多,會導致庫存現金不足,影響其他客戶取款,所以需要提前一天預約,好讓網點第二天備足現金。
回覆列表
儲蓄管理條例和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辦理儲蓄業務的機構,必須堅持“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為什麼銀行還要實行大額現金管理呢?我從以下幾個方面回答大家的疑問。
什麼是大額現金管理大額現金管理就是銀行在日常辦理大額現金存取款業務時,要按照人民銀行要求做到現金去向可追溯(包括提前預約、客戶及冠字號登記),並儲存登記資訊,向屬地央行報送。
大額現金管理的制度依據關於大額現金存取款現金管理的制度依據是人民銀行2008年391號文:關於加強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通知。
其中規定“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存取款業務時,必須核對存取款人和戶主有關身份證或者身份證明檔案”。
大額現金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對現金去向進行監測,防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屬於銀行的法定職責。
最新的大額現金管理規定人民銀行2020年105號檔案對大額現金管理的額度進行了調整:對公50萬元的現金存取款,個人10萬元的現金存取款(深圳和浙江分別為20萬元、30萬元),客戶需要進行預約登記、銀行做好資訊儲存。
銀行進行大額現金管理與“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原則不矛盾,只要客戶按規定提前預約,銀行會提前安排足夠的現金滿足客戶取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