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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美卡車蒼鷺

    發貨方,運輸公司,司機全部處罰,而且是罰的超狠,對司機來說,拉多少貨運費已經定了,根本沒必要超載,我都是根據貨單總重,只要超過40000磅,第一時間找地方稱重,美國法律要求車跟貨總重不能超過80000磅,車頭加貨櫃一般總重在34000到35000磅左右,也就是說你可以拉45000磅的貨,不過實際上,我一般拉的貨都是43000磅左右,因為美國稱重是按每個軸稱重,總重以及軸重都不能超,也沒有拖欠運費那一說,超速只要不超過百分之十,警察叔叔也不截停你,而且百分之八十以上高速公路都是免費的,曾經有一次本來我不加滿油也不會超載,因為我的油箱可以加一噸油,稱重後發現總重80300多磅,沒辦法回裝貨方卸下一盤貨,然後輕鬆愉快繼續工作嘍

  • 2 # 玉笛道人

    據說,英國超限運輸車輛管理是無人自動監測。在交通要道設定軸載稱重儀,當貨車軸載值超過規定值,軸載儀會自動記錄下來,然後根據違規超載情況予以處罰。處罰很重,一次嚴重超限運輸的罰款數額,可能超過貨車價值。所以,英華人都很聽話,不敢超限運輸。

    這是聽說的,真實性未經考證。算是擺嗑子。

  • 3 # 川流不息的小螞蟻

    這個問題以前我專門去查閱過一些資料,不是深通但也知道個大概。美國的貨車都是註冊運輸公司的,貨車司機是公司僱員,極少有私家貨車。美國是聯邦制國家,事權分得很清楚,國道是聯邦政府交通部管理的,養、建、管都是聯邦政府相應部執行,且執行的是聯邦法律。州公路的養、建、管是州政府負責的,執行的是州法律。但無論是何等級的公路對貨車超載處罰都相當嚴厲。超載對公司處罰非常重,所以公司在管理上也不允許貨車超載上路,每臺車上路前都自行過磅確認,司機薪酬對比其他行業的工人算是很高的,開的是公司的車,為保住飯碗更沒必要私自超載。聯邦政府管理的國道上也設定有治超站點,幾十公里就有一個,但美國的治超站一般要求司機卸下超載部分後就開單放行,剩下罰款的事就由法院去找公司執行,所以美國目前的超限超載並不嚴重。

    其實美國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也是深受貨車超限超載的困繞,全國的公路曾出現大面積損壞,因此才出重拳治超,才有了現在暢通的公路運輸市場。

  • 4 # 樊躍華

    西方國家基本沒有大貨車超載的現象,交通法律法規非常嚴格,人人法律意識非常強。西方國家大貨車普遍是廂式貨車,配置超載感測器,如超載會觸發感測器報警,貨車打不著火,無法起動。我記得70年代,中國進口了大量日本貨車,如果超載,那貨車底盤基本上壓著輪胎,沒辦法開動車子。

  • 5 # ctrlC再Z

    超限超載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各國政府都深深意識到超限超載車輛對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設施的巨大危害。有關專家曾形象地將超限超載車輛比喻為“掠奪性命的武器,道路設施的天敵”。為此,很多國家都採取了嚴格的治理措施。

    打擊面比較廣——司機老闆都得罰

      國外開卡車的司機在談及超載問題時普遍表示,國外貨車很少會出現超載的情況,至於其中的原因他們都提到一點——管理嚴格。

    1、美國天文數字的罰單

      1913年透過第一部限制車重的法律,隨後又出臺了多部聯邦法律,對超限超載車輛的管理做出了明確規定。目前,美國的超限超載車輛約佔被檢測貨運車輛總數的3.5%。

      美國處理超限超載車輛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向違章車輛發出違章傳票,確定罰款金額。並輔以其他懲罰措施,如交付路產補償金、被列入駕駛員和運輸企業不良記錄檔案等。二是解除安裝或均載(移動貨物直到軸載不超限)。三是對嚴重超限超載或屢次違章者採取司法行動,包括刑事訴訟、短期拘留和多達1年以上的監禁。

      美國雖是一個聯邦制國家,但各個州政府的權力仍然很大,都有自己法律,管理規定也不盡相同。但是,涉及到超載問題,無論哪個州處罰力度都很大!

      每個州都有兩條檢查杆,入口和出口都設有專人負責檢查。如發現車輛超重後,工作人員會第一時間把這輛車攔下來。

      視距離遠近,他們會要求司機所在的公司派車過來,分裝貨物;或聯絡專門負責拆解貨物的公司,把一部分貨物裝到另一輛車上拉走。有一點肯定的是,這些檢查人員發現超載車輛後是絕不會讓其重新上路的。

      除了立即解除安裝貨物外,司機和所在公司將面臨雙重罰款,這在很大程度讓多數公司主動放棄了超載。據一位在美國洛杉磯開卡車的司機介紹,超載後各個州的罰款數額都十分巨大。

      超出的部分按每磅1-4美元來計算,如果換算成人民幣/噸的話,超載一噸則會被處罰13200元-52800元不等,著實是一筆天文數字。

    2、日本一超三罰

      和美國的情況類似,日本對待超載的態度同樣非常嚴肅。超載車輛一經查處,將立即扣留或替換其他車輛進行運輸。在罰款方面,日本實行的是“一超三罰”的制度,開車的司機不僅要受罰,連這趟貨的貨主、司機所在車隊也要一起受罰。

      大型和中型貨車超載50%以下,處罰款3萬日元;超過50%-100%,罰款4萬日元。日本卡車司機的月薪在25萬日元左右,超載罰3-4萬日元也不是個小數目。

    3、德國駕駛員黑名單

      德國是一個向來以嚴謹著稱的國家,對待超載的態度自然不能馬虎。聯邦貨物運輸局設有專門機構治理超載車輛,11000公里的高速上竟設有700多個檢查站。

      德國法律對超載運輸的處罰也很嚴格,第一次駕駛員將被登記在案並口頭警告;第二次被發現將面臨3個月的監禁;一年內如果被發現超載運輸3次以上,駕駛員會被吊銷駕駛執照,並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從事駕駛行業工作…

    4、南韓

      從1973年7月開始對重車實行重點檢查。1994年10月,超限超載車輛過多導致聖水大橋坍塌後,南韓政府進一步加大了治理力度,在全國設立了400餘個超限超載檢測站(點)。目前,南韓超限超載車輛僅佔被檢測貨運車輛的1.5%。

      南韓法律規定,對超限行駛者或強迫駕駛員超限運營者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200萬元韓幣(約合人民幣1.5萬元)以下罰款;對擅自改裝車輛或妨礙檢測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700萬元韓幣(約合人民幣5.2萬元)罰款。超限運輸車輛一經發現,將被公路部門直接引導至法院接受法律懲處。

    5、南非

      非常重視車輛自動稱重技術的研究工作,將電子秤應用於治理超限超載工作中。電子秤可以對時速不低於10公里的過載車輛進行自動稱重,並顯示在過載車輛資訊管理系統上,管理部門據此對這些超重車輛進行解除安裝和處罰。這一技術系統在近10年來的治理超限超載工作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目前,南非超限超載車輛的比例已下降到10%以下。

    給公司開車多拉不掙錢

      和國內個人從事貨運的情況不同,國外的卡車司機大多隸屬於某物流公司,司機不用為了個人利益拉貨物,這在很大程度抑制了超載現象的發生。

      以美國為例,車主可以買車成立公司,但新公司信譽低缺少貨源,難以運營,因此大多數司機還是會選擇加入比較有保障的運輸公司。

      據卡友介紹,運輸公司按照跑本地還是長途,或以提貨的次數(長途司機規定必須提一個貨後卸一個貨物)和行駛里程數核算司機的工資,或照“team”形式中的主副駕駛分別計算工資。

      無論是哪種方式,駕駛員的收入和貨物的重量都沒有直接關係,特別是“team”形式,單趟運費是固定的,不管是開了多少公里,提送多少次貨物,一個來回只有那麼多錢。這種工資機制在客觀上阻止了司機希望透過多拉貨物甚至不惜超載,多賺運費的想法。

      此外,上面我們說過司機超載,公司也會面臨鉅額罰款。這也促進了許多物流公司加強對於司機的管理,從根本遏制了超載。

    收入較高生活安逸——超載不值得

      卡車司機心裡面都清楚,國內超載嚴重很大的原因在於開卡車辛苦收入低,大家都為了能靠多拉點兒貨多賺些錢。相反,國外的情況,普通卡車司機的收入屬於中上等水平,完全沒有必要依靠超載賺取高額收入。

      筆者曾經瀏覽過國外的招聘網站發現,美國多數企業給出的是80000美元左右的年薪,摺合月薪6000-7000美元(約3萬-4萬人民幣)。由於美國的物價水平低,6000美金的收入已經可以過得非常舒適了。

      除了美國,日本司機的待遇也不差。他們的月薪在25萬日元左右(約合人民幣1.5萬元),而且隨年齡資質增長,實際工資還會再調整。

    全面監督——違規小心被舉報

      除了政府和公司的管理外,加強全民監督也是治理超載的另一個好辦法。

      例如,美國的一些貨車屁股上會貼著一句話“How am I Driving”,直譯過來就是“我開得怎麼樣”,後面會附有舉報電話,任何看到司機有違規駕駛行為的路人,都可以打這個電話進行舉報。

    大環境健康——不好意思超載

      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強調了環境對於人的重要影響。就國內的情況來看,當前運輸市場內個體運輸逐漸增多,運力反而連年下降,這就直接造成了運價的持續走低,惡性競爭明顯。為了賺取更多的利潤,司機不惜以生命安全為代價超載行駛。

      三五個人超載很好治理,但大家都超載,這個問題就愈加不好解決。在這個超載的大環境影響下,每個人的自制力都遭到了挑戰,更多人會控制不住加入其中。

      相反,國外的運輸大環境比較健康,司機在政府和企業的監督下,普遍能夠做到按規定駕駛。這對於所有人都是一個正向的影響作用,大家都不超載,個別司機受到影響也就“知錯就改”了。

      總結上面我們一起梳理了國外鮮有超載的幾大因素,雖然筆者把法規因素寫在了前面,但仔細閱讀文章的卡友不難發現,積極健康的運營環境才是決定國外超載現象少的根本原因,而強硬的法規和數額巨大的罰款只是維持這個環境的手段。手段不可不用,但也不可亂用,最佳化運輸環境,抵制惡性競爭,才是解決問題的王道。

  • 6 # 蘭臺

    好巧,我發小之前就在美國做卡車司機,從幫別人開卡車到目前自己有四個車頭,一直在運輸業工作,所以這個問題我還真有資格來回答一下。

    首先來說,貨車超載只有一個原因,不超載就不掙錢,說到底還是運費太低了。

    美國貨車之所以不超載,最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貨車司機賺錢的。

    即使目前華裔司機瘋狂湧入貨車這個行業,但是如果你自己有貨車掛靠運輸公司的話,從西海岸跑一趟東海岸差不都也可以掙到1200—2000美元不等;

    一個月跑28天的話,差不多能掙到4500美元—8000美元。

    這個收入已經相當可觀了,我表弟的一高中同學在東海岸一個小型投資銀行做分析師,他可是哥倫比亞大學統計專業的碩士,結果年薪也才5萬美元。

    當然,貨車司機在美國不算一個輕鬆的工作,但是收入還是很不錯,以我發小為例,他當時幫別人開車,開了一年就自己貸款買“擎天柱”了,可見在美國成為一個“車老闆”並不是特別困難的事情。

    而且在美國,公路運輸競爭力還是很高,所以開貨車還是很能掙錢的,在這種情況下根本沒必要超載,而且運輸公司也不允許旗下車輛超載。

    另一面來說,美國對貨車超載處罰特別嚴厲,一旦被查出來超重,按超重一噸計算,罰款金額是3000—8000美元不等。

    這是非常重的處罰了,你想想貨車司機一個月才掙多少,超重一噸就要罰3000—8000美元。

    而且美國也不僅僅是罰款,還要貨車立刻卸下超載部分,也就是說罰款完了還需要你把超載部分解除安裝,對於司機來說,只能再聯絡其他司機幫忙運輸,這又是一筆費用。

    基本上說,超載一噸,三個月白乾不是誇張的說法。

    這種情況下,美國貨車司機根本不會超載。

  • 7 # 用的人太多就不靈

    治理貨車超載,能不能換一個思維,我們國家如果治理大貨車超載,貨車司機的收入因此增加,如果超載收入反而減少,大貨車超載這個問題就立馬解決,而且政府不需要化大力氣

  • 8 # 俊哥vlog

    中國國情決定了,人多活少,競爭太激烈太殘酷!不可能不超載!如果中國少一半人,或者多一倍的活,你看誰還會超載!

  • 9 # 乘風破浪的青山l

    其實我覺得超載比酒駕還危險,在國外好多國家就把超載的行為定義為危險駕駛罪,抓到是要判刑的,重罰之下自然就沒人超載了。這麼多年了為什麼我們的超載就治不下來呢?其實有點像魚塘裡養魚,需要一直放活水放魚苗進塘來確保塘裡一直有魚可撈。沒人超載了就意味著活水跟魚苗沒有了,那以後就吃不到魚肉了。誰是養魚的誰是魚大家自己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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