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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季末筆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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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1191338010
教育是什麼?是對青少年不好的表現進行有效約束,對他們的潛力合理發掘的科學。他們的成長,既需要鼓勵,也需要鞭策。青少年學生既應該享受權利,也要履行適當的義務。教師的教育懲戒權非常有必要,一個健全的家庭,既有父母的關愛,又有父母的懲戒。
問題關鍵所在是:如何制定合理的懲戒規範,如何去推行這些規範。要形成一套上銜接法律法規,下承接家庭教育。我們知道,任何制度都不會十全十美。教師的教育懲戒權還給老師有必要,但不是解決當前教育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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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51860108538
對懲戒學生而言,不可違法,不可肢體接觸,不可有行為動作,語言必須中性,不可以情要挾,不可用前途威脅,不可用如果,假設,或者等不確的詞句。不可產生錢物關係。
建議懲戒權由政教處行使,懲戒措施為:找家長到校,停課,家長陪讀,留級,勸退,開除。
教育應建立陪讀制,每課兩人,可選拔,可長其,可輪留,日薪一百。
意義:監督老師教學,
協助老師管理學,
督促學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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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到不了的天涯
教育我認為分為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三個部分。
家庭教育指父母,長輩對孩子做人的教育。
學校教育指對孩子的知識教育。
而社會教育相對來說就比前兩種教育更為殘酷。會面臨各種各樣的人,各種各樣的事,例如騙子,奸人,陰謀,惹事被打等等。
中國自來講究天地君親師,也就是說生你養你是父母,傳授知識是老師,老師的地位和父母一般。所以也有把老師叫做師父的說法。
所以同樣都是教育,我認為老師應當有適當的懲戒權。
另外,現在的熊孩子真的沒法管啊,打不得罵不得和祖宗一個樣,這樣寵溺出來的人,能適應這個社會嗎?適當的懲戒並不是什麼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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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吳秋芳
我認為,應該給老師一點罰戒權。道理很簡單,學生並非天生不犯錯,而犯錯了不給相應的罰戒,任其天馬行空,目無紀律,必然會給社會造成不良隱患。老師除了教知識,也要教學生做人的道理。學生家長護短,只會給學生造成不良錯覺,養成不良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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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因用課本拍打逃課學生,山東日照五蓮二中班主任楊某被學校停職一個月、取消評優,師德考核不及格;近兩個月後,五蓮縣教體局下發檔案,對該教師追加處罰,要求學校新學期不再聘用該教師,並將其納入信用“黑名單”。 2017年4月6日中午,四川茂縣鳳儀小學五年級一班夏老師利用午間休息時間在辦公室對該班部分學生進行作業輔導,因該班學生何X作業字跡潦草,在批評教育過程中使用抽拉教鞭打了何X臀部。4月10日,教育局黨組行文對夏老師作出處理決定:一是給予夏老師記過處分;二是將夏老師調離鳳儀小學,到偏遠鄉鎮小學工作;三是責令夏老師對錯誤行為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向學生家長當面道歉,並承擔何XX醫療費用;四是夏老師2017年度年度考核不下結論(取消當年教師績效及年度目標考核獎勵)。同時,教育局要求全縣各校園及廣大教師認真按照《2017年度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方案》,引以為戒、深刻吸取教訓,嚴格依法規範辦學,規範教師職業道德行為,進一步推進教師師德師風建設。 “我寧願老師不當,也不慣著你!”2017年9月21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那起嚴重的“辱師”事件:泰來二中一位女副校長批評一違紀男生時,被該生惡罵,女校長氣憤至極,在憤慨情緒中,與違紀男生對罵起來。之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介入處理,女校長受到了免職調出的處理。 這三則新聞的背後都有著共同的相似背景,那就是家長的不依不饒,官方因“迫於壓力”懲治教師,這樣一來,原本是出於履行教育者的職責、好心教育學生的教師就成了可憐的羔羊。 儘管初心是出於對教育學生的良好願望,但是,課本抽打也好、教鞭抽打也罷;懲戒也好、體罰也罷,總之教師的做法是不明智的。問題是,投鼠忌器,面對學生犯錯,教師要不要管?一個有良知、負責任的老師,是選擇“無為”而教,還是鋌而走險,甘願冒著處分、調離、檢討甚至解聘的風險主動作為? 我也是一個普通教師,在工作中常常受到一些不良現象的困擾,並且為此揪心困惑。班上有一個學生經常在課堂上為所欲為,老師一旦制止,他就以要出走要跳樓威脅,班主任多次與家長聯絡要求協助教育,家長卻以“管不了”為由,把責任推給學校;另一名初一男生更令人頭疼:神經質、社會化、思維成人化(早熟)。這個學生從不聽課、從不寫作業、從不參加班級活動。他是一名住校生,曾經因為與同學發生糾紛深夜掀翻宿舍的鐵床,值周老師和宿舍管理員出面制止、教育,他一幅桀驁不馴的囂張氣焰,聲稱要見領導、見校長,還口口聲聲要打某某教育過他的老師。這個學生每天到學校各辦公室“竄門”,一幅大搖大擺的派頭;口袋裡裝著一張寫滿教委、報社、某入口網站的電話紙條,只要哪個老師對他嚴厲批評,他就揚言要投訴、要舉報。老師為了感化教育他,想盡一切辦法,可是收效甚微;有一名教師甚至以“表現有進步”為藉口每週獎勵他10元錢,但最終這個學生仍然我行我素。為了轉化這個問題學生,學校還專門召開了幾次專題會議。 學校是傳授知識、塑造學生美好心靈和人格的公益機構;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為國家培養人才、為社會鑄造一代代文明人群的特殊職業。作為教育者,面對上述情況,我們該怎樣對學生進行教育?在現行教育體制下,如何才能既能履職盡責、又能規避職業風險? 如果一個有作為的老師,如果對叛逆、調皮的學生不管不問、息事寧人,其結果固然皆大歡喜,然而,長此以往,結局會是什麼?這不言而喻。但是假如老師採用較強硬的態度教育管理學生,誰為教師撐腰? 還記得早些年農村堂屋的神龕上,幾乎家家戶戶都有“天地君親師位”的“香火”,師道尊嚴,那可是真正深入人心的;魯迅先生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裡的壽鏡吾老先生,治學嚴謹、誨人不倦,“他有一條戒尺,也有罰跪的規則”。過去的私塾,先生們有懲戒特權,他們在教學時不必誠惶誠恐、如履薄冰,對行為不良、不思進取的學生,不必姑息,所以才培養出那麼多大師,可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教育者變得那麼謹小慎微了? 我雖然不贊同泰來二中那位教師與學生互懟的做法,但是“罵不還口打不還手”,情激之下,唾面自乾,還真不是常人能做到的。老百姓有句俗語,叫做“黃荊棍下出好人”,這種極端的體罰方式自然也是要不得的,但是對於那些說教無用、震懾有效的學生,適度懲戒,我認為是可行的。畢竟,我們的目的是教育拯救學生,這同樣是出於公心,也是愛心。 因此,強烈要求國家出臺政策法規,在一定的尺度範圍內,賦予教師一定的教育懲戒權。在學校教育中對學生進行懲戒,一是立規矩,二是知是非。孩子犯錯了,不守規矩了,就得受到懲戒,這是讓他遵守一種規則,培養一種自控能力。 懲戒是教育的方式之一 @Lemonade:現在的孩子不好管,原因就在於沒有畏懼的東西,犯錯誤付出的成本過低。教育的目的從來不是懲戒,但懲戒應該成為教育的方式之一。 @駱駝草:教師應該有懲戒權,說教不是萬能的,對嚴重犯錯的學生採取必要的懲戒是應該的。不然的話,犯錯的學生不受到懲戒,可能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錯,錯上加錯,到頭來,沒有老師能管住這些學生,最終受害的還是老師管不了的學生。具體細節應該明確 @qm71:明確懲戒權還不夠,還應該明確懲戒權有哪些形式,什麼情況下可以行使懲戒權,學校裡哪個層級的教師可以對學生行使懲戒,懲戒時必須哪些人在場……這些具體細節都應該明確,不然說了也等於白說,一樣形同虛設。 @想:很難有具體的規定,應該根據不同的年紀而定。學生的個體差異太大,很難一刀切。 懲戒的尺度在哪裡? @草原花:懲戒和體罰如何明確區分? @難忘:有尺度的懲戒是有效果的,但是過度的懲戒那……家長配合才是最重要的@怡雙:其實戒尺也只是一個手段,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家長配合,自家孩子得花時間管,不能全靠老師。應該讓家長意識到這點。@杜杜:其實,我最擔心的是家長的不配合。有時候,你只是私下批評了學生,第二天家長就找上門來。受過這樣的委屈,真是不敢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