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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京平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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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趙立冬律師
你好,違法建築與無證房是否能獲得補償需要考慮以下兩方面問題:
1、違法建築與無證房是否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城鎮房屋拆遷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緊急通知》中強調:各地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切實解決城市房屋拆遷中久拖不決的遺留問題。
對拆遷範圍內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手續不全房屋,應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補辦手續。
因此歷史遺留問題是可以補辦手續的即不存在違法建築或無證房問題;
2、政府拆遷行為是否合法,行政訴訟中首先審查的是政府行為是否合法,針對拆遷的審批手續、聽證情況、常委會決議、社會風險評估、補償款等問題進行審查。
違章建築認定通常需要經過:入戶調查-上報-聽證-認定-書面決定
違章建築強拆前還需要進行催告,催告後才可以進行強制拆除。
全國徵地拆遷普法公開課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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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
首先要明確的是無證房屋並不等於違章建築。無證房屋一般指的是沒有經過登記的房屋,而沒有登記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有因為歷史原因當時法律不健全造成的,也有有關部門不作為導致,還就是房屋未經任何有關部門批准,私搭亂建。而違法建築僅屬於最後一種情況。
然而在實踐中,徵收部門為了實現快速拆遷和降低補償的目的,常以建築物缺乏手續或無手續為由,一概認定為違章建築。遇到這種情況被徵收人應當及時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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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所以,一旦房屋被徵收方認定為“違法建築”,被拆遷人很可能拿不到任何補償或者只能獲得極低的建築成本補償,這對被拆遷人的補償利益損害可以說是致命的。
但事實上,不管是從法律上,還是從情理上,對違法建築的認定都有嚴格的標準和程式限定。至於是否應該對違法建築予以拆遷補償,也不能單純的憑“有證或無證”去判斷。
無證房屋至少有兩種可能的情形,一是由於違規建設導致的無證房屋,二是由於其他原因導致的合法的無證房屋。而在進行無證房屋的拆除時,政府應當考慮到房屋的來源、建設時間、建設動機、居住利益和使用情況等5大因素來確定是否會予以補償,同時在無證房屋拆除的過程中,更要嚴格遵守《行政強制法》《土地管理法》所規定的拆除程式,避免給當事人造成擴大化的財產損失。
而真正應當不予補償的違法建築僅僅是指違規建設的無證房屋。即指農民朋友在不滿足建房條件,強行佔據宅基地修建房屋以及未經審批且不滿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劃,佔據農村的耕地、基本農田等優質土地來修建房屋,這兩類房屋都是屬於違規違建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這類房屋政府將會進行拆除處理,且不會給予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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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楊念平律師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透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而真正應當不予補償的違法建築僅僅是指違規建設的無證房屋。即指農民朋友在不滿足建房條件,強行佔據宅基地修建房屋以及未經審批且不滿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劃,佔據農村的耕地、基本農田等優質土地來修建房屋,這兩類房屋都是屬於違規違建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這類房屋政府將會進行拆除處理,且不會給予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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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鄉微視界
作為曾經的拆遷工作隊員,特結合本地實際作答。本答覆的主要是內容是:
在農房拆遷中,只要不是明確認定的搶搭搶建的建築,因歷史等原因形成的違章建築和無證房屋都能獲得相應的補償。就拆遷而言,搶搭搶建一定會被認定為違章違法建築,屬於強制拆除的物件;而對於存量的違章建築,一般都能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當然,位於拆遷區的農地非農化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的物件,這一類存量違章違法建築一般難以獲得拆遷補償。案例最具說服力,直接圍觀案例。這是筆者所在地一宗800多畝地、涉及200戶農戶的徵地拆遷區域,在釋出農房建設凍結公告之前, 這一區域內的農房存在“三多”現象:(1)群眾違章搭建的廚房、圈舍等輔助農房較多,可以這樣說,80%以上的農戶都有這一類沒有辦證、搭建時大多也無法辦證的農房;(2)批少建多的比較多,房屋的面積大於所批准的面積的較多,有的還是直接加層;(3)只有土地證或建設審批手續而沒有房屋產權證的也比較多,就是手續不齊全特別差一部分農房差最關鍵的產權登記證書。
那麼,對於這些“三多”的無證房(很大一部分是違章建築)最終處理的結果是什麼呢?全部按規定進行了拆遷補償,只是有的一部分手續的及時進行了產權初始登記,辦理了產權證。這是因為這些違章建築、這些無證房,都不是在農房建設凍結公告發布之後的修建的,絕大部分都已存在了一二十年,都是存量的無證房屋。
筆者經手的一農房是直接加了一層,房屋由三層變成了四樓,對於多出來的這一層,經村社履行了不是搶搭搶建的手續後,同樣給予了拆遷補償。
當然,筆者所在地前幾年也對城市發展區的搶搭搶建農房及建築組織實施了幾次強拆行動,效果非常好,至此以後就較好杜絕了搶搭搶建的行為,“誰也不願做虧本的買賣”,這也會筆者所參與的這一宗地的徵地拆遷工作掃除了一大障礙。至於納入了農地非農化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物件的違章違法建築、無證房屋,重點整治物件,其命運和結果眾所周之,這裡不再囉嗦。(本文圖片來自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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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農民小席
房屋拆遷時,違章建築和無證房屋能否獲得補償?違章建築如何認定?
其實,自從農村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就對農村的土地以及宅基地進行了重新測量,重新確認以及確定,也更加明確了農村宅基地的使用許可權和隸屬關係,而且對農村一戶多宅或者違法建築等進行了處理,並收回了農村農戶多餘的宅基地。另外,不允許在基本農田內修建房屋以及其它建築物,農村新生宅基地必須經過村委會的同意以及鄉政府的稽核批准,而且申請人必須滿足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所以,只有待透過稽核批准之後修建的房屋才能是合法的房屋。
因此,如果說不滿足以上條件修建的房屋都算是違章建築,房屋拆遷時違章建築和無證建築肯定沒有相關補償政策,而且還得承擔違建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回覆列表
違法建築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並不是所有沒證的房屋都是違法建築。中國的《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審議透過,1987年正式實施的,因此,《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前建造的農村房屋沒有權屬證明,也不能認定為違建。2008年《城鄉規劃法》開始實施,在此之後建設房屋必須獲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是在此之前,建設的房屋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例如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或者建設用地批准書等,這種房屋不能輕易認定違建。
一、違建認定的法定程式
1、調查取證。依據《行政處罰法》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2、聽取陳述申辯。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3.違建處罰決定。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還要指出的是,一定要知道誰才有資格作出違建認定。一般情況下,對於城市違建,認定主體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管理執法局;對農村的違建,認定主體為鄉、鎮人民政府,而不是村委會。當被拆遷人的房屋被認定為違建時,會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合法的《決定書》裡會告知:“如不服本決定,當事人可以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這是《行政處罰法》賦予的法定救濟途徑。
二、徵收拆遷中無證房屋的處理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這就意味著,對無證房屋的認定會出現兩種結果,一種是合法建築,合法建築應當獲得合理的補償;一種是違法建築,違法建築不予補償。
由於歷史、風俗習慣等原因,農村建房長期管理較松,產權管理不到位,致使農村出現很多無證房屋。無證房屋不等於違法建築,對徵收範圍內的此類建築,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而不是與違法建築一概論之,不予補償。當無證房屋遇到拆遷時,應當綜合考慮房屋來源、房屋建設的時間和動機、使用情況、當時的立法狀況等因素確定是否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