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老胡說三農

    回答問題之前,先說說什麼是意外險和壽險。

    所謂的“意外保險”是承保因“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原因而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或傷殘的保險;而“壽險”則是“以人的壽命做保險標的”的保險。

    從以上兩種保險的定義中不難看出:意外保險是不承擔被保險人因疾病而造成身故的保險責任的。但“壽險”則沒有此種限制,這就意味著:無論被保險人是因什麼樣的原因(兩年內自殺或違法犯罪除外)身故,保險公司都承擔賠償責任。

    接下來說這兩種保險有沒有一起買的問題。

    如果某個人認為自己一生中只有意外風險,沒有其他風險的話,可以只購買意外保險(這種保險到了年齡大的時候就無法購買了);如果不敢保證的話,要優先購買壽險。如果經濟條件寬裕,兩種保險可以同時購買。

  • 2 # 號角訊

    很多時候,具有決定權的,是錢的主人。

    如果這個錢的主人,認為有必要,必須要,那他就會緊一緊,買下來;如果這個錢的主人,認為沒必要,可要可不要,那他就會有各種理由,不去買。

    你說得對,意外險和壽險都有身故賠付,確切地說,壽險,只要身故就賠付,只要屬於保險責任的,不管是疾病身故還是意外身故,都會予以賠付。

    這樣看,好像買不買意外險,也就無所謂了。不過——

    假如,我說的是假如,假如這個人什麼保險都有,唯獨沒有意外險,萬一發生意外,所幸大難不死,只是落下了殘疾,這時,住院部分的費用由住院險賠付了,重疾險和壽險由於沒有出險,都沒用上。保險也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每個險種有每個險種的職責。

    發生意外已經不幸,僥倖留下一條命也是萬幸,這時,不論再回去上班還是自己創業,都跟四肢齊全時候不能相比,也就是,勞動力的價值受到了影響,就算是該同學身殘志堅自己創業,靠腦子賺錢,跟人家有意外險的相比,經濟上會緊張許多不是?

    人生真是一盒巧克力,你不知道下一顆是什麼樣兒的。

    所以,有了較為周全的保障時,注意加上意外險,很多保險公司意外險的保險責任裡,都有意外身故和意外傷殘,所以不需要單獨買意外傷殘保險。這樣,萬一發生意外導致身故,保險公司除了賠付壽險的保險金,還會賠付意外身故的保險金。萬一發生意外導致殘疾,保險公司會按比例賠付。不過,決定權在自己,旁人只能是建議。

    大部分人的一生都是平平安安的,誰也不可能預見到什麼風險會從天而降砸到自己頭上,我們能做的就是未雨綢繆,提前做好規劃,以防萬一。

    僅供參考!

  • 3 # 家管險保

    看了這麼多回復,沒回答到點兒上。

    壽險的保障責任:意外或非意外造成的身故,有的還保意外或非意外造成的全殘。

    意外險的保障責任:意外身故、意外全殘。

    兩者責任有重複,但不能替代,都需要買。

    意外險主要是補充壽險所不保的“半殘”的責任,壽險要麼沒有全殘,有也是全殘,意外保障的殘疾是1-10級殘疾,如果沒有達到全殘的程度,壽險不能賠,但意外險可以賠,根據殘疾的等級按比例來賠。

    壽險保障意外所不保的非意外身故的責任,比如猝死意外險是不賠的,所以需要買壽險。

    因意外身故,意外和壽險都賠。

    因疾病身故,壽險賠,意外不賠。

    因意外全殘,意外壽險都可以賠。

    因意外半殘,意外賠壽險不賠。

  • 4 # 廣義山

    有沒有必要得看你自身需求和經濟條件,意外險便宜槓桿高,但理賠條件必須是因意外導致,且還得看你買的什麼意外險,合同約定的意外範圍是什麼。壽險分定壽和終身壽,終身壽價格貴,主要用於財富傳承。定壽,價錢便宜,責任簡單,只要不在免責條款內,投保時如實告知,死了都陪,無論你選擇什麼樣的死法,都可以,就是這麼任性!

  • 5 # 保唄多多

    關注猩猩問保,保險,買對才是真的省錢!

    大家好,我是猩猩。

    很多小夥伴問猩猩:“我已經買了意外險,還有必要再買壽險嗎?”

    明明是兩個不同的險種,在大多數人的眼中,卻有相互取代的功能。

    可能是因為這兩個險種都是跟“身故”有關的吧。

    其實這兩個險種的差異還是挺大的。

    比如意外險的保障期限大多都是一年期,而壽險則大多為20/30年或者終身。

    就算是它兩都保的身故,也有不少差異。

    身故可以分為意外身故、疾病身故和自然身故。

    意外險就只對意外身故進行保障,壽險則對所有的身故進行保障。

    想想看,為什麼意外險的保費那麼便宜,保額卻那麼高。

    自然是因為“意外死亡”的發生率非常低。

    人類大多數的死亡型別還是來自疾病死亡和自然死亡。

    再反過來看看,這意味著買了壽險就不用買意外險了嗎?

    也不是這樣的。

    如果發生意外,沒有身故,只是傷殘呢?

    根據保監會和醫師協會制定的傷殘標準,傷殘分為“全殘”和“傷殘”兩種。

    全殘就是指喪失自理能力了,需要人照顧,這種情況下,壽險和意外險都會提供保障。

    但在意外事故中,相比全殘和身故,發生最多的,還是傷殘。

    傷殘壽險可就沒有保障了。

    並且絕大數的意外險都會附加意外醫療。這是一個很貼心的設計。這個意外醫療的額度一般都不高,在幾萬塊錢,且只限定於由本次意外所造成的醫療費用。

    壽險也沒有這個保障。

    對於非意外造成的身故,壽險可以賠付意外險不賠付。

    對於意外造成的不同程度殘疾,意外險賠付壽險卻不行。

    定期壽險和意外險兩者的保障範圍雖然有重合,但也僅限於意外死亡事故發生時,其他時候並不能相互替代

  • 6 # 江南才子哥

    意外險和壽險都是身故理賠,沒有錯的,不過也是有區別的,完美一點的做法就是都買了,這個相互也沒有衝突,不過具體也是看自己的意思吧,我這裡來稍微說兩句這兩者的聯絡和區別吧。

    相同之處就不多說了,已經很明確了,都是身故理賠保險金額,不同處在於,壽險的身故理賠就比較通俗一點,被保人身故就拿錢,這個身故是不管生病身故還是意外身故,就是被保人的身價就是這個金額,假設買了50萬壽險,被保人身故就是拿50萬。

    意外險的話就相對來說有一個框,框定了只有發生意外身故時才能理賠保險金額,如果被保人因為疾病身故的那麼是無法理賠意外險的保險金額的。

    反過來說,如果被保人同時購買了壽險和意外險,那麼根據上面的定義就很容易理解了,如果發生疾病身故只拿壽險保額,無法拿意外險保額,如果發生意外身故,那麼除了拿意外險保額之外還有壽險保額,兩邊都可以拿。

    所以同時購買是沒有衝突的,買一種也沒關係,兩者沒有制約關係,另外這裡補充點小知識,意外險一般都還包括意外傷殘,因為發生意外不一定就會身故,如果造成殘疾,那麼無法理賠壽險和意外保額,但是可以根據傷殘等級鑑定,確定幾級傷殘(1-10級)可以理賠相應百分比的意外險保額。還有就是意外險最好加上意外醫療,即使發生意外沒有身故,沒有殘疾,就是受點傷治療一下,輕的門診治療,重的住院治療,那麼有了意外醫療可以講治療費用作報銷。

    好了,這就是壽險,意外險的聯絡和區別,另外一點關於意外險的小常識,因為保險產品比較特殊,相差幾字,最後功能就相差甚遠,在購買之前弄清楚是需要的,能提問的做的非常好,以免以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誤解。

  • 7 # 拓之言

    首先,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雖然兩者有交叉,有共同點,但是卻也有很大的不同,還是有必要同時購買的。為什麼這麼說呢?

    兩者都有身故責任,卻不完全相同:

    意外險的身故責任,只保障因為意外而造成的死亡,而因為疾病或者自然死亡則不能獲得保障;而壽險則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死亡都可以獲得理賠,這點上來說,意外險的身故責任是不如壽險身故責任全面的;

    意外險還包括一些意外造成的傷害、醫療、殘疾等保障。

    意外險和壽險都是細分領域的專業保障,壽險只保障身故責任,只有人死了才能獲得保障;但是意外險除了意外身故責任之外,還包括了意外造成的傷殘、醫療等保障,即使人沒有死亡,但是卻由於意外而受到傷害,住院、醫療費用也是可以得到報銷的。另外意外造成的殘疾,也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賠償。這都是壽險不具備的功能。

    所以,雖然意外險和壽險有共同點,都對身故責任有保障,但是卻又各有不同,在各自細分領域,分別保障的不同,兩者是相互補充,相互完善的關係,並不能替代,還是需要分別購買的。

  • 8 # 保準老斯基

    我是老斯基,聽我講保險,保準不吃虧~

    先說結論:兩者在保障上區別不少,有必要一起買,如果預算緊張,可以先買意外險,等經濟條件好點後再配置壽險。

    再簡單介紹一下區別:

    壽險保意外或非意外造成的身故,有的還保意外或非意外造成的全殘。

    意外險僅對意外造成的身故、全殘會進行賠付,像病死、自然死亡這種意外險是不管的。

    雖然兩者存在保障重複的部分,但從生命角度來看,壽險的保障範圍>意外險,但是壽險不能替代意外險。

    一是意外險的價格非常便宜,200塊就能買50萬的保額,同樣情況下壽險每年要交幾百到上千不等。

    二是意外險還包含了意外傷殘的責任,如果發生了意外,人還在,但是造成殘疾了,這個意外險也是賠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伊戈達拉為何如此炙手可熱的受到多支爭冠球隊的青睞?勇士為什麼要交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