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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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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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座的各位都是1
對於在學校學生之間發生的事情來說,你把他打受傷肯定你要負責任。除非一種情況,他對於你已經有死亡威脅的行為。難道別人打我幾下我就可以把他殺了不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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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108037126681
主要看傷情。
如果未造成任何傷害,可以不負責任;
如果造成輕微傷,可能會被處行政罰款或拘留,根據雙方的過錯承擔部分醫療費用;
如果造成輕傷,就比較嚴重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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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簡馨高階管理顧問諮詢
得看傷勢如何。賠償標準依照有資質的醫院出具的傷情報告,按《傷殘等級鑑定》結果執行。
打架雙方都有責任,各負其責。只是在裁定各人應擔責多少時,先動手的人不能免責,必須擔責。
打架不可能不負責任。
學會文明對話,勝過用武力解決爭端。
連正當防衛都有設限,不能防衛過當。
首先,看原因。既然是對方先動的手,那你是可以正當防衛的,按照法律的規定,正當防衛沒有超過必要限度造成較大損害的,是不負法律責任的。但是,因為是同學之間的摩擦,用到正當防衛來說可能像是太過大材小用了。
其次,受傷的程度。如果只是破皮等輕微傷的話是不用負責任的,大家都是從學生時代過來的,誰還沒有個打鬧嘛,但如果是骨折,腦震盪的情況,可能達到輕傷的程度,此時可以用正當防衛來抗辯,當然你的行為可能被認定為超過必要的限度,可能要支付一定的醫藥費之類的,或者給一定的賠償。
公平責任。所謂公平責任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公平,如果她傷的挺重,按照公平原則你是應該負責的,哪怕是她先動的手
總之,要看她傷的怎麼樣,如果只是輕微的傷,那一般不用負責任。如果傷的挺重,你是應該付一定責任的,支付醫藥費,嚴重的要給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