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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鬍子哥農家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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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牛爬枝頭
集體土地: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二)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荒山,荒溝都屬於農民集體所有。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
個人可以透過承包取得農村集體用地使用權。
依據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一、第三十二條透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二、第三十三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三、第三十四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四、第三十五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五、第三十六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六、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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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農村小
現在在農村建房子需要申請,並且需要一些證件,比如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房產證,但是對於這些證件多數人都不是太瞭解,部分人將二者混為一談,認為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是房產證,今天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是不是房產證的問題,來和大家詳細說說。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是房產證嗎?
其實,不管是從產權性質還是證件作用等方面來看,這兩個證件都是存在一定的差異的,具體如下:
1、產權性質
(1)從產權性質方面出發,農村集體土地證和房產證有著明顯的差異,其中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從字面意思上就可以看出,這個證件僅代表的是持證人對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農村集體土地享有佔有、收益、處分的權利。
(2)但是房產證與其有所差異,它是持證人依法享有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等權利的證件。
2、證件作用
(1)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的作用,主要是表明持證人對其土地擁有使用權,可以建設房屋或者是其他附屬設施,也有權將房屋拆除重建(前提是需要向村集體進行申請)。
(2)但房產證的作用主要是表明持證人對其房屋擁有的合法權利,可以進行轉讓,出租等等。有一定的居住年限,但是土地的分配權不在持證人手中。
3、所有權主體
(1)農村集體土地屬於該村集體所有,雖然持證人擁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但是其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在村集體手中,持證人只是擁有使用權。
(2)但房產證與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主體有所不同,房產證的所有人便是證件上的所有人。
農村自建房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會有什麼影響?
1、不能進行交易
農村自建房有集體土地使用證,但是卻沒有房產證時,是不能進行贈與、置換、出租、買賣等行為的,因為不能進行過戶。
2、不能進行抵押貸款
多數人在手中資金不足卻又急缺錢用的時候,會想到將自己的房屋進行抵押,但若是想要抵押的房屋只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那麼將不能進行抵押貸款,因為貸款機構在不能確保該房屋的所有權人以及其合法性前提下,是不會發放貸款資金的。
3、可能是違法建築
農村自建房沒有房產證但是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可能是辦不了房產證,因為其房屋是違法建築,這樣一來還會面臨處罰,在拆遷時多數是沒有補償金的。
以上就是關於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是不是房產證,以及農村自建房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會有什麼影響的內容介紹,大家一定不能將這兩者混為一談,建房也要按照政策要求進行,不然很有可能會面臨懲罰,也不要忘記辦理房產證,不然在後期可能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希望本文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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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卡哥走中國
現在在農村建房子需要申請,並且需要一些證件,比如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房產證,但是對於這些證件多數人都不是太瞭解,部分人將二者混為一談,認為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是房產證,今天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是不是房產證的問題,來和大家詳細說說。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是房產證嗎?
其實,不管是從產權性質還是證件作用等方面來看,這兩個證件都是存在一定的差異的,具體如下:
1、產權性質
(1)從產權性質方面出發,農村集體土地證和房產證有著明顯的差異,其中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從字面意思上就可以看出,這個證件僅代表的是持證人對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農村集體土地享有佔有、收益、處分的權利。
(2)但是房產證與其有所差異,它是持證人依法享有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等權利的證件。
2、證件作用
(1)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的作用,主要是表明持證人對其土地擁有使用權,可以建設房屋或者是其他附屬設施,也有權將房屋拆除重建(前提是需要向村集體進行申請)。
(2)但房產證的作用主要是表明持證人對其房屋擁有的合法權利,可以進行轉讓,出租等等。有一定的居住年限,但是土地的分配權不在持證人手中。
3、所有權主體
(1)農村集體土地屬於該村集體所有,雖然持證人擁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但是其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在村集體手中,持證人只是擁有使用權。
(2)但房產證與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主體有所不同,房產證的所有人便是證件上的所有人。
農村自建房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會有什麼影響?
1、不能進行交易
農村自建房有集體土地使用證,但是卻沒有房產證時,是不能進行贈與、置換、出租、買賣等行為的,因為不能進行過戶。
2、不能進行抵押貸款
多數人在手中資金不足卻又急缺錢用的時候,會想到將自己的房屋進行抵押,但若是想要抵押的房屋只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那麼將不能進行抵押貸款,因為貸款機構在不能確保該房屋的所有權人以及其合法性前提下,是不會發放貸款資金的。
3、可能是違法建築
農村自建房沒有房產證但是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可能是辦不了房產證,因為其房屋是違法建築,這樣一來還會面臨處罰,在拆遷時多數是沒有補償金的。
以上就是關於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是不是房產證,以及農村自建房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會有什麼影響的內容介紹,大家一定不能將這兩者混為一談,建房也要按照政策要求進行,不然很有可能會面臨懲罰,也不要忘記辦理房產證,不然在後期可能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希望本文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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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
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主體為特殊民事主體,主要為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集體經濟組織設立的企業和公益性組織,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的個別情況下,才可包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
①鄉(鎮)、村企事業集體土地使用權來源:第一,依法使用集體土地(參照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標準進行過用地補償和安置);第二,1982年以前透過與被用地單位簽訂協議使用的集體土地;第三,1962年以前呼叫集體土地沒有退還的;第四,1982年以前農民集體自行使用本集體的土地;第五,過去經有關領導批准或同意,並進行一定的土地調整或補償的;第六,沿用已撤銷企、事業單位閒置的土地。
集體土地使用權有以下三種形式:
①宅基地使用權。公民對其在農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權。使用權客體的範圍一般以房簷滴水線為準,房屋所有權人只對房簷滴水線內的土地享有使用權。對於房屋周圍的空地,如果這些空地面積和宅基地面積之和不超過該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積的最高限額,可以作為宅基地進行使用權登記,但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兩年)作為宅基地使用,超過面積多佔部分,應退還集體耕種。新修房屋,一般應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儘量不佔用良田。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除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外,還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按批准的面積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佔、批東佔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②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權。自留地、自留山是農業合作化以後集體分配給社員長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為解決社員的生活用材。這種使用權形式自確立後一直保持了下來,1982年憲法也明確肯定了農民對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權。自留地只能用來種植農作物,自留山只能用來種植林木,未經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③鄉村企業和公用事業用地的使用權。農民舉辦鄉村企業,或鄉、村興建公用設施需要佔用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經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決定外,還必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利用集體所有的土地興辦鄉村企業,土地使用權必須折價作為企業的出資,由土地所有權人依法享有出資的收益。鄉村企業終止時,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