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高山上的豬

    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來看待。

    第一,狗的問題。狗是否攜帶狂犬病毒,取決於狗主人是否帶著狗打了狂犬疫苗,做了一定保護措施。

    第二,狗在咬人的時候,狗主人是目睹事情的發生,還是事後知道?這也就是說,狗平時的管理是栓養還是敞養?前者對他人的威險基本為零,而後者則是100%。不同的管理方式,造成的後果天壤之別。

    第三,本文提問中沒有說清楚狗咬人的時候,狗處於什麼管理狀態。這就要分兩種,一種是狗主人依然在養,其次就是狗因為其它原因成了流浪狗。(為什麼會有這樣考慮,那是因為曾經發生過狗遺失,狗主人貼照片尋找,結果有人抓狗被咬,就按著尋狗主人的電話來找,要求賠償)

    上面幾點主要談了狗咬人的情況,那麼按提問的核心,狗主人是否可以按過失致死人罪?

    我認為是沒有這樣規定!

    為什麼?

    一,假如狗咬人,是狗主人指使的事情,並且見到狗咬人後,還不斷下命令刺激狗的行為,這樣的性質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來起訴。

    二,狗咬人,狗主人視而不見,預設這個事情發生,不道歉不賠償。被咬者也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其民事賠償,而狗主人也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所以任何問題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我們才知道到底應該怎麼辦,因為樸素的感情替代不了法律。

    只能說,同樣的事情發生多了,可以促進法律的修改,這才是社會的進步。

  • 2 # 請叫我雷鋒181122921

    本人早就預料到學挍會經常發生狗吃人的現象,特別是幾歲的孩子,在肉食動物的眼裡絕對是香甜可口的肉丸子,想想都可怕。。。。等什麼時候正常愛狗人士支援狗肉連鎖火鍋店,才能稱為理性愛狗人士。。。。。每一個所謂不講理噁心的極端愛狗人士背後都有千千萬萬所謂的正常愛狗人士默默支援,才能讓他們有持無恐,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被這些所謂的正常愛狗人士忽悠,矇騙,只要養狗的那個不是咬人闖禍後各種推拖,有誰主動跳出來承擔責任??。。我這有好的解決方案。。。。很多SB說,人殺人,是不是把人也殺完,根據這個思路那老鼠偷東西,被打死,人也有小偷是不是把所有人都殺完,最討厭拿畜生和人比的SB,說愛狗人士是狗雜種聽到了肯定說我罵人。火腿腸加魚鉤。。。一咬人了,立馬變無主的流浪狗。。。。玉林狗肉應象蘭州拉麵一樣,全國連鎖。。。全國被狗咬死咬殘小孩要不到賠償的父母,現在就應該去何興麗家摔死兩隻狗,讓全國網友討論一下,是不是愛狗人士應該負責孩子一生所有的治療及生活費用。。全國各地咬死咬殘小孩的新聞少了嗎???不能因為狗是愛狗人士親爹,被打死了就哭天喊地,闖了禍了要麼假裝沒看見,要麼就說是孩子手賤,反正各種胡攪蠻纏,網友有目共睹。。。。。。。就好比你家鄰居有個精神病天天拿個棍子在附近轉,有一天突然打傷你家人了,鄰居也非常客氣的看傷賠醫療費,並勸你別和精神病計較,但實際上因為這件事,你損失了很多好機會,原本的好心情變的很糟糕,你家小孩天天活在可能被打傷的恐懼中,就算鄰居在怎麼大方的賠償,怕你心裡都感覺被精神病打傷非常划不來????更何況隨時咬人的畜牲????多少小孩被咬死咬殘,就算你賣房賣車賠一千萬,對傷者死者都是不公平,如果愛狗人士支援每個人把沒拴的流浪狗送狗肉店,就算有漏網的狗咬人了,那隻會認為太倒黴。。如果每個城市都有狗肉店,象有些人養陣子不好玩了,順便賣給肉店,又能掙點錢,又能避免變成流浪狗危害社會。。。很多人講我家人被狗要咬了才這麼恨狗。。。我若家人被狗咬殘了,我一定全國到處走訪病床上被狗咬殘咬死的孩子,做好記錄與影片,讓每個家長講講孩子的痛苦,讓家長提供所有資料,包括對我的授權書,做成宣傳片,然找性格和我一樣的人,去玉林或愛狗人士家門口拉橫幅,發資料,放宣傳片,讓愛狗人士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賠償協議。。那兒有虐狗,那兒就有我們正義的身影。。。。。,我是心繫被狗咬殘的可憐孩子。。。。你說怎麼辦???給個方案。。。。。認同的朋友請轉發

  • 3 # 王平155300077

    如流浪狗咬人造成傷害或死亡應有相關的部門領導來承擔責任(因為有條文應他們管)。如有主的改承擔承擔。只有這樣才能徹底解決。

  • 4 # 使用者9663668895236

    如果是不辦証,不注射疫苗,外出蹓狗不牽繩,不戴口套,致狗傷人因狂犬病死亡,是明知故犯,且造成嚴重惡果,應按過失傷人致死罪論處。核對刑法相關條文,並無不當,立法中應有之義。

  • 5 # 晨竹樂縹緲

    狗攜帶狂犬病毒,發展到腦部,支配狗大腦思維,對靠近它的任何生物它都會撕咬。並對生肉血液極度渴望,所以咬住就不鬆口。

    並且狂犬病透過唾液傳染,如果狗狗舔你傷口,唾液病毒就從傷口侵入神經系統。如果面板有破損,被舔也有傳染的風險。還有狗狗愛舔人嘴,有人還親狗狗,這是極度危險的吆!攜帶狂犬病的狗唾液裡有巨量病毒。親狗和被狗舔嘴時,病毒會經狗唾液傳染給鏟屎官。特別是牙齦出血,更容易中招。

    還有與狗玩耍是,狗喜歡嘴牙張口輕微假咬做撕咬遊戲。這也是很危險的吆,被狗抓傷也容易!一旦狗牙齒劃破面板,病毒就從劃破面板入侵你的身體繁殖,順著你的神經,進入脊柱神經後快速侵入大腦。這是病毒就控制你的大腦,畏光,畏水,怕聲響,內心有種強烈撕咬生肉的渴望...

    為啥要有這些怪異行為呢?

    病毒控制破壞大腦思維,使人狗或其他生物回覆遠古時期動物捕食意識:躲避光線以防隱藏自己以防被發現,然後攻擊獵物。畏水是病毒破壞控制吞嚥功能,同時分泌大量含有病毒的唾液,作為撕咬傳播病毒的方式。怕生響是怕發現自己,好躲藏。

    狂犬病病毒是最聰明的病毒,從潛伏,攜帶,發病每個環節都能進行病毒擴散。當進入其他人和動物體內,先做無症狀體內神經繁殖傳播破壞接管末梢神經失去感知疼痛能力。然後入侵主神經繼續麻痺隱藏,最後進入腦部接管部分思維或全部思維,進入病毒操控攻擊傳播狂犬病的模式,感染下一位受害生物。現在狂犬疫苗都曝光有假貨,一旦發病,不咬人和狗傳播病毒就已經不錯了。

    生化危機裡的殭屍,生物,是那麼的讓人恐懼!殭屍病毒透過撕咬傳播給人和動物。中招的人和動物行為怪異,思維呆滯,有瘋狂的攻擊行為。電影是虛構的,殭屍病毒卻是有原型——那就是狂犬病毒。

    它就生活在我們的周圍,我們周圍動物身體裡潛伏攜帶。比如老鼠貓狗等還有西方的吸血蝙蝠。西方的吸血鬼透過吸血把人變成鬼,原型其實就是狂犬病發作。畏光,畏水,哈喇子外流伴著撕咬滿嘴的血液。看看是多麼的相似,活脫脫的狂犬病。特別是西方報道吸血蝙蝠咬人傳播狂犬病死亡的案例。有此證明蝙蝠魔鬼就是攜帶狂犬病毒的吸血蝙蝠,吸血鬼就是夜間狂犬病人在咬人傳播狂犬病。因為吸血鬼怕光,狂犬病人是怕光的!吸血鬼啃食血液與狂犬病渴望啃食血肉是一樣的。還有描述吸血鬼表情,與狂犬病發作表情相似。有以上相同類似行為說明,西方電影裡的生化危機殭屍,電影吸血鬼,他們——其實就是得了狂犬病!

  • 6 # 故鄉的雲4170

    禁止養狗,禁止養狗!

    你如果真愛狗,就應該像照顧你家小孩一樣教育狗,不要讓他吃地上的東西,不要隨地大小便,對人要有禮貌,說到底,你也就是拿來玩一玩,純粹出於滿足自己寂寞,空虛,虛榮,自私的念頭而已。反之,毒死了就是活該!

    禁止養狗,禁止養狗,禁止養狗!狗大搖大擺走在小區,公園,甚至商場,對小孩,老人包括大人造成多少人身傷害,人躲著狗走,狗佔領了人類的地方,為什麼,僅僅就是因為某些噁心的養狗者,殺狗無商量

  • 7 # 佛道兩系少年

    以前養狗是為了看家護院,養貓是用來逮老鼠的。現在貓狗變成了寵物,穿衣服,穿鞋子,還給美容,有專門的狗糧,貓糧!更有甚者對貓狗稱為兒子!閨女!反而對是有養育之恩的父母從不孝順!!!!! 如果真的喜歡也沒什麼可侯菲的!可有些人名義上是表面愛狗人士,幾分鐘熱度過後就把狗拋棄了,看看滿大街的流浪貓狗,多可憐!小區養寵物要文明飼養,養狗的要辦證!要拴狗繩別嚇到行人給孩子!!寵物要定期打疫苗,避免傳染疾病!

    現在要了解一個人如果他(她)養寵物,要看他(她)怎麼對寵物,再看看他(她)怎麼對父母就知道他(她)是個什麼人!就一目瞭然了!!

  • 8 # 戒菸戒酒305

    要養狗必須得登記,定期注射疫苗,狂犬菌可隱藏14年發作,發作幾呼死亡,如果被狂狗咬了算一算14年精神損失不得了。

  • 9 # 陳上啟下X

    所有的所謂的小動物保護組織和愛狗人士都是為了做狗的生意,都是為了賺狗的錢!他們為了利益,不顧人民的死活,他們不是善人!他們只知道拿美國養狗來說事兒,卻不知道美國每年捕殺了多少狗?他們是美國的走狗,他們要用狂犬病毒來傷害我們華人,他們不是人,是美國的狗,佛祖早晚會讓它們下地獄的!奉勸所有真正愛狗喜歡狗需要狗陪伴的人擦亮眼睛,不要被魔鬼迷惑犯下大錯,嚴格遵守道德和法制的約束,守法養狗,文明養狗!不要養大型犬、烈性犬!堅決打掉流浪犬!

    外國政府無論是歐美還是韓日,對養狗的政策都是很嚴厲的!那些國家養狗是不允許亂來的。中國這些愛狗邪教和狗舍為了利益,為了舔美國的屁兒,所以才反對,才亂來,他們就是一心要破壞中國的和平穩定,他們是美國霍亂中國的計劃的一部分!希望國家和愛華人士保持警惕,堅決打掉這些潛伏在中國的第五縱隊!

  • 10 # 彭大博士電工電子精講

    強烈支援城市禁狗!

    大上海狗患極其嚴重!

    流浪狗(許多是大狗)成群,遛狗(且是大型狗)不牽繩子、不戴口套,馬路和草坪上狗屎成堆,人狗同乘電梯,半夜狗叫不斷。

    美國不禁槍,中國可以嗎?

    中國養狗人的素質,能跟美國養狗人比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宋欽宗被俘前說“宰相誤我父子”,明崇禎死前說“文臣該殺”,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