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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商業角度看,孫楊此舉有違商業道德嗎?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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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形勢一片太好

    肯定是違背了,如果是游泳世錦賽你穿361絕對是合理的,但你參加亞運會那你就得遵守國家隊整體的規則而不是游泳隊的規則,這個跟得不得金牌無關。

  • 2 # 似水流年54358

    安踏的本質是商人 他的眼裡只有他自己的利益是第一位的 安踏和體育局的合同糾紛 以國家利益 契約精神為藉口 綁架輿論 肆意踐踏現役冠軍運動員尊嚴 將自己的商業利益至於國家榮譽之上 國家運動員是集國家之力共同培養的 是國家的寶貴財富 不應該成為那些資本家拿來為自己斂財的工具 我們國家是社會主義國家 不是資本主義國家 安踏將自己商業利益至於國家榮譽之上行為是對中國社會主義體制的破壞 國家行政部門應對安踏進行嚴懲 抵制安踏 說到契約精神 在一般人眼裡美國是遵守契約精神典範 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又算什麼 安踏頂著贊助商之名 做資本家之行 支援國家嚴懲安踏 以平民憤

  • 3 # Leasun530

    什麼叫規定服裝?什麼叫契約?安踏跟游泳隊籤,孫楊跟361籤,穿361有什麼問題?如果有問題,簽約之前,為什麼允許兩份契約存在?自然孫楊個人簽約沒問題,你安踏有何意見?如今,中國閒人太多,看熱鬧不閒事多!造些輿論對運動員造成不好影響和壓力,居心何在?運動員出成績,人家經歷了什麼?有誰知道嗎?成天無聊至極,去攻擊運動員,對爾等有什麼好處?看到各種蹭熱度的標題黨就要罵人!你們的目的是騙取大眾流量吧!

  • 4 # 手機使用者62465867097

    其實這才是最可怕之處,對他後面讓人咂舌的舉動眾人好像都無動於衷,並讚揚聲一片,包括各大媒體紛也紛紛點贊,視其無知到無恥的行為而習以為然,唉!難怪其有如此自信的底氣。呵呵!他對極為重要的契約精神可以輕描淡寫的表述為見怪不怪,更奇葩的是還敢一次次動機不良的在國際領獎臺上用整面莊嚴的五星紅旗來為自己的見不得人的醜事解危,如此種種早己引發了廣大正義的民眾更大的憤怒,並超過了其穿什麼和罰什麼了……大家痛心的大聲疾呼,請尊重我們的國旗,因為實在是比你的金牌和金錢更金貴啊……唉!難道是我們的國旗,國家的聲譽,誠信的㡳線真的就不如金牌重要嗎……

  • 5 # XAJX3211

    孫楊是一個劣跡斑斑的問題青年,沒有契約精神和誠信,所取得什麼牌牌毫無意義,甚至是恥辱。孫楊是一個職業運動員,如果他可以不守規矩,職業軍人是不是也可以呢?

  • 6 # 太極槳鐵

    更嚴重的是他拿國旗當作利益技倆的道具,最後還狂妄自大的稱是小事情不會影響他!我倒要看看最後會不會影響他,拭目以待!

  • 7 # 舟劍棋

    突然我覺得安踏好可悲,被361陰了一把,花了錢卻惹來罵名,孫楊也好可悲,被361當槍使朝安踏放了一個冷槍,而孫揚自己也落了個不遵守規則的罵名。孫揚和361,一個做為多年老將,一個作為知名品牌肯定清楚亞運會領將服的贊助具有排他性。也很清楚穿361上去領獎是違規行為,我相信如果拋開利益讓孫揚自己選,他一定不會選違規穿361,只會穿安踏領獎。孫揚結果違規穿了361,原因無非兩個,361用利益誘惑或者打感情牌,總之是忽悠孫揚來了演了這麼一出,好了,自己品牌在領獎臺上亮了相,且製造了話題,對自己品牌起到宣傳作用,可以說是百利而無一害。反觀對手安踏,你不發聲明提醒批評,我接下來繼續這樣違規亮相,繼續違規宣傳自己品牌,照樣爽歪歪。如果你安踏發了宣告提醒批評,就可以利用孫揚冠軍身份來抹黑安踏。總之你安踏沉默也好發聲也好都是死,這樣361宣傳了自己的同時還打擊了對手,且還不會有人說361的不是。事情發展到現在己經很明顯,孫揚,安踏,國家隊都是輸家,都受到傷害,唯有361偷偷躲在後面笑歪了嘴。這營銷手段不服不行

  • 8 # 一代宗師得宗

    跟廣告公司籤一個拍汽車照片的合同,照片不滿意,你是找出來拍照片的人一頓痛罵,還是去找廣告公司去理論?這麼簡單的道理,安踏想蹭熱度,反被燙了屁屁

  • 9 # A奮鬥過關

    運動員只是參加了一個運動會,商業利益的事讓商業的人處理,法律的事讓法律的人處理,一個企業不要為了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

  • 10 # 潑猴二本

    孫楊球衣事件,在國際體壇聞所未聞,前所未有。

    體壇早就有慣例,大牌如梅西C羅哈登納達爾,他們也幹不出孫楊的事情來。

    梅西代理阿迪,但巴薩贊助商是Nike,踢球領獎梅西穿的也是Nike。

    C羅則剛好相反,自己代理Nike,皇馬贊助商是阿迪,他在歐冠領獎時穿的同樣也是阿迪。

    哈登簽約阿迪,他也要穿著Nike球衣,誰叫Nike贊助了NBA。

    08年奧運會,李寧贊助了西班牙國家隊,大牌如納達爾身上也要穿李寧,人家簽約的是Nike。

    孫楊比上面四位更大牌嗎,他們都不會像孫楊那樣。即便是喬丹,當初也只敢用國旗遮擋商標,也不敢直接穿著自己代言的Nike上臺領獎吧。

    每一次運動會,每個國家的領獎服都是統一讚助商統一制定的。這也是一個國家對外的形象。

    一個領獎臺,一個國家,出現了兩套領獎服,前所未有。

    穿著團隊贊助商的競爭品牌的球衣,還貼著汽車手機品牌的商標的衣服上臺領獎的事情,這在國際體壇也是獨一份,前所未有。

    所以違背契約精神,這是肯定的。將自己凌駕於規則之上,這也是肯定的。金牌至上,為所欲為,這也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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