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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鄉村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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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凌源春文冠果
農村人有的住的是祖宅,這種大都有解放前民間的買賣契約和解放後人民政府發的宅基地土地證以及後來發的莊宅本(十年發放過一次)。這些都是合法證明,以後新劃分的莊宅還沒發放過有效證明。農村人鮮有買賣房屋的事也就很少牽涉房產證的問題。所以我認為:農村的房子不值錢,有沒有房產證不重要。
我家的房屋就有解放前民間土地買賣契約和國民政府的土地證以及解放後人民政府發的土地證,並沒有什麼房屋本子。時光荏苒、光陰似箭,我家的老屋將屆百年。現在已經空屋沒人住了,每年只有清明時、中元節、寒衣節時,我們四面八方們兄弟姐妹們以及兒孫後輩們回鄉掃墓燒紙錢時才會開啟老屋看一看,聚一聚。我們這輩人有的是對家鄉對老屋很重的情感。但以後呢?不需百年!敢想幾十年後我們這一輩人全都沒了的以後,又會是怎樣的一個情景呢?我想以後可能會一輩不如一輩的對家鄉對那座老屋漸漸地忘記。後輩將不會有像我們一樣的對家鄉對老屋那份濃厚的、擬或淡淡的鄉愁啦。如是,我堪喜還是堪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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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奪寶奇兵
綠本房產證和紅本房產證有什麼區別?說到房產證抵押貸款,相信申請過的朋友對其還是有一定了解的。透過字面意思,好像透過將房產證抵押給貸款機構,從而取得資金的貸款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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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生如詩14
這個問題我還真不知道,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離開農村也沒再聯絡過,只知道城裡的房產證現在已經變成了房屋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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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養豬人豆哥
其實不管那個證,需要的時候得到政府承認就可以。
一般農村的宅基地使用產權證可能一輩子都用不到(畢竟咱農村民風淳樸),除非有拆遷。像現在有些地方搞建設新農村,可能要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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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牛人彤彤
農民房一般是指農村的宅基地房屋,如果要說哪個證好,就房主人而言那得看哪個證更有利。
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事歷史遺留證,什麼是綠本。歷史遺留證一般指祖上留下來的房租以及宅基地但並沒有落實到房管局去備案去確權,而綠本就是國家認定這處房屋是你的了,有房管局可以作證,但綠本是小產權房可以使用不可買賣。
其次就我而言我們家就是歷史遺留證,據說我們現在住的房屋宅基地是我們村子還沒有幾戶人的時候我的不知道多少代以上的老祖自己圈畫的,用木頭草搭起的房租,一代代傳下來到我們這自己翻蓋新的,但始終沒有房屋確權屬於歷史遺留證,其實我們全家都挺想要房本的,因為我哥哥戶口遷出去了,等父母百年以後哥哥嫂子估計也不會回來居住,要是沒有房本就怕有不法歹徒故意鬧事霸佔,還有就是我們村一直要拆遷,因為沒有房本怕以後各方面會有麻煩對我們不利,反之如果有房本不管什麼時候這處房子有國家作證是我們的,不會有任何糾紛。
所以我認為不管是歷史遺留證還是綠本都要看當事人的利益需要,對我們家而言我們更想要房本,因為會在拆遷的時候省點事,免得有誤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這就是我的觀點,僅代表我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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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農知音
農村居民的住房,不管是何種途徑取得的,都應具有現行法律認可的產權證書,即使是祖輩傳下來的房子,也應依法辦理現行的房屋產權證。
農村居民的住房有種情況是歷史上曾有證,比如歷史遺留下來的地契證、房屋證、集體土地使用證、搬遷證等,該房一直連續由後代親人接手,原有證件應作為現戶主的使用或所有憑證。但是現在的事實住戶也應去辦理換證手續。
如果不辦現行新證,往往會遇到扯皮麻煩。如家庭內的人員翻老賬、我岔子,家庭以外的人員有時因地界、附著物節外生枝。在現行拆遷賠償事宜中,也涉及給付款標準問題。
所以說,居住者應申報重新辦證,是明智的選擇。不要認為“我在住,有證無證無所謂”。一句話,房產證隨歷史走,換證隨政策來,住得放心!持有房證綠證的住戶,應按政策去轉換紅證。綠證屬不完全產權證,在享受利益方面有侷限。
紅證屬於完全產權證,具備佔有、使用、處分權。能享受所有的法律、政策賦予的權利(權益)。例如憑紅證貸款,抵押,在徵地拆遷賠償方面能全額享受。三農之音說三農,實事求是總有用。歡迎網友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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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從頭在來6878
農村居民的住房有種情況是歷史上曾有證,比如歷史遺留下來的地契證、房屋證、集體土地使用證、搬遷證等,該房一直連續由後代親人接手,原有證件應作為現戶主的使用或所有憑證。但是現在的事實住戶也應去辦理換證手續。
如果不辦現行新證,往往會遇到扯皮麻煩。如家庭內的人員翻老賬、我岔子,家庭以外的人員有時因地界、附著物節外生枝。在現行拆遷賠償事宜中,也涉及給付款標準問題。
所以說,居住者應申報重新辦證,是明智的選擇。不要認為“我在住,有證無證無所謂”。一句話,房產證隨歷史走,換證隨政策來,住得放心!
持有房證綠證的住戶,應按政策去轉換紅證。綠證屬不完全產權證,在享受利益方面有侷限。
紅證屬於完全產權證,具備佔有、使用、處分權。能享受所有的法律、政策賦予的權利(權益)。例如憑紅證貸款,抵押,在徵地拆遷賠償方面能全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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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雲小南
關於歷史遺留和綠本問題,深圳是具有典型先例的城市。因此我們就拿深圳市舉例,從
而全面瞭解比較歷史遺留和綠本。
歷史遺留證:
1.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佈了《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
定》,這是深圳市處理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法規性檔案。《決定》立足於解決所有農
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將不同時期、不同型別的違法建築全部納入處理範疇。其主要
思路是在《決定》頒佈一年內,對所有違法建築進行普查,然後對經普查記錄的違法建築區
別其違法程度分類進行處理。因此,資訊普查工作是落實《決定》的基礎性工作,是順利開
展違法建築處理工作的前提和關鍵所在。
2.《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對
資訊普查工作有哪些具體規定?答:《決定》第三條規定:“市政府應當對全市違法建築進
行全面普查,建立違法建築臺賬和資料庫,逐項列明建設當事人或者管理人、區位座標、用
地屬性、建築面積、建設時間、類別和用途等內容。違法建築普查工作應當在本《決定》實
施之日起一年內完成。進行普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第四條規定:“違法建築建設當事人
或者管理人應當在本《決定》實施之日起六個月內,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向違法建築所在街道
辦事處申報。逾期不申報的,由街道辦事處在建築物所處社群、轄區主要公共場所以及市、
區政府網站公告三個月;公告期滿仍不申報的,由街道辦事處臨時管理,並在普查工作結束
時,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沒收。”有著"歷史遺留"和“兩證一書”的深圳小產權房本身不是違
法的,但是買賣了就屬於違法銷售。深圳政府不公開承認,但是也不強制執行,只要拆遷或
者舊改,購買了小產權房的業主都會得到相對應的賠償。
綠本:
也是房產證,“綠本”屬於房地產權共有(用)證,也就是小產權房。它與紅色的“房
地產權證”不一樣,個人對整套房子只有居住權,而沒有隨意處置的權力。因為它的性質不
是所有權,而是使用權,這就表明了整套房子是個人和國家共有的,所以這種房子是不能以
出租或者轉售的形式與第三方進行交易,房子更不能用來作為個人資產進行抵押,否則就是
違法。而我們買完房拿到的“紅本”,這是房產證的一種,一般上面都會指明該房子以及土
地面積都是房主的,房主具備房子的所有權,這就意味著房主對整個房子不僅享有使用權,
而且還具有對房子的處置權。比如可以把房子租給別人,或者轉售給第三方都是可以的。拿
到“紅本”房產證的人是擁有整套的房子的所有權,而房子也會歸置在個人的私有財產當中。
總結:
城中村的村民自建房,是用農民自己的地建設的,有歷史遺留證、土地使用證、建設許
可證的,屬於農民房。綠本的話,以前都是經過國土正規登記的,而現在村委發的綠本基本
就沒有登記了。甚至有些黑心開發商為了提高房價,並給消費者一些虛假的安全感,就用低
價影印很多綠本,再以公司名義進行蓋章後欺騙買房子的人。因此歷史遺留證和綠本證的性
質都是一樣的,產權也沒有什麼根本區別。在安全保障方面,也沒有什麼根本區別。
回覆列表
綠本就是“小產權房”,理論上是不能在市場上買賣交易的。
小產權綠本分三種:
一:國土局頒發的綠本
顧名思義國土局親自頒發,98年以前政府支援,有合法報建手續在宅基地或村委集體用地的小產權 會有綠本 有國土局親自頒發 這種國土局頒發的綠本有備案 不可以過戶,且禁止買賣,98年後國土局取消給小產權房頒發綠本。
二:村委統建樓綠本
98年以後在村委集體用地上,經過正規報建的村委統建樓 當地村委股份公司會給每一個客戶頒發村委蓋章的"綠本“《使用權證》這種可以私下買賣 就是我們現在說的二手房 可以去村委股份公司更名 ,並消除業主所有檔案 。
三:開發商綠本
個人宅基地 就是農民自建房,是開發商頒發的”綠本“ 《使用權證》這種綠本是開發商花錢做的 。
所謂的“綠本”只有上述第一種是真正意義上的綠本房,有國土局備案。
其他”綠本“不管是個人宅基地,獨棟農民房 還是村委統建樓,他們所頒發的綠本僅代表個人或村委股份公司 《使用權證》在法律上沒有法律效應,只是求的一個心理安慰。
擁有歷史遺留證明的房產在一定意義上,只要拆遷或者舊改,購買了小產權房的業主都會得到相對應的補償。有著"歷史遺留"和“兩證一書”的小產權房本身不是違法的,但是買賣了就屬於違法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