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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編號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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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史話戲說
看到這個問題之後,我第一個想到的是想煉丹藥但卻煉出各種神奇東西的道士,比如魏伯陽煉出疑似氧化汞的東西,還有《太上聖祖金丹秘訣》、《真元妙道要略》裡記載的疑似是火藥的產品。
當然了,到最後也沒人煉出“仙丹”,但是如果沒有這些煉丹愛好者在那裡搗鼓“仙藥”,火藥的發明搞不好還要遲上個幾百年,中國古代的毒理學也會發展得更慢。這應該算是“錯誤的思路”帶來的“驚人成就”吧。《武經總要》裡記載的火藥配方:當然了,還有克里斯托弗·哥倫布。他做的事好像沒什麼錯誤啊?他帶著一支小型遠航團隊出海探險,然後到達了巴哈馬群島、委瑞內拉等地,使歐洲和美洲之間產生了可以長期延續的接觸……
但問題是哥倫布一直相信自己找到的是亞洲。他出發的時候想要找到的是亞洲,他來到美洲時認為自己找到了亞洲,他在死之前還覺得自己找到的地方是亞洲。他就抱著對亞洲的迷戀,為歐洲人開拓了和亞洲沒什麼關係的全新疆域。
可能和當時的地圖不準也有很大的關係。在近代以前,測繪法沒有成熟,地圖往往非常寫意,不知道有什麼的地方就被填上了奇怪的圖案:
不僅如此,在哥倫布最後的日子裡,他變成了一個越發虔誠的基督徒。此時的他,開始相信自己最大的功勞是向“亞洲”傳播了基督教,而自己的“地理發現”只不過是對基督教預言的實現。可能這大哥在當時根本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還有一個比較冷門的說法。這個說法其實沒法證實,但是我個人覺得挺有可能的,那就是啤酒的發明可能完全是意外。
有些人提出過這樣的觀點,認為美索不達米亞人,或者埃及人,或者新石器時代的人類,不小心把麵包、麵餅留在了盛水的容器裡,放久了就變成了最早的啤酒。
因為年代久遠而且沒有人具體記載過這種事,所以我們也無法考證。但這個事聽起來還是挺有可能的。
然後有些現代人覺得很有趣,就按照古埃及人的方法制作了啤酒,然後拿出來給現代人喝。這瓶“古埃及風格”的啤酒來自勇氣釀酒廠,時間是1996年:
再來說一個最近一百年之內的。M14步槍:不要誤會,這把槍本身在特定的事情上是很優秀的,但是它不太符合最初的定位。最初,研製出這把槍的人希望它全面代替美軍之前的步槍+衝鋒槍組合,成為步兵的制式步槍。
但是大家都知道,在M14短暫地扮演這個角色之後,美華人又覺得這樣搞不太行。於是M14被M16系列取代了。一把M16A1:但是在最初的定位失誤之後,M14步槍卻找到了適合自己的其他位置,比如用於海上防衛或者改裝成拋纜槍。比如變成精確射手步槍:所以事情就變成這樣了。研究人員想設計一款步兵的制式步槍,結果設計出來的東西不適合當制式步槍,卻意外地適合其他很多角色。
在這裡,錯誤的思路大概是執著於讓每個步兵都用上中口徑全威力步槍彈,結果出現的產品不適合當時的戰爭。但是這樣的的產品雖然不適合發給每個步兵,卻能勝任很多其他工作,也算是有所成就了。
另外順便說一句,M14用的是全威力步槍彈,在中遠距離上表現比較好,又可以半自動,因此也比較適合在野生動物面前自衛……所以美華人認為這種槍也比較適合邊境執法人員,結果就會出現這樣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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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史吐槽機
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前期,美國出現了一個無法用逗逼還是牛逼形容的人物——約翰·哈維·凱洛格。這哥們是個虔誠的基督復臨安息會成員,這個組織有點基督教原教旨主義的特點,但嚴格說不算異端。他們比較強調禁慾、健康這類本源元素,所以現代推廣起來比較麻煩,所以即使他們自己也只是聲稱全球約有1700萬信徒。
約翰大哥的逗逼在於認為氾濫的性慾和自己單獨解決性慾問題是可恥的,所以作為醫生的他對自擼問題採取了暴力解決的方式。如果是男的可以用一勞永逸的辦法,把小棍棍前端的皮給縫上,保證他以後再無雜念。要是女人就比較麻煩,但他確信只需在作案工具上灑一把石碳酸就能解決。然而他還會給別人做環切手術,我很想知道他做完環切的人之後怎麼去縫小棍棍.....
後來這大哥經過長期的分析得出一個結論,肉食是激發人慾望的原因之一,所以必須嚴格控制自己的肉類攝取。大抵上這個世界應該不缺乏像吐槽機這種純肉食動物,除了痛風基本上扭轉不了,尤其在阿妹你看那種倒黴地方。眼看著自己的信仰無法推廣,約翰大哥心急如焚,必須想辦法讓人們少吃肉。
要說高智商人物就是牛,辦法很快想到了,既然你們一定要吃肉,那我就找一種東西代替肉類唄。只要口感和味道和肉類相似,價格還比肉類便宜就行啦!就這樣一個逗逼的全科醫生改行當了廚子,而且樂此不疲。
以下是一句繞口令,請跟我念。約翰大哥的牛X在於他做廚子比做醫生牛X,即使他做醫生已經很牛X了。這個哥們以一己之力改變了美國佬的早餐結構,首先他鼓搗出了花生醬,據信他是花生醬最早的使用人之一,在這些發現人中,他的提取方法最高階。就是把花生煮熟並碾碎,再用滾筒離心分離出細膩的醬,約翰大哥準備用這個替代黃油。好吧,我們知道其實這個發明最後只是讓人們多了一種選擇而已,並沒有放棄肉食人類對黃油的熱愛。
慘痛的失敗並沒有讓約翰大哥屈服,他再次踏上了食物大發現之旅,這次他和弟弟威爾聯手鼓搗出了一個大殺器——玉米片。據說最初是把玉米麵團扔進了滾筒,然後他們得到了輕薄的玉米片,再把這些玉米片烘烤,就這麼得到了那個大殺器。然而事實證明這東西依然沒有卵用,人們只是拿這玩意當早餐,其他時間還是照常吃肉。
約翰大哥依然不承認失敗,他又折騰出了真正的肉味食物,這次原料還是花生。他透過對花生的反覆醃製加調味,得到了一種味道和烤雞一樣的食品。他將這東西命名為“Nuttose”,之後又發明了無數這類肉食替代品。為了推廣他甚至沒有對這些東西申請專利,公開配方免費試用。好吧,我們知道,其實他又失敗了,因為到目前美國佬依然在吃肉。這次失敗原因很簡單,這些玩意的製作實在太TM複雜了,有折騰的時間還不如直接吃肉呢.....
連續的失敗讓約翰大哥痛苦不堪,然而在某天他突然發現,自己發財了......玉米片在早餐界奠定了霸主地位,那次他是申請了專利的。如果原來做醫生的他只是個小富翁的話,那後來他和他的家族成了大土豪,他們成立的凱洛格公司在2017年資產達到了160多億美元。不知道已經蒙主召喚多年的老約翰聽到這個訊息是該哭還是該笑,因為美華人民依然在瘋狂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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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秤座的二丫頭
近代文明開啟以來,誰能與牛頓,愛因斯坦比肩?只有一個,麥克斯韋。沒有麥克斯韋,就沒有電氣時代。
然而事實上麥克斯韋推導的過程是錯誤的,但是偏偏結果是正確的。
事實上很多真正的科學理論,都是這麼來的。先得出一個結論,然後再理論推導。
人類應該感謝麥克斯韋這次偉大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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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漫談君
首先,來明確一個問題,正在讀這篇文字的您是男性還是女性?呵呵,我不是無聊到問這個問題,因為下面我們要聊的這個話題和性別息息相關。
那就是高跟鞋!對,如果女人打扮好了出門時,即使穿搭的衣服再時尚,沒有高跟鞋作伴,也沒有絲毫的美感。比如說常穿運動鞋的女性,就是圖一個舒服,但是整體看來不美,與時尚不搭邊。
高跟鞋,是現在女性離不了的標配,發明之初,可不是給女性設計的。不信?來看看吧。
據說,設計高跟鞋的初衷不是為了美麗。而是專門為男性服務的,比如屠夫穿了可以避開地板上的血液,穿上高跟鞋後,鞋子上就乾淨多了。弓箭手如果腳上蹬上高跟鞋,那就可以把腳插入土裡不晃動,使射擊的目標更準確。當然,下面流傳的故事,設計高跟鞋的初衷竟然是為了防止妻子出軌。
15世紀,一人(威尼斯)要天南海北地做生意,所以不大著家。而他又偏偏娶了一位美麗迷人的女子為老婆。所以商人對老婆是一萬個不放心,天天為此著急上火,如何才能防止妻子出門去做一些傷風化的事情呢?一個下雨天,商人走在街道上,路上泥濘不堪,鞋後跟沾了許多泥,因而他走起路來非常艱難。靈光一閃,商人立刻請人制做了一雙後跟很高的鞋子。
因為對威尼斯來說,那裡是一座水城,出門要靠坐船。商人想,如果自己的 妻子穿高跟鞋在船的甲板上走路肯定是不方便的,那麼這樣自己的如意算盤就達到了,妻子就可以呆在家裡,自己也就放心了。
而現實的情況是,商人妻子對這個新鮮的尤物感到十分新奇,走起路來搖曳生風,上船下船,到處遊玩的不亦樂乎。大家都感覺商人的妻子,看起來更加婀娜多姿,簡直就如同天女下凡間一般。
於是,為了時髦,愛美的女士爭相效仿,你穿高跟鞋,我穿高跟鞋,就這樣流行起來。
一種說法是,高跟鞋是以增高神奇的樣子而存在著。一些身材矮小的男性,開始藉助高跟鞋來讓自己看起來更高大。據說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個子非常的矮小,絕對在一米六以下。為了男性的尊嚴,他穿上了這款時尚的元素,目的就是提高作為王者的高度。
另有一說,在西方,男人穿高跟鞋是為了方便騎馬時雙腳能夠扣緊馬鐙。當然,故事就是故事,到底靠譜不靠譜就不得而知了。
愛美是女人的天性,東施效顰的故事大家一定不陌生。西施有心口疼的毛病,所以常常捂著胸口走路,讓人看起來如弱柳扶風,楚楚可憐。所以鄰居家的東施看西施非常美麗,也去效仿她,捂著胸口的樣子去走路。
現在,高鞋跟越來越細,越來越高。穿上高跟鞋,女性自然胸部挺立,臀部弧度會更加緊翹。完美顯示出女性前凸後翹的魅力曲線,使女人看上去更加具有曼妙的女人味。
現在的女人,要想性感美麗,那就離不開高跟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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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到那些開國帝王的親媽,踩個巨大的腳印,或者飛龍入夢,或者影龍入腹,誕下龍種。
粗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