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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勝利終究屬於我們

    涉事貨拉拉司機我個人認為是死罪,從傷情看案件,這是可能是一起惡性殺人案件,我也跳過車,但是在行進的車輛上跳下,會造成身體多處擦傷,尤其關節部位更為嚴重,但是這個女孩的傷情和跳車產生的傷情完全不同,只有頭部和後背,我由此推測並懷疑這是一起惡性的殺人案件,應該是女人下車逃跑,男人在後面追趕,用鈍器打擊後腦造成主要死亡原因,而後脫離現場,造成背部受傷,手部無傷,代表了不是從車跳下,正常人的反應都是自我保護,不是一根木頭一樣倒下,不信你們可以嘗試跳車一下,這個我覺得就是刑事案件!

  • 2 # 津津Le道

    兩個人都是我們生活中再平常不過的普通人,女孩子為了節約上上下下自己搬東西,司機為了能再有機會搶到一個訂單多給家裡些添補選擇了避開紅綠燈多行駛幾百米,獨立拿出來都本沒錯,只是將兩個放到了一起產生了相應的爭執或矛盾,女孩的墜亡司機到底犯罪與否法律會有定奪,司機有責任,可是司機相對也算是受害一方(如果觸犯法律受了制裁,那麼他後面的家庭會是怎樣?)。生活之難很多時候是螢幕背後的你沒有體會到的,用平常心去看待評價

  • 3 # T泡菜下飯

    犯什麼罪不好說,但著實可惡,一個花一樣年紀的女生就這樣沒了。有人說是女孩自己反應過激,我就不相信一個成年正常的人會無緣無故跳車。周某所說都是他的一面之詞,誰也無法證明他說了什麼,做了什麼,女孩是真的冤。這樣的人即便不坐牢,也應該被社會所唾棄

  • 4 # 大運82

    回家問下你女兒,你老婆,你女朋友,什麼情況下她會不顧一切寧願從一輛行駛中的車上跳下來。別說什麼女生偏激之類,人家不比你傻,你都不願跳,為啥她會跳。

  • 5 # 使用者7970480390761

    我認為沒犯罪,三十幾塊錢,拖了司機近小時,人家走近路,趕下一單有錯嗎?是人都要賺錢吃飯,要我說這女孩自己跳車該死。

  • 6 # 靜靜地拍

    以法律衡量一切:周某犯了過失致人傷亡罪

    以金錢衡量一切:拉貨費太少,一分錢一分服務,周某服務態度不好,不是周某的錯,是錢的錯,所以周某無罪,誰叫拉貨費那麼低。

    以職業道德衡量一切:周某沒有職業道德,一切向錢看。

    以規章制度衡量一切:女孩的行為沒有超過平臺的規定,女孩無錯。周某不按路線行駛,不守規矩,周某罪在不守規矩。

    以立場衡量一切:周某覺得拉貨費太低,想掙女孩的裝卸費,女孩不肯,周某想讓女孩儘快裝好貨,女孩裝了半個小時,雖然沒有超過平臺規定的時間,但是如果周某想接更多的單,那麼女孩的搬貨速度,妨礙了周某接下一單貨,站在周某的立場,女孩不善解人意,不處處替他著想,錯在女孩。

    站在女孩的立場,女孩為了省錢自己搬貨,而且女孩沒超過平臺的規定時間,同時女孩也只是要求周某按規定路線行車,女孩的一切所做所為都沒有違反平臺的規定,因此女孩一點錯都沒有。而周某一心只向著錢,掙不到裝卸費就不給女孩好臉色,甚至為了錢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所以錯在周某。

  • 7 # me阿木木

    司機無罪,警察結果已經出來了,司機完全沒有動這個女孩一絲一毫,這個女孩自己跳車,真的是害人害己,咎由自取!司機冤死了純粹是<女拳>這個無形的東西把他送進去的!

  • 8 # Q不負好時光

    司機有沒有犯罪不是你我能定奪的,只能從這個事件上吸取一些教訓,比如說相互尊重,比如說換位思考,平時不自我反省,出了事就後悔莫及

  • 9 # 手機使用者10884831623

    談不上過失致人死亡罪,更談不上故意致人死亡罪,人是群居動物,都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總要打交道,未必打交道時還要為對方對方的脾氣性格買單?生活都不容易,多些包容,多些理解,讓這個社會和諧,融洽比啥都好。

  • 10 # 道兔

    個人認為,女孩與司機都有錯誤,但責任大多在於女孩身上,司機有錯就錯在他和女孩慪氣了,誰也不會想到她就這樣子跳車了,畢竟正常人思維真的很難會選擇跳車這種做法。裝貨上車36分鐘,司機心情不好,我覺得很合理,貨拉拉的40分鐘是裝、卸一共40分鐘,肯定是會超時的,所以也希望那些說女孩按協議來的人瞭解一下計費標準在來說吧,畢竟你們的說法也站不住腳跟。

    我本人也用過好幾次貨拉拉,司機是會搭手的,但緊限於在車旁幫忙裝卸車而已,其他服務就是需要收費的。所以我還是認為雖然雙方都有錯,但司機被算成過失致死應該算是合理了,再加重量刑的話感覺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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