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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160123934164

    父母房子贈與兒女後再買房是屬於第二套房產的,二套房界定標準如下:

    一、貸款買過一套房,透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二、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透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集系統裡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三、全款買過一套房,透過房屋登記表系統能查詢到房產,貸款買房——算二套。

    四、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五、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買房——算二套。

    六、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三套房。

    七、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雖然個人名下無房,但再貸款時也會被視為三套房。

    八、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此時不管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再買房,均視為三套房。

    九、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根據新政雖然都是婚前的個人貸款行為,但因央行徵信系統中都存有記錄,所以以夫妻共同名義貸款買房還是會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視為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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