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環境創設常見的表現形式和手段主要有繪畫、手工及二者相結合的運用等。中國幼兒園戶外環境一般可以劃分為三大區域:集體活動區、器械裝置醫、種植養殖區。集體活動區主要供幼兒集體做操、上體育課,進行各種體育遊戲,要求場地寬闊平整,器械沒備區要能放置各種大、中型體育活動器械與裝置,如滑梯、鞦韆、平衡木、爬網、蹺板、攀登架等,以供幼兒練習與發展基本動作,鍛鍊身體活動能力。種植養殖區般供幼兒種植蔬菜、花草、餵養一些小動物。
(一)戶外環境的創設
1.地面
戶外環境是幼兒進行奔跑、跳躍、攀登等較劇烈運動的場所,因此,戶外環境的創設首先要注意地
面的安全適用。一般來說,地面以堅實平坦的土地、沙地、草地為宜。這種地面可以減少跑跳活動對腦部造成的震盪,同時比較安全。在北方地區,雨水較少,且土壤含沙量高,滲水性強,幼兒園戶外活動場地以堅實平坦的土地為宜,既經濟實用又安全。南方地區雨水多,土壤黏性大,滲水性差,因此,需要對自然的地面進行改造,如鋪塑膠場地。但費用較高。一般說來,水泥地面過於堅硬,不適合作為戶外活動場地地面。
2.器械裝置
大肌肉活動的目的除了促進幼兒的肌肉機能發展外,還可鍛鍊幼兒強健的體魄和矯健、靈活、遇事機敏的身手,因此,在選購大肌肉活動的裝置時,必須注意裝置的安全、堅固耐用和可變組合。同時,也應以刺激幼兒進行探索、發掘和體驗作為大前提。有些年輕父母對幼兒子女溺愛和過分保護,以致很少讓他們接觸一些天然的物料,如沙、水、落葉、石子、泥土等,甚至推、拉和上下梯級等活動機會也不多。因此,選用器材時,需兼顧幼兒在這些方面的感官訓練和肌肉機能發展。有關體育活動器械的配備請參考《幼兒園玩教具配備目錄》(1992)。
(二)室內環境的創設
1.活動室面積與空間利用
足夠的空間是幼兒在室內開展各種活動的必要條件。研究表明,過於擁擠的環境有可能增加幼兒的攻擊行為,減少幼兒的社會性交往活動,使觀望、不主動參與活動的幼兒人數提高。蒙臺梭利指出:“以我們的經驗.要達到舒適的感受,必須使房間的地面有一半是空著的,不得放置任何東西。這就是使孩子們感到愉快的可以進行活動的空問”。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建設部l988年頒佈的《城市幼兒園建築面積定額(試行)》 中有明文規定,如果活動室與寢室分設,活動室的使用面積不小於54m2。如果寢室與活動室不分設,則活動室應為90m2。按每班30名幼兒計,每名幼兒應1~3m2(包括傢俱、裝置、佔地面積)。幼兒園室內環境應達到這一額定面積,按規定控制每個班級的幼兒人數。
在面積既定的情況下,要充分利用空間,儘量減少不必要傢俱、裝置,為幼兒空出活動空間如一些日托幼兒同把床改成壁床或睡墊,睡覺時放下,不睡覺時就收起,大大擴充套件了有效的活動空間。還有一些幼兒園走廊較寬敞,走廊就被利用作為幼兒進餐的地方一些幼兒園在天氣晴好的時候,讓幼兒把角色遊戲區、表演遊戲區等放在戶外,室內、室外環境打通使用。
2.室內環境的結構
環境的結構是環境各部分之間形成的相互關係與聯絡,對空間的有計劃的合理的安排與利用可形成良好的環境結構,並對幼兒的行為產生積極的影響。一個結構良好的室內環境應符合以下標準。
(1)活動區數量、面積適宜
活動區也可以稱做活動角、遊戲區或興趣中心、學習區,是指一個有規劃且多樣性的學習環境,幼兒能夠在這裡依照自己的興趣、能力與發展階段,有效地且有系統地完成某種學習活動,或達到某一學習目標。
活動區的設定需考慮幼兒活動的實際需要與效果。在活動區,幼兒的活動往往採用鬆散的小組活動形式。一般來說,容納2~3個幼兒在一起活動的小活動區,可使幼兒安靜地活動交往。活動區所容納的幼兒人數以不超過5個為宜。5個以上幼兒在一起活動的活動區,經常使噪音增大,幼兒吵嚷行為增加,而且增加了幼兒社會性交往的複雜程度。應當根據活動室的面積,幼兒人數以及教學活動的客觀需要來設定活動區,決定活動區的數量。每一個活動區所佔據的空間,要使在其中活動的幼兒能夠自主地、不相互妨礙地開展活動,進行有效的探索和學習。
(2)各活動區的活動減少干擾
由於幼兒在各活動區進行的活動性質不同。有的安靜,有的吵鬧。因此在設定活動區時,動靜應儘量分開避免相互干擾。像角色遊戲、音樂、表演、小木工等活動一般來說是比較吵鬧的,要使這種活動區遠離需要安靜的圖書區、教學區。
為了使活動區能被清楚地識別,它們之間應有明確的分隔物,以利用各種玩具櫃、書架、地毯等現有裝置作區域屏障或分界線。劃定每一角落的範圍可以協助幼兒遵守規則。
但作為分隔物的櫥架的高度和間隔,應儘量以不阻礙成年人的視線為原則。這樣可以使教師視野廣闊,無論站在活動室內的任何一個角度,都可以看見幼兒在每一活動區的活動情況,以便有需要時能夠及時給予輔助。
活動室內的“交通路線”力求暢通無阻,以避免兒童在如廁、變換區域、取水時產生擁擠、碰撞等情況。為此.活動室中央和各個門口(盥洗室、大門、陽臺門等)最好不要設活動區。活動室內區域的過道要清晰.過道的大小要適當。研究發現:給人以視覺清晰的過道是一種促使兒童投入適當活動,防止破壞性行為發生的環境手段。
(3)裝置的擺放應方便幼兒取用和走動
室內每裝置的安排或玩具的擺放,應儘量以方便幼兒取用和走動為原則。每組桌椅安放的位置應儘量靠近玩具或用品的櫥架,這樣可以儘量避免幼兒因長距離取用或放置玩具時,掉了玩具,而要俯身拎起,造成秩序混亂。每組桌椅的距離不可太近,桌椅櫥架之間須預留約0.6米寬的通道,以便幼兒走動或取用玩具。桌椅也不要“之”字形擺放,這樣會使幼兒難於走動和容易碰撞。
(4)幼兒有獨處的地方
在活動室內應為幼兒提供獨處的空間,因為獨處也是幼兒的一種心理需要。獨處空間的創設可以有多種形式。例如,可以利用樓梯下面的角落,小板等作為分隔物遮擋,當幼兒在獨處空間活動時,教師不要參與和干預幼兒的活動。
(5)各活動區應該遵守的活動規則要清楚明確
活動區是幼兒自由活動的場所,但自由不等於放任不管,為所欲為,而應該是充分理解和掌握規則之後的自律自在。創設活動區時就必須考慮規則問題。因為有些規則就蘊涵在環境之中,教師妥善利用環境來暗示規則。如,書架上排列有序、整齊清潔的書籍似乎在告訴兒童要愛護圖書,看完後,要放回原處。關於進區人數的規則,可以採用進門掛牌、掛項鍊或其他方法。例如,在積木區,可以在地板上貼上四對小腳印,表示每次這裡只能進四個人。在娃娃區,門口掛上5朵紙花,當花拿完了,則表示這裡不能再進入了。
使用材料的規則也可以透過環境來提示。例如,可以在玩具櫃貼上標誌:把剪刀的圖形告訴兒童這是放剪刀之處,貼著紅紙條的筆筒表示這裡是放紅顏色鉛筆的這樣做還能起到教幼兒學習對應、分類的作用。
當然,規則的建立不能只依靠環境暗示,有些規則還可以用圖畫的方式表不出來,貼在適當的位置,提醒大家遵守。只有在一個規則明確的環境中,幼兒才能更加自由而有序地活動、學習。
3.材料的投放
材料是室內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玩具與遊戲材料是幼兒活動的物質支柱。活動區確定下來之後。教師便要去選擇、收集適當的活動材料。這是關鍵的一步。材料是教育意圖的物質載體,它本身的特性及由這些特性所規定的活動方式往往決定著兒童可能獲得什麼樣的學習經驗.獲得哪些方面的發展。當然,同一個材料可能具有多種玩法和用途,具有不同的教育價值,這種“多功能”的活動材料
但活動區材料的這種穩定性並不是不變的,工具類材料可能不必有多大的變化,但有些屬於活動內容的材料往往需要根據幼兒的能力適當加以改變,如同樣是穿珠,小班的應該大些,用來穿珠子的線也應粗些,隨著年齡的增長,應該逐漸變小變細。而當幼兒有特殊的興趣和需要、教師有特殊的教育意圖時,材料更應該做相應的調整。
玩具與遊戲材料的投放.應滿足幼兒活動的需要,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支援每個幼兒有效的探索和學習活動。當然,還應考慮課題的需要,不能把準備的物品應有盡有地擺放出來,活動區變成了雜貨攤,幼兒置身其中會不知如何做出選擇。
壁報板是給幼兒學習用的,必須要以幼兒為中心,讓他們能看得清楚,能隨意觸控,以及有機會參與佈置的工作。現把有關佈置壁報板的原則分別說明如下。
(1)要看得清楚。要使幼兒看得清楚,就要注意壁報板的高度,幼兒的視線水平約離地76~100釐米.而成年人的視線水平約離地160釐米,幾乎是幼兒的兩倍。成年人跪著時,視線水平就和幼兒的視線水平差不多,可以以此為標準。
(2)能隨意觸控。幼兒透過感官來學習,其中很大比例是透過觸覺來學習。如果幼兒常被告誡:“勿用手觸控”。那麼幼兒的學習經驗就不完整了。因此,壁報板的佈置,應該讓幼兒能隨意觸控,使他們感覺到實物的質感。要使幼兒透過觸覺進行學習,佈置壁報板時,除了擺放的東西不易損壞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放置不同質感的物件。例如粗糙的、光滑的、軟的、硬的、脆的、韌的等。
(3)讓幼兒參與佈置幼兒能有機會參與佈置壁報板,會使他們感到自己受到重視,增加自主的意識.視壁報板是他們自己的東西,學習時會更投入,並懂得珍惜和愛護它。另一方面,幼兒參與佈置的過程也是學習的過程。
幼兒除了參與蒐集材料和物品外,他們的美術作品同樣可以用來美化壁報板,或者依據題材繪圖。
總之,要把佈置壁報板看做是幼兒學習的過程,一切以幼兒為中心,便能掌握正確的做法了。綜上所述,一個好的幼兒園物質環境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①安全衛生;②空間安排合理有序;③材料豐富多樣,可以滿足不同幼兒的興趣與需要;④環境具有探索性;⑤美感與興趣的和諧統一。
幼兒園環境創設常見的表現形式和手段主要有繪畫、手工及二者相結合的運用等。中國幼兒園戶外環境一般可以劃分為三大區域:集體活動區、器械裝置醫、種植養殖區。集體活動區主要供幼兒集體做操、上體育課,進行各種體育遊戲,要求場地寬闊平整,器械沒備區要能放置各種大、中型體育活動器械與裝置,如滑梯、鞦韆、平衡木、爬網、蹺板、攀登架等,以供幼兒練習與發展基本動作,鍛鍊身體活動能力。種植養殖區般供幼兒種植蔬菜、花草、餵養一些小動物。
(一)戶外環境的創設
1.地面
戶外環境是幼兒進行奔跑、跳躍、攀登等較劇烈運動的場所,因此,戶外環境的創設首先要注意地
面的安全適用。一般來說,地面以堅實平坦的土地、沙地、草地為宜。這種地面可以減少跑跳活動對腦部造成的震盪,同時比較安全。在北方地區,雨水較少,且土壤含沙量高,滲水性強,幼兒園戶外活動場地以堅實平坦的土地為宜,既經濟實用又安全。南方地區雨水多,土壤黏性大,滲水性差,因此,需要對自然的地面進行改造,如鋪塑膠場地。但費用較高。一般說來,水泥地面過於堅硬,不適合作為戶外活動場地地面。
2.器械裝置
大肌肉活動的目的除了促進幼兒的肌肉機能發展外,還可鍛鍊幼兒強健的體魄和矯健、靈活、遇事機敏的身手,因此,在選購大肌肉活動的裝置時,必須注意裝置的安全、堅固耐用和可變組合。同時,也應以刺激幼兒進行探索、發掘和體驗作為大前提。有些年輕父母對幼兒子女溺愛和過分保護,以致很少讓他們接觸一些天然的物料,如沙、水、落葉、石子、泥土等,甚至推、拉和上下梯級等活動機會也不多。因此,選用器材時,需兼顧幼兒在這些方面的感官訓練和肌肉機能發展。有關體育活動器械的配備請參考《幼兒園玩教具配備目錄》(1992)。
(二)室內環境的創設
1.活動室面積與空間利用
足夠的空間是幼兒在室內開展各種活動的必要條件。研究表明,過於擁擠的環境有可能增加幼兒的攻擊行為,減少幼兒的社會性交往活動,使觀望、不主動參與活動的幼兒人數提高。蒙臺梭利指出:“以我們的經驗.要達到舒適的感受,必須使房間的地面有一半是空著的,不得放置任何東西。這就是使孩子們感到愉快的可以進行活動的空問”。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建設部l988年頒佈的《城市幼兒園建築面積定額(試行)》 中有明文規定,如果活動室與寢室分設,活動室的使用面積不小於54m2。如果寢室與活動室不分設,則活動室應為90m2。按每班30名幼兒計,每名幼兒應1~3m2(包括傢俱、裝置、佔地面積)。幼兒園室內環境應達到這一額定面積,按規定控制每個班級的幼兒人數。
在面積既定的情況下,要充分利用空間,儘量減少不必要傢俱、裝置,為幼兒空出活動空間如一些日托幼兒同把床改成壁床或睡墊,睡覺時放下,不睡覺時就收起,大大擴充套件了有效的活動空間。還有一些幼兒園走廊較寬敞,走廊就被利用作為幼兒進餐的地方一些幼兒園在天氣晴好的時候,讓幼兒把角色遊戲區、表演遊戲區等放在戶外,室內、室外環境打通使用。
2.室內環境的結構
環境的結構是環境各部分之間形成的相互關係與聯絡,對空間的有計劃的合理的安排與利用可形成良好的環境結構,並對幼兒的行為產生積極的影響。一個結構良好的室內環境應符合以下標準。
(1)活動區數量、面積適宜
活動區也可以稱做活動角、遊戲區或興趣中心、學習區,是指一個有規劃且多樣性的學習環境,幼兒能夠在這裡依照自己的興趣、能力與發展階段,有效地且有系統地完成某種學習活動,或達到某一學習目標。
活動區的設定需考慮幼兒活動的實際需要與效果。在活動區,幼兒的活動往往採用鬆散的小組活動形式。一般來說,容納2~3個幼兒在一起活動的小活動區,可使幼兒安靜地活動交往。活動區所容納的幼兒人數以不超過5個為宜。5個以上幼兒在一起活動的活動區,經常使噪音增大,幼兒吵嚷行為增加,而且增加了幼兒社會性交往的複雜程度。應當根據活動室的面積,幼兒人數以及教學活動的客觀需要來設定活動區,決定活動區的數量。每一個活動區所佔據的空間,要使在其中活動的幼兒能夠自主地、不相互妨礙地開展活動,進行有效的探索和學習。
(2)各活動區的活動減少干擾
由於幼兒在各活動區進行的活動性質不同。有的安靜,有的吵鬧。因此在設定活動區時,動靜應儘量分開避免相互干擾。像角色遊戲、音樂、表演、小木工等活動一般來說是比較吵鬧的,要使這種活動區遠離需要安靜的圖書區、教學區。
為了使活動區能被清楚地識別,它們之間應有明確的分隔物,以利用各種玩具櫃、書架、地毯等現有裝置作區域屏障或分界線。劃定每一角落的範圍可以協助幼兒遵守規則。
但作為分隔物的櫥架的高度和間隔,應儘量以不阻礙成年人的視線為原則。這樣可以使教師視野廣闊,無論站在活動室內的任何一個角度,都可以看見幼兒在每一活動區的活動情況,以便有需要時能夠及時給予輔助。
活動室內的“交通路線”力求暢通無阻,以避免兒童在如廁、變換區域、取水時產生擁擠、碰撞等情況。為此.活動室中央和各個門口(盥洗室、大門、陽臺門等)最好不要設活動區。活動室內區域的過道要清晰.過道的大小要適當。研究發現:給人以視覺清晰的過道是一種促使兒童投入適當活動,防止破壞性行為發生的環境手段。
(3)裝置的擺放應方便幼兒取用和走動
室內每裝置的安排或玩具的擺放,應儘量以方便幼兒取用和走動為原則。每組桌椅安放的位置應儘量靠近玩具或用品的櫥架,這樣可以儘量避免幼兒因長距離取用或放置玩具時,掉了玩具,而要俯身拎起,造成秩序混亂。每組桌椅的距離不可太近,桌椅櫥架之間須預留約0.6米寬的通道,以便幼兒走動或取用玩具。桌椅也不要“之”字形擺放,這樣會使幼兒難於走動和容易碰撞。
(4)幼兒有獨處的地方
在活動室內應為幼兒提供獨處的空間,因為獨處也是幼兒的一種心理需要。獨處空間的創設可以有多種形式。例如,可以利用樓梯下面的角落,小板等作為分隔物遮擋,當幼兒在獨處空間活動時,教師不要參與和干預幼兒的活動。
(5)各活動區應該遵守的活動規則要清楚明確
活動區是幼兒自由活動的場所,但自由不等於放任不管,為所欲為,而應該是充分理解和掌握規則之後的自律自在。創設活動區時就必須考慮規則問題。因為有些規則就蘊涵在環境之中,教師妥善利用環境來暗示規則。如,書架上排列有序、整齊清潔的書籍似乎在告訴兒童要愛護圖書,看完後,要放回原處。關於進區人數的規則,可以採用進門掛牌、掛項鍊或其他方法。例如,在積木區,可以在地板上貼上四對小腳印,表示每次這裡只能進四個人。在娃娃區,門口掛上5朵紙花,當花拿完了,則表示這裡不能再進入了。
使用材料的規則也可以透過環境來提示。例如,可以在玩具櫃貼上標誌:把剪刀的圖形告訴兒童這是放剪刀之處,貼著紅紙條的筆筒表示這裡是放紅顏色鉛筆的這樣做還能起到教幼兒學習對應、分類的作用。
當然,規則的建立不能只依靠環境暗示,有些規則還可以用圖畫的方式表不出來,貼在適當的位置,提醒大家遵守。只有在一個規則明確的環境中,幼兒才能更加自由而有序地活動、學習。
3.材料的投放
材料是室內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玩具與遊戲材料是幼兒活動的物質支柱。活動區確定下來之後。教師便要去選擇、收集適當的活動材料。這是關鍵的一步。材料是教育意圖的物質載體,它本身的特性及由這些特性所規定的活動方式往往決定著兒童可能獲得什麼樣的學習經驗.獲得哪些方面的發展。當然,同一個材料可能具有多種玩法和用途,具有不同的教育價值,這種“多功能”的活動材料
但活動區材料的這種穩定性並不是不變的,工具類材料可能不必有多大的變化,但有些屬於活動內容的材料往往需要根據幼兒的能力適當加以改變,如同樣是穿珠,小班的應該大些,用來穿珠子的線也應粗些,隨著年齡的增長,應該逐漸變小變細。而當幼兒有特殊的興趣和需要、教師有特殊的教育意圖時,材料更應該做相應的調整。
玩具與遊戲材料的投放.應滿足幼兒活動的需要,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支援每個幼兒有效的探索和學習活動。當然,還應考慮課題的需要,不能把準備的物品應有盡有地擺放出來,活動區變成了雜貨攤,幼兒置身其中會不知如何做出選擇。
壁報板是給幼兒學習用的,必須要以幼兒為中心,讓他們能看得清楚,能隨意觸控,以及有機會參與佈置的工作。現把有關佈置壁報板的原則分別說明如下。
(1)要看得清楚。要使幼兒看得清楚,就要注意壁報板的高度,幼兒的視線水平約離地76~100釐米.而成年人的視線水平約離地160釐米,幾乎是幼兒的兩倍。成年人跪著時,視線水平就和幼兒的視線水平差不多,可以以此為標準。
(2)能隨意觸控。幼兒透過感官來學習,其中很大比例是透過觸覺來學習。如果幼兒常被告誡:“勿用手觸控”。那麼幼兒的學習經驗就不完整了。因此,壁報板的佈置,應該讓幼兒能隨意觸控,使他們感覺到實物的質感。要使幼兒透過觸覺進行學習,佈置壁報板時,除了擺放的東西不易損壞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放置不同質感的物件。例如粗糙的、光滑的、軟的、硬的、脆的、韌的等。
(3)讓幼兒參與佈置幼兒能有機會參與佈置壁報板,會使他們感到自己受到重視,增加自主的意識.視壁報板是他們自己的東西,學習時會更投入,並懂得珍惜和愛護它。另一方面,幼兒參與佈置的過程也是學習的過程。
幼兒除了參與蒐集材料和物品外,他們的美術作品同樣可以用來美化壁報板,或者依據題材繪圖。
總之,要把佈置壁報板看做是幼兒學習的過程,一切以幼兒為中心,便能掌握正確的做法了。綜上所述,一個好的幼兒園物質環境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①安全衛生;②空間安排合理有序;③材料豐富多樣,可以滿足不同幼兒的興趣與需要;④環境具有探索性;⑤美感與興趣的和諧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