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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幸福滿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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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打扮的歷史
秦朝在強大的過程中,法制的嚴厲實施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要知道在秦初期,只是西方的一個排不上座次的小諸侯國,民族和類似於後來講的西部蠻荒地帶的小國,一開始並周朝鎮守西部邊陲抵禦西戎的進犯,直到周孝王時期才開始有封底,成為貴族。秦作為邊疆的耕戰之民,相對來講會民風比較彪悍和粗獷的,在商鞅的嚴刑峻法在能夠改進以往不良的習氣,有利於國家力量的強大。
之後秦始皇有采納法家思想進一步嚴苛執行律條,強化社會的思想和行為來滿足四方征戰、消滅六國的需要。毫無疑問,在消滅六國的過程中嚴刑峻法對於秦國自身的實力提升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一切的事務都不能是正反饋,否則這個系統就不同持續下去。由於政策的慣性,在消滅六國後,嚴刑峻法無法得到及時的轉向,這也最終促使秦朝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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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里不奚
秦國的嚴酷法制始自——商鞅。
商鞅以嚴厲的法令來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法令制定的原則是“輕罪重刑”",即使犯了很輕的“罪”,也要處以極重的刑罰。據說連“棄灰於道者”(把灰倒在路上),也要處以黥刑(黥刑是古代的一種肉刑,用刀刺刻額頰等處,再塗上墨)。當時,太子犯了法。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虛和公孫賈都治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上字。這一來,一些貴族、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
所以商鞅的嚴刑峻法和他的“徙木立信”是一樣的,都是為了立威,為了其他政策更好地推行:
如編定戶籍、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鼓勵耕織、實行縣制、承認土地私有、統一度量衡等等。
當時商鞅的改革遇到的阻力極大,如果不用嚴刑峻法殺伐立威,恐怕甘龍、杜摯之流沒那麼容易妥協退讓。
這一系列改革的結果就是——秦人組成的軍隊所向無敵。荀子比較各國的軍事實力後說:
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
秦軍出擊的動力君主要想建立統一的帝國,必須要受制於很多條件。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要讓自己的人民願意為這一目標服務。如果守著我的兩畝三分地,足以保障我的老婆孩子熱炕頭,為什麼要背井離鄉去幫助君主征戰呢?
當然,可以透過政治力量強迫民眾參軍遠征,但那樣人民會出工不出力,真逼急了,還可能會造反。也可以引爆精神原子彈,丟擲一個偉大理想,讓老百姓願意為之無私的奮鬥和奉獻。但這種動力,可以使人衝動於一時,不具備可持續發展的效果。
更實在的還是要讓老百姓覺得打仗的獲益更多更快。
商鞅成功地設計了一個體制,除了幫助秦國建立起一個高效的行政系統外,它幫助秦國的經濟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但秦國的經濟結構卻是非常失衡的。
李斯《諫逐客書》裡有一大段,說你秦王要是隻用秦國的土特產,不用外國的進口貨,那你就很多東西都根本不能用。於是他列舉了一大堆奢侈品。李斯的目的當然是在暗示秦始皇,你喜歡外國貨,卻不喜歡外華人,不是重物輕人麼?但換一個角度來理解也就是,秦王要過上顯得比較有文化品味的生活,就必須大量進口外國貨。
秦國的農業很發達,重工業尤其是軍事工業也很發達,但是,它沒有輕工業,尤其是沒有第三產業。
從國家擴張的角度來說,也許這正是秦國體制的成功之處。再多的糧食儲備,只能保障生存,但不能提高生活質量。要想改善,到崤山以東打仗去,搶來的好東西就是你的,所以秦華人才有聽說了打仗如餓狼見肉的狂熱。
這樣,秦王和一個個普通秦人就上下一條心,有了不斷出擊的慾望和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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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梁說歷史
這個問題,老梁有過研究!
“及至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週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撲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這是賈誼《過秦論》中對秦始皇統一天下所做出的描述,精煉而客觀,一氣呵成!
那麼始皇能夠10年滅六國,統一之後更是“卻匈奴七百餘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士不敢彎弓而報怨”,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秦國能夠這麼厲害?按照史料記載,秦征戰六國之前,其國內平均水平能夠達到其他六國的十倍,可見其人均GDP是很高的,秦本“苦寒之地”卻能如此富庶,這也是秦皇嬴政能夠成功的一點最主要的原因!
那麼問題來了,秦國為何如此富庶?做到兼併六國建立偉業究竟得感謝哪些人呢?這裡面老梁認為有兩位不得不提,一位商鞅,一位李斯!
商鞅此人我們都很熟悉,偉大的秦國改革家,兩次變法之後,成功的將秦國變得富強起來!而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也因此留下的不少的“嚴酷法制”,其刑罰之重更是堪稱嚴苛,但是正所謂“棍棒底下出人才”,商鞅的很多舉措雖然有些苛刻,但是其效果卻是非常不錯的。
政治上,商鞅改革戶籍、軍功授爵、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等多方面內容,而且還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最著名的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收復了河西。從某種程度上將商鞅已經非常出色了,而他之所以能夠改革如此成功如此徹底,最重要的一點:嚴酷法律!
商鞅是典型的法家思想,實行高壓政策,簡單點將講就是強制要求所有人按照國家的要求來做,不然就會有極其嚴酷的懲罰!這是他成功的關鍵,卻也是其失敗引起巨大反彈的關鍵!
因為高壓政策確實早就了秦國,但是卻也得罪了貴族階級,甚至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的反抗,之前商鞅有秦孝公的支援還好,秦孝公一死,秦惠王即位,商鞅最後被狀告“謀反”,後來被殺,屍身更是處以車裂之刑,全家被殺!
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身死於法,商鞅也算是死得其所!後來又出現了個人——李斯!這個人也不一般,師從荀子,是秦始皇嬴政的得力助手,而且其思想上面也是極其接近法家的主張,講究“法治天下”,這樣才能形成有效的約束進而得到強大的戰力!
李斯這個人非常有才,而且極其有雄心壯志,而且剛開始遇到呂不韋,被其重用,後來遇到始皇嬴政,繼續被重用,而且始皇嬴政極其信任他,李斯的才能也是進一步得到了施展,成為輔佐始皇一統天下的得力助手!
可是統一之後,再用這麼嚴苛的法律可能不適合治國,於是最終才確定了儒家的思想,以“仁愛”治國,但是嚴苛的法制卻是在秦一統六國之中立下了“汗馬功勞”的,特別是“軍功授爵”“重農抑商”,為秦國之前的發展打下了夯實的基礎!
《史記》:能明其畫,因時推秦,遂得意於海內,斯為謀首。可惜李斯最終被秦二世胡亥囚禁,被迫承認謀反,最後被折磨致死,全家被殺,夷滅三族,兒子在外帶兵打仗被項羽、劉邦等義軍斬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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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來讀歷史
秦統一六國是中國歷史的進步,法治是秦統一六國的保障。春秋時期,儘管秦國稱霸西戎,但與晉國和楚國相比,其政治、軍事、文化都落後很多。秦的宗族之間經常發生械鬥,男女婚娶還沒有一定的制度和禮教。秦孝公即位後,常思先君之意:強秦、東出。強烈的願望,使秦孝公重用了商鞅,支援了商鞅變法。商鞅變法的核心是法制,即依新法治理秦國。商鞅在秦國的兩次變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伍連坐,輕罪重罰;重農輕商,鼓勵耕織;獎勵軍功,嚴懲私鬥;取消貴族特權,開阡陌封疆;推行縣制,遷都咸陽;統一度量衡,革除殘留習俗。商鞅新法有五大特點。
一是依法治國。白壽彝主編的《中國通史》載明:以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什伍內各家,互相糾察。一家做奸犯法,別家必須告發。隱瞞不告發者,就要同罪連坐。新法規定,不告發奸人的,判腰斬。告發奸人的,跟斬得敵人首級同賞。藏匿奸人的,要跟投降敵人同罪。商鞅還主張輕罪用重刑,迫使民眾不敢犯罪。商鞅新法的實行使秦國氣象一新。
二是依法治民。商鞅新法規定,凡一家有兩個以上成年男子的必須分家,各立戶頭,否則賦稅加倍。努力勞作,糧食、布帛生產多的可免除勞役。因遊手好閒而致貧,全家罰作官奴。商鞅新法注重獎勵一家一戶的生產方式,促進了秦國小農經濟的成長和封建生產力、生產關係的發展。
三是依法治軍。獎罰嚴明:有軍功的人,按功勞大小的爵賞;私鬥的人,按犯罪輕重受刑罰。《中國通史》載到“凡在戰爭中斬得敵一首級的,賞給爵位一級;要做官的,委任五十石俸祿的官。斬得敵人兩個首級的,賞給爵位兩級;要做官的委任一百石俸祿的官。官爵的提升是跟斬敵首級的軍功相稱的。沒有軍功的宗室弟子,一律廢除他們的名位,按軍功重新規定尊卑爵秩等級。有軍功的人可以享受軍功爵的待遇,可以享受榮譽。”由此,在實行商鞅新法之後的戰爭中,民眾踴躍從軍,英勇殺敵,勝利不斷。
四是強化執行力。商鞅在第一次變法後,就十分重視新法的貫徹與執行。為了強化新法執行力,商鞅採取了相應的措施。《中國通史》記載:“據說,他在國都的南門外立了根三丈長的木頭,宣佈:如有人搬到北門去,就賞給十金。一般老百姓都很奇怪,沒有人去動。後來又宣佈增加到五十金。有一個人不怕事,將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發了五十金的賞錢給這個人。透過這件事,表明了新法的權威性。”由此,商鞅新法得到了有力的推行。
五是刑也上大夫。商鞅勇立新法亦嚴格執法。當時,商鞅新法雖得到了秦國民眾的歡迎,但卻也嚴重地觸犯了舊貴族的利益,因為沒有軍功的宗室子弟按新法一律廢除他們的名位,按軍功重新規定尊卑爵位俸祿等級。由此,遭到了秦國舊貴族的頑強反抗,特別是以太子的師傅公子虔、公孫賈為首的一批舊貴族頻頻出來搗亂,並唆使太子犯法。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人人都得遵守。新法推行受到了障礙,主要是上面的人不遵守。現在太子犯了法,也得依法懲辦。由於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便用刑,太子的師傅可擔當他的罪名。於是,就把太子的師傅公子虔判了罪,公孫賈判了黥刑。後來商鞅殺掉了再次出來搗亂的祝懽,公子虔因屢教不改被判了劓刑。商鞅的嚴厲執法,有力地規範了秦國的社會秩序,促進了社會的發展。
商鞅推行新法二十年,使秦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道不拾遺、民不妄取;民眾富裕、兵革大強;山無盜賊、鄉邑大治。秦孝公死後,商鞅雖然被無端地殺害了,但他的新法之地位在秦國始終沒有被動搖過,對秦國的壯大與富強起著積極的作用。在其後無論國君、相國如何更替,商鞅所立新法卻始終支撐著秦帝國的執行,並在秦滅六國、統一華夏的程序中發揮了重大的作用。沒有法治,就沒有秦國在秦孝公之後的強大,也就沒有六國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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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應該是比較大的,從古至今絕大多數人都是貪生怕死的,嚴刑俊法能起到強大的威懾力便於管理國民利於政策的執行!但與生俱來所有事物都是會物極必反的所以在一段時間後應考慮如何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