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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連城珏玉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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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朝暮暮
一、因敵制勝
孫子在《虛實篇》中提出“因敵制勝”的謀略,對於如何正確地選擇作戰目標、作戰方向和指揮軍隊的作戰行動,具有重要的價值。論辯場如戰場。戰場情況瞬息萬變,論辯場同樣風雲莫測;戰機稍縱即逝,辯鋒瞬間逆轉。論辯是破——立的辯證統一。破是攻,立是守;不破不立,邊破邊立。攻要有殺傷力,或正面強攻,或攻其一點,或攻其不備,破是為了立。防守要堅不可摧,觀點鮮明,論據充足,論證嚴密;守不是一味固守,應以攻為守,主動出擊,方能變被動為主動。但不論是攻還是守,都要依據“敵情”而決定取勝的方針,才能“致人而不致於人”。
日本投降後,梅汝作為中國法官的代表出席遠東國際法庭審判日本戰犯。開庭前,為了座次問題,法官間發生了爭議,庭長坐首席,是澳洲法官韋伯,右手第一把交椅由美國法官坐,左手第二把交椅成了爭議的焦點。梅汝意識到當時中國雖然是“四強”之一,實則徒有虛名。為了國家的尊嚴和榮譽,他當眾表示:“若論個人之座位,我並不在意,但既然我們代表各自的國家,我還要請示本國政府……。我認為法官座次應按日本投降時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列才合理。今天是審判日本戰犯,中國受日本侵害最嚴重,而抗戰時間又最久,付出的犧牲也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戰歷史的中國應排在第二位。”法官們雖然眾說紛紜,但因法庭並沒有排座次的原則,梅汝的理由又無可辯駁,所以都沒有提出異議。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開庭前一天預演時,韋伯卻突然宣佈了入場順序是:美、英、中……梅汝當即提出抗議,並脫下法袍,拒不登臺。他說:“今天預演已經有許多記者和電影攝影師在場,一旦明天見報,便既成事實。既然我的建議在同仁中並無很多異議,我請求立即為我的建議進行表決,否則我只有不參加預演,回國向政府辭職。”韋伯只得召集法官們表決。最後,終於按受降國的簽字順序:美、中、英……排定入場先後和法官座次。
這是論辯中的一個很好的“因敵制勝”的例證,梅汝先故意說“還要請示本國政府”,是一種“退”,實質是“以退為進”的策略,令眾法官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繼而梅汝轉退為攻,義正辭嚴地陳述了中國法官應該坐第二席次的道理。這一招是出人不意,攻人不備的,因為法庭並沒有關於座次安排的章程可循,梅汝 佔了局勢的上風。可是沒想到在預演時,韋伯卻讓中國屈居第三席次。梅汝當即抗議並脫去法袍不上臺,聲稱“要回國辭職”,這又是巧妙地“退”。但“退”中有“進”,守中有攻,攻守兼備。他建議法官表決——對錶決的結果,他早已成竹在胸,根據當時的情況,並沒有別人再提出其它原則。梅汝審時度勢,因敵制勝的做法值得借鑑。
二、利而誘之
論辯是為自己立論,反駁別人的一種語言交鋒。論辯雙方所持的觀點雖然是對立的,但同樣是為了“明是非,審治亂,明同異,察名實,處利害,決嫌疑”。孫子在《始計篇》中提出了“因利而制權”“利而誘之”的謀略思想,戰爭的最終目的,無疑都是為了一個“利”字。論辯的終極目標,歸根結底也是為了一個“利”字。論辯之利,有有形的利、無形的利,眼前的利、長遠的利。在論辯中,如果能以小利引誘對方,往往能使對方因小失大。
美國曾發生過一起訴訟案。原告波芬爾•威特被電梯砸傷了肩膀,聲稱肩功能嚴重受損,無法抬到正常的高度。在法庭上,辯護律師艾哈馬問原告:“你的手能舉到什麼程度,你能讓法官看看嗎?”威特小心地抬起手臂,舉到耳根,就停止了。“那麼,請你告訴我,在你手臂沒受傷之前,大概可以舉到什麼高度?”“可以舉這麼高。”說著威特把手舉過了頭頂。威特利慾薰心,在利的驅使下,放鬆了警惕,為了多得到幾個賠償錢結果露出了廬山真面目。辯護律師正是抓住了威特爭利心切這一點利而誘之,使之放鬆了警惕,剝去了其偽裝。威特聰明反被聰明誤,想多訛詐幾個錢的企圖破滅了。論辯中不僅要“趨利避害”,更要“雜於利害”,如果只想到如何得到,其結果往往是佔小便宜吃大虧。
三、避實擊虛
孫子在《虛實篇》中說:“夫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孫子在《軍爭篇》中又說:“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避實擊虛作為兵家謀略,指在某些情況下,避開敵之強勁,而攻其憊弱,在論辯中運用此謀略,就是要避其鋒芒,抓住對方的弱點,開啟缺口,攻其一點,不及其餘,擴大戰果。
1984年裡根在競選總統時與對手蒙代爾進行電視辯論。蒙代爾針對里根的年齡大發動攻勢,指出高齡不適合擔任總統。里根反擊說:“蒙代爾說我年齡過大。我不會把對手的年輕、不成熟這類問題在競選中加以利用。”這風趣而辛辣的論辯語言引得聽眾大笑,在笑聲中,選民們接受了里根。其實,蒙代爾的話無疑有一定的合理性:年齡過大,精力當然就不夠充沛嘛!但是里根巧妙地在論辯中把“年齡大而精力不充沛”的攻擊化為“年齡小而不成熟”的反擊,又宣稱自己不準備利用這一點,與對手的行為形成鮮明的對照。這樣,里根避實就虛,不但在論點上,而且在人品的形象上也反擊了對手,取得了這一回合的勝利。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在論辯中如果發現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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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付時勇
《孫子兵法》成書於春秋末期,糸孫子所著。孫子,名武,齊華人。後擔任吳國將軍。孫子時代,吳國向西打敗了強大楚國,向北對齊國和晉國也造成了很大威助,吳國當時的軍事勝利,孫子功不可抺!其所著《孫子兵法》是中國流傳下來的最早最完整的軍事著作,光照千秋!是歷朝歷代軍事家致勝之法寶!堪稱″千古奇法"!
《孫子兵法》提出了哪些謀略致勝的軍事思想?
我想從以下幾個方面概括、淺析一一
首先,《孫子兵法》對戰爭勝負有著十分科學的整體認識。它認為戰爭是"國之大事",關糸到國家的存亡,人民的安危,必須慎重對待。要"合於利而動,不合利而止″;交戰前,要透過對交戰雙方利弊分析,先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從而把握全域性,決定戰爭方向及打法。
其次,《孫子兵法》對於戰爭與經濟的關糸有較深的理解。它認識到,戰爭必須以國家經濟實力為基礎,提出三個觀點:1,兵貴勝,不貴久。速戰速決。2,取糧於敵。國家在戰爭中會因遠道運糧而導致貧困,應儘量就地徵糧。3,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為彌補戰爭中物質供應以及兵源不足,可以繳獲敵方戰車和我方摻雜使用,善待俘虜,為我所用!
還有,《孫子兵法》對戰爭與政治關糸也有獨到的見解。戰爭會給經濟造成破壞,是不利一面,然而,戰爭的勝利,可以彌補國家土地與資源的不足,能夠暫時解決國家之間、民族之間、政治集團之間的予盾。戰爭的勝利與政治有著密切的關糸。所以《孫子兵法》中將"道"列在"五事"之首,指出″令民與上同意",還說"善用兵者,修道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可見,《孫子兵法》不僅認識了戰爭與經濟的關糸,同樣也認識到了戰爭與政治的關糸。
在《孫子兵法》中,還有很多樸素的辨證法的觀點,論述了戰爭的勝負和客觀之間的關糸。它指出,戰爭的勝利受客觀條件限制,是以不人的意志轉移的。因此,要尊重客觀規律,做到"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敵佚能勞之,飽能飢之,安能動之";"我欲戰,敵雖高壘深溝,不得不與戰″;″我不欲戰,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因此,"勝可為也,敵雖眾,可使無鬥"。這裡,《孫子兵法》又論述了戰爭中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的重要!人們如果掌握了戰爭主動權,能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則能取得戰爭之勝利!
《孫子兵法》處處閃耀著哲學的智慧與光輝。其戰術原則也是備受推崇的,主要有:
一,避實擊虛
《孫子兵法》說,″關兵形像水,水之行,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就是說,集中優勢兵力,攻其不守,避其銳氣,擊其虛弱,殲之!
二,致人而不致人
″致人″即調動敵人。讓敵人依照我方意圖行事,而不″致於人",被敵人調動。
三,先勝而後求戰
《孫子兵法》首篇寫道:″兵者,國之大事,生死之地,不可不察也";只有客觀評判敵我之優劣,認真準備,決不打無把握之戰。
四,知彼知己,百戰不殆
瞭解自己,也要知曉敵情。才能克敵之短,揚己之長,取得勝利。
五,以正合,以奇勝
正面攻擊,側面重擊,後面奇擊!
六,識眾寡之用者勝
″凡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守之,不若則避之″這是用兵一般原則。另一方面,《孫子兵法》又說,兵以詐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打仗、用兵應視不同情況而靈活使兵力分散或集中,以優勢或創造區域性優勢消滅敵人!
《孫子兵法》其精髓在於″避實擊虛″的軍事思想,結合全著,其謀略光照千古,博大精深!不是吾能道出一二,權當拋磚引玉。以上淺見,免為其答,望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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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中最核心的內容就是“變”。
孫武(約公元前545年—約公元前470年),字長卿,春秋末期齊國樂安(今山東省北部)人。中國春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尊稱兵聖或孫子(孫武子),又稱“兵家至聖”,被譽為“百世兵家之師”、“東方兵學的鼻祖”。
首先我們看:“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從開篇我們可以瞭解到孫武老先生是一個善於觀察,時刻清醒而又不好戰的一個人。更多的是對於戰爭原因和結果的分析解釋,打仗就是打經濟,打的民力和物力,保障有利是先決條件。
其次看《軍爭篇》:“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這裡看出來孫子的辯證思維,任何環境在條件的影響下是可以相互轉化的,“以迂為直,以患為利”簡單理解是以退為進,大家都很熟悉的“臥薪嚐膽”,古人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答案: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關終屬楚;
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嚐膽,三千越甲可吞吳。
最後是最難懂的《九變篇》:“圮地無舍,衢地交合,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就是在適當的條件下采用相應的行動,化不利為有利,化腐朽為神奇,當然這也是最晦澀難懂的一篇。
和道家的否極泰來思想有所不同,兵家講究實用性、實效性,也是公司企業的必備法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