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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伯中國古代官名。

    西周置,位次三公,為六卿之一,掌邦禮。春秋時魯國亦置,掌管宗廟祭祀等禮儀。後世以大宗伯代稱禮部尚書,以小宗伯代稱禮部侍郎。

    五史分別指: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御史。他們構成了一整套依靠典冊執政的職官體系,包括主管全域性的大史,輔佐大史的小史、負責內部官僚體系的內史,負責書寫、對外頒佈法令的外史、總體上而言,他們多是憑藉深厚的文化知識積累得以在周政府中任職,屬於政事性職官。

    金毓黻認為“史官之始,不過掌書起草,品秩最微,同於胥吏……繼則品秩漸崇,…然亦不過因諸史之長,而稍崇其體秩。”可見他認為周代史官的地位是很低下的,他進一步引用司馬遷之言,稱“司馬遷自雲,常廁下大夫之列”,由此認為下大夫“亦周代大史之品秩也。”筆者認為情況並非如此。從《周禮》中所反映的周代職官系統上看,以“史”為名的官職實為兩個系統,一是歷來學者在探討史官時必然提及的《周禮·春官》中的“五史”,另外一個即為分佈於《周禮》六官中,幾乎每一種官職下均有的“史”。下面將分別對此加以論述。

    五史分別指: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御史。他們構成了一整套依靠典冊執政的職官體系,包括主管全域性的大史,輔佐大史的小史、負責內部官僚體系的內史,負責書寫、對外頒佈法令的外史、總體上而言,他們多是憑藉深厚的文化知識積累得以在周政府中任職,屬於政事性職官。

    《周禮·春官》中具體記載了各史的職能:“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王之八枋之法,…外史掌書外令,掌四方之志,…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從每一職位的具體職能上,可以發現,它們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利用典冊或成文法處理政事。許多學者由於上述諸史職與典冊的密切關係,而認為他們的主要工作只不過是負責記錄、書寫、將檔案一式兩份以及典籍文書的收藏,從而大大看輕了其在周代的重要地位,但他們並沒有意識到,在文化僅僅掌握在少數人手中的年代,經過長期的歷史積累而形成的成文法規、禮秩在政治生活中實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這就是為什麼史載“夏之將亡,太史令終古出其圖法,執而泣之以諫桀”;“殷之將亡,內史向摯載其圖法,出亡之周。從某種程度上,一國的“圖法”往往是這個國家政治統治的象徵,亦是其賴以存在的重要基礎之一。五史的重要地位可以從《周禮》得到某種程度的反映。從《周禮》中我們發現位於“春官”的五史與位於“天官”的大宰、小宰、宰夫等職存在著一定的對應關係,在此,以大宰、大史,小宰、內史這幾種最重要的官職為例說明:《周禮·天官》曰:“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以八法治官府…以八則治都鄙…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以九職任萬民…以九賦斂財賄……”從這些具有綱領性質的法則中,我們可以推斷,大宰的責任主要在於從整體上對國事進行協調,它幾乎可以干預從天到民到經濟到政治一切事物,但又缺乏具體的職能,大宰多由周朝皇室貴族擔任。與此相對應,大史則不同,他所執掌的事物似乎與大宰相關,但更為具體,操作性更強,“大史掌建邦之六典…掌法,…掌則。…凡辨法者考之,不信者刑之。凡邦國都鄙及萬民有約劑者藏焉,以貳六官,…若約劑亂則闢法,不信者刑之。正歲年以序事,頒之於官府及都鄙,頒告朔於邦國。”除了政事之外,大史也掌握著祭祀的禮法和規範,但已經明顯不再是以的巫的身份出現了,相反,在利用典籍處理祭禮的基本事物過程中,其政事性特點是很明顯的:“…大祭祀,與執事卜日,戒及宿之日,與群執事讀禮書而協事。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辨事者考焉,不信者誅之。大會同朝覲,以書協禮事。及將幣之日,執書以詔王。大師,抱天時,與大師同車。大遷國,抱法以前。……”小宰和宰夫的執掌則有一部分是與內史相關的:“小宰之職,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之政令。……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一曰以敘正其位,二曰以敘進其治,三曰以敘作其事,四曰以敘制其食,五曰以敘受其會,六曰以敘聽其情。以官府之六屬舉邦治……”它主要是對各官吏進行多方面的考察,並由治理官吏達到對邦國、都鄙的有效統治。宰夫則“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與此相關,內史似乎是透過對法典的運用、儲存、考釋來具體實現對官吏的治理和對其它政事的參與,“內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詔王治。一曰爵,二曰祿,三曰廢,四曰置,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執國法及國令之貳,以考政事,以逆會計。……”他們三者的職責從某種程度上形成了一種對應,內史借對法令的熟練掌握,與冢宰之官小宰和宰夫形成權力實施不可或缺的輔助關係。當然,他們亦有各自的職能偏重。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身為禮官的五史,尤其是內史和大史,在處理政事中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在政事的具體執行過程中,這些具有深厚的文化積累的史官憑藉掌握的“典”“禮”,成為周朝貴族的左膀右臂,他們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卻是無法取代的。一些學者根據司馬遷“餘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嘗顯功名於虞、夏,典天官事。”的說法去考證禹夏時的巫史重、黎及其後繼羲和的使命,藉以推測史官職能,並根據他的“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之所戲弄,流俗之所輕。”⑿推斷“早期史官的具有代表意義的主要職掌,不應是別的,應就是觀象制歷。”⒀這一結論不科學的,一方面,“天官”的涵義並非是掌“與天相關的事”,雖然其中包含有祭祀的職能,但總體而言,天官實為主要的執政官:“天官,其屬六十,掌邦治,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⒁而在周代,五史實屬“春官”,司馬遷話中稱司馬氏家族上世典天官事,恰恰證實了史官在上古職官體系尚不明晰的情況下,身為執政官的重要地位。而另一方面,《周禮》中掌觀象制歷的另有官在,即“馮相氏”和“保章氏”:“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時之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凶。……”其觀象制歷的職能是很清楚的。為什麼司馬遷稱太史掌文史星曆,但在這裡卻有所齟齬,是因為,在巫史不分的夏商時代,大史的確是“下帝”溝通天地的重要輔臣,除掌握文書記事外,星相曆法也必然是其主要的職責,而且,兩者往往是一體的,但由於政治統治的日益複雜化和人們的日益理性化,官吏也出現了人間化和專門化的趨勢,在政治制度不斷髮展的過程中,職權間必然經歷了多次的分化重組,降及周代,史職的變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在這種考察中,倘若以一個固有的模式來加以匡正,就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在五史之中,王國維考證認為“秩以內史為尊,內史之官,雖在卿下,然其職之機要,除冢宰外,實為他卿所不及,自詩書彝器觀之,內史實執政之一人,……蓋樞要之任也,此官周初謂之作冊,其長謂之尹氏。”已有學者對內史的具體執掌進行了較詳細的論述⒂,在此不多論。《左傳》、《國語》中亦時見有關太史、內史行使職能,回答天子提問的記載。《國語·周語》卷一,十四篇中,有兩篇間接提到史官或引用史官言論⒃,有三篇直接為史官與王的對話錄⒄,史官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由此亦可見一斑。《尚書·牧誓》中有關於御事的記錄,武王曰:“我友邦冢君,御事大誥,猷爾多邦,越爾御事,又肆餘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酒誥,厥誥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又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梓材,王其交父,邦Lacrosse御事召誥,誥告庶殷越自乃御事,又王先服,殷御事比爾於我有周御事····”由其中“多以邦君御事並稱”,王國維認為御事“蓋謂諸侯之執政者也”而且因為殷墟卜辭中御事“則稱御史,是御事亦名史也。”這裡的“御事”與《周禮》中的御史似乎存在某種程度的差距,但並不排除兩者間的承襲關係,《史記》載秦趙二王會於澠池,各命其御史書某年某月鼓瑟擊缶,金毓黻認為“是時御史雖掌贊書之任,而其職漸尊,比於內史。及其末世,置御史大夫及丞,又遣御史監郡,始當糾察之任。漢以後乃建署設臺,比於三公,……”⒅可見御史一職,在漫長的歷史中,雖然地位有所升降,而且職權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總的說來,其職權相對說來都是比較重要的,絕不是單純的掌書記事而已。雖然五史職權各異,但總的說來,他們都在政治生活中充當重要的角色,擁有實權,並憑藉深厚的文化基礎成為周代統治中不可忽視的力量。就其來源看,他們多屬於異姓貴族,如周王朝中的史官大姓,辛氏、尹氏、程氏、微氏等,早在夏商時期,他們的家族就以世代相傳的史官身份在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武王伐紂後,他們在周朝的文化開放政策下紛紛參與周的治理,《史記·周本紀》記載周“禮下賢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使“太顛、閎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文王即位後,又“訪於辛、尹”,正是廣泛的吸收和借用前朝深厚的文化積澱,周代才會有相對的禮儀發達,文化勃興的局面。對於異性史官在周代社會中的重要作用,胡新生在其《異姓史官與周代文化》一文中有令人信服的分析⒆。但周代的職官體系中存在著另外一支龐大的史官隊伍,他們分佈於六官之中的大部分官職下,這些史顯然不同於“五史”,他們才是真正的掌書記事的小官,這些“史”的品秩很低,僅與胥吏相當,《周禮》釋之曰:“史掌官書以贊治。”鄭注云:“贊治若今起文書草也。”《漢書》中提到“大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⒇這裡的“史”可能就指的是這些小吏,漢書告訴了我們他們的來源是普通的“學童”,雖然他們可能因為特別優秀而躋身品秩較高的官吏行列,但總體上說來,他們仍屬於掌握了文字這一工具的技術性官吏。從以上對周代兩類史官職能、源起等情況的具體分析,可以看到兩者是有一定分別的,不能等量齊觀,更不可混而言之。總的說來,周代,史官的地位根據其職能的不同而有了分化的趨向,內史、大史等,地位仍是很高的,但六官中的“史”則屬於低階官吏。史官一職在春秋戰國以至秦漢間亦發生了變化,不同史職間職能亦有分合,但總體上而言,由於巫史職能的分離與人倫性秩序的的確立,史地位始終是由天事向人事方向發展的,春秋戰國間的混亂狀態為文化的流佈提供了一個極好的機會,使王官之學不再為少數人所掌握,這樣,過去由於世襲而形成某種文化壟斷狀態的史官也漸漸失去了其權威性,故而其執掌漸趨單一,地位也日益低下,至漢代,史職中衰,正如同司馬遷的感慨那樣:“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之所戲弄,倡優畜之,流俗之所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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