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方案審批
辦理用地手續後專案建設單位即可向區行政審批局申請建築規劃方案審批。區行政審批局對在規劃設計階段的專案,在規定時限內組織開展聯合審查(可同步開展(二)、(三)、(四)、(五)項審查),審查完成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消防審批
由區消防大隊協助專案建設單位向市公安消防局申請消防設計稽核許可。
(三)防雷裝置設計核准
由區氣象局進行防雷裝置設計稽核,並出具《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意見書》。
(四)環評、能評的審查
專案建設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節能報告編制完成後向區行政審批局申請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查和節能審查(或備案),由區行政審批局出具環評批覆檔案、節能審查意見書。
(五)安全條件及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
加氫站專案參照城鎮燃氣專案按照《建設專案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由專案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其建設專案進行安全預評價,並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專案安全設施同時進行設計,編制安全設施設計檔案。安全預評價報告及安全設施設計檔案報區安監局備案。
(六)施工報建
由區建設局負責受理加氫站工程報建、施工圖審查及施工合同備案。
(七)施工許可
區行政審批局在取得審批要件後根據相關規定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八)特種裝置監督檢驗
由取得資質的特種裝置施工單位將擬進行的特種裝置安裝情況書面告知區市場監管局,並向市特種裝置監督檢驗所申請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檢驗(不需要安裝監督檢驗的裝置由施工單位出具施工質量證明書)。
五、專案驗收
由區城管局牽頭組織規劃、建設、消防、市場監管、氣象、環保、人防、行政審批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綜合驗收,相關驗收程式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執行。
一)規劃方案審批
辦理用地手續後專案建設單位即可向區行政審批局申請建築規劃方案審批。區行政審批局對在規劃設計階段的專案,在規定時限內組織開展聯合審查(可同步開展(二)、(三)、(四)、(五)項審查),審查完成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消防審批
由區消防大隊協助專案建設單位向市公安消防局申請消防設計稽核許可。
(三)防雷裝置設計核准
由區氣象局進行防雷裝置設計稽核,並出具《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意見書》。
(四)環評、能評的審查
專案建設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節能報告編制完成後向區行政審批局申請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查和節能審查(或備案),由區行政審批局出具環評批覆檔案、節能審查意見書。
(五)安全條件及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
加氫站專案參照城鎮燃氣專案按照《建設專案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由專案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其建設專案進行安全預評價,並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專案安全設施同時進行設計,編制安全設施設計檔案。安全預評價報告及安全設施設計檔案報區安監局備案。
(六)施工報建
由區建設局負責受理加氫站工程報建、施工圖審查及施工合同備案。
(七)施工許可
區行政審批局在取得審批要件後根據相關規定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八)特種裝置監督檢驗
由取得資質的特種裝置施工單位將擬進行的特種裝置安裝情況書面告知區市場監管局,並向市特種裝置監督檢驗所申請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檢驗(不需要安裝監督檢驗的裝置由施工單位出具施工質量證明書)。
五、專案驗收
由區城管局牽頭組織規劃、建設、消防、市場監管、氣象、環保、人防、行政審批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綜合驗收,相關驗收程式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執行。